一、史上最感人的战歌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人善战,怎么可以没有一首出色的战歌呢?
同样是表现战争的歌,《邶风·击鼓》充满了厌战情绪;《小雅·采薇》虽然凄苦却仍一片忠心爱国,富有敦厚之美;而《秦风·无衣》则慷慨激昂,表现的乃是军人上战场前摩拳擦掌的昂扬斗志。难怪秦人最终能够统一六国。
秦本来是周的附庸,周平王东迁时,秦襄公护送有功,方得封侯,拥有西都八百里,后迁至雍,即今陕西凤翔。早在周文王时,就有“凤凰集于岐山,飞鸣过雍”的记载;其后更成为嬴秦创霸之区,先秦十九位王公在此建都294 年,秦始皇亦在此加冕。
春秋时期,吴公子季札访鲁,鲁君命乐工为他演奏十五国风。
听到《秦风》时,季札赞叹:“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
夏,就是大的意思,这里当作正大、宏大讲。季札的意思是说,秦风能做正声,乃是秦地兴起于西周旧址之故。
秦国辖地,包括今天的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秦风》十篇,虽也有《蒹葭》那样的婉约诗篇,但大多为车马田猎之事,充满尚武精神,尤以《无衣》为最。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何必说没有衣服呢?我的就是你的,我们是一样的军服。
从西安出土的兵马俑来看,秦国将士很早就有了统一的战袍甲衣,而且这肯定不只是秦国的情况,估计春秋时期大多国家的军队都是有制服的。所以这很可能是老兵鼓励新兵的话:别说没衣服,把我的拿去穿就是了!当然也可能是将士之间的互相鼓励:你的衣服破了,穿我的就是,反正都是一样的甲衣。
袍,是长袍,相当于今天的斗篷,披风。泽,通“襗”,内衣,就是贴身汗衫。裳,下衣,这里指战裙。
兄弟关系好,从里到外的衣裳都随你挑,有我的就有你的,所以战友又被称为“袍泽兄弟”。
在日常生活中,你我的财物可能分得很清楚,生怕吃亏;但是到了战场上,别说一件袍子汗衫了,就连我的命也可以为你舍去。
战友并肩作战,同仇敌忾,随时都准备着要为对方挡箭挡刀的,那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分什么彼此,谁还会在意一件衣裳呢?战场上的友情,是过命的交情,真正的两肋插刀、歃血之盟,是比血亲兄弟更亲近、更彻底的肝胆相照。
开篇八个字,既豪放又温情,充满了人道主义关怀,而接下来的“王于兴师,修我戈矛”,则回归理性,进一步明确彼此的关系与任务。
王,指主君。于,语气助词。兴师,就是起兵。主君发出了军令,准备出师,我们要赶紧修复自己的兵器了,时刻准备着一同对敌作战。
“与子同仇”就是我和你一起共同对敌。“同仇敌忾”这个词,我们今天也是常用的。
后文的“修我矛戟”与“修我甲兵”,“与子偕作”与“与子偕行”也都是一样的意思。刀枪剑戟,铠甲兵器,通通都要仔细打理,随时听从主公一声令下,我们就要一同上战场,并肩作战,共同进退!
正是这种“与子同袍”的血性与豪情,让秦人结束了春秋战国的分裂局面,天下再次回到共主的中央格局。
“能夏则大,大之至也。”这样的天命天意,或许早已藏在秦人的歌声中了吧?
这首诗充满了鼓舞人心的力量,无论什么时候唱起,都令人热血澎湃,难怪直到今天仍被经常翻唱。
我们热爱和平,然而战争是什么时候都不会彻底停歇的,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这种“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精神。
在战场上,我们穿着同样的军服,一同对敌,扬我国威;在时间的长廊里,我们流淌着同样的血液,传承着同样的基因,永继文明,那就是诗!
二、《唐风·无衣》的四种解法
《诗经》里的《无衣》有两首,表达的是全然不同的意思。秦人的《无衣》是一首战歌,表达同袍之情,诗里充满了风沙与兵甲的味道;而晋人的《无衣》则是一首挺无赖的歌儿,有点儿油嘴滑舌,又有点儿玩世不恭: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唐是晋的古称,晋国也被称为唐国,所以十五国风中的《唐风》其实是晋风,现存十二篇。
这首诗就字面解释非常简单:难道说我没有衣服穿吗?不如你给的衣裳,舒适又美观,可心又温暖。
七与六都是虚数,代指衣服之多,为后面的话起个韵脚。
吉,舒适。
燠(yù),暖热,这里指温暖。
乍一看这首诗的语气挺和煦的,是在赞美对方赠衣。让我们不禁想象对方是一位温柔巧慧的女子,亲手为情郎裁剪缝制了一件新衣。男人意醉神迷地说:其实我衣服挺多的,不止六七套,但都不如你做的衣裳,这么熨帖、这么合意。
又或者,只是小伙伴之间互相拍马,一位纨绔对另一个来头比自己大的公子谄媚道:我们家绣娘也挺多,衣服也挺美,但怎么看都不如公子您的衣裳这么漂亮、这么暖和,看着就有一种贵气。
还有一种伤感的解释,说这是一首悼亡之作,是男人死了妻子,在收拾衣物时看到妻子从前为自己缝制的旧衣,不禁悲从中来,感慨道:我的衣裳从来都不少,新衣又添了六七件,可是都不如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这颇有《红楼梦》中贾宝玉睹物思人,在晴雯死后再也不肯重穿雀金裘的意味。
如果只是看字面翻译,似乎上述三种理解都不算错。然而《毛诗序》上说:“《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也就是说,这是一首政治诗,说的可不是**的那些事儿,而是晋武公争霸天下的大事儿。
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这说得就更邪乎了,是说曲沃灭晋之后,贿赂周天子立自己为晋君的造反有理了。难怪程俊英《诗经译注》认为“恐皆附会”。
但是这种说法在历史上流传的时间最广,所以我们还是要花点儿时间来讨论下。
如果按照政治诗的理解,“七”与“六”也就都有了新的寓意,不只是六七件衣服那么简单,而指的是礼服,七命之服。朱熹认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不但“衣七”
成了诸侯的礼服规制,“子”也不再是随便哪个普通的你,而成了“天子”的代称。而第二段变“七”为“六”,朱熹则认为:“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意思是退一步,如果不给我七衣之礼,那么赐我六衣之位也行啊。
这就要说到晋武公向周釐王求封之事了。
晋昭侯时期,把自己的叔叔成师封建到了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史称曲沃桓叔。这位叔叔很强大,在曲沃雄踞一方,养精蓄锐,势力越来越强,就开始考虑夺嫡的事情了。曲沃桓叔及其后辈为这个夺嫡大业展开了漫长的厮杀,一次次杀死新立的晋侯,到了公元前679 年,曲沃武公终于灭了晋国,带着大量珠宝玉器来到周天子面前,请求他将晋国正式封给自己。
所以这就是一首讨封的诗,如果放在清朝可能更容易理解:我哪里是没袍子,只是想跟你要件黄马褂;我哪里是没帽子,只想跟你要领红顶戴。
同时,因为这时候周王室早已没落,无论财力还是兵力都远不如诸侯强大,根本就没有调停纷争主持正义的能力,所以武公前来贿赂,已经是给了他台阶和面子,同时不无炫耀的意思:我哪是没有七衣之命,这不是从你这要来的更名正言顺吗?但是如果你不肯给的话,我自己也一样能弄到。反正我也把晋国灭了,你同不同意我都是国君!
周釐王还能说什么呢?自然麻溜地封曲沃武公为晋君了。
要不,怎么说周王朝“礼崩乐坏”,“君不君,臣不臣”呢?
晋国人确实能折腾,更擅于自相残杀,从武公篡晋,到六卿执政,再到三家分晋,到底把晋国折腾没了。
又想起《红楼梦》了,探春说得好:“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