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工作,很受伤。

她不甘心。

她用行动掩埋失败和痛苦。

她出手了。

1971年6月10日,张爱玲写信给夏志清,交代“词语事件”的前因后果后,道:“但无论怎样不让它影响情绪,健康很受影响,预备找水晶来。”

水晶是幸运的,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好在张爱玲难挨的时刻,准备人生掉头的时候出现了。

就这样,他见到了张爱玲。

通过水晶的笔,世人再次见到了张爱玲。

她很痩。尤其是两条胳臂,“清晖玉臂寒”。她的脸庞很大,保持了胡兰成所写的“白描的牡丹花”的底子。眼睛也大,“清炯炯的,满溢着颤抖的灵魂,像是《魂归离恨天》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她一天只吃半个英国蛋糕。以前喜欢吃鱼,因为怕血管硬化,遵医嘱连鱼也不吃了。于是成了如今最时尚的骨感女子。

她微仰着脸,穿着高领青莲色旗袍,斜插着身子坐在沙发上,头发是“五凤翻飞”的式样。

知道水晶订婚了,她预备了一份礼物:一瓶8盎司的香奈尔五号香水。她偏爱这个牌子。

她殷勤问水晶要不要喝点酒,是喜欢味美思,还是波旁酒,因为一个人家里,总得预备一点酒,她说。

水晶说不会喝酒,她便去开了一罐可口可乐。

她也还是不会做家务,开一个罐头,很费力的样子,令人担心会扎破了手。

因为是在家里,话题很是散漫。

她说,她还有一个笔名,叫梁京。梁山伯的梁,京城的京。

《十八春》在初次问世的时候,便是用这个笔名发表的。那时,那样的历史氛围里,她用沦陷期的盛名“张爱玲”,已无法发表作品了。

她喜欢看章回小说,她的小说,跳过五四文化,接续传统白话小说《红楼梦》《金瓶梅》。

她看《歇浦潮》是在童年。

“圆光”这一段,似是顺着下意识滑进《怨女》书中去的,写《怨女》时,手边并没有《歇浦潮》作参考。她还记得书中写得最好的是贾少奶、贾琢渠、倪俊人的姨太太无双。

她起身,走到厨房里,替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她用茶匙搅动着,搅得很慢。又替水晶端了一杯来。她说一向喜欢喝茶,不过在美国买不到好茶叶,只有改喝咖啡。

从《歇浦潮》,谈到了《海上花列传》。

她道:像《红楼梦》有头没有尾,《海上花列传》中间烂掉一块,都算是缺点。

遇见对的人,她很健谈。

早年的东西,她都不大记得了,离开上海的时候,不敢带出来。《半生缘》最近重印过一次,记忆还算新;《倾城之恋》并没有觉察到“神话结构”这一点。她是反**的,追求平淡和自然。

她每篇小说的意象,安排得好,和整个故事的结构、人物都有关系,有时是嘲弄,有时是一种暗示性的“道德批判”,很少有人能够将意象的功效,发挥得像她这般精妙的。

《第一炉香》里,薇龙的姑妈梁太太一出场的时候,面纱上爬着一粒绿宝石蜘蛛,后来薇龙进入宅第后,“一抬头望见钢琴上面,有一棵仙人掌,……那苍绿的厚叶子,四下里探着头,像一窠青蛇;那枝头的一捻红,便像吐出的蛇芯子”。

园游会过后,薇龙陪同姑妈一同进餐,因为彼此找到了新的男朋友,心里欢喜,嘴里说不出来,两人同时割切着冷牛舌——这牛舌头像唐人绝句里的“鹦鹉前头不敢言”,产生了极深的嘲弄意趣。

闻水晶如是说,她道,我的作品要是能出批注的版本,像脂本《红楼梦》一样,你这些评论就像脂批。

水晶受到鼓励,当真批点起来。

张爱玲闻言,满心欢喜,笑出声来。笑声软糯,是小女孩的那种笑声,令人完全不敢相信,她已经活过了半个世纪。

随即谈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

《传奇》里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其本”的,也就是她所谓的documentaries,红玫瑰表面上像个“坏”女人,其实很忠厚,作者对她非常同情;而佟振保却是个道道地地的伪君子。佟振保是个保守性的人物。他深爱着红玫瑰,但他不敢同她结婚,在现实与利害的双重压力下,娶了白玫瑰。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样瞻顾的,结果害了三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写完了这篇故事,觉得很对不住佟振保和白玫瑰,这两人她都见过,而红玫瑰只是听见过。没有道德制裁。都是人情世故的不得已。

当她已经喝完第四杯咖啡的时候,话题转到五四以来的作家。

喜欢阅读沈从文的作品,这样好的一个文体家。

老舍还是短篇精彩。

鲁迅,很能暴露中国人性格中的阴暗面和劣根性。这一种传统等到鲁迅一死,突告中断,很是可惜。因为后来的中国作家,在提高民族自信心的旗帜下,走的都是文过饰非的路子,只说好的,不说坏的,实在可惜。

关于作品留传的问题,她感到非常不确定。因为似乎从五四一开始,就让几个作家决定了一切,后来的人根本就不被重视。她开始写作的时候,便感到这层困扰,现在困扰是越来越深了。

她想要写的东西太多太多。

“又譬如美国人的事情,我也想写的”。

“我写的东西,总得酝酿上一二十年”。

譬如《色,戒》。

写作的时候,是非常高兴的,写完以后,简直是“狂喜”!她用嘹亮铿锵的音调,说出“狂喜”两字。

这次会面,持续了7个小时。她说的,像这样的谈话,十年大概只能一次!又说朋友间会面,有时终生只得一次。

水晶捧着张爱玲亲笔题赠的《怨女》英文本,和香奈儿五号香水,下得楼来,站在街边,已是凌晨。仰面,看着张爱玲公寓的小阳台,看着窗内黄晕晕的灯光,一时间,他觉得张爱玲如一只蝉,薄薄的纱翼虽然脆弱,身体的纤维质素却很坚实,潜伏的力量也大,藏到柳荫深处,夏天正午的蝉声,……吱……吱……吱,栖高声自远。

那一年,197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智利诗人聂鲁达。

聂鲁达有诗云:

“旅人自问,是不是浪费了光阴,行至更远处,却又回到起点悲叹,耗掉一份故我,再度告别,再次启程。”

一夜,就是一个世纪。

这次采访,是张爱玲自编自导的一个新闻发布会。

五十一年来,面对外界,她第一次如此酣畅淋漓自我告白,让渡隐私;她成功地担任了自己的新闻发言官——

修正美国梦。

回归传统,回归母语写作。

2014年9月2日中午,我经过张爱玲在布什街的旧居,乘坐BART红线,去旧金山湾区,继水晶之后,拜访这个物理空间,张爱玲个人历史的拐点。

地址是从哈佛大学档案馆获得的。

加州柏克莱杜伦街2025,307公寓。

绿灰色的建筑,下午四点钟的阳光。

小小的庭院,一洼碎石,几棵绿色植物,一盏老旧的吊灯。

狭窄的电梯。

上得三楼。

307室。

门口一块擦脚垫。

悄无声息。这是张爱玲喜欢的氛围。

轻叩房门,没有声息。

我倚在门上,拍照留存。

慈禧太后不愿意拍照,害怕灵魂被摄走。

我希冀张爱玲的灵魂能够进入我的相机。

电梯门开了,一位中年男士走过来,疑惑地看着我。

我说明来意,他惊讶道:“我就住在307室。我不知道你说的这位女士,不过总有什么人知道的。”

我问:“可以进去看看吗?”

他道:“当然可以。”

他开了门,喃喃道:“抱歉,屋子很凌乱,请不要介意。”

没有会客区。越过门厅,便是卧室。

落地窗,面朝杜兰街。

窗外,一个大工地,正在盖新的建筑。

床的周围,一排书架,书太多,彼此挤在一起,唯恐落下来。手工制品与厨房的杯碟参差错落地搁置在架子上,似乎主人从来不曾使用过。

墙上一张画报,是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和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背景是旧金山城市之光书店(City Lights Bookstore)——垮掉的一代的发源地、大本营,“反叛文化”的路标,在如今多元文化和信息的冲击下,依然傲然屹立。

“City Lights Bookstore”位于美国旧金山北海滩,中国城和意大利区的交界处,是张爱玲和赖雅经常散步买食物的地方。如今,依旧有中年人站在城市之光书店的玻璃窗前,凝视着《在路上》的封面,缅怀曾经**的青春。

空间逼仄,也不便让座,我们就站在这张海报前。

他叫Michael Ryder,在附近医院工作。张爱玲居住在这里的时候,他才刚刚出生。

他爱文学,爱电影,看过李安导演的电影《色,戒》,只是不知道这是根据张爱玲的小说改编的。

对我,特地从中国跑来此地寻访一位在美国默默无闻的已故女作家,他十分惊讶。

他说,他愿意在方便的时候为我做一些搜寻工作,譬如当年张爱玲的邻居状况,当年的房租情况。

离开杜兰公寓,沿着别墅区,步行去圣保罗大街(San Pablo Ave)。

1969年7月20日下午,张爱玲抱着一架小电视机,在圣保罗大街上跌跌撞撞,满脸茫然。恰巧她的上司陈世骧开车路过,停车问:“你在这里?”

张爱玲抱歉地嗫嚅道:“刚买了电视机准备看登月转播,可是找不到汽车站了。”

2014年9月3日下午,我在寒风里,走了十二个街区,跟踪张爱玲一路来到这里。站在圣保罗大街的路牌下,我对张爱玲说:

“我从上海到旧金山,一万多公里,远山远水来看你,因为你曾来过。”

无论我,无论张爱玲。我们都回不去了。

晚上,回到酒店,读张爱玲的《私语》:

“年初一我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我起来看他们迎新年,谁知他们怕我熬夜辛苦了让我多睡一会,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我在**哭了又哭,不肯起来……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是的,我也没有赶上。

张爱玲云:

“每次想起茫茫人海中,

我们很可能错过认识的机会——太危险了。

命运安排多好。”

风继续吹。

有轨电车一班又一班,叮叮当当,不紧不慢,穿梭在起伏的坡道上;没有车水马龙市井人声,隔壁张爱玲,如何睡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