翅膀流下的血

自由的酒

焚烧天堂

让光芒洒落大地

冷炽在脑海里一遍遍地哼唱,直到把旋律落实在纸上。他整理了这段时间写下的零散片段,终于凑成一首完整的歌。

他按捺住兴奋,接好电吉他和耳机打算完整地弹出来。他在心中默放理想的效果,还假想了鼓、贝斯和人声。唱歌的人当然不是自己,他完全没考虑别人,默认主唱就是耿京川。

可试弹的效果并不理想,耳机中传来的曲调怪异,冷炽差点不认识自己的琴。他错愕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弹第二次。

吉他这种乐器远没有它看上去那么简单。钢琴88个键,每个键只对应一个音,吉他的一个音符却有许多种弹法。不同的按弦把位可以弹出相同的音高,拨弦不同,弹出来的音色也不同。一把电吉他有24个品位和至少6根弦,某种程度上,吉他的指法比钢琴和小提琴更复杂。

冷炽写曲子用的是五线谱,只能看出音高和时值,看不出把位。熟练的吉他手能记住同一个音不同弹法的各种音色,冷炽也能做到,但要直接用六线谱输出,他就没有耿京川那么有把握了。

他只好从头调整,好让曲子听起来更顺耳,弹起来不那么手忙脚乱。他一个人反复地改,一直改到毕业展前夕。

美院四年,冷炽画得最认真的画就是毕业创作。

有同学建议他画得商业点,以美院学生的身份卖毕业创作,能小赚一笔。冷炽左耳进右耳出,依然按自己的构思来,认认真真地画了一幅纯粹的创作。同学疑惑,平日他忙着赚钱,名利双收的机会来了,他反而放弃。

冷炽说,学画一场,给自己留个念想。这个回答当然得不到理解,不过冷炽无所谓。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的毕业创作得了高分,打分的老师就是说他不适合做画家的那一位。

“你想好了?现在收心还来得及,你有点天分,画画总不至于让你饿死,那玩意就未必了。咱们学校是出过几个搞音乐的,但炮灰也不少。”

老师始终不觉得搞音乐是条正路,尽管他也觉得在这方面,冷炽有点灵气。

冷炽诚恳地感谢他,又说:“考美院之前,我妈也说过一样的话。我能不花家里一分钱活到毕业,也能靠自己走好自己选的路。”

老师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好自为之吧。”

每个人都得自己把握将来,但至少这会儿,冷炽该说点违心话,好让老师的关心不受冷遇。如果他心里没有杂念,他会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不识抬举。

他急着回宿舍,好把在毕业展开幕式上突然想好的旋律记下来。这段旋律占据了他全部注意力,礼貌就顾不上了。

老师当然不介意,只是冷炽决绝的背影让他想起许多往事,有些是好结局,有些就不那么美好了。他叹了口气,又低声说一句好自为之。

过不了多久,一宿舍室友就要各奔东西。

有人考研,有人工作,还有人在画家村租了工作室,即将开始创作生涯。下铺哪儿也不打算去,他家就在本地,自己名下有好几套房,靠收租金就能衣食无忧。他说自己学画是为了“修身养性”,接下来没准会当个作家。

冷炽笑他不靠谱,他笑冷炽不着调,因为冷炽没这么好的命,却没像其他人那样规划未来。

然而对冷炽来说,毕业后也不过是换个地方睡觉,有更多时间赚钱,也有更多时间留给自己。

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来时带着满腔热血,离开时,他有一幅画和一首歌。

“牛不牛逼?”冷炽站在自己的作品前,神气活现。

毕业展临近尾声,展厅里没什么人,他也就不用矜持,眉飞色舞地给耿京川展示每一处他花了心思的细节。

“这画的名字叫《日蚀》——飞向太阳,即将燃烧的一瞬间……”

耿京川点头微笑,听得颇为专注。其实他不懂画,看不出那些抽象的色块代表什么,他只是觉得冷炽这样子很有意思。这人说话时肢体语言丰富,很有表现力,比他的画有吸引力。

冷炽浑然不觉,以为他喜欢自己的作品,又讲起作画过程。他们边走边聊,一直聊到美院旁边的小饭馆,在饭桌上聊他四年的美院生活。

之前在琴行,他很少浪费时间聊天。现在时间充裕,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挺健谈,许多从不外露的情绪,在耿京川这里通通倾泻出来。

他觉得耿京川能懂。

“我知道不容易,我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可人只有一辈子,我见过他们的一辈子是什么样,为什么还要走一样的路?这有什么意义?”

人的一生有什么意义,这是哲学家都没法解决的问题。自从冷炽第一次想到它,就从未停止过追问。他至今也没得到肯定的答案,因为他短暂的人生里,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意义,这意义彼此冲突又互相成就,得不到整齐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耿京川笑笑,也许是受冷炽影响,他的话也比平时多,“我是小地方来的,没怎么念过书。十来岁的时候,省队下来挑运动员,我进了田径队,练短跑。后来考到体院,依旧是跑,没完没了地跑。”

小店不禁止吸烟,耿京川一支烟抽完,又点了一支。烟雾中,他的眼神很遥远。

“我在小县城里,世界只有一条跑道,到了大城市,世界还是一条跑道。如果不是受伤,我现在可能还在跑道上,一圈,一圈,一圈……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他们跑,突然觉得他们像我奶奶家拉磨的驴。只有几个人能跑出去,大部分人都在这跑道上消耗,包括我,因为我在这儿成绩只能算中上。你说这有什么意思?”

冷炽倒满酒,和他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耿京川也干了杯:“说出来不怕你笑话,那时候我二十岁,就像快死了一样绝望。”

“后来呢?你去弹吉他了?”

“那时候还没有。体院旁边是市图书馆,平时没人想去。我闲着没事,就想去里面看看。到处都是书,比我们县新华书店里的书还多,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书。当时我想,书里是不是有我想知道的东西?”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思?”耿京川又笑了,“我就去哲学区找,什么存在啊,虚无啊,这个论那个论,还有佛洛依德,心理学什么的——说实话,我看不懂。”

冷炽也笑:“我也看不懂。”

“不过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庄仲,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也让我看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很大。”

听到“仲”字,冷炽心中一动。果然,耿京川继续道:“混熟之后,我们叫他老二,因为他比我小几个月。庄仲是学数学的,但他会的东西很多,也看过很多书。他会好几种乐器,钢琴、吉他、低音提琴,还会写小说。我看不懂他写的故事,里面的人都有点不正常,疯疯癫癫的。卫卫喜欢他写的东西,他俩能聊到一起去,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卫卫?你们早就认识?”

“当时我只认识巴音,庄仲和他玩得挺好,一起搞乐队。我跟着他们玩了一阵,也喜欢上摇滚乐。你别看巴音老实,他打鼓跟不要命似的。他们的吉他手也挺厉害,我就跟他学。后来那个吉他手跟了别的乐队,我就替上来。再后来就碰到卫卫,那会儿她还是个小孩,就在你们美院附中上学。那么多乐器,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挑了贝斯,可能是庄仲贝斯弹得最好吧……”

“那——”

庄仲为什么要自杀,冷炽差点脱口而出。一想到巴音的嘱咐,连忙改口:“庄哥现在……还弹贝斯吗?”

“他死了。”

耿京川把烟头戳进烟灰缸。火星烫到手指,他眼睛都没动一下。

冷炽看他的表情,似乎不打算继续,便叹气道:“可惜了。”

耿京川盯着烟灰缸里最后的一缕烟,直到它变得透明:“你跟庄仲都是聪明的人,脾气也像……”

冷炽闷头喝酒。

那个“像”字让他没来由地烦躁。

“给你听我写的歌吧。”冷炽清了瓶中酒,起身去结账。

耿京川有点意外,但冷炽没给他纳闷的时间,让他在这里稍等,自己回宿舍取吉他,然后一起去琴行。

他喝了不少,走出一条斜线,但冲劲儿十足,步子很大。耿京川在店门口抽烟,看着他倔强的背影,仿佛想到什么,又把烟收进盒子,揣回口袋。

飞向太阳,即将燃烧的瞬间。

冷炽弹琴的时候,耿京川一直想着他的画。大片的红色射出画布,箭雨侵略如火,热风带着血气,飞鸟冲击天空。它要撞破天堂的大门,找出最终的答案,它要让困苦的解药洒落人间。

两年多来,学琴的人来了又走,坚持到最后的竟是冷炽。他已经撞穿了南墙,撞碎了所有阻碍他的石头。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他了。

冷炽做到的远不止如此。他不仅写了旋律部分,还写了细节相当丰富的riff,两条线一张一弛。耿京川听他分别弹奏,想象合奏时强劲饱满的律动,心头阵阵发热。

更让他惊讶的是,冷炽的曲子里几乎听不出他模仿了哪支乐队。情绪饱满,却没有欧美硬摇的布鲁斯味,细节丰富,又不像日本摇滚那样严谨精致。当然,这首曲子并不完美,不过对耿京川来说,瑕疵不足以平复他心中的震撼。

“哥,你试试,试试。”

冷炽的目光有点迷离,一个劲把吉他往他怀里塞。

耿京川连忙稳住他,从琴架上取了把教学琴:“我用这个。”

冷炽还不满足,又把谱子拍到他面前:“唱。”

“我不熟,你来吧。”

“你唱,”冷炽借着酒劲,一本正经地耍赖,“我跑调……”

耿京川只好站起来开嗓,顺便熟悉歌词。冷炽想说不用这么隆重,就听到京剧喊嗓般的几声长吟。耿京川笑着说了句“调够高的”,然后放慢速度清唱。起初他的眼睛一直在谱上,一只手轻轻地打拍。唱完主歌后,他的情绪忽然烧起来,手背上的筋腱血管偾张,长发一**,硬是用真声顶上去:

“焚烧——天堂——

让光芒洒落大地,洒落大地……”

冷炽不禁打了个寒颤,心脏砰砰直跳。这还只是练习,如果在真正的舞台上,耿京川还不知道要爆发成什么样。

副歌之后是旋律吉他的狂飙,冷炽下意识地站起来,带着酒醉和血涌上头的眩晕甩头,手上用着狠劲儿推弦。他全程闭着眼睛,视野血红,旋律越走越高,他也有种**将至般的飘然……

游丝般的延音消失许久,他才缓缓降温,靠着墙瘫坐在地上。

“比打炮还爽……”

耿京川把冷炽的琴放好,蹲在他旁边:“至于吗?”

冷炽挡开他想搀扶自己的手,捏着太阳穴说胡话:“我这辈子不用娶老婆,直接娶我吉他,大老婆依班娜,小老婆再来个……哥,我觉得你最合适。”

耿京川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第一次听你唱歌,我就觉得,你是我想要的主唱。这会儿更肯定……我得,把你弄到手。”

耿京川哭笑不得,轻轻拍他的脸:“今天也没喝多少,怎么上头了?”

“真的……”

冷炽顺势攥住他的手腕,肉麻地用脸贴着他的手心。他还没醉到神志不清,当然能感觉到耿京川的僵硬。他自己也臊得满脸通红,为了混进耿京川的乐队,他决定彻底不要这张脸,借酒装疯:

“带着我吧,哥,我给你当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