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种只有小圈子里的朋友才能理解的秘密语言,会创造出一种“语言领地”。只有在领地边界之内的人才是这个群体的成员。

牛顿故意用拉丁文写作了他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目的是让大多数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批评它。11世纪著名的阿拉伯科学家格伯因为担心受到迫害而用一种暗码来写作,今天英语里表示“胡言乱语”的gibberish一词就源自他的名字。现代的医生也遵循同样原则,用拉丁语使简单的病症听起来很复杂。如果你告诉医生说你的背不好,他会诊断说你患了“lumbago”,这个单词是表示“腰疼”的拉丁语。

公司内部也会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一种混杂语言。晦涩的语言可以激发听者的谦逊,让他们感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正如利奥·罗斯滕和约翰·皮尔斯在《1001条逻辑法则》(1001 Logistical Laws)中指出的那样:大多数人把复杂误认为深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