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确实是一部颇为奇特的著作,它由一条条加了数字编号的格言式文字构成。编号表示内容之间的从属关系,而文字则简洁、直接。这些文字并没有包含所需要的论证,它们的作用在于建立直观的理解,展示其中的联系,从而获得整体性的图景。从维特根斯坦自己的笔记可以看出,他的思考方式是直观性的,很少诉诸逻辑推理。由此获得的成果则在于促成理解、建立世界观,而不在于形成哲学论辩,得出哲学结论。这样做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哲学的洞见,从而直接面对哲学问题本身,获得哲学的领悟。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容易造成误解,难以保证读者能够确切把握所传达的见解。
论证就是建立一个结论时所采取的推理过程,即通常从不会有质疑或已经获得承认的前提开始,通过推理来获得确实无疑或者应当得到接受的结论。在哲学中,论证不仅被用来保证结论的可靠性,以说服读者,而且是哲学建筑术的一部分,可以用来在不同的哲学观点之间建立连接,使之形成一个系统。再者,论证由于是基于哲学观点的意义进行的,对于所建立观点的内容就构成了限定和澄清。如果你不太理解一个哲学观点在说什么,那就去看它是怎样得到论证的,或者看它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论证支持。维特根斯坦哲学思考和写作是直观的和私人性的,论证被大幅度忽略和压缩了。但是,一个足够结实的哲学系统还是可以用论证来表明各部分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在阅读《逻辑哲学论》时,我们仍然需要参与其中,通过自行建立论证,来连接其中的各个论点,以此来实现我们的理解。我认为这是阅读这部著作的正途。
在本序言后面大半部分,我将扼要解释《逻辑哲学论》的核心思想,以便为读者确立阅读的关注点和思考的方向。我也将以一种参与的态度来做这件事,把我自己的理解呈现给读者,而不是介绍“公认的”“权威性的”(在维特根斯坦研究领域,这两个词有种讽刺意味,它们总是被用于准备予以反驳的解释)解读。希望借此能够激发读者的主动思考,最终能够反过来从学理上来甄别我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