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摇曳在清晨的风中,阳光铺满了大地,落在院子的玻璃屋上时,折射出了一片盛夏的光景。

谢延程生物钟本来就很早,再加上身下的沙发实在小,怀里的小姑娘睡觉还不安分,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往后退,最后身体只跟沙发搭了个边而已。

没摔下去真是万幸。

小姑娘的手一直抱紧着自己的腰,他只要一低下头,这个角度就会看清她领口里的风景。

忍着火,轻轻的走下沙发,把自己僵硬了一晚上的胳膊也抽了出来,皮肤上都是她凌乱的发丝印子,估计要很久才能消掉。

突然落空,常意拧紧眉头嘤咛了一声,谢延程还以为是吵醒了她,半蹲在地上,神色缱绻的盯着她的脸庞,等她睁开眼睛。

没想到人仰面朝天,双手双脚更是肆无忌惮的展开了。

只好叹了口气,认命的给她盖上了毛毯。

想想还是不解气,捏了捏她的鼻子,语气宠溺:“小懒猪。”

常意呼吸不过来,有些起床气的用手挥了一下,好巧不巧的打在了男人的脸上。

没睡到饱,她是没有半点要醒过来的意思的。

谢延程气笑了,握着放在自己脸颊上的手,亲了亲,才舍得放下。

一切快的都好像跟场梦似的,恍惚昨日这位娇滴滴的大小姐才刚被沈时珩领着住到自己身边,今天直至末日,她都属于自己的了。

那会儿要是知道两人会发展成这种关系,那些混蛋话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说出口的。

千不该万不该,让她为自己掉了那么多眼泪。

早上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忙,谢延程没空跟沙发上的这位小祖宗多腻歪,就连晨跑也只在外面跑了十分钟就回来洗澡换衣服了。

家里没烘干机,常意的衣服他只能在楼上用吹风机吹,连同内衣一起,几十遍《心经》默诵完,觉得她就和自己的女儿一样了。

一桩一桩家务事干完,最后转到了厨房里。

这边冰箱没什么食材,只能简单的煮了几个鸡蛋。

怪就怪这栋房子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好,谢延程把厨房的地都拖了一遍之后,外面沙发上睡着的常意依然是纹丝不动,丝毫没有任何要醒过来的迹象。

本来就是假期,也就由着她睡懒觉了。

鸡蛋熟了之后,谢延程又全部剥掉蛋壳放在了盘子里,他把蛋黄吃下后,就去地下仓库拿了铲子和花种,准备趁着今天上午有空,把院子打理一下。

快九月的天气,温度依旧很炎热,但与夏天终归不同,一些土壤里已经钻出了几株肥厚的绿芽。

花种都是郁金香,这个季节其实还不太适合栽种,但熬过半个月,遮阴措施做的好一些的话,降点温度之后的阳光是非常适合郁金香的成长的。

这些都是谢延程前不久特意跟着几个老花农学的,他本人对于培育种植这些方面丝毫不感兴趣,以前家里的那盆龟背竹生命力很顽强,他偶尔浇点水就行。

而且养它的原因也很简单,在风水上,它的寓意是健康长寿,招财进宝。

前两年工作总是不停的熬夜,再加上开了公司,多多少少有一些迷信在里面。

但现在栽花,全是因为爱。

将近十点多,常意才醒过来。

先是盯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昨晚的一幕一幕都涌上脑子之后,她翻身夹住了被子,雀跃了好一会儿。

谢延程真的和她在一起了!

是真的真的是真的在一起了!

坐起来之后,常意又高兴的倒了下去。

茶几上留着一张便条,男人的字迹苍劲有力:【衣服在主卧,早餐在厨房,我在花园。】

全部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客厅看向外面,院子里没有男人的身影,常意原本是想直接走出去的,但因为身上穿的衣服不规矩,再加上睡了一觉之后全部都是皱皱巴巴的,十分有损自己的“天仙”形象。

她“?咚?咚”的和只小怪兽一样上了楼。

换完衣服走进浴室,看见挤好的牙膏时,眼眶酸酸的。

虽然说常父也宠自己,但绝对不会做到这个地步,毕竟宠女儿的宠法也不是把她当作植物人来宠的,物质上该给的就给,但在一些大事情上,从不会迁就、退让半步。

谢延程不一样,他的爱甚至凌驾于溺爱之上。

在尊重、教会她成长的前提下,还把她宠成了一个小孩子。

刷完牙洗好脸,走到厨房,当常意看见盘子里剥好的鸡蛋白,更想哭了。

一个人坐在餐桌前,一边咀嚼一边自我消化着这种悲伤情绪,就和以前的下雨天,她戴着耳机头靠在家里那辆迈巴赫的车窗上,把自己代入到分手情歌之中。

无声的悲戚嘶吼着。

吃完鸡蛋,常意悄悄的走到了院子里,看见谢延程正在铲土的背影,她直接跑过去,从后面抱住了他。

男人转过了身,高挺的鼻梁恰好将太阳的光线遮挡住,笑着说道:“我身上都是汗和泥土。”

在岛上,小姑娘因为鞋子沾了泥而哭鼻子的事情,他可还没忘呢。

常意摇了摇头,本意是想说一句很动听的情话的,嘴比脑子更快一步,含情脉脉地回答道:“没关系,就算你身上都是屎,我也喜欢。”

“……”

倒也不必。

谢延程抿了抿唇,将她抱到一边,继续撒着最后一排的种子。

常意睁大眼睛看着,问道:“这是什么呀?大蒜?”

她没这方面的常识,想到这个男人居然在院子里种大蒜,真是太有个性了。

这个世界上,好像真的已经谁也不能和他相比了。

沉默了半秒钟,男人抬头回答道:“是郁金香。”

常意眼睛都瞪大了。

!!!

她最最最喜欢的花就是郁金香了,父亲在家里也给她载了满院子的郁金香。

“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个花呀?”

谢延程敛了敛眸。

第一次知道她喜欢郁金香,应该是当兵下连之后,这个小姑娘逃课来部队里探望沈时珩,那会儿他就在旁边的桌子上。

听到她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堆话,第一反应是可怜沈时珩居然有这么一个话痨女友,真的是无所不讲,恨不得一顿饭吃几粒米这种小事情也要汇报。

再然后,探望时间就快结束时,小姑娘拿起了旁边的果篮和牛奶什么的,东西有好几十斤重。

她凑到沈时珩的耳边小声的嘱咐着:“记得分点给你的舍友,特别是你们宿舍那个最高个,入伍的时候我来送你,发现他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身边什么亲人朋友都没有!”

沈时珩是因为和家里吵架了的原因,吵到都要被逐出族谱了,没人来送他很正常。

但谢延程也没有,在常意眼里就有些可怜,甚至还凄惨的脑补了一下他是不是父母双亡的孤儿。

这些话谢延程是没有听到,脑海里想的是另外一回事。

从军营门口走到招待所,有一长段距离,而且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开车,所以她带这么多东西过来,肯定是亲手搬的。

细胳膊细腿的,倒是没有断掉。

沈时珩那会儿明显也是真的感动了,一口一个“宝宝、宝宝”地喊着,鼻涕都要吃进嘴巴里了。

后来晚上回到宿舍里,杜苍挑起了这个话题,沈时珩才解释人女孩儿的小名是叫“饱饱”,和他也并不是什么男女朋友的关系,是纯粹的无血缘却胜似亲兄妹的青梅竹马。

讲了她很多小时候的糗事,还说她有一座郁金香花园,是真真正正活在童话故事中的小公主。

谢延程那会儿也没有刻意去记什么。

偶尔沈时珩拿水果和牛奶什么的给自己时,他会突然觉得,如果有这么一只闹腾的小麻雀偶尔能来看看自己枯燥乏味的当兵生活,似乎也挺好的。

毕竟他入伍再到后来的退役,家里都没有人来过。

也是真正接触了解了,才知道常意并不是沈时珩口中的那个“小公主”,虽然娇气,但也有直面、不放弃生活的勇气,她打破了自己对以往那些富家千金的认知。

她有很多温暖的面,像个朝气蓬勃的小太阳,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治愈了身边许许多多的人。

当然不可能把理由追溯到这么久远,谢延程低头想了想,淡淡地回答道:“你的手机壁纸不是郁金香么,我就想你最喜欢的就是郁金香了。”

常意喜笑颜开,又走过去抱住了男人的腰,她的嗓音甜腻软糯:“那我现在要把手机壁纸换成你的照片啦。”

“这样才能让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其实是你!”

谢延程怔了一下。

莫名也有一种年少的梦想被实现了的感觉。

那些他觉得空缺难捱的缝隙,现在好像都被阳光填满了一样。

也顾不得脸上有没有灰了,他低下头,开始吻怀里的女孩。

不比昨天第一次的火急火燎,似乎是为了在证明什么而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做接吻这件事情,这次温柔之中夹杂着几分生疏。

吻了一会儿就松开,谢延程抵着她的额头,哑声说道:“宝宝,其实你刚来C市的那天,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常意的思绪还没有回笼,她现在能思考的只有站在院子里亲嘴,很有可能会被路过的人撞见。

所以跟摊水似的融化在男人的怀中,红着脸说道:“回家……回家再继续亲。”

谢延程被她这副模样给逗笑了,将小姑娘横抱起之后,用鼻尖蹭了蹭她的耳朵,温柔的答应着:

“好,我们回家再继续亲。”

一路抱到了屋内的沙发上,小姑娘跪坐在自己的双腿上,眼眸炯炯有神,双手也紧紧的勾着自己的脖子。

谢延程失笑,哑声问道:“这是什么姿势啊,打算亲到天黑了?”

刚想贴上去的嘴唇又收回来了一些,常意气呼呼地喊着:“你别说话啦!”

他每次都败坏她的勇气!

男人也就不动,任由她随意发挥着。

直到感觉小姑娘有些喘不过气了,才托住她的后脑勺不让她乱动,渡着气,渐渐加深这个吻。

浅淡的金光在林叶间斑驳,圆晕圈圈层层的落在屋子内,一扇红木窗棂将天空分割为碎片,一半隐在阴影之中,阳和启蜇。

良久后松开,小姑娘又跟一滩水似的小口喘着气,嘴唇红嘟嘟的,好像还在轻轻的发着抖。

“以后早上跟我一起跑步去。”谢延程皱着眉头说道,难免为她这么差的体力而担忧。

常意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不舒服的动了一下身体,有些埋怨:“你肺活量这么好,以前还亲过多少个女孩子?”

毕竟这男人比自己大了三岁,真的有点感情史的话,她消化消化应该也能……不能接受!

谢延程的手还扶在她的腰上,闻言用指腹摩挲了几下,似笑非笑的开口说道:“沈时珩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你是我的初恋。”

身上的小姑娘听完之后异常开心,脑袋又凑过来了,他清晰的感受着自己身体某处的变化,有些吃不消了。

连带着声音也发哑:“好了,不亲了。”

被放到沙发上时,常意还有些懵,直到男人诚实的在她耳边低声耳语了一句,她才放弃刚才继续的想法,还有些恼羞成怒的朝他腿上扔了个抱枕:“你怎么什么都和我说!”

谢延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

话题总算回到了刚才花园里,他说的那句:“宝宝,其实你刚来C市的那天,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常意对此毫无印象,只得低着头摆弄着他的手指,乖巧又安静的听他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