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父野叟,语以黄鸡白酒则欣然喜,问以鼎食则不知;
语以温袍短褐则油然乐,问以衮服则不识。
其天全,故其欲淡,此是人生第一个境界。
【译文】
在田间劳作的农夫或野外谋生的老人,问到黄鸡白酒的家常便饭就兴味很高,问到山珍海味则全不知道;谈论到温暖的粗布袍和麻布短衣就油然欣喜,问到华美的朝服却完全不知道。因为他们保持了纯真自然的本性,所以欲望淡泊,这是人生的第一等境界。
【例解】
恬淡的生活是人生独特美丽的风景,田间野叟,虽然清贫,却有黄鸡白酒,也得天然之乐,达到宁静纯真的境界。为诗作文,照样能胸襟博大,与世无争,体理自然,气度潇洒。曹雪芹从锦衣玉食到穷困潦倒,衣食无着,呕心沥血写出《红楼梦》,他的经历确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曹雪芹作《红楼梦》时住在北京西郊。当时,他一家住的是“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喝的是稀粥,还经常有上顿没下顿的。但他不向恶劣的环境屈服,而是一心埋头从事创作。但他的不幸又接踵而来,先是中年丧妻,后又晚年丧子,这些事使他悲痛欲绝,非常伤心。可时,他还是坚强地挺过来了,继续奋笔疾书。就在这样的境况下,他终于创作出了长篇巨著《红楼梦》。尽管曹雪芹只来得及写了八十回,就被疾病夺走了生命,但这部未完成的手稿很快以手抄本的形式迅速流传开来,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价值可达数十金,声名不胫而走。这部不朽之作也使曹雪芹成为世界公认的伟大作家之一。《红楼梦》的成功,也印证了“天全欲淡,人生至境”的妙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