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所有站在政府大楼门口上访的人一样,陆大壮面孔上呈现出那种由愤怒、焦虑、无助、期盼以及一点点恐惧杂糅而成的神色。后来次数多了,这种神色中又加入了厌倦与绝望。

有时,他也举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徇私枉法”等一些刺激人眼球的字眼以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似乎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根本就没人在意他。

工作人员也接待过他几次,无一例外的结果是,把最初给他办案的人叫过来。彼此都成熟人了,于是他真实的愤怒到后来似乎变成了表演。而办案人员也成了例行公事,好话歹话说尽,终于把他劝回去,并再次答应给他把案子再好好查查。

也确实会有警察再来村子里转一遭,见几个相关人,然后告诉他们,确实查不清。

后来有一次,那个管事的警察来,盘问了陆斐斐半天。从盘问的话语来看,那警察只差明白地告诉他们:陆斐斐说了假话。

这次谈话却激怒了陆斐斐。警察走后,他说:“爸,你把我抬到政府门口。”

陆大壮不忍心,说:“算了吧。”

陆斐斐说:“你们不抬我去,我咬掉自己的舌头。”

陆大壮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每次从县里回来,陆大壮疲惫又厌倦的目光总能把陆斐斐眼睛里那一点点期盼的小火苗扑灭。后来,陆大壮对女人和儿子说:“算了吧,咱们认了。”反倒是陆斐斐不同意,他说:“你们必须为我讨个说法。”

躺在**的陆斐斐越来越胖,越来越胖。起初陆大壮一个人就能帮他翻身,后来,没有女人帮忙,他根本无法把儿子给翻过来。

翻过来,还要帮他全身上下做按摩,松弛肌肉。饶是这样,陆斐斐的屁股下面还是起了褥疮。

儿子已经够惨了,他不想把儿子的惨展示给路人看。

陆斐斐执意要去。他要用自己的身体作筹码,帮助陆大壮给他欲见的和欲求的人施加一些压力。

于是租了一辆面包车,并叫了几个走得近的亲戚帮忙把陆斐斐抬上车子,一并往县城走。

陆斐斐暴晒在阳光下,果然吸引了许多路人。人围得越来越多,陆大壮便从头到尾一遍遍地诉说。终于,信访局长露面了。

局长和颜悦色,说:“双方主事的各来两个人。”

交警那厢去的是连盼和孙立刚。他这厢去的是他们两口子。

局长听了陆大壮的陈述,点点头,说:“咱们是法治社会,一切事情都要依法进行,好不好?”

陆大壮也点点头。

“这么说你同意我这个观点?”

“观点我当然同意。可他们交警队……”

“好好好,”局长挥起一只手,打断他的话,“有你说的机会,你先说,同意不同意我的观点?”

陆大壮再次点点头。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同意了。”

“你申诉的是什么事情?”

“交通事故,我儿子瘫痪在床了,但他们却做出了错误的事故认定。”

“刚才你说了,同意我的观点,也就是咱们干什么事都要依法进行,对不对?那么我问你,假如他们真像你说的做出了错误认定,那么这件事该由谁来管他们?”

“我这不是来找你们政府来了吗?”

“政府有好多部门,我问你具体该有哪一家管?”

陆大壮摇摇头:“我们小老百姓哪知道这些。”

局长的头转向连盼和孙立刚:“你们说,假如你们的认定错了,该由谁来管你们?”

孙立刚看连盼一眼,连盼示意他回答。孙立刚说:“上级公安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

局长说,“好!”然后把眼睛转向陆大壮,“上级公安部门是县公安局,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是市交警支队。你找过这两家单位吗?”

陆大壮说:“我去过,不抵事,他们还是把这帮人叫来让继续查。”

局长说:“这怎么叫不抵事呢?让他们继续查就是一个态度。”

“问题是他们始终查不清。”

“好,我再问你,结案的期限到了没?”

陆大壮不清楚。

“还有,上面让他们继续查,他们查了没有?”

陆大壮皱一下眉头:“查倒是查了,可一直查不清。”

局长说:“查案总需要一些时间,你得给他们时间。”

陆大壮说:“问题是他们一开始搞把案子搞错了,明明是另一个人骑的车,非说是我儿子骑的车……”

“好好好,”局长再次挥手打断他的话,“我不想听具体案件,我们信访局,只是一个接待、协调机构,只负责为你的冤屈在法律的范围内指一条明路。你说他们把案子搞错了,你有证据吗?”

“我儿子的话就是证据。”

局长再次把目光转向连盼和孙立刚。

孙立刚赶紧接上话:“现在是一比一证据,又没有其他见证人。”

局长点点头:“我清楚了。”然后把目光转回去:“还是刚才那句话,你得给他们时间。”

“可已经过去有半年了。”

“许多案子,可能需要一年、两年,或者更多的时间。你们要有耐心,而且,要相信党,相信政府!总会查清的。”

陆大壮正欲分辩,局长摆摆手把他的话压到嗓子里:“还有,如果他们真有徇私枉法的行为,你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为你们撑腰。”

……

最后,局长严肃地和连盼和孙立刚说:“你们要把群众的事情当成大事,赶紧增派力量继续查办,早日给人家一个答复。”

“对,还有,帮助人家把病人给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