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某一天,我突然就死了,你会蹲在我坟前哭么?

我曾问过周破破,我说如果某一天,我突然就死了,你会蹲在我坟前哭么?

我用了一个“蹲”字,之所以没有用跪或者趴,是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那点小感情,还不至于让她付出这种代价,我又不是她妈。

而她的回答差点没让我背过气去,她贼贼地笑了一下,幸灾乐祸地对我说:“钟小蒙,如果某一天你真的死了,我才不会哭呢,我要积攒力量,抢你的男人,睡你的床。”

她说的那个男人就是程先楚,我跟他原本素不相识,一年前的某一天,我拎着瓶啤酒和一包长寿一个人去公园溜达,累得快要不行的时候,终于看见前放某一处有一个空出来的座位。结果当我刚刚坐下的时候,另一只屁股就坐到我旁边了,我们就那样挤来挤去,谁也不愿意妥协,不愿意把唯一的一个座位让给对方。

是了,那便是程先楚了,那时我觉得他真是遭透了,面对美女一点风格都没有,他妈是怎么教育他的呀。

后来,我们就那样背对背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整整坐了半个小时。

直到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走到我们面前,娇滴滴地对他说:“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你看你们两个人多般配啊。”

我的鼻子里冒出一股冷气,切,般配,他算那根蔬菜那棵葱啊他。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天程先楚这个王八蛋居然真就买了一支玫瑰,我本以为他会把那花送给我征求我的原谅的,可是他买了花之后,居然一下下地将花瓣揪掉,丢到了身旁的小路上。最后,还将一枝光秃秃的花秆递到我的面前说:“诺,送给你。”

他说:“刚才我买花的时候就决定了,如果花瓣是单数我就追你……”

我回过头来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我没想到这世界上还真有他妈这么不要脸的男生,于是,我刷地一下站起身来,从他手中夺过花秆,对着他的脑袋狠狠地抽了一下,然后扬长而去,只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他在背后不停地叫着我,他说:“哎,哎,你……”

爱什么爱呀,你什么你呀,对于你这样的小混蛋,老娘只可惜手上没有长出第三根中指。

当时我就觉得,就算我这辈子注定孤芳自赏,哪怕跟周破破那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厮守终身也不会跟他那样的男生再有交集。

可是,我错了。

因为三天后,我就再次和程先楚见了面,而且还是我主动找到的他。当时我在班上招呼了四五名男同学,围着公园周围苦苦寻找了三天,才再一次遇到了他。

那几名男生把他围在公园旁边小巷的一个墙角里,我冲过去,一下子跳起来,不由分说地在他脸上兜了一拳。

我说:“操,敢偷老娘的钱包,你他妈不想混了呀你!”

说到这里,也许你已经看出来了,我之所以英勇地袭击了程先楚,是因为那天我从公园回到学校以后就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什么卖花姑娘,抢凳子之类的,完全就是这个小贼在作案的时候给我设下的一个局,他是想分散我的注意力。

在被我甩了一计粉拳之后,程先楚那原本挺好看的发型早已风中凌乱,他捂着正在泛出鲜血的嘴巴,抬起头来,用一种无辜地表情看着我,他说:“你怎么打人呀你!”

切,我他妈还想吃人呢我。

我在他面前摊开右手,“别废话,我钱包呢,你最好乖乖交给我!”

他无奈地看着我,又看了看自己身旁那几个凶神恶煞的男生,最终将右手伸进了裤兜里面,那时,我本以为他是在掏我的钱包,可他却掏出一只手机,并且还按下了几个号码。当时我脑袋一大,心说这家伙不会是在找同伙吧,结果一下子就把手机夺过来了。我拿眼睛瞄屏幕的时候,吓得冷汗都出来了,这家伙居然拨打了110。

我真没想到,一个小贼,还会他妈的这么相信政府。

电话里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你好,这里是110接警中心,您有什么事么?”

小小的一只手机仿佛变成了一块火炭,我那几个男同学,在听到警察的声音以后,面面相觑,最后居然呼啦一下跑掉了。我承认以前他们几个跟着我胡作非为的时候曾经着过警察的道,但也没必要这么紧张么,我们这次是为民除害好不好。

掌心里的电话还在响,我不知所措地看着手中那块方型的,让人忧伤的物体,正当我两股颤颤,几欲先走的时候,程先楚却将它从我手中拿过去,对着电话里的警察说道:“你好,麻烦找下张警官,三天前我送到派出所的那个钱包,失主已经找到了,我一会就带她过去取。”

我张大了嘴巴看着他,他转过脸来,看着我说:“没想到你还是个痞子嘿,要早知道那天我就不买那朵花了。”

他说:“我知道像你这样的女痞子都喜欢直来直去,那我也不怕实话告诉你,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公园散步吧,那次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也是我故意安排的,我想用这种比较特别的方式接近你。”

什么叫每个周末都来公园散步啊,我是来抽烟好不好,我在家抽烟怕被爸爸发现罢了。

我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地向着派出所走去,我想,我的钱包一定是跟他挤屁股的时候不堪其辱,自己从裤子口袋里逃了出来。

二、她每次在路上遇到我,看我时的眼神,就好象我当了他们家小三似的。

我是一个女痞子。

这一点程先楚说得一点也不错,因为不光他那么认为,周破破也那么认为,都说三人成虎,他们二人怎么也能对付只狼吧。

我在北一高里很出名,很多人处理不了的事情都来找我。在北一高上过学的,2003到2005届的学生应该都还记得我在“校庆门”时的壮举吧,那时候,我的好姐妹周破破跟高二七班一个名叫柳岩的女生抢男友,老想着怎么在这对金童玉女之间插上一脚,轰轰烈烈地引起那名男生的注意,于是作为好朋友的我,在学校举行的二十五年校庆的时候就出手了。当时所有的学生在班干部的带领下提前进入会场,我一看学校领导都还没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就一下子冲上主席台,拿起话筒,喊了句:“XXX,我姐们周破破喜欢你!还有,北一高的女生都给我听好啦,以后离XXX远点。”

我心想,这下可谓是轰轰烈烈了吧,这么一来,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男生被周破破盯上了,鉴于我的风评,那个叫柳岩的女生也会知难而退,退避三舍吧。我想,从此以后,那家伙肯定就是周破破的了。

可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名叫柳岩的女孩居然那么生猛,一点都不惧怕我的**威,坐在前排的她,在听到我的演讲之后,毅然向我丢了一只鞋。

她说:“钟小蒙,你他妈谁啊你。”

而且,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那么柔弱的一个小姑娘,居然还敢冲上台来跟我单挑,结果三下五除二我就把她给揍趴下了。

那一次,我和柳岩分别被记了大过,就连周破破也没能幸免,被校方提出严重警告。好在那事以后,柳岩成功地和那名男生分了手,是那男生主动提出来的,据说被我那么一闹之后,他彻底对这么世界失去了信心。

话又说回来,当时我之所以敢在北一高这么嚣张,是因为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所烂学校的校长,是绝对没有魄力开除哪名学生的。北一高其实就是A市最烂的高中,学校里收留的全是各个初中成绩最差最调皮捣蛋,没前途的主,被称为A市的“少年收容所”。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每年可以在每名学生那里收到一笔不匪的委培费。其实家长和校方都心照不宣,与其不负责任地把我们这些注定考不上高中的小混蛋推向社会,还不如关在“学校”里。

自此,我便跟柳岩结下了梁子,她每次在路上遇到我,看我时的眼神,就好象我当了他们家小三似的。

再后来,我便认识了不靠谱的程先楚。

三、我穿着校服叼着烟,脸上涂着紫眼影,我听见跟程先楚相熟的老顾客对他说:“橙子,那是你马子么,真他妈不靠谱。”

程先楚其实挺帅的。

我从没见哪个男生能把工装裤和白衬衫,这两样极其不搭的衣服穿得那么好看那么有品位;我从没见那个男生的脸上,能像他一样长出两只浅浅的酒窝,还显得一点儿不奶油。

我想,我是爱上他。

他二十岁不到就在公园旁边最繁华的步行街上开了一家户外运动用品专卖店,而且还有车,虽然只是辆连车顶都没有的破吉普,但怎么说也算是辆会冒烟的坐驾。

认识他之后,我周末最大的乐趣就是跑到他店外,在那辆小吉普上一坐一下午,对着前来买东西的小帅哥吹口哨。我穿着校服叼着烟,脸上涂着紫眼影,我听见跟程先楚相熟的老顾客对他说:“橙子,那是你马子么,真他妈不靠谱。”

每当这时程先楚就会抬起头来,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朝我投来几分恋爱几分无奈的目光。他锁好门窗,慢慢地走向我,把我口中的烟头揪下来,一边抬头看着斜斜的夕阳,一边发动了汽车。

他说:“钟小蒙,我带你去吃麻辣烫吧。”

颠簸不定的汽车里,我紧紧地扶住汽车,转过头来深情地望着他,我说:“程先楚!”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的道路,大声回答我说:“啊?”

他的声音那么大,似乎是在提醒我跟他说话的时候提高点分贝,他那破车的声音实在太大了,他耳朵又背,不大点声音他听不见。

于是我便试探着向他挪了挪屁股,将嘴巴贴在他的耳边,大声吼道:“程先楚,上次你不说要追我么,那就代表着我已经成为你女朋友了吧,可是既然我已经是你女朋友了,你怎么不亲我呀。”

我看了那么多电视,那么多小说,小说里的恋人在确定关系后都会亲吻的,所以我才觉得那像道手续,如果不执行,就代表他不爱我。

然而我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小吉普就直直地朝着路旁的一只消防栓撞过去了,他手忙脚乱地拧着方向盘,车轮发出一连串尖利的摩擦声。最后他才好不容易将车子停到路边,异常幽怨地看着满脸期待的我说:“钟小蒙,你脑袋被太阳晒糊了吧你。”

我歪着脑袋看他,我说:“到底是哪个王八蛋一开始就说要追我的,到现在了你还在这装无辜!”

他无奈地笑一笑,然后对我摇头说:“钟小蒙,你听我说,其实那天的事情是个误会,我本来……”说到此,他突然顿了一下,旋即自嘲般的笑道:“算了算了,以前的事情都让它过去吧,我们重新认识好不好?”

他说:“自打跟你近距离地接触了以后,我才发现以前对你的看法有些出入,你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

够了!

我大声地打断他的话,他是想说终于发现我的宇宙超级无敌不靠谱了么,他是想说自己一开始瞎了狗眼了么,他是后悔了吧。是的,在遇见程先楚之前,我也曾经谈过几次“恋爱”,每次在接触过之后都会被人无情飞踹。可是我才跟他程先楚接触我几天啊,什么叫近距离接触啊,连嘴都没亲过,算个毛近距离啊。

我不知道那天自己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我记得以前那些“男朋友”踹我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火大这么伤心的,顶多他们把我踹了以后,我会偷偷尾随他们,在背后拍他们一砖,但第二天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

可是为什么遇到了程先楚,我就没那么豁达了。

他甚至才刚刚说出那句“以前对你的看法有出入”我就如坐针毡地从他的车上跳下来,手忙脚乱地跑出了他的视线,虽然在跑掉之前,我还曾转过身来信誓旦旦地对他大吼:“你等着吧程先楚,我他妈一定不会让你看扁的。”但是,我的心里,却一点儿也没底,我自己都不知道,当初的当初,我在程先楚的眼中,会是怎么样一张被他爱的脸。

四、我发誓,等下次程先楚再次见到我的时候,我会像一尘不染的白雪公主似的刺瞎他狗眼。

我决定洗心革面了。

我扔掉了偷偷藏在床下的香烟,我不由分说地抢了周破破的漂亮衣裳,一股脑儿全往自己身上套。我发誓,等下次程先楚再次见到我的时候,我会像一尘不染的白雪公主似的刺瞎他狗眼。

我还准备没事的时候用咯吱窝夹本名著,偶而蹭到程先楚附近的那个公园里装装淑女,勾引勾引目光。

几多感情上的挫败终于让我学乖,让我懂得了革新。

我对着镜子里那个笑容浅浅一脸媚相的自己对周破破说,我说:“呀,破破,果然是不破不立嘿,你瞧镜子里这美女是谁啊?”

我说:“这么一来,程先楚那个王八蛋一定就会再次投入她怀抱了吧。”

周破破正在整理着被我翻得七零八落的衣柜,头也不抬地对我说:“得了吧钟小蒙,你再怎么打扮也只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我跳起身来对着她硕大的屁股猛踢一脚,我说:“你什么意思啊周破破,你没瞧见我现在都灿烂成什么样了呀我,我保证,下次见面的时候,自己肯定能给程先楚带来一惊喜。”

结果,下次见面的时候,程先楚这混球却给我带来一惊喜。

那一天,我穿着周破破的泡泡裙,脚瞪细高根,为了不让别人把雪白的裙子踩脏,我特意打了一辆车去找程先楚。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的那辆小破车后面躲起来,打算在他出来的时候再跳出来,让他大跌眼镜。

可是,当我终于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蹲下身去,朝着店铺里面投去探寻的目光时,你猜我他们看见谁了呀。

我居然看见了柳岩那个猛女。

当时她正站在程先楚的对面,大声地对他吼着什么,在我面前一向嚣张无比的程先楚,在面对她的时候,居然变成了一只羔羊。要不是他俩年龄看起来差不多的话,也许很多人还以为程先楚这个乖儿子是她生得呢。

我凑近了看,我将耳朵贴在玻璃上听,我本想弄清楚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猫腻来着,结果,啪的一声,柳岩的巴掌就打在了程先楚的脸上。

她那一巴掌,打得我一哆嗦。

接着,我就看见哭得梨花带雨的柳岩捂着自己的嘴巴向着步行街的方向跑掉了。女孩子和男孩子的不同就在于,男孩子打了别人巴掌以后脸上会浮现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而女孩子甩完别人耳光,还要装作自己多委屈,仿佛刚才被打的那个是自己。

这么说来,我倒可以理解柳岩。

可是,我理解她并不代表我能饶恕她,要知道,她刚才那一巴掌,打得可是程先楚的脸,程先楚是谁呀,程先楚长着一张只能被我打的脸。于是,在柳岩夺门而出之后,我一下子从车后站起身来,大呼小叫地就朝她追过去了。

周破破的那破鞋,好看不中用,崴来崴去,居然还踩自己裙角,望着前方越来越远,就要消失在人海里的柳岩,我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形象,牙一咬心一横,脱下两只鞋子,丢进随后赶上来的程先楚怀里,然后,像台坦克似的就朝着早已被我吓得魂飞魄散的柳岩冲过去了。

那一天,我跟柳岩打得一地鸡毛,烟尘四起,两败俱伤。

其实按照以前交手的结果,我本来可以很轻松的制服柳岩的,可是那一天,我光脚去追她的时候,不小心踩在了一片碎玻璃上,脚掌被割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平常我用得最娴熟的技艺便是“兔子蹬鹰”,而如今这一招全完全丧失了效力,所以才被柳岩那妞沾了光。

五、我哭着哭着就饿了,于是问旁边的大妈要了一块温热的烤地瓜,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然后,我缓缓地站起身来,拎着周破破地那双高跟鞋一瘸一拐地走出了众人的视线。

我跟柳岩打了很久。

最后是被及时赶来的程先楚,还有路边一位卖烤地瓜的大妈给制服的。

她躺在大妈的怀中,我躺在程先楚的怀中,我听见程先楚不知所措地央求道:“你们俩别闹了!”

我转过头来,笑笑地看着程先楚,我说:“程先楚,你跟她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认识她。”

其实我说这话的时候觉得自己挺骄傲的,毕竟这一次程先楚没有站错队,他在我和柳岩面前最终选择了抱住我。

然而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对面的柳岩便大声骂道:“程先楚,你他妈什么意思啊,你干嘛抱着他,难道那个口口声声说自己从初中就暗恋我的人,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的人不是你么?”

在听到她的话之后,我明显地感觉到程先楚的身体像是触电般地抽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我说:“呵呵,程先楚,那婊子的话什么意思啊?”

程先楚的喉结上下蠕动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而是旁边的柳岩冷笑道:“钟小蒙,你他妈以为你是谁啊,像你这样不男不女的生物也指望有人会一见钟情,你醒醒吧你,这一切都是我和程先楚故意安排的,我知道像你这样重来没尝试过爱情滋味的花痴很容易就会上当的,所以才安排了那次公园相见。怎么样,恋爱的滋味美好吧,实话告诉你,被踹的滋味更他妈好!”

我想,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她一直都还记得那次我拆散她和那名小白脸的愁,所以才找了程先楚来对付我。她怎么那么幼稚呀她。

说到此,她顿一下,然后对着依旧抱着我的程先楚吼道:“程先楚,你怎么还抱着她,你忘了以前我们说好的话了么?”

程先楚的胳膊微微一沉,试探着将我靠到墙边,拉远了一点距离,很难为情地看着我说:“钟小蒙,其实上次吃麻辣烫时我本打算把实情告诉你的,可是你却不听我解释,自己跑掉了。”

他说:“其实一开始我本以为你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小混混来着,可是跟你近距离接触之后,我发现其实你也挺可爱的,就不忍心再伤害你了。”

他说:“请原谅钟小蒙,我喜欢柳岩整整喜欢了五年,她答应过,只要我帮了她这忙之后,就做我女朋友。”

背后的墙壁那么冷,华灯初上,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投下好看的光影,一阵阵刺痛从脚掌处传来,眼泪一下子就迷蒙了双眼。我背靠在墙壁上看着他笑,我说:“快去找你的小情人吧程先楚,快去吧。”

我脸上虽然洋装坚强,可是心里却无比希望他能站在我这边,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程先楚能迷途直返,我才不在乎他曾经对我做过什么,他曾经如何欺骗了我。

如果当时柳岩不在身边的话,我恨不得给他跪下我。

可是,在听了我的话之后,他只是微微闪了一下身,想要把鞋子重新套到我脚上的时候,才发现我的脚掌出血了。那一刻,他微微一愣,小心翼翼地问我说:“钟小蒙,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他说:“钟小蒙,我帮你打辆车吧,我得留下来陪柳岩,我怕她会出什么事。”

熙来攘往的步行街,打车,打你二大爷的车。

我笑笑地看着他,眼泪顺颊而下,我鼓足了全身的力量,大声地对她吼,我说:“滚!”

不爱我,就请带着你的女人,滚出老娘的视线。

那一天,程先楚扶着柳岩走掉以后,我一个人坐在人流来往的步行街上哭了很久,我哭着哭着就饿了,于是问旁边的大妈要了一块温热的烤地瓜,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然后,我缓缓地站起身来,拎着周破破地那双高跟鞋一瘸一拐地走出了众人的视线。

其实童话书里说得不对,有些水晶鞋,从来都不属于Cinderella。

六、如果,你曾看见我脸上一如既往飞扬跋扈的表情,也许你会觉得,其实Cinderella从来都没有心。

程先楚的店还开在那里,程先楚的车还停在那里,自此以后,我却再也没有见过程先楚。所谓爱情,终于让我学会,如果每次相见注定心疼,那就最好学会逃避。

我的右脚缝了四针,在家里躺了整整一个星期,最后重新换上了平底的帆布鞋,每天奔走于教室与宿舍之间。虽然周破破口口声声说要为我两勒插刀,要为我报仇,可是,我知道,她没有那个胆。

后来的我,曾经在走廊上几次偶遇柳岩,她每次看到我的时候,都会高高的仰起下吧,用鼻孔打量我。而每当这时,我都会乖乖地为她闪开一条道,眼睁睁地看她趾高气扬的走过去。

知道么程先楚,我之所以那样做,并不是因为我有多怕她。

其实我怕的那个人是你,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再次跟她打得死去活来,你也不会站到我这边。有些伤,这辈子注定死去活来的疼过一次便足够。

后来的我,还是会风风火火地行进在熟悉又陌生的人群中,就仿佛从来没有遇见我从前的那个他。

亲爱的程先楚,也许一开始,我们的相遇就是一个错误。

如果后来的你,曾经见过那个依然暴烈无比,仿佛从来都没有温柔过的我。如果后来的你,曾经见过那个依然冥顽不灵,仿佛从来都没有改变过的我。如果,你曾看见我脸上一如既往飞扬跋扈的表情,也许你会觉得,其实Cinderella从来都没有心。

可是程先楚,我们还说着等你有了时间,一定会开着你的那辆小小吉普载着我去看海;我们还说着,等到某一天再次遇到那个卖花姑娘的时候,你会送给我一支完美无暇的玫瑰;我们还说着,要一起去新开的西餐厅吃一次牛排;我们还说着要背上你的店里出售的帐篷,拿上手电筒,到郊区的山顶上去看这世界上最最澄明的星……

为什么,你却已离开。

仿佛,你从未曾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