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候补法官

横滨地方法院候补法官野口直卫,刚刚度过了三十三岁的生日。眧和二十七(一九五二)年于M大学法律系毕业。在司法进修所接受两年期间的法曹实际教育后,于昭和二十九(一九五二)年被任命为候补审判官。以后,辗转于札幌等各地方法院,取得了实际经验,于三年前调于横滨地方法院工作。

在他被任命为候补法官的第二年,与光子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纪子,今年三岁,住在横滨北郊妙莲寺官邸,过着和平、安宁的生活。

候补法官的薪水长得慢,对于凭着良心从事于司法和正义的人来说,不论是在社会地位上,还是在金钱方面,得到的报酬不能说是很多的。不过,野口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感到特别不满意的。

在进修所同期的同学中也有选择了收入很高的律师职业。而他却没有发挥自己才能、压人一头、开拓出一条成功之路的自信和意志。他认为,还是依靠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公务员的生活,更适合于自己的性格。

妻子光子是他毕业的大学讲刑法的土方教授的三女。土方教授交际很广,跟最高法院和律师协会都有来往。因此,对野口现在地位的争得应该说是有过帮助的。按规走,野口如果再干三年候补法官,就会成为正式法官。法官在审判时只要不十分丢人现眼,失体统,就既不会被罢官,也不会违背自己的意志,被强行调转工作地点。就是说,可以享受其他公务员所没有的身分保障。枥木县地主儿子的野口,已经习惯于这种特权的生活了,并为此而感到安适。

但是,法官的工作并不是那么轻松的。每周三次公审犯人。在横滨地方法院,剩下的三天为“宅调日”,就是在自家查阅审判记录或写判决书,晚上十二点以前睡觉的时候很少。要是碰到麻烦的案子,星期天也得搭上,忙得不亦乐乎。

审判官总是被案件所驱使,好象套在马车上的役马一样,必须不停步地向前跑。开始,办案拖延了,总觉得对不起不幸的被告,但渐渐地也就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了。总之,自己是作为庞大组织的一部分而工作的。因此,陷入了“都是组织之罪”这样一种(来自流行的“论《组织与人》”一书)思想感情之中。

谷本的回答是野口所料想到的。但他想问的是:

案子发生在农村的一个小镇里,所以,东京的报纸只是在地方版作为头条新闻登出那么一段。关于初子被害原因,直到上田宏被捕为止,该报是这样评论的:根据初子是酒馆女主人的情况,可以认为是由于男女关系引起的。关于这一案件,专讲实话的一家周刊,还连诌带编、捕风捉影地写了一篇生动有趣的风流故事,加以发表,但知道罪犯是个少年后,便再也不吱声了。

在最近十年期间,刑事案件件数增长了四倍,而法官却只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七。象野口这样值得称道的人看来很少,定员经常不足。因此,不论哪个法院,未处理的案件积压如山。假设现在不发生新的案件,只处理全部陈案,据有的人统计,最低也得三年。

因此,《女性周刊》把焦点从被害者移到被害者母亲身上也是理所当然的。该刊强调的是:由于上田宏的犯罪,使农村寡妇及其女儿们的生活遭到严重地破坏。

对于野口的这一预感,审判长谷本也有同感。他说道:

“两人的欢乐窝是在二楼厨房前一个三个草垫子大小的房间,房租每月三千日元,是这所公寓中最便宜的。”记者这样写道,“在这里,两个人共同度过了短暂的五天幸福、快乐的时光。然而,这种幸福与快乐,是建筑在金田镇杉树林中初子的尸体上的,好比在火山口上跳舞,必将遭到可怕的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