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执政能力是一个政党通过执掌国家政权实现政党目标的领导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掌握政权是一回事,如何掌握政权,用好权力,即权力的运作又是另外一回事。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一个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性问题。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探索

执政能力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项基本建设。中国共产党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局部执政的背景下就开始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探索。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党就如何执政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思想,其中包括政权建设要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党和政权机关、领导者和群众的关系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对执政能力的探索有了新进展: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指出在农村革命根据地搞好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革命的根本目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制订了具有各抗日根据地“宪法”性质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提出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等。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能力得到锻炼,局部执政实践获得较大成功,不仅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也为党在全国的执政积累了经验。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处于全面探索时期。其中围绕新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而开展了“三反”、整风、整党等活动以强调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1956年党的八大对执政以来的经验进行了总结,也对即将全面展开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行了初步规划。会议关于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判断,关于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以解决当时国内主要矛盾的论述,关于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方针,关于扩大民主、健全法制的方针,以及关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方针,无不体现了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视和对执政规律的初步探索。但是,“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八大以后,社会主义建设遭遇严重挫折。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入开创性的新阶段。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实践,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推进党的建设,回答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开创了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首先,实现了党的工作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变。其次,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逐步变迁,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规范党政关系跃入政治体制改革视野。最后,意识形态领域拨乱反正,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创新和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理论指导。这一时期党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党的建设等各个层面开展工作,保证了改革的成功,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社会主义事业快速发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六大,随着执政环境的变化和党对自身执政地位认识的深化,党开始深化对执政规律的探索,不断推动执政方式的转变,拓宽党的执政资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江泽民指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加强党的建设,要把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重点。我们的事业最终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执政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联系起来,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200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分析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了55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出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党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决定》的通过,表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自觉和新的水平。

以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地、自觉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调以人为本,展开各个方面统筹、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是十六大以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它使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提升,执政绩效不断增强。总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在党的执政条件和环境条件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必然要求。

(二)明确区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前提之一就是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执政。而要弄清什么是执政,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领导。因而,我们需要从概念上明确区分领导和执政、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不同。

什么是领导?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认为领导“意指一个人和几个人劝使某个集团采取一种特定政策方针的力量”。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领导意味着党在国家政权和整个社会中居于核心地位,可以通过政治动员等方式,在全社会贯彻和实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政”是一个法律概念,执政意味着党依法通过国家机构,以法律和政策的手段,统治和管理国家生活。另外,“从作用层面和特点来说:领导侧重思想、政策、路线与行为层面,主要靠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且有较多的灵活性和变化性;而执政除了靠影响力,还要靠掌握国家权力,它侧重体制与制度层面,多呈规范性、稳定性和程序性。”在领导中体现党的执政地位,与在执政中实现党的领导,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党政关系模式。两者相比,后者更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和原则。可以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治国方略的体现。

执政活动和领导活动既有联系,又不能简单地等同。首先,在功能范围上,领导的内涵比执政宽泛得多。领导的问题,就是党和社会的关系问题,是针对全部的国家和社会生活而言。领导方式,主要是指执政党调控和治理社会所运用的体制、途径、手段和方法等。在大多数国家,执政党不能直接对社会下达指示和命令,其对社会的调控和治理,是借助国家政权而间接进行的。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除了通过国家政权的途径对社会实施调控和治理外,还同时运用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等方式,以及强有力的政治网络直接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单位和组织进行较全面的指导和监督。与此相比,执政是针对国家政权而言,是执政党取得巩固权力后运用公共权力的行为,是党和国家机构的关系。

其次,在活动性质上,领导在广义上是政治活动,而执政更多的是法治活动。领导是政党用自己的价值和目标影响国家和社会,体现为制定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路线与大政方针、提出和议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动员民众、向国家和社会推荐官员、协调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等行为。这些活动,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人民可以选择接受,也有权利拒绝。执政就不同。执政是政党对国家权力的运用。因而,执政具有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品格,人们对其应当服从。同时,执政活动本身也要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最后,在活动方式上,领导体现政党与民众的直接联系,执政则必须通过政府,体现为政府行为。政党可以通过各种社会活动,传播自己的主张,树立自己的威信,对政府运作产生影响。执政方式主要是指执政党和国家机构相联系的方式,以及执政党在政府过程中的运作模式等。它必须按照权力运行法则组成政府,由政府代为行使公共权力。政党是现代政治的主角和政治权力的实际操作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权都是由政党来执掌的,差别在于各国执政党掌握政权的方式,即执政方式不同。

区分领导和执政,意义重大。中国共产党自新中国成立后,就一身兼二任,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但是领导党和执政党是两个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功能,也有着不

同的发挥其功能的特定方式。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一般是通过宣传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通过说服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接受,而不具有对人民群众的法律约束力。执政则是以国家的名义,通过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从事处理社会事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和强制力。长期以来,我们混淆了二者的区别,认为“领导就是执政”,由此产生了不良后果:一方面是以执政的方式领导社会生活,放松了用行政命令手段强制人们服从,反而增加人们的对抗情绪;另一方面,以领导的方式处理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以党的政策取代国家法律,不通过法律程序而直接指挥,甚至以党取代国家政权机关,反而使自己成为矛盾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出现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弊端,与把领导和执政混在一起,有很大关系。

(三)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是关键的一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以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影响和带动全党,使党的全部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就无从提高。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要贯彻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科学执政就是执政党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界定执政党的角色和功能,从而做到科学决策,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所为有所不为。

民主执政,就是要按照民主原则和民主程序行使执政权力,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它强调的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要充分体现民主,符合人民意愿。就是执政党要倾听人民的呼声,把来自人民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决策,并动员和组织人民加以实施。我们党植根于人民,既要为人民执政又要靠人民执政。

依法执政是指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执掌和行使权力,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发生约束性影响的国家政务活动。其中执政是党的代表进入国家政权,并通过国家政权这个中介从事政务活动;依法则是指进入国家政权是人民依照宪法和选举法进行的选择,执政党的代表们从事的政务活动是依照反映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来进行的。提出“依法执政”是党从治国方略的高度,从法治的层面上解决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要落实依法执政首先需要摒弃传统的“领导”习惯,建立起符合法治要求的“执政”观念。

其次,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要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让他们着眼于谋划发展思路,把握发展大局。当今,我国改革开放处于关键阶段,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此,领导班子必须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握好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大事。

最后,不断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具体措施有:第一,发挥党的政策优势,推进领导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坚持科学的标准,努力营造一个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重视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建设,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二,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完善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制。集中统一性是党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也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系统的培训提高奠定了组织保证。建设学习型社会,就要继续发挥好这些优势,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第三,发挥党的传统优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我们党历来重视走群众路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搞好统一战线工作,这是我们党长期保持的光荣传统。通过走群众路线加强群众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搞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民主党派监督,对于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