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的基本观点

人类自从有了理性思维之后,就一直在思考社会发展动力问题,其间形成过自然动力说、神灵动力说、人性动力说、竞争动力说等形形色色的社会发展动力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从他们所处的时代出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审视以往思想家探索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成果,对其中合理的部分进行吸收、消化和再创造,克服其单一、绝对决定论的缺陷,形成了科学的社会发展动力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社会动力观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人类还不具备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明确区分开来的能力。那时的社会动力观,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自然统一论,用自然现象去解释社会的运动和发展。例如,古希腊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爱非斯学派的创始人赫拉克利特用“火”把万物始基与运动之源统一起来,他认为,这个世界“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火即宇宙之源,即宇宙变化之道。赫拉克利特还天才地猜测到了矛盾的普遍存在,万物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斗争。他有一句名言:“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 “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而必然产生。中国古代的《易经》也强调“一阴一阳谓之道”的思想,猜测到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一切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古代哲人的这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虽然只是一种猜测性的论断,但在人类认识史和社会发展观上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社会发展动力的单一的、绝对决定论是继朴素自然统一论之后的又一种重要观点,它在人类认识史上占据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今日还时有表现。这种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把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归结为“第一推动者”,而“第一推动者”就是被亚里士多德理论化了的造物主。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就是利用亚里士多德的这个思想宣扬宗教神学。宗教神学的社会动力观在中世纪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认为一切国家、民族和个人的兴衰,都是由上帝(他是唯一的神)的意志决定的。中国的封建时代虽没有统一的、主宰一切的上帝,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和封建帝王高高挂起的“君权神授”的大旗,也是神创论和神权论的一种表现。到了公元15—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由于人道主义兴起,社会历史神创论和神权论走向衰落,代之而起的人性和理性主宰一切的自我意识决定论和理性决定论成了新的单一的、绝对决定论的突出代表。17世纪机械唯物主义者霍布斯把人的天性视为“自我保存”、“利己”;洛克则主张追求个人幸福或快乐是人的本性;无神论思想家爱尔维修则称人的本性是“趋乐避苦”。他们认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里,人的利益起支配一切的作用,利益是我们的唯一推动力。这里,人的自私本性,成了推动社会发展单一的、绝对的动力。德国近代哲学家黑格尔创造的主宰一切的“绝对精神”的理论,更是“精神”或“理性”推动一切的单一的、绝对决定论的典型。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是一个多层次、立体交叉的系统结构,这可以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话来佐证:“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和一定的社会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表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展变化的规律,明确地表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

动力理论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社会内部多种动力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这一动力系统的基本要素有:人类需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阶级关系(革命)或改革。

1.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原本性动因

根据经典作家的观点,需要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着最终动因的作用。需要是人类的共性,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发展根本标志是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对人的需要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作了明确的彻底唯物主义解释,认为需要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从事劳动以及各种实践活动的一般目的和内在动机,“人们是在争取满足自己的需要当中创造他们的历史的”。需要及其对需要的满足,推动人们去劳动、创造、提高劳动技能,改善和调节各种社会关系,进行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需要的无限性和永不停顿的本性,推动着人们为满足需要不停地劳动和创造。因而,作为人类劳动现实化的社会生产力,就构成了历史发展动力系统的第二个层次。

人类为了创造历史,首先必须生存,为了生存就必须劳动,通过劳动从自然界获取能够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产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任何时代的历史都摆脱不了这个基本条件。

2.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直接驱动力

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诸因素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决定着一切社会关系、社会现象和社会历史的变迁。首先,生产力规定着历史发展的其他动力的性质及其作用。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每一种社会形态中都不只存在一种生产关系,可历史只选择了其中的一种,究其原因,是由生产力的一定性质和水平决定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对于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生产力也起着最后的决定作用,甚至人类的思维方式、思维能力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生产力。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社会形态的变革和更替。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与原有的生产关系发生尖锐的矛盾,于是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再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新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兴衰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3.生产关系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反作用

生产力从来不是唯一的单独起作用的动力,因为它始终要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发挥作用。因此,生产关系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生产关系在社会发展中的动力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上。生产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关系,包括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等诸因素,其中所有制形式是基础,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关系的状况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但生产关系并不消极地依赖生产力,而是能动地反作用于生产力。尽管生产力具有一种永不停顿、不断发展的内在趋势和要求,但这种趋势和要求并不是时时都能够实现的。生产力在其历史的发展中并不是一路凯歌行进,而是有时突飞猛进地飞跃,有时缓慢迟滞地发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的和直接的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加速或阻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就会给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一个广阔的天地;当它不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时,就会阻碍、延缓生产力的发展。

4.上层建筑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经济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上层建筑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上层建筑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同时对经济基础具有极大的反作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特别是政治上层建筑直接影响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特别是作为政治核心的国家权力、制度与结构设施,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它应当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为总体目标。为了达成这样的总体目标,不仅要对社会实施控制、管理、整合,还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资源和政治动力。随着生产和流通的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必要性越来越大。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调节、控制,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越来越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在当代社会,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或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这就充分证明了政治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所起的巨大作用。

5.社会意识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

社会意识是社会发展中的精神动力。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人的一切行动都必须经过他们的头脑,而思想或观念的作用就是给头脑以这样或那样的影响,给人创造物质的精神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进步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而落后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历史的发展。先进的思想观念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历史上的思想解放运动,都曾经推动社会历史大踏步前进。14—16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中国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和现代的五四运动,对于冲破各个领域里的禁区,打破思想僵化的沉闷状况,推动历史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代中国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是新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冲破“两个凡是”的禁区,实行改革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于社会意识积极成果的精神文明,对于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积极作用就更加明显。

6.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马克思恩格斯从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之基本形式就是社会发展动力的角度,提出了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的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重要原理之一,也是《共产党宣言》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教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的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自从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每一次阶级斗争都不同程度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所以它一直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发展的过程,促进和推动这一发展过程的动力根源是人类社会自身的基本矛盾运动,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矛盾是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里的集中表现。因为在阶级社会里,一切生产关系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这种对抗性表现在阶级关系上,就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对抗,即激烈的阶级斗争。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只有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的形式,才能推翻腐朽的生产关系,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前进的道路。由此可见,阶级斗争也是社会发展的推进器,是革命时期粉碎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的锐利武器。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阶级斗争“是历史的直接动力”,是推动阶级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为我们正确认识阶级社会的发展动力提供了指导线索,在这一线索的指导下,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制定了正确的阶级斗争战略方针和政策,取得无产阶级革命伟大胜利。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阶级斗争只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学说中的一个方面,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暂时性和过渡性,不应该把它泛化和绝对化,否则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实际上,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人类社会就由阶级社会进入无阶级对立的社会,阶级斗争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各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长时期没有认识到阶级斗争的新变化,长时期不能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长时期未能找到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直接动力,致使各国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了一些挫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