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

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的选择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社会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如果说邓小平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人们对于“走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的理解还有些抽象的话,那么,在此后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经过近十年的反复思考和实践,在党的十四大最终突破原有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则赋予了“走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等用语以具体的内涵。实际上,对于社会主义能否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由于人们的认识角度、分析方法以及所处的时代背景等方面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有很大的差别。西方经济学界的主流是不赞成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他们认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前提,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先搞私有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不尽一致。

(一)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商品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萌芽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声明,他们不对未来的社会作具体的构想,但他们的上述言论还是被后来的领袖们继承下来,并运用到社会主义的实践当中。在前苏联,以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为标志,以国家为核心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形成。这种体制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以国家指令性计划为基本调控手段,以行政命令、行政手段和行政组织来干预经济,以公有制为惟一的所有制形式,以按劳分配为惟一的分配手段。

在我国,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们基本上是学习前苏联的模式,建立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体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建国初期的国情和特殊的工业化启动方式以及两个阵营对立的国际环境决定的,有其历史必然性。并且,从实践角度看,在国家经济力量薄弱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集中大量人、财、物用于基本建设,并为我国建立基本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工业体系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工业化启动过程的完成、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和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这种明显带有过渡性质的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其弊端日益凸显出来。特别是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党内有人主张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产品调拨,搞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和全面的供给制,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严重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了纠正这种“左”倾错误,克服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毛泽东带领全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经济理论,并依据苏联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特别是针对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商品经济的一系列真知灼见,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并为我党后来作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决策奠定了理论基础。

1.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概念

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不久,毛泽东就曾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中国需要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一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上还是第一次。不仅如此,他还阐明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区别。在1958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不能孤立地看待商品生产,要看商品生产与什么经济条件相联系。如果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它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它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个讲话,实际上是否认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并把商品生产纳入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范围内,这就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概念提供了思想材料。

2.论证了发展商品生产的必然性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原因,斯大林归结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不同的公有制的并存。毛泽东赞同斯大林的观点,但认为斯大林阐述得不够完整。毛泽东认为,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存在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存在最终与生产力紧密相关。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有效形式,商品生产不仅仅是在现实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不得不保留的经济形式,更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工具。只要生产还没有充分发展,即使实行了完全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某些地方仍要通过商品来交换。只有生产充分发展了,才能使商品流通趋于消失。这样,就把商品生产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看作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克服急于取消商品生产的思想。

3.拓展了商品范畴的外延

在苏联,斯大林虽然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仍需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将商品仅限于个人生活资料,而将生产资料排除于商品范畴之外。毛泽东对此并不认同。他指出,在我国,在全民所有制范畴内调拨的生产资料确实不是商品,但也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比如卖给公社的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工业卖给公社的那部分工业生产资料等。他还说,如果说农产品是商品,工业品是非商品,那么,一个商品,一个非商品,两者交换,怎样讲得通呢?应当指出的是,毛泽东的这一论述是有局限性的,因为他仅仅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交换的角度来界定商品的范围,而没有进一步说明制造生产资料的各企业之间是否也存在商品交换的问题。但是,能够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仅生活资料是商品,而且部分生产资料也是商品,这就大大拓展了商品范畴的外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斯大林的认识。

4.强调了遵循价值规律的重要性

毛泽东认为,既然我国还存在着商品生产,那么作为商品经济基本规律的价值规律就一定会存在并起作用。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

指出,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不仅存在于公社内部,也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之间。价值法则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谁违反了它,谁就会碰得头破血流。换句话说,价值规律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按价值规律办事,才能促进生产发展。虽然如此,但毛泽东同时坚持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应有计划地进行,应纳入计划的轨道,商品生产最终会产生“资本主义的鬼”,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依据只能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

尽管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还存在很多局限和不足,尽管毛泽东没有彻底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尽管他的许多正确思想未能在实践中坚持下去,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毛泽东上述思想的科学价值。从一定意义上说,毛泽东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开拓者。正是在吸收了毛泽东的这些科学思想的基础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在后来较为平稳地推进,并最终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科学目标。

(二)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突破与创新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是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向发展。当然,党和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上,并不是一开始就明确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反复探索、不断深入、逐步明确的过程。这个实践和认识的深化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计划经济”、“有计划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三个阶段,贯穿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邓小平在领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提出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都得到了重大的飞跃性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新发展、新贡献。

1.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有属性,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是水火不相容的。这一认识误区首先在邓小平那里得以突破。1979年12月,邓小平最早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他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1985年,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是不存在根本矛盾的。进入90年代以后,在总结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更加重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他告诫人们要从理论上认识到,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实行市场经济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又以更清晰简明的语言,阐述了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问题: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邓小平的这些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在关系改革成败的大论争相持不下的关键时刻,使全党思想获得一次大解放,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2.科学解析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反复证明,计划和市场是现代经济运行普遍采用的调节手段。但计划与市场都不是尽善尽美的,二者各有优点和不足,因此,实现计划与市场的优势互补、互相结合,是保证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但长期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调节方式上过于倚重指令性计划手段,排斥市场手段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问题进行了反复思考。他认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有利,解决得不好,就会糟。”“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为此,1982年党的十二大重申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再次提出:不要一谈市场就是资本主义,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方法,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据此,党的十三大郑重指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90年代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十几年改革开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回答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关于经济发展必须运用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并实现两者有机结合的观点,不仅是对经济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而且揭示了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和一般特征。

3.正确界定了经济体制变革的根本目的

邓小平始终认为,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行经济体制变革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创立新的经济体制所进行的思考和探索,围绕的中心问题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在1992年初,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指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邓小平看来,改革是中

国的一场新的革命,中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应是在原有的经济体制框架内作枝枝节节的修补改良,而是一场根本性的变革,其直接目标在于建立一个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崭新的经济体制,而根本目的则在于为了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判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得失的首要标准,就是要看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江泽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新发展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针对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并在理论上作出了重大创新,实践上取得了重大成就。

1.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江泽民于1992年6月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第一次公开使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明确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在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江泽民指出,中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就是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就是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科学而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而不具有社会经济制度属性,从而彻底摆脱了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特有东西的传统观念和错误认识。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又进一步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在江泽民主持下,1993年12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了建立新体制的基本任务和一系列新的理论和观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上,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市场体系理论上,明确提出要发展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提出了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从而解决了建立市场机制的关键问题;在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理论上,提出建立适应市场运行要求的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辩证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在收入分配理论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在社会保障理论上,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把效率和公平有机地结合起来。《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框架的勾画,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更加系统化和具体化,预示着经济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

3.找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

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以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逐步深入。但当改革真正深入并触动旧体制时,一个自改革开始就一直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即所有制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长期以来,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许多人在所有制问题上存在种种疑惑,特别是担心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动摇国有经济及公有制的地位,进而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围绕所有制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其主体地位,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而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三是指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些新的思想和观点,深刻地回答了长期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理论和认识问题。这不仅是对传统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和重大发展,而且也是十四大以来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集中反映在于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决定》总结了改革开放的经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首次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首次对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出具体描述;首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首次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新原则;首次提出要提高中国共产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