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论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付诗岩

内容摘要:通过对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的追溯,结合国内实际的社会现象,论证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键词:依法治国 民主政治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在提高,而另一方面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使得当今社会的管理越来越艰巨。那么,这个社会需要走一条怎样的发展道路?在国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怎样才能使社会管理更进一步,怎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时间不断的流逝中,什么才是长久的治国之道?

目前,从GDP增速来看,单方面增加GDP指数似乎并不能使人民的幸福感提高,如果经济增长以丧失公民伦理道德为代价,那这个代价是不是过高了?正如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的“轴心时代”观点所说,每当人类社会面临危机或者新的飞跃时,我们总是回过头去看看先哲们是怎么说的。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商鞅代表的法家法派就让秦国在“以法治国”的理念引导下最终统一了天下。而如今,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成为贯彻整个大会的主题,这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那么,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又是怎么来的呢?所谓依法治国,rule of law,简单地说就是运用法律治理国家。而依法治国离不开近代法治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统治阶级以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以有效的制约和合理的运用公共权力,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主要包括资本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资本主义法治是扎根西方人文主义精神,自从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开始,出现了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古罗马法的创立,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中世纪基督教会统治,进行了两次大的人文思潮,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出现了市民与社会的分立。为了维护国家稳定,市民与社会之间产生了社会契约,人民要求保证自由民主的权利,政府受命于法保证民权,这些思想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霍布斯、卢梭、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影响,从而造就了今天的资本主义法治社会。

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则追溯到战国时代。当时,法家推行的“以法治国”虽与现代“依法治国”相似,但还是有些许不同。而随着西汉后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又与礼教相结合,导致封建社会绵延了近两千年。直到近代,随着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开展,一批有识之士开始向西方学习,积极地把西方的政治与经济体制引入中国,但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资本主义的法治始终不能解决中国革命面临的实际困难,仅在“民国”时期有一定的发展,那时的先驱者们就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4年第一部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正式颁布,随后又经历了十年文革,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次年,学术界才由李步云、王德祥、陈春龙三人合写的《论以法治国》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

并且从理论与实践上做出了系统的论述。随后在1999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治国”写入宪法。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2014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大会主题深入贯彻进党的执政理念中。所以,综合上述论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结合了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与中国目前面临的实际状况所形成的。

依法治国在当前不断地被重视到底有没有必要?肯定地说,依法治国在我们这个时期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首先,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社会现状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如社会生活道德缺失,信仰缺失。媒体的新闻标题无下限,食品安全令人堪忧,社会安全感降低。可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并没有给精神生活带来很大的提升。法律的底线不断被触及,现有的法律已经无法满足人民对公平和正义的需求,这样导致不少人开始钻法律的空子。此外,执政党自身也出现了作风腐败等问题。其次,从中华民族的惯性思维方式来看,她并没有民主的传统,长期的封建专制导致人们更容易接受人治而不是法治。由于人具有主观性,不可预测性,所以与其把国家的未来寄托在少数的伟人、天才身上,不如将其交给法制。第三,我们国家目前的政治改革主要是在进行民主政治的改革,而依法治国就是民主政治的手段,而民主政治与公民素质密不可分。公民的素质是指一个国家的人民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过程中所具有的体魄、智力、思想道德总体水平。它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虽然我们目前解决了公民的物质生活基础,但是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却没有达到一个特别文明的高度。反而通过媒体我们经常看到国民没有素质的一面,比如有的国民偷飞机的救生衣,去国外的旅游景点乱写乱画,假名牌泛滥,炫富盲目攀比,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无论从思想上历史上还是实践上我们都需要重视依法治国。

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依法治国,而不能依人治国,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民主政治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民主政治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不同阶级统治的国家,民主政治的性质是不同的,并由此表现出特殊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不同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时候必须遵循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多数原则,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原则,代议制原则,有限权力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这是因为从伊壁鸠鲁起,西方哲学家就认为国家起源的契约性质。而后卢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认为“人生而自由”,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其把政权明确分为了立法和行政两个部分,前者属于社会契约的范畴,而后者却不是契约的内容。孟德斯鸠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民主

政治制度。而依人治国则更多的是依赖个人的能力和品行,就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毕竟天才和英雄人物是少数。个人的意志和判断如有不慎就会给国家社会带来损失和伤害,如中国历史上的暴君和亡国之君。相比于依靠个人的意志左右国家的兴亡,群体的意志更值得信赖。所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这样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是不是万能的呢?正如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真理,真理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依法治国也是一样的。它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它去解决未来所有的问题,但没有它却是万万不能的。依法治国有其积极的意义,对人民来说,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国家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对社会来说,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公民素质对依法治国也是有很重要的影响,如果我们的公民素质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一味地依法治国,那么就会造成法律与实际脱节。过分地强调法律的权威性,而不顾社会伦理道德,就会导致人性的无处安放,甚至严重到灭绝人性,造成人类的灾难。比如二战时期纳粹对待犹太人制定的那些法律。而且从实用主义哲学理论来看,“理论只是对行为结果的假定总结,是一种工具,是否有价值取决于是否能使行动成功。”依法治国只是一种治国的手段,最终能否取得预期的价值要靠实践来检验。

总之,关于依法治国的探索是无止境的,这种探索也可以是多方面多角度的,如依法治国的法律代表的是谁的意志?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要由谁来完成?依法治国的适用范围和时间,等等。但是,无论是哲学家还是政治学家,法学家,都希望能够用人类的智慧去保障人类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作为人类思想最宝贵的发明,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人类的精神财富。虽然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虽然我们现在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有一段距离,但是不管前路多么坎坷,我们始终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依法治国,我们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在脚下!

参考文献:

[1] 李步云:《法学论坛》, 2008年第4期。

[2] 张波:《西方哲学原典导读》,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

[3] 凯伦·阿姆斯特朗:《轴心时代》,孙艳燕、白彦彬译,海南出版社2010年版。

[4]《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 2014年10月23日。

[5]http://baike.baidu.com/link?url=qZYrPEKn2OeYfRx51QoZOVUNtwv1Dj626zTbYcVaqpiVRZzM86AK4R4kgg4oKqXKwfwr18XsqmokyEi3mjsq

[6]http://www.148cn.org/data/2006/1025/article14387.htm

(作者工作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哲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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