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屹轻抚着秋骊身后披散下来的青丝,语气缱绻低沉:“还不急,你缓一缓换上那身嫣红色的骑装,待见过母亲,我带你去个地方。”

“哦…”

秋骊早就发现了,这个男人好像特别喜欢她穿红色的衣服,见她穿一身红,他的眼睛都会要比平日里亮很多。

她觉得可能是红色更鲜活,而她现在的年龄正青春,红色会让她变得更艳丽活泼。

不讨厌红色,甚至潜移默化中对红色也情有独钟的秋骊支使着男人去衣柜里给她拿衣服,又被男人温柔的穿上了红衣后,青梅又像个没声的夜枭一般进了殿内,身后则是跟着一串端着铜盆等洗漱物品的宫人。

秋骊原本没打算让青梅跟她去大帐,看她先前的疲惫脸色,原还以为她要歇上一天,却没想到这才多久,青梅竟就又朝气蓬勃的出现在她眼前了。

对青梅的无限精力佩服了几息,秋骊没多耽误时间,利索的起床洗漱。

折腾了大约一刻钟的功夫,秋骊跟着君屹出了门。他们依旧和之前差不多,坐上马车往大帐那里去。

历经两年多的功夫,王宫附近的建设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原本较为荒芜的地界此时都有了房屋,百米外渐渐地还有了商铺。

北人不善商业,附近的商铺便大多是晋国人开起来的。

而这些晋国人,则大多都是秋骊从晋国带来的陪嫁。眼见着这一片繁华了起来,秋骊也有意弄出个商业街出来。

马车轮子咕噜噜的转动着,秋骊掀开车帘朝外看,因为道路越发平整,路上多了很多各种牲畜拉着的车辆,路好了后,那些行商都爱往这头跑。

只是…

秋骊看着还是有些空**的街道心里叹了口气,北人习惯了放牧养牛羊,居无定所。一时半刻让他们改变生活,是没那么容易,但若想让一个国家安定下来,首先人民就不能总是迁徙,不然为何北国这么多年依旧还是这样,怎么都发展不起来呢?

想着这些日子终于筹备得差不多,她的计划也有了条件启动,秋骊看着高挂的太阳,眼中的光芒比烈阳更盛。

“在看什么?”

因着修了路,道路两旁除了常见的树木,就只有光秃秃的土坡,在君屹看来,是没什么看头的。

秋骊却是志气高涨,嘴角挂着笑,眼睛亮晶晶的道:“在看未来!”

君屹一头雾水,什么未来?刚想细问一问,秋骊却是已经放了车帘,猛地钻进他怀里,抱着他的腰光笑不说话。

傻兮兮的…

男人同样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把人搂得更紧一些,相依偎着一路到了大帐。

大帐所在的草原地势平坦,青草茂盛,秋骊还记得头一回来这儿的时候是春末,那时候的草仅冒出个头来,踩在脚下软绵绵的,但现在却比膝盖还高,幸好通往各个大帐的小路都有人定期清理,否则秋骊还得迈开大步,趟着草丛走路。

他们的行程是早早的就通知下来的,乌玛和几个北人女子打扮的侍女站在帐外,远远的瞧见马车停下,就立即迎了过去。

“哎呦,您们可算是来了,老王后正等着呢,今个午睡都没睡着,高兴得笑成了花。”

当然,老王后并不只是因为儿子儿媳来见她就高兴成这模样,也还有自家侄子要娶媳妇了这样的大喜事凑到一起,这才高兴到睡不着觉。

君屹偏头,看了眼被拴在大帐外的两匹枣红色骏马,眼睛微眯,道:“阿都沁来了?”

阿都沁的身份比较复杂,他虽然经常活跃在北国,是北国的贵族之一,但他其实还是突厥的小王子,只不过突厥王有好多个儿子,而阿都沁是突厥王大妃所生的贵子,出身要比其他的兄弟高上那么一点。

只是突厥和北国相似,想做王,得自身有足够的实力,而阿都沁虽擅骑射,但对治国却没什么天赋,突厥王因此并不十分看重他,反而对宠妃所出的第三子寄予厚望。

但既是大妃,又岂能让一普通牧民出身的卑贱之女所生的儿子压到头上?

故此突厥王室此时也是纷乱不断,阿都沁不喜这种争斗,却也清楚若是他不能成为下一任突厥王,那他和他的母族都会没命,三王兄行事手段狠辣,狼性十足,若是让他上位,那么他的兄弟们恐怕也没多少活路了。

不争也得争,他和母妃要争的可不只是一个位子,还有上百条命。

乌玛轻轻颔首,回道:“今早来的…”像是想到了什么,她脸上的笑意加深,又补充道:“不是一个人来的。”

好歹是个王子,当然不会独子一人出行。但看乌玛的神色,便知这个陪同而来的人身份定然有些特殊。

果然,在入了大帐尚未见到人时,就先听到了两道响亮的笑声。其中的男音,君屹和秋骊都较为熟悉,正是阿都沁的声音,而另一道爽朗的笑声,却是个陌生女音。

又往里走了走,就见羊毛毡上坐着个身着骑装,一身墨蓝的女子正笑得合不拢嘴,一双亮闪闪的白牙十分瞩目。

秋骊看到她的这抹笑,就忍不住朝女子身侧看去,意料之中的从阿都沁的脸上看到了同款笑容。

呃…他们是兄妹吗?

长得好像还真有点像,倒不是说五官多像,而是肤色和表情神韵很像。

一个是稍微有些深的烤焦了的小麦色,一个则是标准的小麦色,两个坐在一起,就是深一度和浅一度的区别。

“表哥表嫂来了呀?”

阿都沁眼尖,在其余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先一步跳了出来。

他笑容满面春风得意,几个大步凑到君屹身侧,哥俩好的搂住他的半个身子。

君屹奇怪的瞧他一眼,把人扯下来,拉住秋骊的手去给老王后行礼。

北人礼节里少有下跪的,两人都是左手放在右胸前弯腰一鞠,嘴里说句吉祥话,就被老王后急切的扶了起来。

“好孩子快起来,快!快坐。”

秋骊被拉着手坐到了老王后身侧,然后就见阿都沁脸上带笑的介绍起了那个陌生女孩。

这女孩儿面上带着不明显的红晕,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极其的亮,她的身上没有寻常女孩儿身上的那种温柔或是婉约,多的是一种野性的美,就像是一匹在阳光下草原上自由自在快活奔跑的野马一般无拘无束。

“她叫百吉,是我的未婚妻。”

阿都沁笑呵呵的介绍完,又拽着自己的未婚妻坐回原位。他和君屹是亲表兄弟,又是一起长大,两人的感情着实是好,有些客套真不必要。

老王后今日是肉眼可见的高兴,脸色红润不说,嘴角就没下来过,和睦的气氛一直到帐外传来一道通报声后才被打破。

“他怎么来了?”

小老太太还笑着的脸一点点变得不高兴起来,但还是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表情,笑容依旧,眼里的热情却平淡了很多。

“王叔来了,还不赶快请进来?”

门口的侍从听到了,快步离开,过了几息,帐外便传来了脚步声。

帐内气氛沉寂了一瞬,但很快便又暖了起来。百吉不解的看向未婚夫,对众人如临大敌的反应有些好奇,同时也对这个尚未见到的人心生了少许忌惮。

好像是个很不好惹的人呢…

心里的猜测很快便被证实了,半扶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进入大帐的,是个年纪已经不小了的中年男人。野着长大,从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百吉第一次感受到了压迫感。

明明之前见老王后,甚至于见北国汗王的时候,她都不曾感受到这种威胁感。

“今儿王嫂这里倒是热闹。”

君睨说话中气十足,一脸的络腮胡看着有些凶悍,而他身侧的美妇人却是一副柔弱温婉的模样,苍白的面色微蹙的眉,两人站在一起,既给人一种两个世界的人又有一种天作之合之感。

老王后笑了下,让两人坐下,乌玛也催着侍女们上茶。

大帐里平时并不会有这么多的人,今日聚到了一起,倒是显得有些拥挤了。

“你们今儿怎么来了?”

她可是很清楚,她的这个小叔子有多宝贝他的病娘子,平日里都是养在房间里恨不得一点风都吹不着,今儿怎么愿意带出来了呢?

君睨淡然笑了下,朝身后的侍从挥了挥手,侍从接收到后向前走了两步,将盒子打开展示给众人看。

“听闻昨日是可敦的生辰,这是我和淑娘准备的寿礼,还请可敦不要嫌弃礼轻。”

秋骊虽然是北国的王后,但她这个年纪过生辰也不宜大办,所以知道的也不多,她还真没想到君睨夫妻两个竟会给她准备礼品。

不知怎么的,她就觉得自己好像是那被黄鼠狼盯上的无辜小鸡崽,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叨上一口。

只不过她虽看着弱鸡,但身上有防御力的好东西着实不少,白一白五它们也不是白吃香的。所以即使真让这个人盯上了,她也并不如何害怕。

“怎么会,是我还年轻,生辰过不过都算不得什么,让二皇叔二皇婶破费了。”

敞开的盒子里,是一对颜色鲜红的珊瑚手镯,足够耀眼十分漂亮,而对于离海遥遥无期的北国人而言,海里产的东西,都是贵重到估摸不出价值的。

青梅走过去将盒子收好,她出来王宫后就会变得十分规矩,就怕会丢了秋骊的脸,即使秋骊曾多次说过,她是她的好姐妹,大可不必如此谨慎,但青梅长于皇宫,性子已经养成,秋骊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想着赶快让她寻到如意郎君去过自己的好日子,毕竟她缺的也不是服侍的人,或许只有在青梅离开王宫成亲之后才能够以一个相对而言较为“平等”的关系与她相处。

“你们今儿过来,就是为了这?”

君睨这个人向来无利不起早,老王后怎么都不相信这个连汗王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会对一个后宫妇人献殷勤。

老王后今年四十五,眼不聋耳不花,虽然看似不参与政务,但她对北国内政的风起云涌依旧心中有数,君睨不服新汗王,一直暗中筹谋夺位的事儿,她也清楚。

君睨先是看了眼秋骊,又神色温柔的看了看自己的妻子。

“今日天气好,我带淑娘出来转转。而且…听闻晋国有良医,极擅调理之术,不知可敦带来的陪嫁可有这般人材?”

秋骊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妻子才送了她重礼。她与二皇婶仅见过不到三回,听闻这位皇婶因着身体不好,所以很少会露于人前,性子暴虐的君睨对待自己的妻子倒是柔情似水。

她故作惊讶的轻啊一声,然后才道:“倒是巧了,宫里有个刘医师最擅女子调理之术,若是皇叔皇婶不弃,回头我便让刘医师走一趟?”

君睨眼睛一亮,颔首同意。

“那便多谢可敦了。”

淑娘的身体这些年来越发不好,君睨为她寻遍了名医,但依旧是没有效果,还是手下人提醒他,晋国多良医,而医术最厉害的,多是宫中太医。

他弄不来远居晋国的太医,但可敦是晋国公主,远嫁时定有医师相随,或许能有治好淑娘的法子。

于君睨而言,妻子的身体要比那个位子还重要。若妻子真能恢复到正常人模样,他甚至愿意放弃争夺那个位子,带着妻子去过平凡日子。

秋骊不确定宫里的刘医师能不能治好二皇婶的病,她也曾听说过二皇婶的身体并非是一开始就那么差,好像是因着曾经小产过一个孩子,就此坏了身子,温补的药水似的喝进去,却依旧没什么用。

她不怎么喜欢君睨,但对这个眉眼温和的病妇人,她并没多少恶感。如果陈医师真能治好她的病,那么也算是好事儿一桩。

说到调理身体,秋骊忍不住想到可以让人返老还童的回春灵液。这灵液实在稀少,她当时收到时,其余的群友都在欢呼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东西。

下意识地,她就低头看了眼被她捧在手里的小盒,方才聊得实在是过于投入,她竟忘了将浸了灵液的山楂丸奉给老王后,现如今这般尴尬的时候,也不是她把东西拿出来的好时机。

幸好君睨也明显没有想要多待的意思,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晋国的医师,现在目的达到了,他自然是要带着妻子离开了。

他们走后,阿都沁也带着百吉外出说是要去跑马。

老王后骂了几句他是一不栓绳子就会乱跑的皮猴子,却还是放人让他们两个小两口出去腻歪了。

“多余人”都走了,帐内便只剩下了自己家人,秋骊连忙趁机把一盒药丸献宝似的奉给了老王后,她倒是没太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那一小瓶的回春灵液就是一次的量,她分到十枚丸子身上后,效用就没那么明显了。

她又叮嘱说是每五日一丸,后又不放心的说让老王后再寻个医师帮忙检查一番,若是没有异常再行服用。

秋骊来时其实已经已经试过一丸了,吃下去后就仿佛有一股清流从喉间溢散到全身,很舒服也很温和,如果不是自己试过,她也不敢拿来给老王后服用。

至于让医师检查,她也有信心对方查不出什么来,浸入了灵液的山楂丸不仅颜色发生了变化,连味道也有了改变,完全吃不出原来的味道了。

远居的北国人其实多多少少都对晋国有过幻想和憧憬,毕竟对于到处都是沙地和草原的北国人而言,晋国地处中原,有着看不尽的耕地良田,有着吃不完的肥鱼稻米,而他们因为地域的原因,可能一辈子都没吃过稻米的味道。

正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神秘感,所以即使是像君睨这般的人物,都能对晋国而来的医师产生希望。

一辈子都不曾离开草原的老王后自然也难以避免对晋国有好奇和期待。

故此在秋骊拿出这效果神奇的药丸后,她也只是小小的惊讶了下。

找医师检查自然是必须,她倒不是信不过秋骊,而是这种入口的东西实在是需要谨慎再谨慎,一个大意疏忽,可能就会没命。若是因着某些原因,药丸被用了手段,而秋骊不知晓,她吃了后出事了,那么到时候可不只是没她一条命,儿子儿媳的感情也会受到影响。

活了几十年,对人世虽依旧眷恋,但到底都还比不得自己子孙后代的活好更重要,老王后活得通透,清楚有的时候少一事不如多一事,当然她也不可能当着秋骊的面就去找来医师检查,那样恐怕会伤了孩子的心。

秋骊两人在大帐里又陪着老王后说了会儿话,待看到老王后精神不比刚才,便知道她这是累了,有眼色的和她告别,老王后还有些舍不得儿子儿媳,要留他们吃晚饭,可君屹另有安排,便婉拒了。

走出大帐,一阵狂风吹过,吹得秋骊忍不住眨眼。草原上风沙大,她这出来一趟,晚上回去洗头洗澡的时候,怕是能洗出一斤沙土来。

也好在她原来生活的地方自然环境也差不多,秋骊磨磨牙,齿间的沙子发出嘎吱嘎吱声。

她淡然接过青梅递来的水袋,漱口后吐掉。

“到底要带我去哪里呀?”

马车驶过平顺的水泥地开始往坑坑洼洼的黄土泥地上跑,秋骊忍了近一刻钟,最终还是被颠得受不住,垫了厚垫子的屁股还是有些疼,可见这路有多破。

她经常会去的地方大多都已经修了路,这回走的小路显然是要往她没去过的地方跑。

一方面秋骊有些好奇君屹要带她去的地方,另一方面她又有些遭受不住这样颠簸的摧残。

君屹瞧她皱着眉头,一脸难受的模样,伸手一捞,让人揽进怀里,让她坐在自己的身上。

有个肉垫的缓冲,马车依旧颠簸,但秋骊却莫名觉得没那么难受了,其实肉垫子真没有软垫舒服,但可能是心理作用的原因,继续的路上,她竟然被晃悠得有了睡意。

好在尚未等她睡着,他们就到了目的地。

秋骊偷偷揉了揉好像快要粘到一起的上下眼皮,手搭在君屹的大掌上,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就见一马平川的辽阔草原上,有棵花开得极盛的大树。这树生得粗壮,冠上指甲盖大小的花郁郁葱葱。

她不认识树的品种,问了君屹,君屹也说不知晓,这是他年少时偶然发现的怪树,从前也不曾见过,但这树只开花,不结果,每到开花时节,就会花开满枝壮观极了。

“真漂亮呀!”

秋骊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树,她站在高大的树下,鼻端传来的都是花朵的清香。

“是啊,这是一棵神奇的树。”

君屹站在她身侧,也抬着脑袋向上看,微风吹过,落下一阵花雨,岁月静好,气氛旖旎。

两人前些时候都各忙各的,还真是有段时间没有像现在这样就静静的相拥在一起,吹吹风,看看风景了。

秋骊的一颗心沉静又甜蜜,全身心都愉悦的放松起来。

马车旁不知道什么时候,沃德和青梅也凑到了一块说起了悄悄话。他们离得不算近,树下两人说的话,他们也听不到。

就这样一直待到太阳落山,一行人才又晃晃悠悠的回到王宫。他们毕竟也不再是不更事儿的少年人,手上待处理的要务堆成了山,尤其是君屹,下午的岁月静好已经算是他的一个“小长假”了,歇过了,就该再忙碌起来。

天色一暗,青梅吩咐着宫人们将殿内宫灯都点着,又拿了把剪刀拨弄了下书桌上的蜡烛烛芯,盖上灯罩放到秋骊面前。

“殿下,这天色黑容易伤眼,要不您还是明儿再看吧。”

青梅睁着眼睛说瞎话,殿内烛火明亮如白昼,光线并不暗。她只是觉得夜里看东西伤眼,白天时间也足够充裕,并没有必要在大晚上用功。

秋骊的心态是忙着将她城中城的计划列出来,而在青梅的眼里,她就是快要上学的倒数第二天晚上在忙着赶作业,觉得明明还有多余的时间,没必要夜里赶工。

“唔…我睡不着。”

摆了摆手,秋骊提笔开始在纸上写上自己的想法。她的计划其实早在庄园开建的时候就有了,只是一直不太成熟,再加上初来乍到需要一个适应的阶段,历时两年,现在可以说是人力物力都已经充足,她的城中城建立计划终于可以开启了。

她精神抖擞,连着写了好几大页纸。但这个计划实在是太大了,光写计划,也不是一个晚上能完成的。索性便改了路数,先把第一步计划详细起来,作为决策者她这儿要是出了错,那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不是一星半,自然得慎重再慎重。

直到从书房处理完政务的君屹回房来,她都还在奋笔疾书。

秋骊一见他回来了,便也放下了笔,知道时候是真的不早了,两人一起简单的洗漱了下,就放了幔帐相拥而眠,就此一夜无梦。

他们两个人虽然成了真夫妻,但到底之前已经相处了将近两年,彼此之间老夫老妻感十足,君屹依旧是忙于政务,秋骊则是专心致志的去规划她的大业。

手捧着厚厚一沓子规划书,秋骊往册子的表皮上标好序号,然后又翻开第一本仔细的看了看。

“嗯…已经很详细了。”

她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派人去叫庄子上的管事。这些管事们对于各个庄园的状况最是熟悉,而她的建城大业便是以这几个庄园为中心,一点点往外扩建的,所以若想让工程顺利进行下去,这几个庄园的管事就必须得足够“得心应手”才是。

从庄园到王宫大约也就是半个时辰的路程,尤其是在修了路后,来回就更加方便了。

将一碗鲜果奶酪吃完,四个庄园的管事基本上就已经都到了殿前等候。

“也不知道殿下叫我等来,到底是何吩咐,可是我等有何不妥当处?”一个身着墨蓝长衫,年龄大约在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面带忧虑和疑惑道。

他身侧的蓄须男子穿着和他相似,闻言后抚摸着胡须道:“不像是,殿下性情温和敦厚,我等虽不才,但也守规矩…”

未完之言在一宫人端来茶点时咽了回去,四个年纪都不轻了的中年男子默默喝茶吃着点心,他们是晋国人,而王宫里常备着的,是经过秋骊改良过的奶茶和奶制品,他们不太能吃得惯,但东西都呈上来了,他们也不好一点都不吃。

四个管事又等了大约一刻钟,他们就被秋骊派来的人叫到了殿中,然后每个人的手里都被塞了一本册子。

“按照上头的去做吧,做的好有奖赏,做不好…”

恩威并施什么的,秋骊已然能够做得娴熟。

四个管事抱着册子,连连表着忠心,又认真的听秋骊继续又说了些什么,这才明了殿下此次传唤他们所为的是什么。

原来殿下是想扩建合并他们四个庄园啊…

一时间四个管事的精神又再度紧张了起来,毕竟一山不容二虎,而现在四个庄园要合并成一个,那这个总管事…该谁来当呢?

这四个人年龄相似,资历相似,彼此之间原本就有所忌惮和竞争,这下子算是要把从前那些暗搓搓的较量摆到了明面上了。

这些底下人的小九九秋骊自然是不知晓,就算是她知道了,也只能说是竞争一事哪里都是存在的,良性的竞争其实更加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管事们走后,秋骊靠在椅背上沉思。

她的四个庄园里,其中一个还管着湖盐的生意,这盐和铁自古以来就都是被统治者牢牢握在手心里的东西,以前算是她和君屹一同在管理,但之后…

秋骊想用湖盐的管理权来换一个地域使用权,毕竟她是想在北国的疆土上建立一个城中城,她可享有一个绝对的管理权,这对十分重集权的帝王而言与谋反也差不了多少了,她自然是需要以物易物,毕竟她与君屹虽是夫妻,但到底不仅仅只是个人,他身后有无数北人,她也需要为几千原来北国的陪嫁负责,双方之间利益的衡量还是需要把握一个尺度的。

一个都城的建设,少不了各种材料的堆积。水泥的制造方法不难,但北国河流稀少,泥沙资源匮乏,沙漠里的沙子倒是无穷无尽,但两种沙子的材质不同,没有平替的可能。

叹了口气,秋骊将一张图纸铺平,看着上面复杂的工程图只觉得眼花缭乱,她花了“大价钱”从群友那里买来的都城设计图实在是过于现代,她还得先自己看懂了之后再进行“古风”化的修改才能拿去给工匠们。

这时候她又有些懊恼自己没普及一下阿拉伯数字,这复杂的繁体字一上来,她的脑瓜子就更嗡嗡响了。

挠着脑门,秋骊回忆着与之相关的曾经上过的选修课里的内容,努力将这张设计图删删减减,又简单化几分后又让宫人们着着图纸描画了十多张后,才将其余的图纸发放给了工匠们。

青梅看宫人们带着描画好的图纸纷纷退去,忍不住歪着脑袋看向桌上的原图。

“呃…好复杂呀,殿下要建的都城到底有多大?”

青梅小半辈子生活在晋国皇宫里,后来跟着秋骊来到北国,活动范围又缩小到了北国王宫,虽然也曾跟着秋骊外出,但到底北国可娱乐的地方不多,在她的概念里,再是大怕也大不过晋国的后宫,那是个进去以后就难出来的地儿。

“大约有五六个皇宫那么大吧…”

晋国的皇宫历经几朝,已经是扩大了好几回的规模了,宫里宫殿数千,生活着数以万计的宫人,所谓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她的野心是有,但也不至于迈步太大,像这样的,五六个皇宫大已经可以了。

果然,在秋骊说大约有五六个皇宫那么大后,她惊讶的张大了嘴。

“那么大吗?殿下是想建这个城做什么呢?”

秋骊思索了下,回道:“你还记得咱们离开皇宫路过南街的时候吗?”

青梅点头,那是她十几年后头一回离宫,自然印象深刻。

所谓的南街,其实也叫青龙街,那应该是整个晋国最为繁华的商业街了。他们当时坐在马车里,依旧还是能够感受到那种人来人往的热闹。

“我希望能建一座城,城里能有一条街,一条商业街。”

如果说什么建一个集贸易工业教育等全面发展的都城,青梅不一定能听得懂,但要说建一个热闹的能买卖东西的地方,那她一定能懂。

“呀,那可太好了,殿下你不知道,冬林殿里的小太监说南街喜事坊的点心比宫里御厨做的都精致,只是那时候没有门路也出不去宫,都没能尝到,听说那梅子糕酸甜清爽…”

青梅的脸上满是憧憬,现在的她可以说没什么是吃不到的,之所以还会对喜事坊的梅子糕念念不忘,归根究底还是对那段时光的怀恋和回忆,以及对宫外生活自由的向往。

拍了拍小姑娘的肩膀,秋骊把人拉坐在自己的身侧,神情故作轻松的道:“到时候专门辟出来一条街,都卖吃食,青梅想吃什么都能找到,而且还不用付钱…”

吃东西不用付钱啊,这可是秋骊小时候做过的最美的梦了。

果然,青梅被逗的笑出声来,也不去惆怅故土难回了。

“殿下,您昨儿…呃,就是昨儿没能看到,汗王也不知道从哪里寻到了十几头金黄色皮毛的骆驼,它们长得可好看了。”

一闲下来,青梅便忍不住和她说起黄金骆驼的事儿,她房里的那只鼠兔倒是乖巧,不吵不闹给啥吃啥。

“金黄色的骆驼?”

“是啊,在阳光下时,亮闪闪的,可富贵了。”

秋骊起了兴致,推开桌前堆的高高的各种书册,起身拉着青梅就和她往后院去。

王宫的后院,是一片极为开阔的草地。这里平时有人跑马,而现在角落里简易的建了一个类似于马厩的小围栏,只是这围栏建得要高上许多,里头圈着十多头高大的骆驼,角落的草料厩旁,还卧着一小堆小骆驼。

它们的皮毛果然和青梅形容的差不多,金黄色的毛色亮灿灿的,在阳光下如同披了一层金纸,富贵又奢华。

“听沃德说,这种骆驼的驼绒可昂贵了,价等黄金。”

看自家殿下感兴趣,青梅忍不住多说了一些,听得秋骊连连点头。

一旁随侍的宫人见秋骊看得目不转睛,便提议牵一头小骆驼出来仔细看看,秋骊抿了抿唇,颔首同意了。

虽然还是在吃奶的小骆驼,却已经生得很高了。这种草食性动物的脾性还算温和,宫人牵的动作又轻,小骆驼倒是没有受到惊吓。

擅养牲畜的宫人极有眼力见儿的递上一块制作粗糙方糖,示意两人可以喂给小骆驼。

这些生长在草原上的野骆驼除了青草几乎不曾吃过其他食物,但小骆驼没什么经验,最是容易驯服。所以他们圈养这群黄金骆驼,最是看重的不是已经长成了的大骆驼,而是这些小骆驼。

秋骊以前旅游的时候骑过骆驼,总的来说挺惊险的,那个工作人员太大意了,牵绳的手太松,骆驼越走越快颠得她差点从驼峰上摔下来。

实实在在的是花了钱还受到了惊吓,但这不意味着她讨厌骆驼,相反的秋骊对一切哺乳类带毛的生物挺喜欢,就连大多数人讨厌的老鼠,她也没什么太多恶感,尤其是当初在实验室时拽死了不少小白鼠后,她还有些淡淡的愧疚感。

湿热的触感在手心里弥漫开来,痒得秋骊忍不住轻笑一声。

小骆驼生的还挺好看,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眨眼的时候忽闪忽闪的。

空出来的那只手没控制住的放到了小骆驼的背毛上来回动了动,别说…还挺柔软的,小骆驼的毛色还没有大骆驼的那样明亮,但也挺漂亮。

看了眼简陋的围栏,秋骊吩咐人将这些骆驼都安置到第三个庄园去,那里专门育养牲畜,不仅有场地,而且喂养它们的人也能更专业些。

宫人们领命,拿来麻绳开始像是串糖葫芦似的将绳索拴在骆驼们的脖颈儿处。

之后秋骊就没再继续待下去,她和青梅坐上马车,往当初建的第一个庄园而去。

第一庄园是当初她初到北国的时候建的,主要起的是安置她的那些陪嫁的作用,所以这里的房屋就特别的多,但随着他们在北国扎根下去以及其他三个庄园的建立,陪嫁们大多都有了赖以生存的活计,这里便也空了下来。

秋骊看着空****的房间,着实觉得有些浪费。

她觉得这里似乎可以建一个小学校,空的房间可以做教室或者是宿舍,无论何时何地,教育永远是发展所不能落下的基础。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认字的人不多,北国人更是有野蛮人的称号,若想让未来有人才帮忙添砖加瓦,那教育就得从娃娃抓起。

从前上了十多年学的秋骊虽然没能靠学历找到一份合心意的工作,但她也不会觉得上学无用,相反的正是因为上了很多年学,让她的眼界开阔,让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如今为了能让她的都城变得更好,那么从现在开始,就可以进行她所认为的人才培养了。

心里有了主意以后,秋骊便又向第一庄园的管事询问了一些关于庄园的基本情况,那管事儿战战兢兢,他也知道目前为止他所管辖的庄园最是势微,但最为曾经的第一个庄园的管事,他也曾威风过,到底是…

“您要在这庄子里开个学堂?”

原本还有些戚戚然的管事在听到秋骊想要建个学堂的事儿,忍不住瞪大了眼。

这两年在北地成亲生子的晋人可不少,原本就带了孩子来这儿的不说几百,但一百还是有的。这些孩子里年纪大些的都是跟着父母做活,小的则是跟着大点的到处乱跑。

管事到了这把年纪,家里头自然也是有小孙子的,只是来了这北国以后,没有发现有合适的学堂,再加上读书是为了科举,北人又不科举,读书似乎就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儿。

可说到底,能读书识字总是要比做那睁眼瞎要强得多,所以家里的小孙子也是儿子在给启蒙,不过因为儿子也不是认真读书过的,教的内容就止于识字而已。

“嗯…你下放些告示,聘请读书人前来做先生。”

学生的事儿不用愁,老师先请好了,这学自然就开得起来。

“唉!成…老奴斗胆再问一句,这读书人要什么水平的?”

这读书人多金贵呀,但凡有个功名都高人一等,能跟着他们殿下远来北国的,想来除了是受了父母连累被革了功名,和因为身体出现缺陷不能再继续考下去的倒霉鬼,那就只剩下怎么都考不上的落魄书生了。

秋骊思索了下,道:“先招来看看,三日后将名单给我。”

“是!”

现在说什么都太早,等有了名单,再通过曾经身上的功名高低来定。

从第一家庄园离开,秋骊去了第二家庄园。这个庄园是专门用来培育种子的庄子,占地面积最大,一进来就感觉到自己被各种绿色所包围了。

民以食为天,想要一个地域或者是国家能够安定平稳,粮食的把控就极为重要,秋骊想建立的都城是那种百姓安居乐业的地方,所以不仅需要丰富民众们的肚子,还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若是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的状态,那提啥都是白扯,都说饭饱思□□,要是肚子空空,哪里还会去想东想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