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视工作的方式

方式得当,事半功倍;方式失当,事倍功半。巡视组要想当好“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方式方法至关重要。为此,《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一)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五)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八)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召开座谈会;(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十一)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摘录)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3种方式;对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受理信访、走访调研、商请协助等3种方式作出重大修改,将巡视信访受理对象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至“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将“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改为“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将“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改为“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增加“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作为授权性兜底条款,为实践创新留出空间,使巡视方式更加多样、更加有效,发现问题的途径更为宽广。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巡视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听取汇报。一是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报告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反映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方面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和举措。二是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主要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了解其反腐倡廉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

第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巡视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同被巡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谈话对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纪检等重要部门的负责同志。此外,有问题要反映的同志也可以主动同巡视组谈话。谈话内容

包括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廉政等方面的问题,管党治党等党建方面的问题等。谈话时间长短并不固定,根据谈话内容需要可长可短。个别谈话时,谈话对象是单独一人,但巡视组最少要有两个人,一方面方便记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谈话内容能更准确客观地记下来。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也可进行“一对一”谈话。谈话对象可随身携带书面材料,谈话时巡视组要填写“谈话记录表”,每张记录表均有分组编号,主要内容包含时间、地点、谈话对象(职务+姓名,如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某某某)、谈话内容等,谈完话后确定下来的谈话内容,并不需要谈话对象签字。

中央巡视组的谈话对象,主要是副省(部)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重点是省委、省政府两个班子的成员,重中之重是两个“一把手”。除了在职的省级领导和省直部门及中央驻地方厅级单位的“一把手”,还包括市(地、州)的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另外退下来的副省级以上的老同志和部分退下来不久的省直部门的“一把手”也是谈话对象。巡视谈话对象要精心安排,尤其是那些专事监督职能部门的同志和刚从各种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是巡视组了解深层次问题的重要渠道,前者掌握的情况和线索比较多且具体可靠,后者思想包袱轻、顾虑少。中央巡视组每到一地都要和100—200位干部谈话,对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谈省委、省政府班子和成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等情况,以及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对其他层级干部,要求侧重谈现职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以及他们的配偶子女就业等情况。同厅局级干部谈话,要注意听取其“对省委和省委领导的意见”。同时巡视组要注意深入基层,直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省级巡视组到市(地、州)巡视开展个别谈话时,副处级以上干部为必谈对象,还应到乡镇、农村、工厂等听一些街谈巷议,约谈对象也包括农民、下岗职工在内的普通人。巡视谈话要注意提高实效,从有利于发现问题的角度科学选定谈话对象,避免或减少无目的、无效率的谈话。

除个别谈话外,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或者对有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也是发现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江西省委巡视组在对一家省直单位进行常规巡视时,发现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中得分低。为此,巡视组将此人列为重点巡视对象,最终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三,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巡视组进驻伊始,应发布巡视公告,公开巡视组的值班电话、邮箱地址、意见箱设置地址等。比如,2015年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人民日报社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时,发布巡视公告称:巡视期间(×月×日—×月×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信箱×××分箱,邮编:××××××。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公告强调,根据中央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人民日报社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有的巡视组还公布短信手机号码,比如2015年2月26日上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国家电网公司巡视时,发布的举报方式是:值班电话:××××××,短信手机:××××××,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

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应逐一登记和记录,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注意从群众的意见、反映中发现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意见箱是巡视组用来接收举报信件的主要渠道之一,如果举报人觉得不方便用电话反映详细问题,可形成举报书面材料投到意见箱。意见箱一般放置在人们容易注意到并方便前往的场合,而且,意见箱附近不能有摄像头,举报人不用担心有人会通过监控设备找到他。意见箱的钥匙由巡视组成员保管,大多由组长、副组长分别保管,巡视组在意见箱取信件时,也是两个人一起取,防止有人取走信件没有上交的漏洞。为了保密,群众反映问题的邮箱,只有巡视组工作人员才能打开。巡视组驻地可张贴信访公告,写明巡视组的受理范围、接访流程、工作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等。对待群众反映的与巡视工作侧重点有偏差的问题,巡视组一般会进行整理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省级巡视组巡视时,如果群众能够提供涉及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线索,那么就可以随时与巡视组工作人员见面;而反映其他干部问题的线索,巡视组会及时转交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立查立办。出于保密的考虑,接待群众一般会在巡视组下榻的宾馆进行。被巡视地区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诚恳、自觉接受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干扰、阻止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反映问题,对违反巡视纪律的情况要严肃问责。

要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根据知情人、举报人的要求,巡视组可采取“一对一”的单独谈话,不用记录员,谈话地点不限定在巡视组的驻地,可安排在巡视组驻地之外知情人和巡视组都认为方便的地方。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巡视报告中,以及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的材料里,都应为举报人、知情人保守秘密,建立健全严密、具体的保密规定,确保举报人身份不被泄露。如果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这个环节,对举报人的保护,同样要遵守严密的保密制度规定。

第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

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巡视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是《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的举措,主要着眼于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巡视组应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或者其他需要抽查了解情形的,经被巡视地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可列为抽查对象,对其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二〇一三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讲话中指出:“以前报告了,核查不够;核查了,处理不够,发现问题也不纠正。对这个事情要有紧迫感,群众对此有期望、有要求,不抓紧研究,就与群众要求不适应。从这次抽查情况看,多数填报不完整,那填报还有什么用?出台的制度要可行,抽查要有一定比例,查出的问题要纠正,必须有个严肃的说法。”由执行“自上而下”监督的巡视机构来抽查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可以对领导干部起到震慑,也可以从这些报告事项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2013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后,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抽查核实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审核发现时任副省长姚木根申报2套房产,却被核实出12套,购房资金与其收入明显不符;同时,其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长期炒股,本金数额巨大,与收入明显不符,却未申报。姚木根的问题线索被移交中央纪委,2014年3月22日,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其妻易安萍也被带走调查。

第五,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巡视组可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机关、部门,提供与巡视工作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从资料、账目中发现的问题,巡视组都要全面如实记录下来。对记录的东西要严守秘密,绝对不能向外泄露,工作人员离开房间时,要注意先将这些材料锁进保险柜。

第六,“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巡视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多到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重要职务的地区和部门延伸了解情况,做到关口前移,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提升问题线索的价值和真实性、可查性。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既有助于查清被巡视对象的问题,也有助于加强对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是加强巡视工作的又一有效方式。2013年5月至7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在江西巡视时,有些人反映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爱喝“大酒”,且总有“钱袋子”替他埋单。巡视组随即调遣精兵强将,前往陈安众曾经工作过的景德镇、萍乡、九江了解情况。经深入了解、顺藤摸瓜,陈安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逐渐浮出水面。2013年10月31日至12月27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安徽巡视期间,发现时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有关问题线索。巡视组当机立断,决定“下沉一级”,对与韩先聪有牵连的三名地市级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很快实现了对韩先聪所涉问题的突破。2015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进驻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展专项巡视一个多月后,中央第八巡视组“下沉一级”到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巡视组发现郑州铁路局业务招待管理混乱、账目造假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该局提供的接待清单中,有400多份金额在2000元以上,经查,这些接待清单中大部分系伪造。该局长期存在公款送礼品、超标准业务招待等问题,目前,相关违纪违规人员已受到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

“下沉一级”

巡视中,要注意干部调动后的“马桶效应”,下沉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单位延伸了解情况。

第七,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检查被巡视地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具体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检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会议记录,了解巡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二是检查巡视报告及其他工作报告,了解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情况;三是检查巡视成果运用情况,看反馈、移交是否及时规范,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四是检查巡视制度和队伍建设情况,看制度是否完备,领导小组和巡视办设置、巡视干部配备等是否符合工作需要。专项检查组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被巡视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中央巡视组应把检查情况报告作为撰写巡视报告和反馈意见的参考。反馈时,将其作为反馈材料移交被巡视地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要求被巡视地区党委将本地区巡视工作整改情况纳入报送中央的巡视整改报告;中央巡视办应起草专项检查综合报告报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对一些专业性的问题或者特别重要特别关键的问题,可以提请财政、统计、审计、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力量,真正搞清楚存在的各种问题。

另外还包括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召开座谈会,商请被巡视地区、单位组织或者自行组织听取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工作情况或其他问题的意见,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