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缘

王坪二十一岁就已经是修庙建亭声誉响彻方圆百里的能工巧匠了。时令初冬,他的一起工程完结该回家了。因为离家有上百里的路程,天还没亮就动身走在乡间小路上。忽然,不远处影影绰绰见一人倒在路边。他紧走几步仔细打量,像是一个新媳妇昏昏沉沉地瘫在地上。他弯下腰轻声道:“嫂子,你这是怎么了?要到哪儿去?”女子听到声音矇眬醒来,见眼前是个青年男子,挣扎着坐起来吃惊地问:“你……你是什么人?”“我叫王坪,从这儿路过。你……”女人冷静下来看了看王坪慈眉善目,不像心存恶意的坏人。于是有气无力地答道:“我要回家,又累又饿,还有点儿冷,就……”王坪从挎包里掏出一块烙饼递给她:“饿了就先吃一点儿吧……”饥劳交迫的女子面对和颜悦色的王坪,感激地伸出颤抖的双手接过烙饼,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王坪脱下外衣,轻轻披在她的身上:“慢一点儿吃……天这么早你这是从哪儿来,离家还有多远?”她吃了东西、加了衣裳,有了精神:“我是从别人家跑出来的,离家还有五六里……哎呀!我跟你说这些干嘛……”“天还没亮,你自己这样又不方便,要不要我送你?”她竭力支撑着身子说:“不用你送,让人家看见不好!”说着,她站起身正要抬脚迈步,身子摇晃了几下险些摔倒。王坪赶紧把她扶住,说:“都这样了,你就别怕这怕那的了。”她仍十分矜持,可是已经寸步难行。“要不,我背着你走?”王坪试探着轻声问。她倔强地回答:“不行!不行!”在王坪的搀扶下,她只能一瘸一拐慢慢地行走。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到了一个村口,天已破晓。她带着歉意谢绝了王坪的继续帮助,不让王坪与其同行,自己进了村。

父亲正在打扫院落,母亲在门口喂鸡,女子艰难地走进家门叫一声“妈”,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父母感到意外惊恐,怎么女儿昨天远嫁他乡,天刚发亮就这般景象回来了?匆忙将女儿扶起来搀进屋。郝兰跪在父母面前泣不成声:“我要一辈子守着爸妈,谁也不嫁!”女儿这样伤风乱俗,爸妈又气又恼,面对可怜的女儿莫知所为。母亲见女儿身披男人的衣裳:“你这是……”兰兰忽然醒悟,脸上通红发热没有回答。母亲打来一盆热水准备为女儿泡泡脚,把鞋脱下来一看,两只脚底磨出的血泡与袜子粘在一起……

问题就出在这两只脚上。那个年代的女人都应该有两只小脚,按传统女孩五岁时就该裹脚,年纪小小的兰兰哭着喊着顶住母亲,几天不吃不喝一死不从,结果至今还是两只大脚。这一年兰兰十九岁,这个年龄的女人大都作了母亲,因为她是大脚还没嫁出去。一天,总算有媒妁登门,父母没有深入了解匆匆合了两个人的生辰八字,过了帖子定下婚约。一天前,在吹吹打打的喜庆声中兰兰上了花轿,被抬到五六十里以外的一个人家,终于嫁了人。洞房花烛夜,劳碌了一天的兰兰静静地坐在炕边,丈夫一言不语脱去衣裳自己睡下了。过了半晌,见兰兰还一动不动坐在那里,他不耐烦了:“怎么还不睡觉?真烦人,我说不要媳妇……要媳妇有啥用!烦人!”说完,丈夫把身子翻过去,不一会儿发出了鼾声……这时兰兰才恍然大误,原来丈夫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她流泪了,难道就因为这两只脚造就了今天的下场?死心塌地跟他厮守一辈子?决不!想到这里,她做出了惊人的决定,要与“苦命”决一死战,乘丈夫熟睡、在这寂静的深夜拼死跑出了丈夫的家门。

第二年春暖花开之季,王坪应邀来到郝家庄做工。这是个千户人家的大村子,一座庙宇坐落在村中心的高台上,寺院内僧人道士达数十人。每逢农历年节出入寺院的人潮如海,拜佛许愿、问卜求签者接踵而至,庙祝们在寺院内穿梭,就连平日也是香火不断。鉴于此,村里的富户乡绅们合计着在村头的中心路口处建一座迎客亭。在王坪的指挥下,临时招募几个干活的工匠,没几天亭子的框架已经搭建成形。剩下的榫卯连接、嵌饰花雕等活计,有待王坪进一步精工细磨专门雕琢。

村里来了一个能工巧匠,还是个漂亮小伙子,已经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大姑娘、小媳妇们不约而同瞒着父母和公婆来到村口的亭子边看看这庐山真面目。几小媳妇见了王坪开口高声喊:“小师傅,我们来看你!”王坪面对这么多同龄异性还是第一次,心里有点儿慌,支吾着说:“哎呀!来了这么多人……”兰兰一见王坪的面,又听到这似乎熟悉的声音,心想:“怎么会是他!……”王坪的话音刚落,一眼认出了在众人中、扎着长辫子的兰兰。他箭步如飞走到兰兰面前低声说:“嫂子……不,姑娘,你怎么也在这儿?”兰兰羞得面色绯红一溜烟儿跑了。王坪微微点头……

按照惯例,外来多人为村里的公益事做工时,统一安排在寺院空置的房间,有专人负责做饭等杂事。如果只有一两个人,通常就安排在有条件的人家吃住起居,村公所给一定补贴。不几天,村公所的人引着王坪走到一家门口高声喊:“郝大叔在家吗?”村公所的人对应声走来的男人说:“郝大叔,这是给咱村建亭子的小王师傅,就安排在您家,您多费心了。”“好,好吧!”郝大叔说着,忙把王坪引进东厢房,“小师傅,这三间房子就归你了,有什么事就吱一声儿,千万别客气!”王坪点点头:“是了大叔!您先忙去吧,有事我找您。”

建亭子,全靠工匠头的脑子里如何构思想象去实施。晚上,王坪时常在油灯下或勾勾画画或用他那小巧玲珑的工具雕刻出木质的花纹饰物。

刚来到郝家的那天意外发现兰兰的背影,王坪突然心跳加快,原来这是她的家!真是老天的安排,去年兰兰没让他走进郝家庄的村,今天偏偏让他走进了她家的门。从此,兰兰常常给王坪送饭,来来往往如同家人。一天晚上,王坪的屋子里还亮着灯,兰兰轻轻地推开了房门。王坪放下手中的工具说:“兰妹,这么晚了还没睡?”兰兰见饭菜还在桌子上没动:“还说呐,都啥时候了还没吃饭,不要命了?”“我吃,这就吃……”兰兰看着王坪端起碗吃得好香:“我家的饭菜你吃得惯吗?给你多少你就吃多少,够吃吗?”“当然够吃,要是不够我早就不答应了。”“你出来这么长时间了想家不?”“当然想,有弟弟陪着爸妈,我就放心了。”兰兰明知故问:“你不想嫂子?”王坪笑了:“我还没成家呐。要是成了家哪能把媳妇丢下那么长时间不管!”“为啥还不成家?”“这让我怎么说呢,爸妈早就给我定了亲,几年前就要给我办婚事,我不同意。我要自己找,不要裹小脚的……”王坪还没把话说完,兰兰凑到王坪身边,从身后拿出年前王坪给她披在身上那件衣裳:“还给你!”说完朝他脸上轻轻亲了一下飞快地跑出门。年前在路边奇遇,这次又在亭子边相逢,王坪对兰兰一见倾心,只是把爱藏在心底不敢造次。今晚兰兰大胆敞开心扉,使王坪心花怒放,他摸了摸兰兰亲过的脸幸福地跳了起来。他躺在炕上辗转反侧,睁眼、闭眼都是兰兰的身影,心潮澎湃难以入眠。心虽然砰砰地乱跳,他反倒塌实了,因为兰兰已经接纳了他。他已成竹在胸,从现在起可以胆大一点儿……他觉得全身上下热血沸腾,滚烫发烧……

王坪一夜没合眼,第二天精力还是那么充沛,时刻盼着兰兰的出现。可是这两天来送饭的偏偏不是兰兰。兰兰几天不来送饭,王坪如坐针毡。他有意识地走出走进,仍不见兰兰的人影。这天晚上,兰兰终于进了王坪的房门。王坪又惊又喜:“你可来了,”他冲向前去把兰兰抱在怀里,“你知道吗?你五天没来了,可把我给想死了……”“坪哥,我怕……”兰兰的面颊贴在王坪的胸口上。“怕什么?我不会走的,永远不离开你。”“这我知道,我怕总来这儿,你会……”王坪用力搂着兰兰:“该轮到我亲你了,”说着亲了亲兰兰的面颊,“这样才公平。”兰兰想要挣脱,又依依难舍:“坪哥,我怕……”此时,王坪再次欢快起来,“呃,我明白了,你放心吧,我不会欺负你,因为你属于我的……”“你说了不算数,得爸妈点头才行。”“我去找大叔说。”“先别去,你看这样办行不行……”两个人紧紧地拥抱着,俏声细语地说着……

这一天,兰兰给王坪送过午饭回来,对爸爸说:“天天送也不嫌麻烦。再说了,人家来了这么长时间了

还没让人家跟咱们一块吃过一顿饭……”爸爸有点儿不高兴了:“你这丫头,你在埋怨谁?谁不叫他过来?”一会儿他又低声说:“我看那小子倒也不错,就叫他跟咱一块儿吃吧!”时间还挺快,大婶儿做好了晚饭,爸爸唤来女儿:“兰兰,去叫小师傅过来吃饭!”几个月来,王坪还没进过正房东屋,他第一次走来,站在门口呼着:“大叔,大婶儿我来了。”大叔忙说:“小师傅快进来,上炕往里边坐。兰兰直埋怨我,说我亏待了小师傅。”王坪一边脱鞋上炕一边说:“大叔,您别这么客气,别叫师傅,就叫我名字吧,把我当您二老的孩子。”大叔一听咧开了嘴:“这孩子,真会说话,那就叫你……”“王坪,坪坪……”“哦,那就叫你小坪啦!”说着转身对着兰兰,“去拿酒来,今儿个爸爸高兴,我跟小坪喝几杯!”兰兰拿来酒斟满了两杯,递给爸爸和王坪。王坪端起杯:“大叔,我是小辈儿,就先让我敬您和大婶儿一杯,祝您二老健康!”“好!好!我喝,我喝……孩子,你家都有啥人?出来这么长时间了放心?”“大叔,我爸妈身体都好,有一个弟弟在身边。”“怎么,你还没成家?”“我十一岁到北京学徒,临走时爸妈给定了亲。十五岁那年叫我回家成亲,我回家一打听,我不同意就跑了。”“跑了?这不就是逃婚嘛!为啥不同意?”“因为她是小脚。人家北京,好多女人都是大脚,特别是那些旗人没有裹小脚的。小脚走路干活扭来扭去多不方便呀!其实,我爸是信“洋教”的,也不提倡裹脚。我妹妹就没裹脚,我不喜欢小脚他也没话可说。”“还原因啥?”大叔听得入了神。“还有,她比我大五岁。我又跑回北京接着学徒,我给爸爸写信说,我还没出师不想成家。让他们快去退亲,要是不退我就永远不回家。再说了,人家女方都二十多了,不赶快退亲就把人给耽搁了。我学徒小器作六年出师,又学大木匠三年,听爸爸说我的亲事退了,我就回家了。我到处去做工,爸妈总是催我快成家,急着跟我要孙子。我说,干嘛那么着急呀,过不了几年保证把媳妇给他们带回家。”四个人一边吃喝一边聊天,大叔说:“嗬!你这孩子,还真有主心骨,那以后有什么打算?”王坪偷偷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兰兰,轻声说:“我想自己找,反正不要小脚。”大叔听明白了,有意装糊涂说:“现在女人都裹脚,你上哪儿去找大脚婆?”“大叔,看您说的,大脚就是大脚,干嘛还说什么大脚婆?”王坪又偷看了兰兰一眼,“兰妹不就是大脚嘛?”“你是说兰兰?”大叔故意提高声音。王坪有些难为情地点点头:“我是说……我喜欢兰妹……”王坪的话,大叔句句听在耳朵里,他喜出望外故作镇静。王坪惟恐说错了话,低声叫“大叔……”大叔故意说:“这婚姻大事,得跟你爸妈好好商量才行!”“大叔,不用商量,我自己做主。”“孩子,咱们自家人说话,你不嫌弃兰兰的脚大,可是兰兰她嫁过人!”“别说了大叔,我懂,我就喜欢兰兰……”王坪不再难为情,“要是您二老同意,过年开春我来娶她!要是您二老舍得,年前我就把她带走!”他偷偷看了一下大叔的神色,忙补充说:“我们会常来看望您二老人家。”王坪的一番话深深地打动了大叔,他为独生女儿的婚事已经操碎了心。因为一双大脚嫁不出去,好不容易找了人家,又从婆家跑了回来,更让人家看不起。这不是天上掉馅儿饼吗?人家王坪要人样有人样,要技术有技术,女儿有了可靠的人,作父母的了了心愿。还等什么,这大好时机可再不能错过,女儿已经嫁过人,也用不着讲什么排场,干脆让他们快快成婚。想到这里大叔转忧为喜对王坪说:“孩子,这么大的事就你个人做主,真的不用和父母商量?”王坪坚定地回答:“对,我自己做主!”大叔的主意已定:“好,就这么办!今天我做主了,”他从炕上下来,坐在八仙桌旁,“兰兰她妈过来坐在这儿,让孩子在这儿给咱们俩磕个头,这婚事就算定了!”王坪和兰兰始料未及喜不自胜,匆匆并肩双膝跪地,对着两位老人磕了三个头。“起来吧,你们赶快收拾好西屋,找个好日子办事!”

喜事来得太突然了,王坪反而觉得不太自在,手忙脚乱不能自己。他努力调试着激动的心慢慢镇静下来,从挎包里拿出一摞银圆和一叠钞票,走进正房:“大……不,妈,这钱您拿着,给爸打酒喝,给兰兰扯布做衣裳!”大婶还没来得及开口,王坪已经跑了出去。

一转眼喜日子到了,不住故常,爸爸没请任何人,一家四口人吃了喜庆饭,王坪和兰兰入了洞房。静静的洞房之夜,没有嘈杂的喧闹声,两个人喜上眉梢。王坪耐不住寂寞,把兰兰抱在怀里,兰兰的脸紧紧地贴在丈夫的胸口上……

就在这一天的夜里,父亲王坪,母亲郝兰幸福地结合在一起。在封建意识浓厚的民国初年,像父母这样反封建、争自由结合的,在农村还不多见。他们的风流佳话在方圆百里广泛流传……

盛开的羽毛

北梁是个小村子,二十来户共计不到一百人。老顾住在东首,他有三十多岁,长期的劳累让他看起来面容粗糙且老相。其实老顾不是很好看,说具体点,丑,但不是吓人的丑。也许因为这样的长相,自小自卑的老顾就不怎么爱说话。关于婚姻大事也完成的比其他人要晚很多。

老顾结婚那年整三张,这在北梁村这么个年龄才成家可以说是第一个,好来老顾的婆娘的相貌还挺出众,这也让长期忍受外人歧视的他在心理上稍稍得到了些安慰。老顾的老婆祖籍云南,他们的儿子顾格在六七岁的时候还不知道,知道老顾的老婆是个云南女人那年顾格刚上小学。第一天上学顾格的到来就遭到了大家的非议。

顾格,有个小女孩神气十足的问他,你娘是个南方人,你也是南方人。

我不知道,顾格的回答绝大多数是这一句。

小南蛮子。一个小男孩出言不逊的喊着,他飞快的向操场那边跑去,十足的幸灾乐祸。

其他的几个男孩一起起哄起来。小南蛮子,小南蛮子,老爹是个痴心汉子,他妈跟着人口贩子,生了你个小王八蛋子。

顾格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意会到最后的一句话是骂人的话,于是就冲着那群小男孩大吼到。你们干么骂人,我又没得罪你们?顾格的眼睛里在那个瞬间滚动着泪花。

上课铃响了,立刻平静了。进来的是个女老师,开始点名,一个一个的,一共二十二名。女老师介绍说,我姓孟,从今天开始我当你们的班主任,一直到你们小学毕业。这时,孟老师看见顾格,他在后面一排无声的哭泣着,个子矮小的他小得几乎让孟老师无法注意到。孟老师说,最后排的那位小同学,你为什么哭啊?顾格抬起头,看见孟老师大大的眼睛忽闪着,像一潭清澈的水,睫毛飞翘,顾格感觉雾蒙蒙的。

孟老师又问了一句,顾格这才站了起来,还是一直不说话。

你个子那么小,到第一排来坐吧。孟老师说。曹小宇同学,你个子高,和他调换一下。

凭什么让我和他调换。我不愿意。曹小宇就是刚才奚落顾格的那个小男孩,鼻子下面还挂着干了的鼻涕。他是个小南蛮子,我不愿意和小南蛮子调换。

你个子那么高,还在最前面,要学会体谅一下矮点的同学。孟老师和蔼的劝导说。

顾格也纳闷,为什么看孟老师雾蒙蒙的,原来是自己的眼眶里充满了眼泪,不雾才怪。孟老师问,是谁欺负你了?

一个小女孩站起来,指着曹小宇说,是曹小宇欺负顾格,他说顾格的爹是个痴心汉,顾格的娘是个南蛮子,还说顾格是个小南蛮子。

顾格看见前面位子上的这个个子高高的女孩头上有左右各一的羊角辫子,像个小刷子,冲着天,她的红格子的小褂在她的身上穿起来也非常好看。孟老师说,岳小荷同学请坐下。然后他走到岳小荷旁边的位子,说,曹小宇,你和顾格同学调换一下,老师说你还不听了?顾格,把你的书本收拾一下。

顾格从岳小荷身边走过时,他敏锐的鼻子闻到了淡淡的清香。他在那天的夜里始终晃动的是岳小荷那冲天的羊角辫子和被包围着的这淡淡的少女的味道。

岳小荷是个爱打扮的女孩,她不是那种乱花钱的打扮,而是喜欢把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小玩意佩挂在自己身上。原本帮助顾格在上学的第一天解了围,很让顾格佩服,岳小荷这样更让他牢记深刻。一时,岳小荷的服饰成为校园里女孩们纷纷效仿的对象,代表了一个圈子里的流行时尚。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顾格看见前面远远的岳小荷在晨曦的光芒里一闪一闪的,不知道是什么饰品,走近一瞥才发现是一支羽毛,一支公鸡的长羽毛。很明显。那支羽毛异彩闪耀,不经意的插在她的发尾上。这在顾格看来很新颖,也很好玩。于是他就夸耀岳小荷说,岳小荷,你今天的头花真好看,又是你自己发明的吗?

岳小荷站住,冲着顾格愤怒的说,小顾,我帮过你,你还这么损我啊!告诉你,我今天就没戴头花,今天我起来晚了,洗了把脸就来上学了,你还说我的头花好看,不是损我是什么?她说完,愤懑的走了。

顾格和他的老爹属于一种性格,有点自闭症状。在那天的早晨的阳光里,他傻了不知多长时间才反过神来。

不几天,学校里开始流行起了这样一种饰品,马尾辫子上顺一支羽毛,有的女孩插的羽毛格外鲜亮,在阳光下发出类似孔雀羽毛一样光泽,这让很多男孩好奇不已。顾格知道,女孩们效仿的是岳小荷,岳小荷根本不知道其中原由,顾格知道,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晨曦里,那支鲜亮异彩的羽毛曾迷失了他睡眼朦胧的眼。幸亏早晨的雾气大,不仅掩饰了他的尴尬而且还把他的眼睛无意中清洗了清洗。孟老师也发觉了这样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只是认为孩子们很可爱,很有创新意识,别无他意。

她们在效仿你,你自己还不知道。一次,顾格遇见岳小荷,打算向她摊牌,告诉她其中原因。你自己真的不知道,那天早晨你还笑话我,不相信我的话。

岳小荷很聪明,明白顾格说的是什么事,她专注的看着顾格,等待他下面的话。

那天你的头上有一支羽毛。顾格说。

羽毛?岳小荷纳闷。

一支公鸡羽毛。顾格说。不过很漂亮。真的。

岳小荷慢慢相信了顾格的话。她说,那天我没有插羽毛啊。也没有插头花。而顾格坚持自己看见的,他说,就是有,我没骗你。

冬天水面结冰了,风从土地上吹过,把春天的希望掷向孤寂的北梁村。

村庄上很多人家都不愿意在这样的天气出门,岳小荷也一样,因为她是女孩,女孩在冬季一般都跟女人们学针线活计,岳小荷也喜欢侍弄手工活,这样她可以更加打扮自己的装饰品。

冰面厚实的日子,顾格喜欢到冰上滑冰。滑冰车的样子很奇怪,在一块不大的厚木板上钉两条木条,再在每个木条上固定两个粗铁条,放到冰上之后,人可以坐在厚木板上用两根铁扦一撑,在冰面上行动如飞,绝对没问题。下午又下了雪,冰上一层白霜。顾格已经玩了一段时间了,逐渐又有一些男孩来到冰上,其中曹小宇一直踟躇在岸边。顾格看得出曹小宇没有滑冰车,但他知道他很羡慕。

曹小宇距离顾格很远,似乎没发现顾格的存在。顾格想,最好别理他。

让你再坏!顾格憎恨着。

等转了个大圈回来,顾格发现曹小宇不见了,于是也就松了口气,他知道曹小宇很霸道,喜欢欺负他,这是他的习惯。所以学校里同学们都叫他小霸王曹小宇,大概冬季的缘故,小霸王蓄起了长长的头发,就更加显得凶巴巴的。虽然寒假了,但得罪了曹小宇,早晚逃脱不了的,开学了他会照样让你补回来。正想着,顾格的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你个小南蛮子,给老子下来。

顾格在遭到一击后,迅速从滑冰车上掉了下来,他在冰上滑行了有五六米,在一丛枯草边停滞住。你干么欺负人,顾格的确有了愤怒。曹小宇凶神恶煞步步逼近弱小的顾格,这让他感到了一种压迫,无可奈何的压迫。曹小宇人高马大黑黑壮壮,以顾格一己之力与之抗衡在他现今的年龄恐怕很难实行,再加之曹小宇蛮横无理一副势必要压制顾格的愣劲,让顾格也确实有几分惧怕。

再咋唿煽你!曹小宇说,你个小南蛮子。

这是顾格上学那年所发生的最让他伤心的一件事情,顾格刻骨铭心的记忆无法挥去那种屈辱,他回到家,老顾的老婆,也就是顾格的娘,问了顾格一句,你的滑冰车呢?

不用你管。顾格说,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漂亮的云南女人纳闷了。因为我什么?

因为你是南蛮子,所以我就是小南蛮子。他们都叫我小南蛮子。

老顾从里屋出来,骂骂咧咧的。放他娘的屁,是谁说的,你告诉我。

曹小宇。顾格脱口而出,这或许是源于他对曹小宇的憎恨太深了。

老顾欲要出门找曹小宇算帐,被云南女人给拦住了。你还嫌事情不乱啊,她说。

第二天,顾格在自己家门口玩,岳小荷路过,她知道了昨天曹小宇欺负顾格的事情,于是她说,小顾,以后离曹小宇远点不好吗?他看见岳小荷就说不出话来,憋得脸通红。她走远的时候,顾格看见岳小荷头上的头花没有了,就是那个羽毛头花。

整个冬天,顾格都不敢轻易出门,他害怕再遇见曹小宇。但他又渴望出门,渴望出门能遇见岳小荷,哪怕只看她一眼也行。一天,下了雪,很大,没多大会的时间就已经没了脚脖子,踩上去松软松软的,很舒服。老顾也很高兴,也是他难得的高兴,从来没有笑脸的老顾的脸上泛动着丝丝喜悦。好雪,好雪,真是好雪啊。瑞雪兆丰年啊。云南女人难得从老顾的嘴里能听到这样诗意的谚语,也笑了笑,说,看把你高兴的,今天允许你喝点酒,也好御御寒。那不还有只老公鸡吗?也炖了开开荤。孩子正在长身体,也该给他补补,好长个啊。行啊,云南女人爽快的答应了。

这个时候,顾格还在睡觉,他每天都做噩梦,每次都会从噩梦中惊醒,这次也不例外。但这次顾格看见了窗外雪白雪白的,知道下了雪,于是就兴奋起来,立马穿上衣服,连脸都没顾上洗。顾格一跨出门呼吸到了第一口格外清新的空气,肺部分外舒服。他从雪地上抓起一把冰凉凉的雪,握成雪球向院子外的树上投去,树叉上一窝喜鹊嚓嚓叫着飞了,悬了一圈复又返回在树上,惊诧的鸣叫。顾格也咯咯的笑。老顾从厨房里出来训斥到,你这是干啥?赶喜鹊不是把喜气给赶走吗。顾格就把雪球往其他的地方投,雪球在与其他物体接触的瞬间粉碎,很精彩。顾格就更加咯咯的笑,老顾也笑。云南女人在用菜刀杀鸡,就是老顾说的那只老公鸡,公鸡的脖子被割断的刹那,鲜血四溅,把洁白的雪渲染的格外刺眼。树叉上的喜鹊也给惊得嚓嚓叫个不停,或许是因为看见了鲜血的缘故,那血在雪地上的确很刺眼,给一切都是一种刺激。

我要那些羽毛。顾格突然说,给我留着,我要。

云南女人说,你要那些毛有什么用途?

不用你管,这是我自己的事。顾格的语气让云南女人感觉到了生分。

还没等顾格反应过来,就感到屁股上挨了一脚,怎么给你娘说话呢?没教养的王八羔子,养你还养瞎了!

顾格跑到屋里,很委屈。他讨厌老顾和他这样的相处在一起,他觉得自己还不抵一支鸡毛。一上午,顾格郁闷着,中午吃饭时也没怎么说话,草草扒拉了几口饭就到自己屋里写寒假作业去了。翌日,雪下得更加猛烈了,几乎把乡间的树、房屋、道路、沟壑等等都给湮没了,只有一眼的雪白。顾格穿了很厚的衣服,他要到北梁村后面的那条小河边去看看,看看那里是不是也和自己现在看见的一样,全是白色的世界。

在路过曹小宇家的那个胡同时,他故意绕了个弯恐怕会遇到那个小霸王曹小宇。让他没想到的是没有遇到小霸王反而遇到了岳小荷。岳小荷更加漂亮了,花花绿绿的棉袄,崭新的棉裤,还有头上那撅撅着的羊角辫子,煞是可爱。顾格你去哪里?岳小荷甜美的话语让顾格感到亲切。我去看看河里是什么样。顾格很拘谨。他又说,岳小荷,你干什么去?在家没事想去雁雁家玩去,她说。顾格知道,雁雁是个活泼的女孩,平时在学校里和岳小荷关系甚密,形同姐妹,顾格的脑海里立刻想起雁雁那胖乎乎的脸蛋,一笑眼睛一道缝的那个同学。

这时,顾格猛然想起一件事情,就给岳小荷说,岳小荷,你等我一下,我有个东西要给你。顾格说完,就往自己家里跑,不到片刻就回来了。

给。顾格双手捧着那几支他特意精挑细选的公鸡羽毛,那些羽毛异彩绚烂,仿佛金丝织就一样。这是什么?岳小荷不解了。那次我没骗你,你的头上戴的头花就是这个,顾格说。确实很漂亮。你没注意吗?现在很多女孩都跟你学呢?岳小荷笑笑,她心里也知道这一点。但就是纳闷到底是什么原因。于是她说,小顾,你知道吗?昨天我看见你娘在雪地里给你捡这些羽毛,你娘对你真的很好。你不像我,我娘天天躺在**,一辈子都不可能起来,有这样一个娘疼你,多好啊。

关于岳小荷头花事件一直是个谜,岳小荷美在其中,她也觉得这个恶作剧成就了她的自信。对于顾格,在那些羽毛盛开满校园甚至整个北梁村的时候,他得知了这个恶作剧的始作俑者是谁,但他没有宣扬得满城风雨,而是偷偷的跑到村边的河边,用小石子投向水中的鱼儿。那年如老顾预言的一样,也的确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

缘来缘去

前奏:有些东西是注定拥有,而有些东西是怎么也强留不住。世界变化莫测,人心变化莫测,缘也无法扭曲变转,有缘千里若咫尺,无缘咫尺千里。

“对不起。”他抬头:“咦,怎么是你。”她勉强得笑了笑,走了,与他擦身而过。他在她身后,叫住了她:“你好,可以停一下吗?”她转身,还是一片盲然:“对不起,你可能认错人了。”她欲向前,又被他叫住:“难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她点头,他失望:“那,对不起。”他向左,她向右,都同时向自己的方向走了,自己各自的方向。

同样的场景,他遇到她,不知出现过多少遍,只是今天,他终于被再一次遇到她而感到一阵欣喜,他相信缘,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也可以突然想起,然后对他说;“喔,原来是你。”可是结果并不如他的意,原来她对他们之间的“缘”一点也不在乎。

这是第几次她被人撞了,在这儿,在这个车水马龙的一间花店门口,她似乎觉得这有些好笑,她总是这样被无名者偶然或非偶然性的轻撞,还认为是花店老板所雇的,原因是因为老板每次见她只是呆呆地看放在玻璃窗前的百合花,日复一日每复一年,放在原位的那些百合,又从没有一次见过她买,唉!也许她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名符其实的传说中的“花痴“吧!而且是专痴百合,看吧!连她的名字也是”艾百合“。人如其名,她从小就像百合般安静,素然,她喜欢百合,因为她觉得百合纯洁而且简单。她知道再怎么养植得好的植物都有会枯萎的一天,所以她就算再怎么喜欢百合,也不想自己栽植,也不喜欢去花店买,只要自己每天看一眼百合就好了,有时她会想:说不定有人会送给她新鲜的永远不会凋零的百合花!嗯,也许只能是在传说中才有吧!那样的百合只能是被小魔女使了什么“永恒的魔法”。呵呵!

一种巧合吧!是的,很不可思议的,也许这世上真有“缘”这东西吧!女孩和男孩成为了同事,男孩很耀眼,女孩很平凡。每天上班下班,女孩总是默默地,在她心里,早已装进了男孩,可是,她不敢奢望什么,对于爱情,她没有一点自信,而男孩总是在她身边默默地关注她。

在这个城市里,人来人往,有人说,地球上两个人相不容易,可偏偏,每一次,当女孩出现在那花店门口时,男孩总会看到她看百合那种耐人寻味的眼神,很美!那一刻,男孩笑了,他突然有一种想法……

女孩的办公桌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透明的花瓶,每天她一来公司就看见花瓶里有一支百合,奇怪的是,女孩子从不知道放百合的人,也没有一次看到过有谁换花,可花瓶里的百合下像女孩所想的那样,像是被谁使了魔法---“永恒的魔法”。

男孩和女孩的交流突然变多了,而且他们还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每一次女孩无助的时候,男孩总是帮助她。女孩说要等那个送她百合的人,还说那人一定是她的真命天子。男孩曾有多次想告诉她送她百合的就是他,可是却犹豫着~~~他还不知道,女孩早就发现了,只是,她不敢说什么,也在犹豫着~~~

救护车飞快地驶向花店门口,路人纷纷告知“花店门口发生了车祸。”女孩跑得很快,她害怕着,因为他今天一天都没来上班。好不容易跑到了花店门口,女孩舒了一口气,不是他。抬头的瞬间,男孩一把抱住了女孩,边喘着气边说:“百合,幸好你没事,我刚才好害怕,见到你好好地我就放心了。”女孩哭了:“傻瓜,我刚才还以为一直守护在我身边的你会突然消失,还以为看不到明天的百合了……”男孩看着女孩:“你早就知道了啊?”女孩笑着点点头。原来男孩今天有些不舒服,请了假,但没忘记的是下班的时间去买一支百合,然后回公司,将前一天的百合换掉。

缘来缘去,原来遇到的还是你。很快,男孩和女孩开始交往,不变的是永恒的传说一直保持着,听说后来男孩和女孩结婚了,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有一支水晶百合一直守护着他们,男孩和女孩,都相信“缘”。都相信世上有“永恒”

缘——天上掉下来的一根针正好撞上了地上的一粒米!

缘!是一个人们常谈到的话题,有人相信有人怀疑,不管每个人的看法到底如何,不可否认的,缘的确存在于你我之间,两个人相遇,擦肩也是缘,缘来又去是缘尽,缘去又来是恒缘。来来去去,总是缘。

相亲

说起相亲来还真是觉得那是个土的掉渣的形式,可是这样的形式对于我们这里来说还真是屡试不爽呢,!,就连韩国,朝鲜等地这样的形式也似乎深得民心!

我是个大学生,按理说我是不应该进入那些相亲人的范畴内的,可实际上我也的确走进了这种枯燥,而没有意义的形式里了!

这不,晚上还有个约会,当然那是前去相亲的约会,出门前,妈妈特地的督促我梳洗了一遍,每次的相亲这样的过程似乎都是必然的,我都厌倦了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过程,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态,所以她每次都是在旁看着我把整个过程做完后,才满意的把我送出门.虽然我心中无比的厌烦这样的"约会"但是我每次却还得装的很感兴趣,不想让妈妈绝望,我喜欢每次出门妈妈拿着她那希望的眼神目送我,即使每次都是失望而归,但是她依旧还是可以憧憬下次的成功的!

我在街上慢慢的闲逛着,离约定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可不想让对方以为我是多么的迫不及待,事实上我完全没有任何心情!我曾经问过妈妈,留下了相亲的人,是不是都比较差劲的男人,妈妈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相了好几个,我却没有遇上一个姑且不说让我心动,就连让我想行动的男人都没有! 那些男人似乎各个都是妈妈的宝贝,娇生惯养,任性,幼稚,说不得,更碰不得,我知道他们都不是我想要的!本来还以为这样的形式中或许会留下一个好男人正好让我给遇上了,但事实却是残酷的,不但没遇上个正常的男人(我指的行为举止和年龄相符合的)奇形怪状的男人到是遇了不少!长着一张男人的脸,心智和他的年龄起码相差七八岁呢!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上次那个男人,一个真正“口若悬河”的男人!

上次也许媒婆也看出来了我的厌倦的神情,于是她再三的向我保证,那个男人绝对是“优良品种”,而且听说他也曾经的再三的挑剔,而且又是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如此这般的条件,当时的确吸引了我!于是我就欣然的答应了!可是事实却是我所预料不到的,经过更是让我无法忍受的!那个男人还真不亏是生着一张“律师的嘴”,整个约会下来只听见他在那里霹雳啪啦的说,说的唾沫横飞,我看着他的嘴巴不停的动,忽然想起周星驰演的一部电影叫《九品芝麻官》,周星驰在里面学骂人的场面,那还真是酷哦,嘴巴不停的动,似乎就没有换气的时候,海鲜之类的东西都从他的嘴巴里给发射出来,看看眼前的这位仁兄,我敢保证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这样的人才没被发掘出来,还真是社会的一大损失哦!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停了下来,问我他是否说的太多了。出于礼貌,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他咕噜的一声喝下了一大杯的**茶,他添了添嘴唇又接着如滔滔江水般的“演讲”,虽然我心中有无限的厌烦,但却又不得不出于礼貌而微笑的注视着他,整个约会下来我的笑容是僵硬的!

不知过了几个世纪,我看着他的嘴巴终于不动了,刹那间我觉得彻底解脱了!末了,他微笑着看着我说:“和你聊天非常的开心,希望下次还有机会能和你如此畅谈”我的乖乖,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干脆直接勒死我算了。于是上一个也就这么的结束了,不是讨厌他这么能说,只是觉得男人嘛,可以很能说话,但是说出来的话一定要有内涵的,象他那么霹雳啪啦,整个约会东家长西家短的说,估计只有阿婆类的女人会喜欢,而我的耳朵是无法承受如此的摧残的!

想着上次那非人般的待遇,对这次的约会又不禁胆怯了,我只能祈祷这次不要再出现怪人来摧残我了,我看了看手机,离约会时间还有五分钟,我走进了咖啡厅。

我来到约好的位置上,和对面的人打了声招呼,完全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各种的残酷的考验。

只见对面的人看着我一直笑,我诧异的看着他,哎呀,不会是傻的吧,我心里想。我白了他一眼。

他咧开的嘴终于合上了,“你是小宁吧?”他问我。“是的。”我并不奇怪他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想去知道。“你看看我是谁啊。”他试探性的问,“忘记了吗?”我听他的口气,怎么有点奇怪呢,我仔细的看着他,猛然觉得眼前的这样脸和记忆深处的某张脸如此的相似,刹那间我叫不出名字,只能睁大眼睛说:“哦----是你哦!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阿甘啊,”他说,“没想到我相亲的对象是你哦,你从门口走过来,我就看出来是你了”眼前的阿甘是我小学的时候的前桌皆死党,用那时候的话来说,我们是好兄弟,不要误会我的性别,我可是千真万确的女生,只是因为那时候跟着表弟同读一个班,为了自己能方便的打入男生的阵营,和以表弟为首的男生们一起玩,所以我把自己搞的和假小子一样,于是我们都以兄弟互相称呼的!当年矮小的阿甘已经脱胎成了如今眼前的的男人,真是时光飞速啊!

这次的约会还真的的确让我很意外,和自己的儿时的兄弟约会,那场面难免会有些尴尬。我们早早的结束了谈话。

回到家里,妈妈两眼放光的问我聊的怎么样。我应付的回答她是小学的同学。小学同学更好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妈妈兴奋的说着自己的想法。天哪,这算什么啊?和自己儿时的兄弟玩感情?我撇下妈妈的唠叨,回到自己的卧室。

我打开窗户,一阵凉风扑面而来,似乎闻到了春天的气息。我的春天呢?我不禁笑着自问道,又结束了一个,什么时候这种让人无奈相亲的生涯会彻底的结束掉呢?“也许我会一直孤单,就这么一直孤单------”我忽然想起刘若英的歌,抬首望着晴朗的夜空,众星供月,此时嫦娥在广寒宫里做什么呢?嫦娥是否也相亲过呢?

一个女孩用一辈子说的一句话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如果爱你是错 我还会爱你

一天,上帝派他的一个儿子去行走人间,并给了他三滴泪水,上帝望着他说:"当第三滴泪水落地时,也就是你回来的时候,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吧,孩子!

天使点了点头,上帝就把他放到一个农民家中,在这幸福,美满的家庭中,他象普通孩子一样,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生活,和他们一样读完了小学,初中,就在他快要结束高中生活那年,他突然间喜欢上了他们班的一个叫燕子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那时侯大家都很忙,17岁的他也就没多想,也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年,他踏上了远去异乡的旅途,没来的及向她说,他就走了,在异乡的他,天天想着她,想着和她在一起时的日子,在他18生日那天,他独自来到楼顶,望这天上的星星,看这它们不觉的突然流下了一滴泪水,就在这时,上帝在他耳边说:'当你流下第一滴泪水时,说明你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一个人."

天使也没有隐瞒,说他喜欢一个叫燕子女孩.

上帝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还有2滴眼泪,你自己好好珍惜吧,孩子!

天使从此疯狂的爱上了她,天天都想她,一天天的瘦了.

终于,有一天,天使拨通了那个女孩的电话,他也没说什么,他们聊了很久,聊的很开心,就这样他们天天晚上在那聊天,上网.在那段日子里,是天使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光.

有一天,他对燕子说他喜欢她,燕子似笑非笑的对她说:"我们可能更适合做朋友."

他很伤心,但是他依旧给她打电话,每晚他们都聊的很开心,很快乐.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她说的很坚定.

他没说什么,说祝福你们,就悄悄的走了.

第二天晚上,他想对她说最后一个我爱你,但是当他听的她的声音时,他的第2地泪水慢慢的落下了,他只是说了声祝福,说这也是最后一次和你聊天,你自己保重!

这时上帝的声音有在他的耳边响起,说:"孩子,当你的第2滴泪水落下时,说明你已经忘记她了,还剩最后一滴了泪水了,自己好好珍惜吧!"

他试着慢慢的去忘记她,不再见她,不再联系她,就这样他一直逃避着她!

多年过去了,就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有看见她了,看见她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他至今还是单身一人,这时他流下了他的最后一滴泪水.

上帝有出现在他的面前,说:"当你的最后一滴泪水流下时,说明你已经真正的忘记她了.跟我回去吧!"

天使不解的问,"当我第2滴泪水流下时,你不说我已经忘记她了吗?为何说现在才真正的忘记她了."

这时,上帝拿出一面镜子,他惊奇的发现.在他的心里,竟然有一滴泪水.

上帝说:"这是前世她为你流的最后一滴泪水."

他哭了,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自己也慢慢的消失了.喃喃的念到:"认准了就不要放弃,放弃了就不要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