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泪》被出版社退稿后,她意识到她的题材不符合美国人的口味。她希望寻找新的写作资源。
冷战时期,一个故事浮出水面:张学良和赵四小姐。
她决定去台湾采访被软禁的张学良和赵四小姐,写出台湾版的倾城之恋,或者中国版的洛丽塔,然后去香港,创作《红楼梦》电影剧本,然后如林语堂,定居在纽约曼哈顿——张爱玲的美国梦。
瞒着赖雅,她预订了机票。
1960年7月12日,拿到美国公民身份之后, 她宣布了她的行程。
张爱玲的举动对赖雅的打击,远远超出了张爱玲的预料。赖雅觉得被欺骗被抛弃了。
赖雅决定搬到女儿所在的城市。
搬家途中,赖雅中风。
赖雅的身体状况至此衰败。
终结了婚姻短暂的欢愉。
张爱玲毫不犹豫地启程了。卦书上说,她将走大运。1961年秋天,张爱玲踏上台湾岛。
她在台湾的拥趸者无数。
采访张学良未果,但并不影响张爱玲的兴致。
在台湾花莲采风途中,她接到赖雅中风的消息,心中不免慌乱。
待知赖雅病情平稳,有女儿照顾时,她便仍按原计划去香港。
这是她第三次进入香港。
张爱玲与人分租的公寓,有屋顶阳台。晚上空旷无人,满城的霓虹灯混合成昏红的夜色,地平线外似有山外山遥遥起伏,大陆横躺在那里,她听得见它的呼吸。
二房东太太是上海人,总是不好意思地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分租:“我们都是寄包裹寄穷了呀!”
每月寄给她婆家娘家面条炒米咸肉、肉干笋干、砂糖酱油生油肥皂,按季寄衣服。有一种英国制即溶方块鸡汤,她婆婆来信说,它解决了一天两顿饭的一切问题。他们用热水冲了砂糖作为补品。她弟弟在劳改营,写信来要药片治他的肾病与腿肿。她妹妹是个医生,派到乡下工作。“她晚上要出诊,乡下地方漆黑,又高低不平,她又怕蛇——女孩子不就是这样?”
房东太太有个亲戚要回去,一位七十来岁的老太太,可以替他们带东西。
房东太太烤了只蛋糕,又炖了一锅红烧肉。
“锅他们也用得着。”她说。
“一锅红烧肉怎么带到上海?”张爱玲问。
“冻结实了呀。火车像冰箱一样。”
她天亮就起来送行,帮着拎行李通过罗湖边境的检查。
第二天,她一看见张爱玲就叫喊起来:“哈呀!张小姐,差点回不来喽!”
“哎呀,怎么了?”
“也是这位老太,她自己的东西实在多不过。整桶的火油,整箱的罐头,压成板的咸鱼装箱,衣裳被窝毯子,锅呀水壶,样样都有,够陪嫁摆满一幢房子的。关卡上的人不耐烦起来了。后来查到她皮夹子里有点零钱,人民币,还是她上趟回来带回来的,忘了人民币不许带出来的。这就不得了了。”
房东太太唬起一张孩儿面,竖着吊梢眼道:“这位老太有好几打尼龙袜子缝在她棉袍里。”
“带去卖?”
“不是,去送礼。女人穿在长裤里。”
“——看都看不见!”
“不是长筒的。”她向她小腿上比画了一下,“她总喜欢谁都送到。好能干呵。”
简直就是一部电影剧本。
王家卫说,他的电影,都是在向张爱玲致敬。
譬如《花样年华》,本没有上海女房东这一人设。
一次,在电影院,王家卫遇见上海籍演员潘迪华,他们用上海话打招呼。王家卫恍惚,觉得潘迪华就是张爱玲笔下的房东太太,于是重新改写了剧本。
王家卫拍出了张爱玲的底色。
张爱玲在给宋淇夫妇的书信里,提到导演王家卫要买《半生缘》电影版权,他还寄了作品的录像带。
张爱玲不会操作录像机,此事被搁下。
半年后,张爱玲归天。
王家卫回应这件事:
“我和张爱玲的年代差太远了。我认为张爱玲小说是很难被拍成电影的,我很喜欢《半生缘》,但《半生缘》是拍不了的,每个读者对它都有自己的看法,就像《红楼梦》一样。对我来说,《东邪西毒》就是金庸版的《半生缘》,《花样年华》就是王家卫版的《半生缘》。”
王家卫电影是作家电影,张爱玲的小说是写在纸上的电影,他们的时空都盘桓在香港和上海,他们分别用胶片和文字谋划着各自的“双城记”,在别处,遥望故土。
是的,在别处。
这是宕开的一笔。
运气不是总站在才女这一边的。
《红楼梦》电影剧本几经修改不得结果。
宋淇也是《红楼梦》研究的大家,太钟爱这部书,太看重这次改编,总对张爱玲的剧本不甚满意。
彼此产生龃龉。
赖雅屡次写信,催促张爱玲。
张爱玲很无奈。
延宕着,花完了预算,又拿不到稿费,房租成为负担。
宋淇夫妇将才女接到自己家中暂住。
姜黄色的洋房,掩映在嫣红的蔷薇中,配着碧海蓝天,如美国画家米尔顿·埃佛里的画。
彼时,宋淇家祖孙三代,连同保姆,一大家子人,并不宽裕。
宋淇将儿子宋以朗的房间让给了才女。
十三岁的男孩宋以朗,夜夜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心里自是不情愿。
张爱玲蜗居在少年宋以朗的屋子里,修改电影剧本《红楼梦》,吃着隔夜面包,无日无夜。
窗子面朝山林,常有迷失的杜鹃鸟来啄玻璃窗。
山道上,私家车里,从派对上回来的名媛绅士,带着微醺的步态,按了铃,电梯咣当咣当坠下去,又咣当咣当奋勇上升,把人间的重量拖拽进一扇柚木门里。旋即,天地间,重归混沌。
如此熟悉的场景——
是1944年,上海爱丁顿公寓的移位,或者是复制。那些与姑姑、母亲在一起的日子——换了人间。
终于与宋淇结清了账目。
张爱玲想买点廉价金饰带回去送人,听说后面一条街上有许多金铺,便走了过去。
中环,也是清冷。没有灯光,悄无声息地走着,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这不是摆绸布摊的街吗?怎生的,一点痕迹都不存?
戏院的背后,暗的夜幕下,一个喧闹的鬼市。
摊子和摊子,罐头一般拥挤着,小车柜上竖起高高的杆柱,挂满衣料,把沿街店面全都挡住了。
她被人丛簇拥着,像失散了亲人的孤魂。
尽管与港大有过节,张爱玲还是回母校怀旧。那是她的回不去的青春。
校园倒还没怎么变,山上的树长高了,一条砖砌小径通向旧时的半山女生宿舍。
日军入侵香港时,她二十岁,做看护。
死亡总是在夜里。
她拿着牛奶瓶穿过病房,听见一位伤员高喊:“姑娘,姑娘!”她头也不回。
清晨,那个伤员死了。
她的历史老师也战死了。
她还活着,苟活着,自私地活着。
她不敢细看,不敢细想。
时间的、历史的重量压得她抬不起头来。
庭院池中,暗绿的喷泉,咝咝地,向珍珠白的天空射去,又在半空中落下,刹那,已经把她抛下很远,成为局外人。她赶紧转身走开了。
第一次来香港,求学。
第二次来香港,在不同政治语境里,寻找生命的出口。
第三次重回香港,背景是文化失语,被英文文坛冷落;文学和她的肉身一起流亡着。
此时的张爱玲,早已不再是那个高举“出名要趁早”的“魔都”时尚女性了。她的性格里,写满了菊和刀。
卦,失灵了。
命运很吝啬。雄心勃勃的启程,回来,已是惘然。
也许,在上海,她已经用完了她所有的运气。
她的文化震**期、失语期已经来临。
1963年3月,张爱玲根据访问台湾、香港的经历写了英文游记A Return to the Frontierer, 发表于美国杂志The Reporter,在台湾文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回响。 但是她准备拿来重新进军美国文坛的《少帅》,却不如愿。她越了解张学良,便越是不喜欢这个人,连同赵四小姐,她亦是不喜。笔涩,如同上海的黄梅天气,她不得不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