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和把式:博士和把式,都是古代对匠人的称谓,原本都出自官称,是秦汉以来“博士”一词的沿用,后来经过蒙古语的转音,“博士”在元明时期变成了“把式”一词,一直沿用到近现代。
“博士”一词最早出现于战国,《战国策·赵策》:“郑同北见赵王。赵王曰:‘子,南方之博士也,何以教之?’”这里讲的“博士”可能只是博学之士的尊称。学术发达、成为百家争鸣中心的齐国最早将博士设为官职。许慎《五经异义》载:“战国时,齐置博士之官。”此时的“博士”是国君顾问、教授学问之官。后来秦朝廷也设有博士。马非百《秦集史》总结秦朝博士的职能:“其职掌有三:一曰通古今;二曰辩然否;三曰典教职。”汉代的博士也延续了这些职能。《续汉志》载:“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唐代的博士,同样延续了秦汉以来的执掌,负责某项专门技术、学问,或者负责教习。例如太常博士、宫教博士、国子博士、四门博士、律学博士、算学博士、医博士、漏刻博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五经博士等。
正因为“博士”指的是官府内掌握专门技艺的人,在社会上普遍的称谓“官称化”影响下,这个词后来泛化成民间词语了,一切有手艺的工匠都可能被叫作博士(算是对工匠的一种美称),加个修饰词,就是指某行业的行家里手。例如《封氏闻见记》“饮茶”条记载:“命奴子取钱三十文,酬煎茶博士。”唐代煎茶程序复杂,所以能煎得一手好茶的就被称为“煎茶博士”,与此类似的还有瓦博士、酒博士、洗鲽博士(染整匠)、钥匙博士、石博士、釜子博士、造火炉博士、煮盆博士(七月十五佛盆节上的厨师)等。
一直到宋代,“博士”这个词还经常被用作对工匠的称谓。元代则出现了“把式”一词的雏形。刘铭恕《现代汉语中的一个蒙古语——把式》认为,“把式”一词源自元代蒙古语词之“八合识”,即师傅的意思。它有几种不同的写法,如“八哈失”“巴合失”“巴合赤”“巴黑石”等。伯希和在为《蒙古侵略时代的突厥斯坦》一书所写的《评注》中就认为,波斯语bakhschi应该是出于汉语“博士”一词,是音译,而非原先认为的出于梵语“比丘”。在《马可·波罗注》里他进一步认为,汉语“博士”一词影响到了畏吾尔文,也影响了波斯文,蒙古人是受到了他们的影响。冯承钧也认为汉语“博士”一词影响到了波斯语,而蒙古人是从波斯语中音译了这个词:“波斯语bakhschi之称,固出于汉语之博士,然其用甚泛,致使元人不解其意,而译其音曰八合失。”(冯译《多桑蒙古史》第六卷二章二三一页)。刘铭恕从发音角度论证说:“‘把黑石’的‘黑’字,只是急促的捎带音,不发出声音。余如‘八合失’的‘合’,‘八哈失’的‘哈’,都是捎带音。于是则‘八合失’等字,便可以读作甚至写作‘巴石’‘八失’‘八赤’‘八识’。……今日汉语中的‘把式’一词,即元代蒙语‘八合识’之简写,意思就是‘师傅’。”而这个词,等于是出口转内销,反过来又影响到了汉语,使得“把式”这个词正式成为师傅、工匠的代名词(不过现在某些方言还保留着把工匠称为“博士”的习惯)。
医生:张宗栋《医生称谓考》一文将古人对医人的称谓作褒义与贬义之分,褒义者如国医、国手、儒医、名医、神医、医仙、哲医、老医、通医、妙医、高医、高手、明医、隐医、道医、善医、奇手、贤医、上医、良医等等;贬义者如庸医、庸手、戕医、妄医、俗医、时医、福医、凡医、矢医、里医、市医、衙推、愚医、下医等等。医人的称谓虽然种类繁多,但是我们看到其中比较流行的几种——诸如医生、大夫、郎中等,都与官职有关。
“医生”这一称谓或许与唐代太医署“医学生”有关系。《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中有“医生四十人”的记载。《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中唐《医疾令》也写道:“诸医生、针生、按摩生……”由此推断,“医生”这个称谓很可能是“医学生”演化而来的,而医学生是政府选拔医官的后备军,也就是说医学生中很大一部分都会为官。
郎中、大夫也是“官称化”的结果,《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中对“大夫”一词的解释之一是:“北方医生之谮称……”《宋代文化史大辞典》中也指出:“‘大夫’为宋代对医生的称呼。北宋末医官官阶有大夫、郎中等十四阶,南宋又续增数阶。时人遂尊称医生为‘大夫’,后世沿称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郎中待诏》中云:“北人谓医生为大夫,南人谓之郎中……其名盖起于宋时。”顾炎武认为,叫大夫是北方方言,叫郎中是南方方言,是宋代以来的词语。但是敦煌出土S.5435号《不知名医方第四种残卷》载:“早年于李毂郎中处施惠。”此为五代写本,这就打破了顾炎武的结论——把医人叫郎中起码自五代时已有。
仆人对主人的称谓:称主人为主、主君、郎主、大家翁。也可以按照“行第+郎”称呼主人。清代赵翼《陔余丛考》甚至认为,后世把尊贵人称为“老爷”就是从唐朝开始的,他列举了高力士的例子:当时高力士很受皇帝信赖,太子都叫他“爷”。赵翼认为这就是把尊贵者称为“爷”的开端。但是这个说法存疑,因为唐代并未见“老爷”一词的使用。
另一个词义发生变化的是员外,唐代已设置“员外”官,但并没有用“员外”代指土财主的意思。唐以后,才出现将富裕大家的主人称为“员外”。
仆人称女主人可称“娘子”,例如《朝野佥载》载:“梁仁裕为骁卫将军,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妒而虐,缚婢击其脑。婢号呼曰:‘在下卑贱,势不自由。娘子锁项,苦毒何甚!’”即为此例。
主人家的儿子,可称为“公子”,或者“行第+郎”;主人家女儿可以“行第+娘”称呼。至于“小姐”,这个词在唐代还不存在。
一般性的称谓:对对方的称谓最常见的是“君”,这个词是普遍使用的。当然,还可以称“子”“公”“足下”。那时候已经出现“你”这个字了,偶尔也见“您”,但此时的“您”的用法和今天不一样,没有表示尊重的意思,就是“你”的俗字,明代字书《篇海类编》解释“您”字:“你也,俗字。”可见到明朝,“您”还是被作为“你”的俗字对待。称呼对方家人,往往加“尊”“贤”“令”“大”等以示尊敬。男子可自称为“某”“仆”“吾”“鄙人”,而“我”这个字那时也使用,只是远没有现在普遍。女子除了同后世那样谦称为“奴”外,还有自称为“儿”“某”“妾”的。
唐人还经常以行第称呼别人,而且行第以其家族叔伯兄弟排行为主,例如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高适排行三十五,岑参排行二十七。韩愈有《次潼关先寄张十二阁老使君》,写给华州刺史张贾,因其在家族中行第十二。另外,因张贾曾任门下省给事中,故被称为“阁老”,这是对张氏前任官职的称呼,而使君则是对其现任官职刺史的尊称。
牛志平《唐人称谓述略》总结对百姓的称谓,常见有布衣、短褐、野人、老竖、苍生、贱子、鄙叟、庸夫、奴才、小儿;称男子为君、子、公、郎、郎君、相公;女子则有鸦头、侍女、室人、愚妇、婢妾等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