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4]: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5]。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6]。

凡是进行火攻,必须根据以下五种因火攻而引起的敌情变化,灵活机动地加以处置:若是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派兵从外部策应。火已经烧起来而敌人营垒中仍然保持镇静,就应持重等待,而不要立即发动进攻;待火势烧得猛烈时,再根据情况采取行动,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不要进攻。如果从外面放火,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口放火时,不要从下风处进攻。白天刮风的时间长了,夜里风就容易停止。作战时,必须懂得这五种火攻方式的变化,并能灵活地加以运用。用火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明显,以水辅助军队进攻威力强大。但水可以把敌军分隔开来,却不能像火那样使敌人失去军需物资。

[4]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指根据下文所说的“火发于内”等五种不同的情况而灵活处置。

[5]以数守之:等待火攻的条件齐备。数,指月亮运行到箕、壁等星宿位置的时间。

[6]不可以夺:指不能焚毁敌人的物资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