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9]。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所以明智的将帅思考问题,必须兼顾到利与害两个方面。在不利的情况下仔细分析有利因素,可以树立起必胜信心;在有利的情况下认真分析不利因素,隐患就可以预先化解。

[9]杂于利害:杂,掺杂,混合之意,引申为兼顾。杂于利害是说对待战争都要从利与害的不同方面认真权衡,不可偏执。《孙子兵法》认识到战争领域充满着许多矛盾对立的现象,如力量的强弱、人数的众寡、将帅的贤愚、军队的治乱、士卒的勇怯、兵力的专分、人员的劳逸、处境的安危、战势的奇正、战法的攻守、道路的迂直、条件的利害等。在此基础上,它提出了对待利害这类矛盾的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权衡利害,双向思考。研究战争现象不能只顾及一点,只看到一面,而要“在利思害,在害思利”(曹操注《孙子》),兼顾到利、害两个方面。和平时期要抓紧战备,“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九变篇》);胜利之际不要忘乎所以,“战胜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命曰费留”(《火攻篇》);困难之际要充分认识到事物的有利因素,对来势汹汹的强大之敌,要看到其饥疲劳困等不利因素;双方争夺制胜条件时要看到“军争为利,军争为危”(《军争篇》);防御部署时要考虑到“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虚实篇》)。认识到战争的方方面面,才能抓住矛盾的主导方面,进行正确的处置。第二,要善于化害为利。“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九变篇》)看到利的方面就可以增强信心,增强抗敌的斗志;看到有害的方面就能够对祸患和困难预有准备,可以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创造矛盾转化的必要条件,促使形势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