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1],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孙子说:从前善于用兵打仗的人,总是先做到不被敌人所战胜,然后再等待机会打败敌人。不被敌人战胜的主动权操在自己的手里,而能否战胜敌人完全取决于是否有隙可乘。所以善于用兵打仗的人,能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却不能使敌人一定被我所战胜。所以说:胜利可以预见,但不能强求。

[1]先为不可胜:奠定强大的军事实力,确保自己在军事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孙子兵法》“重战”“慎战”思想的著名观点,其主要内容:一是加强自己的实力,形成不可战胜的基础。无论是智战还是兵战,都要拥有一支武器精良充足,士卒训练有素的“霸王之兵”,对敌人要有“以镒称铢”的明显优势,形成“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九地篇》)的强大威力。二是综合道、天、地、将、法等各个方面的因素,造成不可战胜的条件。在战争中要始终牢牢把握军事行动的主动权,防则“藏于九地之下”,攻则“动于九天之上”。当敌人不可战胜时,要暂时采取守势;当敌人有可能被战胜时,要不失时机地主动进攻;当实力、士气、地形等各方面条件都不如对手的情况下,又能够及时“逃之”“避之”,避免全军覆没的悲剧。三是抓住决定战争胜负的主导因素,在努力强化自身“不可胜”的内因的基础上,再察明敌人暴露出的“可胜”之隙,将主客观条件完全结合起来,或“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或“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最终战胜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