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的情爱有许多种,唯暗恋最纯真,最孤独,却也最美好,却又最哀伤。

齐朵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忽然眉目沮丧地到了朱丝丝家门口。

她告诉朱丝丝,她暗恋的学长,有喜欢的人了。

朱丝丝愣了一下,皱着眉头在脑中搜索了一番,你暗恋哪个学长?我怎么不知道?

齐朵颓丧地往朱丝丝**一躺,既然是暗恋,你又怎么会知道?最最悲惨的事在这里,我今天刚跟他表白……你知道吗。我是积攒了多久才有这个勇气啊。但没想到……其实我晓得他有喜欢的人,但是我跟他说……我愿意等。可是……可是他居然跟我说……

说什么啊?朱丝丝好奇极了,齐朵在她眼里一直很彪悍,是哪个给力的大哥,能给她这样的打击啊?

齐朵咬了咬牙,他说,喊我别耽搁自己青春,他不会喜欢我的。

简单的几句话,让朱丝丝倒吸一口气,想到自己,忽然觉得脊背一凉。那个人……也是不会喜欢自己的吧。一定是的吧。

齐朵未注意她的表情,跟个过来人似的对朱丝丝说,丝丝,千万别干暗恋人这种傻事!不过,好像是个女孩都在所难免。不过你别想我这么蠢就好了!暗恋就暗恋吧!千万别以为能弃暗投明,那都是童话故事里才会碰到的破事儿,一般普通人,轻则被羞辱后渐渐恢复,重则一蹶不振,就此轻生!

然后她瞥了眼朱丝丝,心想她这个好朋友,可不就是后者?不过她有些想不太清楚呢,朱丝丝一副除了吃唯钱是图的样子,怎么就为情所困,一时就想不开呢?幸好这次受打击的是她,万一是朱丝丝……哎,一切可不好说了呢。

暗恋?朱丝丝陷入了沉思。其实朱丝丝不太清楚这算不算暗恋,那种细细密密地将她的小神经全部栓在一起,又美好又麻痹地影响着她的生活,影响她的每一次呼吸,影响她做的每一个梦的,莫非就是暗恋?

那个她每天都想见到,可是见到又有点儿害怕,总是在他面前呼吸加剧脑袋一片空白然后把事情做得一团糟的人,那个跟英雄一样出现救她于危难之中的人,那个**上半身穿着叮当猫对她龇牙咧嘴的人,那个总是不给她好脸色总喜欢板着脸的人,那个年纪长不了她几岁阅历智力却都长了她一大截的人,莫非就是她暗恋的人?

她以前一直以为在天庭之时,对二郎神的就是暗恋,她时常梦见他,

而此刻却深知,根本不是,那不过是每个女孩都喜欢做的浮华明星梦,因为明知道不切实际,所以落空也不会太难过。而此刻,却是呼吸都栓在这个人身上了,不仅仅是梦见,他是出现在她的生活细节里的,出现在她每分钟的思考里的,他不是冒着小女孩的粉红泡泡的那一个,所以会报以希望,让她恍惚觉得,她这样来人生走一遭,都是为了赴他一面之约的。

不过她似乎真的没有考虑过,这世界上,很多暗恋往往和单恋挂钩,她想起何厦生对她的种种不屑,恶狠狠地说着扫帚星,他虽然也出手帮她,却全不是因为那是她,而因为他是他,一个不善于袖手旁观的家伙,无论是谁,他都会伸一把手,对她,倒显得有那么点儿不情愿。

一想起这些,她就觉得沮丧极了。她撇撇嘴,暗恋什么的,最不靠谱了,何厦生什么的,那简直是不靠谱上的未知数。暗恋他,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她才不要暗恋一点儿都不喜欢自己的他呢。

嗨,不过,朱丝丝小姐,你以为你是在逛超市买东西吗?暗恋这种东西啊,哪是你说放就放得下的。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你开口也不是,不开口也不是,全凭自己一个人梦游在你缔造的关于他的梦境之外。的的确确与他无关,却又是最与他相关的。他的举手投足都不关你的事,但他的一颦一笑都牵动了你的心。他身边转换的风景都让你的世界蒙了一层灰,但偏偏,就是放不下。

而人间最可怕的就是求不得,放不下。这暗恋啊,占全了这人间的酸甜苦辣。

这时候朱丝丝昂起头来,问齐朵,你说的学长是哪个啊?他喜欢的人,又是哪个啊?我们一起去揍她好不好?

齐朵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叹口气说,你不认识啦。算了。谢谢你。丝丝。

又要说回几天前,我们很久没有提到的张啸天先生身上。

张啸天不知从谁人那里得知了朱丝丝的家庭地址,竟拿着一盒太太口服液来到朱丝丝家门口,朱妈正眯起眼睛看着这个长得怎么看都有点儿不太协调的男人,在他喋喋不休地表示自己是朱丝丝的男朋友时,她前三秒几乎无语凝噎,后三秒决定坚信自己的女儿不会这样弃明投暗,自甘堕落的,于是道,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买烤鸭,二,滚蛋。

朱妈可没朱丝丝那么好说话,更不是那种随便一气便上气不接下气的初出茅庐小姑娘,她可是久经沙场,当年美艳一方的朱妈可是远近闻名的,因此追求者数量之多,真谓是赶不尽杀不绝,要说朱妈当初可不是个花瓶,她也是雄霸一方,因此对待这些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的男人们,也是经验十足,绝不手软。

张啸天被吓坏了,可不是吗,朱妈虽然是笑脸盈盈地这般说的,可是她手里的菜刀可是寒光逼人。可是我们的张啸天先生有着非一般的自信,他甩了甩他的秀发,对濒临爆发的朱妈说,岳母,我特意买了您最需要的太太口服液,丝丝人呢?

语罢,贼溜溜的眼睛骨碌骨碌地往里转。

朱妈一把菜刀截断了张啸天的目光,闭上你的眼睛,这里没有你梦想的爱人,没有你想要的未来,快回家去吧!不过如果你愿意买只烤鸭,你可以多站一会儿挑一挑。

原则不能破,钱也不能不赚不是吗?

可惜朱丝丝今天回家得太早,饥肠辘辘的她在经历了一场和老黑的短兵交接后,获得了阶段性胜利,愣是没让他占到一丝便宜,她心中暗想,哼,跟我斗?姜可是老的辣,我丝丝可是六百多年的道行!

她哼着歌喜滋滋地归来,便见张啸天站在凶神恶煞的朱妈面前,手拎一袋太太口服液。

朱丝丝愣在原地,正想开溜,却被眼尖的朱妈给抓住。

朱妈温柔地挥挥手,丝丝,过来,这里有个人,说是你男朋友呢!

话说丝丝面目尴尬地走过去,防备着张啸天扑上来,做好踹他一脚的准备,可是又怕被朱妈训斥,哎,造孽啊。

却不料张啸天直接抓住了朱丝丝的大腿,丝丝!你原谅我好吗!上次我不是故意气你的!

朱丝丝真是有苦难言,正欲抬脚踹他,却被朱妈抢了个先,一脚踢得张啸天晕头转向,朱丝丝正感慨朱妈神力,朱妈恶狠狠地说,告诉你,我女儿喜欢坏坏的男人,而不是长坏了的男人,就你?我宁可把她嫁给个女人!

语罢,她舞动了手里那把菜刀,连朱丝丝都目瞪口呆,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身上就被砍了一刀。

可别小瞧朱妈,在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还没开这家烤鸭店的时候,她可是出了名的小太妹,而且全凭实力,实至名归,这几条街能打得过她的也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张啸天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朱丝丝真心为有朱妈这么彪悍的老妈而感到振奋不已,不由想起当初在天庭……如果在天庭,也有这样一个朱妈,哪怕对她只有一半的好,她也不至于过得太凄苦,太不像个神仙了。真心酸啊,朱丝丝忍不住了,一把抱住朱妈说:“朱妈,我好爱你。”

眼泪噗噗噗地掉下来的时候,朱妈吓坏了,她说:“哎哟,我的女儿,你不会被吓傻了吧?”

朱丝丝抹一把眼泪,露出笑脸来:“没啦,我就是感到真痛快!不过,朱妈,你不问问,我跟这个家伙什么关系吗?”

“需要问吗?我难道不知道我女儿的眼光吗?不过,其实我最生气的是,他居然敢买太太口服液给我?”朱妈瞪着眼睛说,“我还这么年轻动人,他居然敢叫我岳母!”

朱妈忽然收敛起笑容说:“其实女儿,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那个叫何厦生的小伙子对不对?长得有点儿坏,不过真帅,你的品位跟妈妈像。不过妈妈告诉你,一般这样的男孩子,是上天派下来伤人心的。”

朱丝丝不满地说:“朱妈,你又偷看我日记。”

不过朱丝丝没再说下去,因为她看到朱妈的眼睛里,忽然流露出一丝不属于她的悲伤来。那是朱丝丝从没见过的表情,此刻如同凉水,灌进她的心底。

是啊,有些人,是上天派下来伤人心的。是爱不得的。

朱丝丝在上次任务失败后,又接下了诸多千奇百怪的任务。比如冒充某绝症病人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使其含笑九泉;为相互喜欢却又不够大胆言爱的害羞男女制造气氛,牵线搭桥;再比如,像在此刻,陪一个客户的儿子,扮演外星人角色攻打气球,然后听从指示,随时准备倒地身亡。

不过她倒是不介意,因为陪她一起扮演外星人的,还有何厦生。

话说何总经理怎么会亲临工作现场?并且干这么没有水准的工作?

话说朱丝丝带着特意购买的怪兽服赶赴客户家时,这位财大气粗的客户表示,他需要给儿子找两个外星人对手,不然他儿子这个不以多欺少的正义奥特曼,会不太乐意投入这场模拟战斗的。

大伙儿可都忙得厉害,朱丝丝上哪去给他找另外一个小怪兽啊?而且这怪兽,还必须是雄性生物,因为奥特曼,不喜欢打女人。

于是她求助何厦生,没想到,何厦生以公事为重,竟然立马买了一套怪兽服赶赴了客户家。

话说这个看似简单的任务,还真是难,他们必须配合那小屁孩的各种指令。

“你们倒地啦!喂不许动啦!那个男的奥特曼!你不许站起来!”

都不知道打了几个回合了,何厦生早就精疲力竭了,这简直比当总经理天天劳神还要累。

玩着玩着,朱丝丝这个小怪兽居然逆反了,忽然投身奥特曼的阵营,联合那了不得的小少爷把自己撂倒了,真气得他牙痒痒。当看到小奥特曼和怪兽朱丝丝击掌以示合作愉快,他真想问,喂,这是哪出跟哪出啊?

话说现在的小孩儿可真是寂寞啊,尤其是这种有钱人家庭,小孩儿哪有机会跟别人玩啊?再说这么大一座别墅,邻居都在方圆好几里外了。而且现在的家长防范意识都强,生怕坏人有机可乘,保姆什么的,毕竟又对孩子来说毫无新鲜感,于是竟不惜花重金,聘下游戏人间的工作人员,来做陪护。

忙乎了一下午的何厦生开着车从郊区别墅回公司的路上,忍不住向朱丝丝抱怨起来。

朱丝丝忽然来了精神,喂,你跟我说说你的童年呗。

何厦生愣了一下,脸色一沉,有什么可说的啦。

朱丝丝兀自望着前方,你不说,我先说啦!我小时候可惨了,我出生起就没见过我的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

何厦生愣了下,喜相逢老板娘不是你妈吗?

惨了,说到前世去了。不,确切地说,是前前世。那时候她还是个小蜘蛛精,不幸的小蜘蛛精,别的蜘蛛都有蜘蛛妈妈教她们吐丝织网,唯独她什么都得靠自己,连吃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才会一不小心不知道吃了什么鬼东西,忽然就去了天庭,当了莫名其妙的六百年小仙。

其实她也不是为了说自己的事,她是在公司里听到了许多关于何厦生的传闻,比如最悲惨的版本,他是个孤儿,被父母给抛弃了,后来被领养了,结果又被养父母抛弃了,所以才会最终养成他这副谁都跟欠了他钱似的表情。再比如温情点儿的版本,他的父母离异,他周旋在二老之间烦躁不堪,最终不堪重负跟他们都断绝了来往,再比如现实一点的……

何厦生看着她神游的样子,干咳了一声,朱丝丝,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朱丝丝嘿嘿地笑了笑,谁没有往事嘛!有啥不开心的,都说出来让我开心下呗。

他忽然沉默了,许久恶狠狠地对着副驾驶座上的朱丝丝说:“做员工的,私底下讨论老板隐私?扣你500块。”

“你以为你是周扒皮啊!!!我可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你不要妄想压榨我!”

车子在半路上忽然抛锚了。何厦生捣腾了半天,两手一摊,表示无奈:“一时半会是修不好好了。”

朱丝丝弹起来:“那可怎么办啊!”

何厦生瞪她一眼,笨蛋,我已经打电话叫人来拖车了,你慢慢等着吧。还有,别用你责怪的眼神看着我,跟你一起!准没好事!

朱丝丝表示不满了,凭什么是跟我一起准没好事啊!我跟别人一块儿,也没车子抛过锚啊!也没挨过莫名其妙的刀子啊!也没碰到二十几层楼的电梯坏了过啊!谁是谁的扫帚星还讲不定呢!

既来之则安之,朱丝丝趴在,指着何厦生方向盘上的标志问,请问下,你的车是宝马吗?

何厦生白她一眼,喂,拜托。宝马你个屁啦!这个是奥迪。四个圈。

这个四个圈,和伊利的那个冰激凌的四个圈是一个公司的吗?他们公司经营好多项目哦!朱丝丝咽了口口水,真讨厌啊何厦生,勾起了她的食欲。

何厦生实在不想理她了,只见朱丝丝温柔地摸了摸车坐垫,抬起头虔诚地问:“要多少钱啊?”

他随口就回答了一句:“几十万啦。”

朱丝丝充满艳羡地问何厦生:“告诉我,你是怎么变得这么富有的啊!”

何厦生的嘴角一阵抽搐,瞟一眼朱丝丝,心想,幸好没告诉她车子的实价,否则谁知道这个拜金女会不会对他干什么不法的事啊。“这个问题,要从多年以前说起,那时候,我才8岁,那时候穷啊,没有什么零花钱,于是怎么可以开源节流,以有限的一块钱,换来两块钱的零食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办法,大伙不是都挺懒吗?那我就以一毛钱的价格,给同学们跑腿去超市买零食……于是……”

朱丝丝恍然大悟:“我好像懂了。”

真是不容易啊!变成有钱人,真的是一条万里长征之路,朱丝丝想象了下如今何厦生的身价,再想象那十几年前的一毛钱一毛钱的累积……

何厦生嗤之以鼻:“懂你妹啊懂,是后来我那无子无女的叔叔,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管理这间公司。”

她了然地哦了一声,迅速又堆积起星星眼:“那么,有钱人,那你有没有考虑过,追一下有钱人的潮流,包养那么一个两个妞呢?带着她们走向共同富裕呢?”

何厦生不可思议地望着朱丝丝,目光从她的脸,划到她的脚,又从她的脚,划回来,眉头皱得越来越深了,托着腮说:“朱丝丝啊,我觉得你走求包养这个路线呢,实在不是太合适,以你现在这种待回去难以分辨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的程度,求包养成功的几率还不如你努力努力变成一个富一代去包养别人的几率呢!喂,朱丝丝你别动手动脚啊,喂,我可是会还手的,你以为你真的是女人吗?”

“王八蛋,让你羞辱我!我在这无人之境就先弄死你!然后五马分尸!”

月亮的银辉洒进国道路上的这辆黑色奥迪A8。这匹帅气的黑马,此刻也变得有些温柔。开着的车窗外传来猎猎的风声,国道旁边便是莺飞草长的草场,虫鸣穿过草场,成了月光的伴奏。这样美好的夜啊,打开天窗,便可以看到头顶的月亮,翻出手机的日历,正是最圆的十六。

朱丝丝大概是吵累了,拖车公司还没有来,她已经被瞌睡虫给吞食了。她睡得安稳极了。何厦生侧过头看到朱丝丝的侧脸,睫毛长长的,微微颤动着,圆脸上有个依稀的酒窝。此刻的她,真像一个和凡尘隔绝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何厦生总觉得,朱丝丝有那么点儿不同。却又说不出是哪里。

月华在她脸上起了茸茸的毛边。像是被风一吹,就吹进了他的心里。

他微微起身,侧过头去,用他温热的嘴唇,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地碰了碰。

然后,重在位置上坐好,表情肃穆,像尊从来都不会温柔和爱的严肃的雕塑。

爱或者温柔,本来就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朱丝丝便觉得生之可贵,真是太难得,她当初在天庭幸好犯了色戒,否则,她此生与何厦生无缘,那色究竟为何物,她就果然不知了,枉她活了六百多年,连这也不知道,多么可悲啊。就连隔壁邻居家的8岁的小胖子,都有个小女朋友。每天拖着小手趾高气昂地打门前经过去买糖葫芦。看得朱妈不禁感慨,这世道,是真的变了吗?

这世道是真的变了,尤其对于朱丝丝来说。在天庭,禁欲之事,乃是所有神仙必须修炼的。而她偏偏是不争气的小仙,各种禁对她来说,简直是太痛苦了。不过她到人间才知道,在天界,那各种欲,到了人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贬了她来世间,她再次觉得是件好事。

比如,每天能见到何厦生这件事,比在天界每天可以吃到蟠桃,还让人期盼许多。

朱丝丝可是个沉得住气的人,虽然何厦生这只质优股并且看模样会一路飘红,想持之的人简直是排成了一个连,因此天天在他面前晃悠以各种借口逗留装逼者如云,莺莺燕燕,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不过反正他对谁都冷眼旁观,不动声色,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她便觉得高枕无忧。

而这也不能怪她,她根本没想过有一天何厦生忽然开了窍跟别人十指相扣了,她该怎么办。毕竟人间阅历尚浅,恋爱什么的,她一窍不通,只觉得能天天跟他呼吸一片空气,便觉得心满意足了。

直到……

直到那天,公司里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

是真帅,帅得花枝招展的各路妖精都傻了眼,坐在一旁的朱丝丝也滴起了口水。我的娘,这样的帅哥搁到天上,二郎神还不得哭哭啼啼地求王母娘娘潜规则他以扶正地位?

上帝真是偏爱这家伙啊,他脸上的每一个器官都是精雕细琢,一笔都刻错不得的,身材也偏来个火爆,各个曲线都是黄金比例。一双桃花眼,简直要蛊惑众生。

他是谁啊?

这人呢,就是何厦生大学时代的学长,关系铁得慌。

别以为何厦生只会找张啸天那样的绿叶来衬托自己,他还是喜欢物以类聚的。当初在大学时代,他和学长欧意,还有一个已经出了国的,据说和一个美国的女明星一见钟情去了。三个人简直就是校内的一道风景线,但凡见到一个就已经发晕了,偏偏来了三个,所有女生都觉得自己是三生修得的福气。

欧意原本在苏州一个公司里当起了总经理,短期内回乡访友,便来何厦生的公司来看看昔日的好兄弟。

他可是自信的,桃花满面春风沐人,他是懂得利用自身资源的,虽然高傲,却不疏远,一张笑眯眯的脸一双弯弯的桃花眼,一下子就显得何厦生那张凶巴巴的脸冷得可怕。

朱丝丝可不是圣人,她滴口水也是正常吧。就像见到一只色香味俱全的烤得外焦里嫩的烤鸭,能不荷尔蒙分泌,色迷迷地瞅人家吗?她又资历浅,尚不懂得欲拒还迎的矜持比较讨人喜欢,便将自己的内心完整暴露,跟所有的花痴同事们,齐齐讨论,长得好帅啊!

何厦生一见故友,难得露出了笑脸。少年时代的往事一齐上涌,他与欧意当初可也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当然这出生入死,指的是翘课,挨处分,翻墙,泡妞。不过基本是欧意泡,他给看着,不过他们两有一个相同点。就是对女生都没三分钟热度。不对,何厦生是连一分钟都没有。

揽着欧意的肩进办公室,一面朝朱丝丝挥手,喂,朱丝丝,泡两杯咖啡过来。

捧着两碟咖啡战战兢兢地进屋,摆在何厦生的办公桌上,朱丝丝一抬头便看到欧意朝自己抛了个媚眼。天哪,她哪见过这样的世面,正要走的她,顿时无视了旁边的椅子,被实打实地绊了一跤。欧意过来扶她,她看到欧意那双桃花眼,再看一眼旁边一脸不悦的何厦生,脸刷地红了。就跟被人抓到偷看二郎神洗澡似的。羞愧死了。

何厦生轻声地狠狠嘀咕了句,瞧你就那点儿出息。

望着朱丝丝的背影,欧意笑着回头说:“这小丫头挺可爱的啊。给哥们介绍下啊。”

何厦生瞥他一眼:“你才不过来几天,又要沾花惹草,真是本性难移。那小丫头年纪太小了,不适合你。”

欧意翘起二郎腿,端起咖啡,桃花眼微眯:“我是这辈子都改不了了。快帮我把她约出来呗。高中生有什么关系,初中生我都问过电话号码。”

何厦生白他一眼:“反正没门。”

欧意拍了拍他的肩膀,狡黠地笑:“这可不像你啊,莫不是我看上的小姑娘,是你喜欢的对象吧。”

“喜欢她?”何厦生皱着眉头,“我的口味什么时候变这么差了。”

欧意豁达地笑笑:“口味差不差倒是不太好肯定,我认识你起,就没见你对什么人上了心迷住过,哪知道你何种口味。嗨,对了你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何厦生给他一拳,欧意躲过后大笑:“帮不帮,兄弟不兄弟?”

朱丝丝已经发呆坐了一下午了,这是打从欧意打电话约她吃晚饭开始的。

她有些混乱,心想欧意怎么就看上她了呢!!!不过她想得更多的是,何厦生那个王八蛋,他是想当红娘吗!他是想把她快速地给推销出去吗?他是有多么不待见她不乐意她在他眼前晃啊!她想了想就委屈地要命,虽然欧意确实秀色可餐,可是她中午刚吃了一只超大分量的烤鸭啊!虽然公司里所有雌性生物一定要羡慕死她了,可是……她喜欢的人是何厦生啊!她凭什么要和别人约会啊?

不过她偏偏就要赴约,然后正式地告诉那个超级大帅哥,他不是她那盘菜!

欧意从骨子里都是贵族少爷的气质,选的地方也是高雅极了。朱丝丝被穿得比她还正式漂亮的服务员领进这间法式餐厅的时候,真是后悔死怎么自己不打扮打扮,拿朱妈的口红揩下嘴再来。

桌布是高雅的海蓝色,桌上的陶瓷花瓶光滑的瓶身设计独特,上头插着一白一红两朵玫瑰。

点了一桌子的高级食物,鹅肝,龙虾,牛排,食物也是有等级差异的呀,你看这里的食物,就是和街边的不一样,连它们都散发着傲慢的光辉。

朱丝丝看着面前的欧意,那张上辈子不知道修了什么福才换来的倾国倾城的脸上是他惯有的轻佻笑容。

“丝丝,怎么,不合你的口味?”连笑都是魅惑的,朱丝丝想,这货上辈子不会是只狐狸精吧?不过狐狸精还有难掩的骚味,而欧意身上发出的香水味,却令人心旷神怡。

是啊,不合她的口味,虽然她很想不要脸地一顿胡吃海塞,不过,吃人嘴软。她犹豫了下,站了起来,朝着欧意鞠了个大躬。:“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欧意怔了怔,他当然不会受伤,他可是阅人无数的,不过是随便想找个人消遣一番罢了,小姑娘模样不错,又可爱,正是他的菜色之一。不过兄弟已经警告过他了,管他发不发乎情,必须止乎礼,请人家吃个饭是可以,耍流氓万万不可以。虽然他强调自己这么劝告的出发点是保护公司员工尤其是未成年员工的安全。欧意那时候自信地反问,要是她喜欢上我这个世纪大帅哥怎么办?何厦生冷笑三声,她敢吗她。

傻瓜都看出来,何厦生心里的不同了。以前欧意追哪个姑娘,他从不多言一句。爱干嘛干嘛。爱带回家带回家。偏生对一个发育都没完全的小姑娘上心?他算是摸到他的口味了。

没料到这小姑娘,还真如何厦生所言,对自己完全没想法。喂,有没搞错,那她对着他一脸被迷晕的样子,是为什么啊?

欧意夹了一块肉到朱丝丝碗里,喂,小妹妹,你觉得哥哥帅吗?

朱丝丝眨巴着眼睛,帅啊!真的!是我见过最帅的!那电视上怎么说来着,一般人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是仇人眼里也是西施!不,可能是妲己吧!

欧意眉头一蹙,那你不喜欢我?

朱丝丝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打心眼里不明白这个逻辑,我为什么要喜欢你啊?

欧意饮一口葡萄酒,他那薄薄的两片唇,被葡萄酒的玫瑰色汁液一沾,像是嗜血的绝美吸血鬼,他得意地笑笑,我猜猜,你是不是喜欢我的那个兄弟,你的boss?对吗?

对吗?当然对!不过被人猜到心事的感觉真是糟糕,不知道怎么的,一想到何厦生居然给自己和旁人牵线搭桥,朱丝丝就有种恼羞成怒的感觉,执拗一上来,她脸色一沉,帅哥,你说的不对,其实我骗你了,我没有喜欢的人,我只喜欢人民币。

说罢,站起来,臭脾气一甩,就离席走了。

欧意笑弯了腰,却也没有去追。好久没碰到这样性子的女生了,他碰到的女人,哪个不是对他言听计从,他一个眼神就弄晕了人家,谁说红颜才是祸水?遇到长成欧意这样的,那才是旁人的灾难。这不,他一个人优雅地继续喝酒,旁边几桌的女生已经红着脸,含情脉脉地不知暗送秋波几回。

不过,越是这样获得深情多的男人,越不会把深情当回事。

却说朱丝丝走出餐厅,气呼呼地一路骂着何厦生的名字。心想这个无情的家伙,他不喜欢自己,也不能这样把她推销出去呀!不过……跟了欧意她也不吃亏不是吗!吃亏的应该是欧意诶!

天知道什么叫冤家路窄,她居然会在此刻,遇见张啸天!

我们的山寨二郎神先生,自从被朱妈吓唬了一次以后,哪敢再上门找骂啊。所以日日只能寄情于想念,希望上天听见他的虔诚,能与朱丝丝偶遇一番。

还真让他给碰上了。

他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拉住朱丝丝的手,一哭二闹地,丝丝!你不要生气啊!上次是我不好!求你原谅我吧!

朱丝丝怒了,她想,哪次你好过啊!这是哪出啊!我到底是欠了你什么债啊!我为了远离你的阴霾,连最爱的梦幻西游都不玩了!你能不能放过我啊!

“喂,朱丝丝!”

何厦生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山寨二郎神愣了一下,抹一把脸,哀怨的脸色一变,喜气洋洋地招手说,哥们!快,帮我劝劝丝丝啊!她还是不肯原谅我呢!

而何厦生的出现,却也不是偶然,他跟朱丝丝哪有那么多偶遇呢。是他担心自己那花心的朋友不听自己的劝告,他心里又没底,心想哪个妞不被他哄得团团转啊。朱丝丝这种傻逼,一见帅哥还能找得着北?瞧她今天看欧意那花痴的眼神。真是生气。万一真的被欧意给骗色了,那他……他要怎么跟她妈交代啊。于是,公文也写不了了,直接披了外套就直奔欧意最喜欢的那家餐厅。却见欧意一个人怡然自得地享用双份鹅肝,见他来了,还要拖他一起来喝一杯。

何厦生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心里头打着鼓,居然下楼来找朱丝丝了,真是着了魔道。

结果,就在街边看到张啸天对她拉拉扯扯了。

他真是想不通了,朱丝丝这种尚未发育的小丫头,怎么就惹得他身边的人都垂涎欲滴了。她上辈子是满汉全席做的吧?是人民币变的吧?还是世界末日要来了,大家的眼光都变得稀奇古怪,难以琢磨?

朱丝丝第一眼看到何厦生,便觉得抓到救命稻草了,否则,她真的有可能当街就难以自持,把这个张啸天给就地正法了。这可是犯了杀戒!可是忽然一想,她跟他还有仇未解呢,又板起脸来。

而下一秒,一个好主意奔上心头。

有了!一箭双雕的好办法来了。

朱丝丝趁着张啸天不备,一把甩开他的手,抢先一步,一把抱住了何厦生的脖子,他正被惊了一下,便听朱丝丝哀嚎,亲爱的,你怎么才来啊,人家等死你了。一秒不见,如隔三秋啊!

然后朱丝丝义愤填膺地回头对张啸天说,兄弟妻不可欺。我现在是你大哥何厦生的女朋友。不容何厦生分辨,她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甜蜜兮兮简直要腻死人了。

张啸天开始变脸了,先是阴沉,再是痛苦,再是纠结,而后吼道,何厦生,你是不是我的兄弟啊!我爱的女人也要抢!我要跟你拼命!

何厦生铁青着脸,正要开口,朱丝丝此刻轻声吹了吹耳边风,你要是不陪我演这戏,我就把你穿叮当猫**的事,宣扬给全公司每个人听!

张啸天是不幸的。他冲上来便给了何厦生一拳,不过何厦生也不是盖的,头一撇就躲过了,正想解释什么的时候,便见张啸天的拳头,打在他身后的一个壮汉脸上……

一片混乱之中,旁边几个巡逻的保安及时出现了,才使得暴力事件的幸免。哎,党,我们热爱你!

那位挨打的大哥死活不肯罢手,兵败如山倒的张啸天必须得跟警察回去做口供,哀怨地说,何厦生,看在我们是兄弟的情面上,这事就算了,不过你要好好地对朱丝丝哦!丝丝,记得,回头永远是岸,我会在这里等你的!

话说朱丝丝的诡计得逞,手还挽着何厦生,何厦生阴沉着脸,推了她一下,喂,演完了吧?痛快了吧?可以把你的咸猪手拿回去放好了吧?

他瞪着朱丝丝歪着脑袋得意洋洋的样子,咬牙切齿地说,你不怕死吗?你怎么这么大能耐呢?

他的思绪仿佛被这句“你怎么这么大能耐呢”给绊了一跤,表情凝滞了一下。

是啊,她怎么有这么大能耐,自从认识她以后,他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那个对什么都提不起大兴趣,找不到人生目标,外表年轻有为,其实常常觉得自己活得像具行尸走肉的他。他想起朱丝丝曾歪着脑袋问他,你又有钱,长得又帅,干什么天天板着一张脸呢?你不快乐吗?

他不快乐吗?以前他的生活是真的没有什么快乐可言,所以,也没有什么不快乐,但是朱丝丝出现以后,他的生活开始如同一部跌宕起伏的电影了,虽然常常被她气得不行,也真切地体会到了不快乐的定义,但它不是需要快乐的对照,才能呈现出来的吗?以前的他不是快乐,也不是不快乐,而是麻木冷漠地生活,而如今他既快乐又不快乐,却是真切地清楚心脏的跳动了。

这个死丫头,鬼脑筋真多,一下子就把自己变成了夺人衣服的狠心手足。不过,刚才张啸天抓着她的手不放的时候,自己还真是想揍他啊。而她说她是他的女人的时候,他是真的,很开心。

一报还一报,朱丝丝觉得扯平了,摆脱了张啸天的感觉真是神清气爽。于是伸了个懒腰,朝何厦生说,喂,老板,我好饿啊!

你的法国大餐没吃饱吗?他冷冷道,顺便抚了抚被她弄皱的衬衫。

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过她不介意,可是我比较喜欢吃街角的牛肉面呢!怎么样!我请你吃!

她满以为何厦生会拒绝,他才不屑跟她去吃路边摊呢,没想到,他思忖了两秒钟,竟说,好啊,你带路。

街边的牛肉面,是朱丝丝最近的宠儿。鲜嫩的大块牛肉,绿色的香菜,比起法国餐厅那昂贵的鹅肝,毫不逊色,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们虽然没有光鲜的外表和精致的碗碟作为背景装饰,但起码,非常有亲切感。

何厦生看着朱丝丝把脸埋在碗里不见了的样子,心里暗觉好笑。

朱丝丝,你是带我到什么鬼地方了啊?为什么连车都打不到。何厦生真后悔没把自己的车开出来。

哎哟!

喂,你干嘛啊?何厦生瞪大眼睛看蹲下去的朱丝丝。

该死的,她的运气是有多不好啊,主要怪这个鞋!为什么跟那么高,还不稳?害得她一不小心就崴了一下。

能走吗?

还行吧。她忍痛道。

何厦生淡淡地说,那走吧。不用我背那就最好。

朱丝丝立马就后悔到不行了,她是个笨蛋吗?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立马就佯装又崴了一下,哎哟~这回,腿好像断了,走不了了。

何厦生叹了口气,装出无可奈何嫌弃的样子,蹲了下来。上来吧。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梵高的天空和原野,盛放着炙热的焰火,爱情又是古老巷子深处不知名声音的回响,爱情是水乡的浆轻轻拨开了温柔的水,爱情又是厨房里跳动的火星。

而此刻,朱丝丝的心里,爱情是一簇小小的火苗,虽然旁人看不见,但却是心房里唯一的亮光。

爱情啊,是你没有涉足就不会体验的美好,她未下到凡间,并不知爱情为何物,便茫茫然地,以为对二郎神追星似的崇拜便是爱情了,后来呢,她发现,爱情便是她千年走一遭,从远方而来,赴他一面之约。他知道不知道,没有关系,暂时她一个人的爱情,就足够照亮她整段人生了。这人生,包括她还是一只小蜘蛛的时候。就像天地间,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所以他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她一个人知道就够了。她此刻在何厦生的背上,听到风猎猎从耳边刮过,吹起她的衣角,头发,她忽然觉得,世界好像都安静了,所有的一切都是浮云,掠过的汽车,此起彼伏的汽笛声,远处的钟声敲打,好像还有远处江边的水流,周遭人群的碎碎细语。

都静止了。

世界,只剩下她,还有背着她的,这个心上人。

朱丝丝三魂飘了六魄地乐呵呵回到家,被披头散发来开门一脸哀怨的朱妈给吓得差点三魂也给丢了

朱妈!你干嘛啊!不带这么吓唬人的啊!

朱妈却给她搬来了小板凳,宝贝!今天妈妈要跟你谈点心事儿。是这样的。女儿啊,妈妈给你讲一个故事,从前呢,有个很漂亮又很聪明的姑娘呢,她的追求者啊,足有一个连那么多,但是她一个都不喜欢。她觉得那些男孩子只懂小情小爱,一点出息都没有,直到她碰上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平时也特别好欺负,跟喜欢她的,热爱拍马屁的别人无异,脾气好到爆,这个聪明又漂亮的姑娘呢,当然没有马上就喜欢上他啊。她总觉得,她要嫁的那个人,应当是那个披着云彩出现的盖世英雄,他需要有广博的学识,广博的胸襟,盖世的武功,盖世的勇气,在她所有茫然无措的时候都能独当一面。不过,那么多人里面,她还是最喜欢欺负这个男人,因为他脾气好,长相也好,虽然没有盖世的武功,盖世的勇气,但起码他博古通今,幽默风趣,对她大度到她过分得令人发指。

朱丝丝瞪大眼睛问,你是有多过分?

朱妈情绪卡了一下,红了一下脸,问,你看出妈妈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谁了?

朱丝丝翻了翻白眼,能让你认为很漂亮又很聪明的姑娘,除了我,就只有你自己了吧?

朱妈羞涩地说,比如吧,非要化身一个理发师,给他剃一个左缺一个口,右多一大块的发型。

朱丝丝不可思议地说,他不生气?他不会真的盲目到爱屋及乌觉得你剪的发型也很帅吧?

不是,除了见我时,他全都戴着帽子。其实我要说的不是这个,他其实真不是脾气好的那一型,只不过对我,他好像永远有无尽的耐心。直到有一天,我在犀角口闯了祸,你不知道有多严重,我骗了当时犀角口老大的钱,却被抓了个正着。他出现的时候带着一个皮箱子,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严肃,门一打开,光线扑了过来,他的气息也扑了过来,他说,钱我带来了,你们放人。

犀角口的人哪里是这么好惹的,他们不肯放了我,钱他们要没错,他们还要我的两根手指。当时我都吓傻了,我所有的骄傲和锐气都没了。我看到他从背后拔出一把刀来,他的声音冷冷的,你们谁碰朱玉一根毫毛,我就要他的命。

你懂吗,我当时惊呆了,就是那种你平时里可以怎么欺负他都没事,甚至觉得他脾气好得有点像个软柿子的人,其实根本不是那样,他可以保护你,完全的强大。那一刻,我就觉得他是那个人,那个属于我的盖世英雄。他救下了我,我当时已经觉得自己完全爱上他了。你知道,再聪明的人,一旦陷入这种爱里,都笨得不可理喻。

朱丝丝打断朱妈,那个人……不是我爸爸对吗?她望着朱妈没有否认的神情,又猜测,那个人,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叔叔是吗?

是啊。故事就是这样子,看似欢喜的延续,正是绝望的开始。看起来永远不会伤害自己的那个人,忽然之间,就把伤害表演得淋漓尽致,气壮山河,她几乎快把这个城市翻过来了,也没有再找到他。

朱丝丝诧异地问,朱妈,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她先前的甜蜜已被苦涩代替,是啊,苦衷,他的苦衷,便是与另一位红颜知己赴美念书,从此和我天涯两隔,交代都不用交代一句。

这时候便可以借鉴那句被流传甚广的话,你说你永远爱我,爱情我懂,可是永远是什么?

她当然不甘,甚至想要去美国找他,却在愤怒平息下来,被绝望给淹没了。当年真的是太骄傲啊,所以才会觉得自己孤注一掷后,失去的太多了,于是负气地在几年后嫁了人,当年的那些理想和骄傲啊,便都渐渐消磨了。

而这个让她的信仰颠覆的男人,在多年以后忽然归来了,他对当年的轻描淡写,让她怀疑一切的不真切,她该相信他吗?相信他的那句,朱玉玉,我是来兑现,那个永远的。

朱丝丝看到朱妈在这段往事里,不知所措地成了当年那个被爱情辜负的少女,她问自己尚未成年的女儿,其实是在问自己的心,问过去的自己,也问现在的自己。

她说,我还应当信他吗?

她听到这个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女儿,温柔却坚定地对她说,朱妈,我觉得如果是我,愿意试一下这个永远是有多远。你告诉了我你的往事,难道你不想听听他的往事吗?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露出少女的娇羞来,既然我女儿都这么说,那我就给他打电话,就听一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