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暮朝的同窗陆安、吴远山等人说, 沈暮朝虽然长得招桃花,但他不是好色风流之人,可是,自打和沈暮朝圆房后, 纪云窈觉得沈暮朝就像一只不知餍足的大狼狗, 每到可以圆房的那几日,沈暮朝总是格外有精力, 他还不知道从哪里学到了很多避孕的法子 。

翌日沈暮朝休沐, 两人赖了一会儿床, 才叫丫鬟进来。

沈暮朝穿好长袍, 见纪云窈还躺在拔步**没有动静,他走过去,在床边坐下,“同僚约我去百味楼商谈事情,你再休息一会儿,不必急着起来。若是不想吃府里的午膳, 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捎回来。”

纪云窈哼唧了一声, “腰疼。”

沈暮朝温声道:“怎么会腰疼?”

纪云窈怨念地瞪他一眼, “还不是因为你!”

沈暮朝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那我给你揉揉腰?”

纪云窈先约定好,“揉可以, 其他的不许做。”

沈暮朝“嗯”了一声, 不轻不重的给纪云窈揉着腰。

桃色的中衣被拉上去,女子盈盈可握的腰肢露了出来, 那一圈细腰似三月春柳, 纤细白皙。

肌肤相/触, 男子大掌力度适宜,沈暮朝掌心的热意传到纪云窈腰间的肌肤上,纪云窈舒服的“唔”了一声。

纪云窈的声音婉转轻柔,让沈暮朝下意识想起了昨夜,做那种事的时候,纪云窈也是这样娇/喘/微微。

如果纪云窈知道沈暮朝的想法,一定会踹他一脚。

纪云窈有些惊讶,“你技术还挺好。”

“常年读书,脖颈和腰腹都有受损,我就向一位大夫学习了按摩之术,难受的时候也能给自己按一下。”嘴上说着话,沈暮朝的动作继续。

纪云窈趴在拔步**,身子软绵绵的,可真是舒服啊,难怪那些男人和上了年纪的妇人都喜欢被人这样按。

纪云窈道:“你不是有事吗?让明绿给我按就行。”

沈暮朝温声道:“没事,时间还早。”

纪云窈眸子弯了弯,偏头看着沈暮朝,狡黠地道:“小沈,按的好,待会儿本夫人赏你。”

沈暮朝动作一顿,小沈?

纪云窈之前可是直接喊他名字的,沈暮朝勾了勾唇,“看来为夫把小羊你伺候的很是舒服,都开始用这种爱称称呼为夫了。”

“爱称?”纪云窈感觉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沈暮朝一本正经,“不是吗?你小名叫小羊,我叫小沈,还挺相配。”

纪云窈:……

纪云窈嫌弃地道:“沈暮朝,你脸皮可真厚!幸亏我还没吃早饭,不然我都要吐了!”

沈暮朝故意逗她,“你要是吐了,那我拿个盆给你接着?”

看看,哪家的夫君会对自己的新婚小妻子说这种话?

纪云窈利落地坐起来,伸腿轻踹了他一下,“你快走,我不让你按了。”

沈暮朝今日一身银色的长袍,被纪云窈的玉足这么一踹,长袍起了些微褶皱,他也不在意,戏谑地道:“夫人仔细脚疼,要是想踹我,晚上在帐子里,怎么踹都行。”

纪云窈眸子瞪大,亏沈暮朝是个读书人,脑子里整天都在想那种事。

听着纪云窈和沈暮朝的话,明绿在旁边低着头,脸上憋着笑,小姐和姑爷可真恩爱啊!

纪云窈本来是让明绿给她揉腰的,奈何被沈暮朝抢了活计。

纪云窈坐在拔步**,叉着腰,娇娇纵纵地道:“明绿,你笑什么?还不快把他给我赶走!”

放在几个月前,明绿听到这话,真会傻乎乎地把沈暮朝赶出去,但这几个月,目睹了不少小姐和姑爷秀恩爱的场景,明绿明白这是新婚小夫妻的情趣,她笑嘻嘻地道:“小姐,姑爷这是在逗你开心呢。”

沈暮朝不逗纪云窈了,“不用明绿赶我,我这就走,夫人别生气,要是还腰疼,等我回来给你按。”

沈暮朝拍了拍长袍上的褶皱,净了手离开了。

对着他离开的背影,纪云窈做了个鬼脸,虽然沈暮朝很欠揍,但他的技术是真不错,纪云窈感觉身子骨松散多了,她懒洋洋爬起来,准备用早膳。

伺候纪云窈梳发的时候,明绿道:“小姐,姑爷的洁癖是不是好了?”

“没有吧,他刚才不还净手了吗?”纪云窈奇怪地道:“你怎么这么问?”

明绿高兴地道:“虽然净手了,可姑爷之前连地上有个头发丝都受不了,但他现在又是给您脱鞋子穿鞋子,又是给您揉腰,如果洁癖没有好,那说明姑爷的洁癖,对小姐您不作数,对于姑爷而言,小姐您是个例外啊!”

例外?

铜镜映照着女子秀美的脸颊,纪云窈两靥露出笑,和她在一起,沈暮朝确实没有之前那样讲究,有洁癖的人应该是一视同仁的,不太可能区别对待。

沈暮朝愿意给她脱鞋子揉腰,是在尽为人夫君的责任,还是说,沈暮朝喜欢她?

想到这儿,纪云窈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宛若海棠绽放,娇媚明媚。

沈府的马车在百味楼门前停下,沈暮朝下了车,紧随其后,不远处有一辆马车也在百味楼门前停下了。

裴氏腕间带着一只翡翠玉镯,掀开车帘,“暮朝进百味楼了,今个就是你和他偶遇的好机会。”

马车里,坐在裴氏身边的女子,正是裴晚清。

裴氏让她勾/引沈暮朝,裴晚清没急着动手,她在沈府调养了一段时间,确保自己容貌无虞,才选择在今天与沈暮朝来一场“偶遇。”

望着裴晚清脸上的妆容,裴氏皱起了眉,“你让我花费那么多银子给你养颜润肤,怎么你今天弄得这么难看?”

听到“难看”这两个字,裴晚清心头浮出一抹不悦,什么难看,她是故意这样上妆的。

“我与暮朝表哥多年不见,见我柔弱可怜,才能在他心里留下一丝波澜,就像姑父当年遇到姑母那样。”

听到最后一句话,裴氏皱着的眉头更深了些,她上位的手段不光彩,这些年来,她最是忌讳别人提起,偏她这个侄女今个提了一嘴。

不过,裴氏还有用得上裴晚清的地方,她松开眉头,换上疼宠的语气,“那你快去,姑母等你的好消息。”

翰林院的官员清贫,约沈暮朝见面的那位同僚手里没多少银子,没有订包间,而是在大厅里要了一壶茶,和沈暮朝商谈正事。

进来百味楼,裴晚清不着痕迹环视一圈,看到了沈暮朝。

她朝沈暮朝的方向走过去,见有伙计过来上茶,裴晚清盘算着时间,赶在伙计离沈暮朝几步之遥的时候,裴晚清撞了上去,佯装自己被伙计撞到了。

滚烫的茶水倾泻而下,落到裴晚清的衣裙和手背上,她还算白皙的手背瞬间通红一片。

伙计吓了一跳,急忙道歉,“夫人,对不起,对不起。”

裴晚清眉头紧蹙,迟迟没有出声,用力捂着被烫伤的那只手,仿佛很是疼痛。

茶壶和茶盏落地的声音响亮,地上一地碎片和水渍,热水在空气飞溅,落到沈暮朝的衣袍上。

望着那几滴茶渍,沈暮朝眉头微皱,复又松开。

他掏出帕子,准备擦拭被弄脏的衣袍,但看到锦帕上修着的那朵祥云,顿了顿,沈暮朝又把锦帕收了回去。

这方锦袍不是他的,是纪云窈的,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会在帕子上绣花纹,而纪云窈名字中带个“云”字,她所有的锦帕上都绣着一朵祥云。

应当是离开沈府前,沈暮朝随手拿错了。

脏就脏着吧,虽然长袍上有茶渍让他无法忍受,但他更不愿意纪云窈的贴身锦帕被弄脏。

约沈暮朝见面那位同僚名叫孙仲文,见裴晚清迟迟不出声,孙仲文站起身,走了过去,“这位夫人,您可是伤到了?”

这壶茶是沈暮朝和同僚点的,沈暮朝偏头看过去,打量着裴晚清手上的伤势。

裴晚清慢慢抬起头,她没看孙仲文一眼,而是看向了沈暮朝。

时隔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沈暮朝,多年不见,暮朝表哥仪表堂堂,俊美无俦,比当年在沈府的时候还要清贵有气度。

裴晚清很快移过视线,“好像伤到了手背。”

一地的茶渍和碎片,伙计急忙赔罪,“夫人,真是对不住,小的明明端得很稳,从来没有撞到过人,不知今天怎么就撞到了夫人您!夫人受伤了,小的这就送您去医馆。”

裴晚清没答应,“不用了。”

孙仲文也看见了裴晚清被烫红的手背,好心劝道:“夫人,烫伤不比其他,还是应该去医馆看看。我瞧你神色憔悴,你要是身子不舒服,刚好暮朝坐马车过来的,也可以让他送你去医馆。”

沈暮朝是坐马车过来的,这辆马车是他入朝为官后用束脩买的,只有两个人坐过,一个是他,另一个是纪云窈。

对于沈暮朝而言,寝间、茶具或是马车,都是独属于他的东西,他不喜不相干的人进来他的领地。

沈暮朝出声道:“百味楼也有拉客的马车,十几文钱就可以过去。”

沈暮朝这是在拒绝?

出师不利,裴晚清一颗心往下沉了沉,她都被烫伤了,换成其他男子,定然会亲自送她去医馆的。

不过,暮朝表哥还没认出来她,这样的反应也实属正常。

裴晚清面上露出笑,对着孙仲文感激一笑,又看向沈暮朝。

她自觉右脸更好看,把右脸偏向沈暮朝,“多谢两位公子好意,妾身刚来京城不久,今个更是第一次来百味楼,还不太熟悉这里的情况。”

孙仲文接过话,“夫人是第一次来?那还是坐马车去医馆吧,暮朝说的对,百味楼前头就有拉客的马车,价钱也不贵,就十几个铜板。”

裴晚清不同意让伙计送她去医馆,目的是让沈暮朝用马车送她,借机点明自己的身份,和沈暮朝相认,从而和沈暮朝产生联系。

这样,她所有的举动和意图都不会太突兀,可惜,沈暮朝不给她这个机会,裴晚清只好放弃这个打算。

裴晚清点点头,佯装要离开,突然,她看向沈暮朝,面上露出恰到好处的诧异,“你是暮…暮朝表哥吗?”

听到声音,沈暮朝眸里浮出一抹诧异,他转头看过去,面前女子有几分眼熟,“…晚清?”

裴晚清惊喜地道:“是,我是晚清,暮朝表哥,真的是你!”

多年不见,今日在百味楼遇到裴晚清,出乎沈暮朝的意料,观裴晚清的打扮,已经嫁过人了。

和沈暮朝偶遇,裴晚清看起来非常欣喜,“暮朝表哥,我们八/九年没见过了,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表哥?”孙仲文吃了一惊,“暮朝,你和这位夫人是亲戚?”

当着裴晚清的面,沈暮朝不好驳她的面子,只是道:“很多年没见过了。”

想着沈暮朝和裴晚清是熟人,孙仲文道:“这样啊,暮朝,那不如你送这位夫人去医馆?”

沈暮朝只好向同僚赔罪,先一步离开,送裴晚清去了医馆。

出来百味楼,趁马夫拉马车过来的时候,沈暮朝找了辆马车,对着裴晚清道:“你是自己一个人过去,还是让那个伙计和你一起?”

裴晚清有意表现自己,“暮朝表哥,我一个人就行,这些伙计谋生也不容易。”

沈暮朝颌首,对着拉客的马夫道:“劳烦把这位夫人送到附近的医馆。”

裴晚清稍稍攥紧手里的帕子,方才沈暮朝不愿意送她去医馆也就罢了,明明她已经和沈暮朝相认了,沈暮朝还是不愿意让她坐他的马车。

裴晚清道:“暮朝表哥,你不去吗?”

“你要是不去的话,我没来过这里,我还是回去再处理这些烫伤吧。”

话虽这样说,话音落下,她又“哎呀”地痛呼一声,捂着手背。

百味楼在街市繁华之地,附近不远就有医馆,裴晚清若是不说这么多没有用的话,早就到医馆了。沈暮朝道:“你上车吧,我会去。”

说话的功夫,沈府的马夫也拉着马车过来了,“大人,请上车。”

裴晚清目光闪烁了下,“暮朝表哥,我坐你的马车就行,另外再找辆马车,太破费了。”

沈暮朝淡声道:“无妨,不过十几个铜板。”

裴晚清不死心,还想开口说话,沈暮朝打断她的话,“快上车吧,马夫会把你拉到医馆的,我随后就到。”

话音落下,沈暮朝掀开车帘,上去马车。

见状,裴晚清攥着手帕的力道更大了些,不甘心地上去了另一辆马车。

车上只有沈暮朝一个人,可沈暮朝怎么也不同意她坐上去,甚至花银子特意给她另找了一辆拉客的马车。

这位多年不见的暮朝表哥,看着温煦儒雅,可裴晚清觉得,沈暮朝比当年在沈府的时候还要难引诱。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