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只包括引言的一部分
一位喜剧作家,当他已经使他的主要人物达到所能达到的极乐境界时,或者一位悲剧作家已经把他的主要人物领到痛苦的深渊的时候,他们就都觉得该做的事都已做完,接下来,他们的作品就该收尾了。
如果我们这部作品具有悲剧性质,读者一定会同意我们现在差不多也到了收尾阶段,因为就是魔鬼或者他在世间的任何代表,用尽一切办法,也难以替可怜的琼斯安排一个比上一章他所陷入的痛苦更深的处境。至于索菲娅,即便一个好心肠的女人对自己的情敌的诅咒,也不可能超出索菲娅目前的感受。既然如此,要想结束这出悲剧的话,只需要再杀上一两个人,再说几句道德教训也就足够了!
但是,如果要把我们所喜爱的角色从目前的痛苦忧虑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最终登上幸福的海岸,却好像是很艰巨的事——的确,艰巨得我们简直不敢去承担。说到索菲娅,我们最终无论如何会为她物色一个好丈夫的——不是卜利非,就是那位勋爵大人,或者也许会是旁的人。至于可怜的琼斯呢,由于他行事不慎,已经陷入悲惨境地,即使法律还没有把他判为重刑犯,他也自觉难逃法网。他现在既没有朋友来援救他,又受到那么多敌人的迫害,我们对他的命运能否有转机简直要绝望了。如果读者喜欢看执行死刑的场面的话,我觉得他应该赶快到泰伯恩[1]去抢个前排好位置。
有一点,我是可以忠诚地答应读者一定办到的,那就是:不论人们认为我们对这个歹徒有多少偏爱,而且不幸我们又让他做了这部书的主人公,但是我们绝不借用我们手里所有的那种超自然的力量来解救他。因为我们有言在先,不到十分紧要的关头,我们是不得动用这种力量的。因此,即使他找不到什么自然的办法来彻底摆脱他陷入的苦难,我们也决不为了解救他而损害这部历史的真实性和尊严。我们宁可去写他在泰伯恩被处死刑(这种情况是很可能发生的),也不愿出卖我们的诚实,或者伤害读者对我们的信任。
在这方面,古人要比今人的处境有利得多了。在古代,一般人对神话的信仰比现在人们对任何宗教的信仰还要深,因之就给了古代作家让他们心爱的主人公化险为夷的便利。作家身边总有些神灵可供驱使,随时听从他们的指示。而且他们的虚构越是超乎常情,轻信的读者就越觉得可信。那时,作家们把主人公从这个国家轻易地搬到另一个国家,甚至从这个世界搬到另一个世界,然后再搬回来,他们比受到种种限制、缩手缩脚的可怜的现代作家把他的主人公从监牢里解救出来还要容易得多。
阿拉伯人和波斯人依靠精灵和仙子来编故事也有同样的便利。他们根据《古兰经》本身的权威,把精灵和仙子也当作经文来信仰。可是这些东西对我们没有什么帮助。我们只能使用合乎自然的办法。那么,让我们试试看,用合乎自然的办法,我们能为可怜的琼斯做些什么吧。说实话,我们的耳边已经有窃窃私语,告诉我们琼斯背运还不到最坏的地步,一个比他已听到的更加可怕的消息正在他还没有打开的命运之簿里等着他呢。
[1] 泰伯恩见本书第8卷第1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