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利为出发点,不为私欲所蔽

“义”和“利”是中国人进行道德评价的主要标准之一。南怀瑾认为,人有什么样的义利观,在生活中就会采取什么样的取舍态度,也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

子贡虽是孔子的学生,但也是一个珠宝商,和他打交道的主要是各国的贵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喜欢收藏稀有的珠宝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但珠宝是没有固定价格的,它的售价可因买主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同一个珠宝,卖给大夫可能只卖十两黄金,卖给诸侯就可能以百两黄金的高价成交。同样,有些贵族买主也很看重销售者的身份和地位。同一个珠宝,在普通商人手里,他们会认为是一般的货色,不肯出高价去购买,而到了富商大贾手里,特别是到了有名望的大商人手里,他们就会认为这是稀世珍宝,用十倍、甚至百倍的价钱买来之后,还觉得很高兴。

子贡不仅卖珠宝,与此同时,还很重视从事慈善活动。一次,在做买卖的路上,子贡看到有一群人被鞭打着做苦工。一打听,原来他们都是流落在他国的鲁国奴隶,于是子贡就自掏腰包替他们赎了身,并把他们送回鲁国。按照鲁国当时的法令,赎回在他国为奴隶的鲁国人是可以向官府领取赎金的,可是子贡没有去领取,这件事不但为他带来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美名,而且因为他名声的提高,也为他带来了更多身份高贵的买主。

子贡身为孔子大弟子,在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还资助老师孔子到各国去宣扬儒家的政治理想。

众多的史书都证明,子贡在陪同孔子周游列国时一方面资助老师,一方面做着买卖。《史记》记载,孔子师徒被围困于陈蔡之间,断了粮,后来,子贡卖掉一部分所携带的货物,孔子师徒才摆脱了困境。

司马迁在评论子贡帮助孔子时,曾指出,“使孔子名扬于天下者”,是子贡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子贡也因为“助师”而名声显赫,司马迁认为师徒二人这是“相得益彰”。

孔子思想中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对“仁”的发现和关于“仁”的理论的创立,他提出“以仁为本”和“泛爱众”的主张,就是要贵族阶级把被统治阶级的奴隶当人看待,承认对方是人而不是牲畜,这在人格上便是主张人与人的平等,这就是孔子“仁”的社会意义,也可以说是孔子的平等自由的新人类观,它奠定了我国古代传统的伦理基础。

勿庸置疑,商战重在功利。在商业经营中强调各种物质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商人行为的出发点和动力所在。但是,人的欲望决不只是物质的,还应有丰富多彩的精神追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片面强调物质利益和物质刺激,就会误入歧途,使人一切“向钱看”。同时,人的物质需求欲望的无节制的增长,往往会远远地超过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孔子的商战伦理,既承认表示个人物欲的“利”,又强调代表利公利他精神的“义”,主张“义利”的统一,提倡“利以义制,先义而后利”,从而为商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一种道义的协调力量。

在当代,经商的含义已越过单纯的交易与赚钱,它担负起了更多更重要的职责:

比如,一是创造新的文化,二是在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上,谋利应该是有原则的,利应该服从义,“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也就是说,面对利益的时候,要先进行道德判断和是非判断,再确定取舍,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品性方面的偏差。

古人义利观,虽然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正统的儒家思想的义利观,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指导意义。

我们要把握“义”和“利”的内在涵义,要把“义”摆在首位,“义”要高,“义”应该是主导,我们要做“喻于义”的君子而非“喻于利”的“小人”,这才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才能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