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了一天的妆和发胶同想象中一样麻烦。

余昧站在洗漱台前,垂着眼睛用棉片卸妆——他不喜欢过多和人接触,成名之后还是亲自干这些事。

上午录歌下午拍海报,中途还抽空和合作已久的制作人吃了饭,连轴转的一天下来,他的精力其实有些透支,思绪也是放空的,懒倦地浮在空中,又不可避免地飘向某个名字。

余煦。

名字是他取的。

说来讽刺,当初他进娱乐圈时给自己取名只花了三秒,觉得这个音同“愚昧”的晦气字眼挺衬他被人蒙来拐去的前半生,却在给小孩取名时犹豫了一个通宵,第二天带着本快要翻烂的字典去接人,打算让对方自己选。

却在路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个眼睛澄黑的小孩子站在孤儿院门口,离其他的小孩都很远,小手扒着锁死的铁门,眼里像有扑不灭的星火。

那是个连绵阴雨后久违的晴天,他遇见这么个干干净净的小孩子,站在从前他在这个黑心孤儿院里、一日一日长久伫立的位置。

于是他给这个孩子取名叫“余煦”,将他从孤儿院里带出来,资助他生活读书,将自己求而不得的完满生活都寄放在他的前途上。

那年余煦九岁,他十八岁。

他低下头,洗净脸上的卸妆水,然后走到浴缸旁,一如既往地拧了最热的水,滚烫地淋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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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有工作,余昧像平时一样在闹钟响之前醒了,靠在床头缓了缓被噩梦折磨到疲倦的神经,对回笼觉敬谢不敏,索性起床洗漱去了。

下楼梯的时候他还刻意放轻了脚步,怕吵醒睡梦里的高中生——现在是准大学生了。

然而下了楼才发现余煦的房门根本没关,被子也叠得整整齐齐。

倒是厨房里传来些许异样的动静,掺着一句青年低声的警告:“好了好了,小蘑,你不能吃这个!”

看来已经混熟了。

余昧看了一眼添了食的猫碗,心下了然,径直朝厨房走去。

精力过剩的青年果然围着围裙站在炉灶前,手边放了两个盘子,脚下围着一只猫。

“你醒了,”察觉脚步声,余煦回过头,看到他的那一刻笑意就有些藏不住,“我做了早饭,煎蛋和肉酱意面,我看冰箱里刚好有……不然空腹喝咖啡对胃不好。”

笑起来也像小狗,眼睛亮晶晶的。余昧看着他睡乱的头发,没由来地想。

“你怎么知道我空腹喝咖啡?”

“小蝶姐说的,”余煦熟练地捞出意面,滤水,然后放进另一只平底锅同肉酱一起翻炒,“上次她来帮我开家长会,聊到这个了……但咖啡机是新的,我也没找到咖啡豆,就还没来得及弄。”

余昧没说什么,走到沙发旁从茶几底下抽出个盒子,朝他扬了扬那一盒几十条的速溶咖啡:“不用麻烦,我喝这个。”

余煦从厨房探出头看了一眼,欲言又止,就差把“你怎么能喝这种垃圾食品”写在脸上。

“随便买的,提神效果不错,我喝咖啡也只是为了提神。”

余光扫过,余昧才察觉昨晚地上那些散乱的花枝都被收拾起来了,成束地放在沙发旁,他空**到几乎没什么打扫空间的客厅似乎也被人打扫过,至少属于猫的那片活动区域看起来整洁了许多。

“你是起了多早……”他忍不住轻声嘀咕,回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没头没尾地说,“有个说法是,内陆地区的人会说‘田螺姑娘’,沿海地区的则会说‘海螺姑娘’,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里沿海,你是哪种?”

他说什么话的语气都差不多,余煦认真听完了才意识到这是调侃,耳朵就有些发烫,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没有,我只是觉得在这里白吃白住也不太好意思,就想做些力所能及的……而且我之前一个人住,寒暑假都是自己做饭,习惯了,弄起来很快的。”

他当然知道大明星不缺一顿早饭,要请人打扫卫生也绰绰有余,但这已经是他能给出的全部报偿了。

余昧眉梢微抬,想说我也没打算收报酬,转念觉得换了他自己大概也会这么做,便没说什么,慢慢喝完了一杯温水,坐在沙发上等着吃饭。

小蘑对余煦的新鲜感消耗得差不多了,还是喜欢自己的主人,见他坐下便又熟门熟路地跳上来,在他身边蜷成毛茸茸的一团——倒是对自己的体重很有分寸,不像欺负余煦那样直直往他身上跳。

余昧就顺手摸它两下,一边check今天的行程——还是录歌,跟他队友许观珏的合作曲。

两人团就是这样,干什么都是绑定的,工作也十有八九在一起——也好,他和许观珏是先成了团再出道,认识多年,有自己人在总能安心些。

如果不是因为早年许观珏对他照顾有加,护着他没被娱乐圈的大染缸吞吃干净,以他死水无澜的性格,现在未必会那么拼命工作。

一个团绑死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想报许观珏的恩,让对方如愿以偿地成为圈内顶流,就不得不认真工作,多些曝光——他自己倒是没什么野心,除了工作一无所有,想好了等到合约到期那天就退圈。

退出娱乐圈,或者退出这个世界。

“可以吃了。”余煦把端两个盘子的任务量分成三趟,有意无意地偷看了个够本,才心满意足地摆好餐具,对余昧说道——他第一次看到对方私下刚起床的一面,白金色的头发柔软地垂在额前,穿着简单的衬衫和休闲裤,整个人看起来金贵又脆弱,单坐在那里也像一件漂亮的工艺品。

工艺品走到餐桌前坐下,意料之中地看到咖啡被换成热牛奶,也没说什么,尝了一口意面,然后在小狗期待的注视下点了点头:“还不错。”

他对食物其实没什么兴趣,进食只是为了保持体力,也做不出多满足多恰当的反应。

然而余煦看起来似乎很高兴——比他想象中还要高兴。

初升的阳光是浅金色,给他乱翘的头发勾了圈毛茸茸的边,看起来温暖又柔软,像什么小动物的卷毛。

如果是真的小狗,这时候大概已经开始摇尾巴了。

余昧垂下眼,被自己的想象逗笑,又卷起一口意面送进嘴里——也许是受对方心满意足的表情影响,这顿寻常的早餐似乎也比平时好吃了些。

他的行程精确到分,吃完没多久便收到了向蝶的消息,说已经在地下停车场等他。

“我走了。”

余煦还在洗碗,闻言匆匆冲净了手上的泡沫,趿拉着拖鞋到玄关送他:“嗯,路上小心,别太累。”

独居久了,出门前有人送的场景反而有些新鲜——尤其是眼前的青年还围着围裙,手臂上沾了点儿没冲干净的洗洁精泡沫,笑意明朗又柔软,看向他时眼里只有澄澈的关心。

等他工作完回家,是不是也会这样到门口来迎接他……

——还没来得及给他录指纹,白天也不能出门,只能在家里等他回来。

确实很像小狗。

余昧“嗯”了一声,看他弯腰整理自己换下的拖鞋,就鬼使神差地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睡得乱翘,摸起来蓬松又软,和小蘑的手感有些像。

“走了,回来提醒我给你录指纹锁。”

他在余煦抬头前转身走了,也就没看清对方脸上陡然漫起的红,下楼梯时倒是有个不相干的念头晃过去,停了一停。

等以后有了喜欢的人,余煦大概会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