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波

近年来,青铜峡市财政支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推动全市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十三五”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情况

“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财政支农资金226089.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6020.6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89651.98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20416.9万元。

投入农业资金58705.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122.01万元;自治区财政22585.38万元;市本级5998.47万元。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大财政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主要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动种业创新发展,支持提高科技为农服务水平,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加大力度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投入扶贫资金364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663万元;自治区财政29263万元;市本级2515万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培养和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建档立卡户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支持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资产收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金融扶贫等项目,确保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投入水利资金41579.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360.32万元;自治区财政8819.15万元;市本级2400万元。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管理制度,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实施盐碱地治理,改造土壤盐渍化,提高沟道的防洪减灾能力,兼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库区移民补贴政策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

投入农业保险资金19799.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855.74万元;自治区财政8244.65万元;市本级2699.2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保险政策,提高了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233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3467万元;自治区财政8867.8万元。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作用,推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全市农村村容村貌及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7个,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966.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668.58万元;自治区财政4771万元;市本级4526.69万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投入农田建设资金35262.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5884万元;自治区财政7101万元;市本级2277.45万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改善青铜峡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得到完善

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乡村振兴投入。

(二)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方式进一步创新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农业产业担保基金作用,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正逐步解决。

(三)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逐步建立

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建立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狠抓涉农资金执行管理,减少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四)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相关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多网合一的网格化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建立。

(五)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以农村垃圾、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先点后面、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市培育创建8个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成2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镇,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六)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年来,投入资金2.23亿元,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和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本实现了农村公益事业资金、项目辖区建制村全覆盖,改善了我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农村村容村貌,提高了村民生活质量,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淌水难、文化活动无场地等问题。扶持57个村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依托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将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三资”和农民集体承包地统筹整合作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集体产业逐步壮大,村民收入明显增加,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将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着力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和支付进度,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支持资产收益、贫困户发展产业等项目,建立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造血功能。全部按期完成我市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

三、当前面临问题

(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农业是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的弱势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更需资金高投入。目前,我市虽已形成相对比较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但对支持农业发展贷款乏力,特别是酿酒葡萄产业。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的政策性金融助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存在,制约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产业发展存在规模不大、效益不高

尽管我市已形成“两优一特”等三大农业主导产业,但由于产业规模都不够大,农民真正从产业中获得的收益没有体现出来,增收不明显。一是优质大米的龙头大米加工企业市场开发能力较弱,产能较低。优质大米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推动缓慢。二是酿酒葡萄行业受产业结构、市场影响,产业发展逐年低迷,加之财政和金融支持的力度逐年减弱,目前大部分企业仍处于酿酒葡萄原料加工阶段,尚未形成“高品质、高端市场、高效益”发展路子。三是受养殖业用地空间影响,畜牧业发展与用地的矛盾日益突出,畜禽养殖场用地紧张;畜禽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没有龙头企业带动,缺乏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养殖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发展不稳定,标准化、科技化、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

(三)组织化程度存在经营水平低、带动能力弱

一是龙头企业的市场带动作用不够大,除少数龙头企业外,现有30多家企业大多规模偏小、科技含量偏低,产、加、销联结不够紧密,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弱;多数企业系列开发和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少,产业链不长,农产品结构不能较好适应市场需要,效益低,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不高,缺乏影响大、市场广阔的高端名品。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重建轻管的松散状况,多数合作社的内部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产销联结不紧密,功能与实力不够强,良性发展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造成企业与农户缺乏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经营体制存在机制不活、流通不畅的问题

农业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活,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一方面,农村土地分散经营,客观上制约了集中流转,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经营机制还不够健全,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市财政支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继续把支持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实现财政支农资金集约化和市场化使用,坚持保供给、调结构、转方式并行。

(一)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财政投入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投入,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优先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三)支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健全产粮大县政策支持,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充分利用玉米制种大县政策,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四)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

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镇村,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五)支持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六)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村(组)道路硬化。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及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七)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八)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九)加强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财政部门作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委、政府确定的涉及财政部门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研究分析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作者单位:青铜峡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