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财源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步伐,促进财政收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宁夏财政厅深入全区市县,对宁夏财源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促进财源建设的工作思路与措施建议。

一、“十三五”以来宁夏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夏财源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财政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财税改革、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宁夏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2016—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617亿元增长到715亿元,年均增长5.1%(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88亿元增长到424亿元,年均增长3.2%(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从247亿元增长到267亿元,年均增长1.1%(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从141亿元增长到156亿元,年均增长7.4%(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

从收入级次看,中央级和地方级占比大体为40∶60,地方级收入占比略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2019年,自治区本级和市县级收入分别完成172亿元和251亿元,占比为41∶59,自治区本级占比较高,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2016年以来,全区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一直较低,2016年为63.6%,2019年为63.2%(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从税收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个税种为地方主体税种,约占税收总额的75%。2016—2019年,5个主体税种年均增幅都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增值税规模最大,2019年完成114亿元,占地方税收的43%,2016—2019年年均下降4.2%,较全国地方增值税平均水平低5.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是全区第二大税种,2019年完成33亿元,占地方税收的12%,年均增长7.3%,比全国地方企业所得税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其他税种占比均低于10%,其中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3个税种2019年收入规模为16亿—19亿元,年均增幅分别为9.2%、6.6%、3.1%,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分别低6.2、5.8、2.5个百分点。

从区域分布看,银川地区“一家独大”,2019年完成155亿元,占市县收入总额的6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亿元的市县有5个,占18%,包括:银川市本级(86.1亿元)、宁东(18.6亿元)、贺兰县(12.1亿元)、吴忠市本级(11.2亿元)、石嘴山市本级(10.1亿元),这些市县均为川区市县,大都为中心城市(地级市和宁东以外,收入10亿元以上的县只有贺兰县1个),产业基础相对较好;5亿—10亿元的市县有11个,占39%,包括:兴庆区(9.7亿元)、盐池县(8.8亿元)、中宁县(8.7亿元)、中卫市本级(8.5亿元)、灵武市(8.4亿元)、平罗县(8.3亿元)、固原市本级(7.6亿元)、金凤区(7.4亿元)、青铜峡市(7.2亿元)、永宁县(7.2亿元)、西夏区(5.2亿元),这些市县多为川区市县,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活跃;低于5亿元的市县有12个,占43%,包括:利通区(3.3亿元)、彭阳县(2.9亿元)、同心县(2.8亿元)、沙坡头区(2.7亿元)、大武口区(2.4亿元)、海原县(2.1亿元)、红寺堡区(2亿元)、惠农区(2亿元)、西吉县(1.8亿元)、原州区(1.8亿元)、泾源县(1.1亿元)、隆德县(1亿元),这些市县部分为市辖区,税收分成比例小、收入规模低,部分为山区市县,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

(二)特点和问题

1.增长不快。2016年之前,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多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主要依赖非税大幅增长拉动),2016年起,由于非税增幅大幅下滑,收入增速由中高速转为低速,与全国增长态势基本一致,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2019年增速分别为3.8%、7.7%、4.5%、-3%,年均增长3.2%,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2.质量不高。2016—2019年,全区财政收入质量一度逐年提升,但税收占比一直不高。从2016年的63.2%增长到2018年的68.3%,受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影响,2019年税收占比又降为63.2%,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最后一位。2020年1~9月,税收占比为62.3%,在全国排在倒数第三位。

3.结构不优。从产业看,二产多、三产少,税收增长与产业增长趋势不匹配。2016—2019年,第二产业税收平均占比51.1%,总体呈上升趋势,由48.6%上升到51.9%;第三产业税收平均占比48.7%,总体呈下降趋势,由51.3%下降到47.9%。从行业看,倚重倚能特点突出。采矿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石油焦煤制造业以及电、热力业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仅采矿业税收就占地方级税收的18.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9个百分点,在西北五省区占比最高。从企业看,少数企业主导税收增长大局。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1/4由纳税前20名企业贡献,国能宁煤集团和宁夏石化连续五年排名前两位,占全区地方税收的15%。总体来看,全区税源少且过度集中,稳定性差,极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减税政策等影响,抗风险能力不足。2020年1~8月,企业经营效益下滑,重点税源企业仅地方级税收减收就5.5亿元。其中,宁煤集团企业所得税减收1.6亿元;宁夏石化、王洼煤业、宝丰集团、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湖南中烟吴忠卷烟厂、隆基硅材料、宁夏银行地方级税收合计减收近3亿元。

4.基础不强。从市场主体看,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企业16.9万家,每千人拥有企业0.024家,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全区重点税源企业790家,较2018年仅增加20家,增长2.6%。2019年,地方税收过亿元的企业只有15户,大企业、好企业不多。从GDP含税率看,2016—2019年,全区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平均为16.3%,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全区GDP含税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含税率平均为20.6%,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含税率平均为15.3%,较全国平均水平低5.9个百分点。从产业链看,全区大多数产业处于产业链的前端、价值链的低端、创新链的末端,企业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区内生产、区外纳税情况较为突出,经济对税收的支撑力较弱。

5.后劲不足。在非税收入强劲拉动下,“十二五”期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增长较快速度。“十三五”以来,税收和非税增长呈现“双乏力”态势,特别是非税收入增幅大幅下滑,收入增长动力明显不足。

(1)税基不宽。税源结构相对单一,长期集中在少数传统行业和个别大企业,传统税源受市场波动冲击大,新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税源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不同步,税收增长与GDP增长不匹配,二产税收占比总体呈上升态势,税收短期内难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非税锐减。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全区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分别达到42%、23%、12%,共占非税收入总额的77%。2010—2016年,全区非税收入增幅持续超过20%,其中“十二五”时期非税增幅平均达到34.3%,主要是市县为拉动当时收入增长,通过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等渠道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十三五”以来,全区非税收入增速显著放缓,年均增长7.4%,低于“十二五”期间26.9个百分点。一是降费政策力度加大,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所减少。全区严格落实各项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016—2019年,全区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均下降1.1%,特别是2019年降幅达到12.8%,显著拉低了非税收入增幅。二是市县非税收入来源显著减少,降幅过大。随着可处置国有资产逐步减少,市县非税收入颓势尽显,尤其是2018—2019年,市县非税收入分别下降16.2%、4.7%。比如,银川市前两年一次性非税收入分别为20.8亿元和13.8亿元,2020年全市几乎没有可处置资产,且剩余资产质量不高,产权存在纠纷,处置难度非常大,上半年全市仅实现1.26亿元的资产处置收入。石嘴山市可处置国有资产仅有7处商品房,估值约120万元。三是全区非税收入增长越来越依赖区本级拉动。为防止全区收入出现过大幅度下滑,近两年区本级积极挖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一次性收入,弥补市县收入短收缺口。2018—2019年,区本级非税收入增速分别达到18.1%、43%。从自然资源部门预测情况看,矿业权出让收益正快速减少,剩余部分转让难度加大,比如2020年马儿庄煤矿因企业效益不佳,无人问津,出现流拍。

总体来看,随着市县可处置资产趋于枯竭,区本级矿业权出让收益逐步减少,预计今后全区非税收入将呈逐年滑坡的趋势。

(3)市县财源增长乏力。“十三五”以来,市县财政收入整体呈下滑态势,境况堪忧。2016—2019年,市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69亿元下降到251亿元,年均下降1.5%,低于全区水平4.7个百分点,特别是2018—2019年,市县收入连续两年负增长,降幅为0.8%和7.5%。一是首府银川带动作用弱,拉低了市县整体收入增速。银川财政收入占市县“半壁江山”还多,2016年以来年均下降2.9%,其中2018—2019年分别下降了2%和10.3%,下滑趋势明显。税源主要集中在电力、煤炭、石化等传统行业(占比达到40%左右)的格局长期没有根本性改变,全市除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势头较好外,其他地区财源基础都较为薄弱,内生动力不强。二是资源能源型市县税基不稳,财政增收困难。石嘴山市属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煤炭等传统产业逐步萎缩,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缓慢,2016—2019年财政收入年均下降5.4%,转型发展成效尚未显现。宁东以煤炭、石油、化工等资源能源性产业为支柱产业,是今后财源主要增长点,但税源涵养需要一段时间,且易受市场环境波动等影响,2018和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4.2亿元和18.6亿元,增幅分别为14.4%和-23.3%,增长不够稳定。三是传统经济大县财政收入进入下行通道,支撑作用不足。永宁县、中宁县、青铜峡市、灵武市等传统经济大县(收入7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增长进入下行通道,特别是2018-2019年下滑明显,年均增幅分别为-24.7%、-11.5%、-4.6%、-4.2%。主要原因是产业单一、税源也过度依赖1~2个大企业,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比如:永宁县受泰瑞制药、启元药业等重点企业搬迁影响,加之政府债务负担过重,发展活力不足,财政收入呈“断崖式”下滑态势,从2017年的12.7亿元下降到2019年的7.2亿元,减少43%;中宁县受天元锰业等个别企业影响较大,财政收入从2017年的11.1亿元下降到2019年的8.7亿元,下降22%,2020年受市场影响,天元锰业地方级企业所得税仅入库105万元,比上年减少8503万元,此外锦宁巨科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有搬迁至区外的打算和考虑,从目前来看,中宁县财政收入依然没有企稳回升迹象;青铜峡铝业是青铜峡市最大的企业,也是传统税源大户,前几年受国际铝价低迷影响持续处于亏损状态,税收贡献减少至2000万元左右,拉低了青铜峡市财政收入增长水平,从2017年的7.9亿元下降到2019年的7.2亿元,减少8.9%;灵武市羊绒产业受全球经济不景气以及银行收缩银根等影响,重点企业经营效益每况愈下,中银绒业已被浙江新澳集团收购,嘉源和荣昌集团正在破产重整,财政收入从2017年的9.2亿元下降至2019年的8.4亿元,减少8.7%,形势不容乐观。中卫市本级、平罗县下滑趋势不明显,但近两年年均增幅也仅为2.7%和1.4%,且税收低迷,主要依赖非税拉动。四是山区市县财政收入增长相对较好,但对全区大局影响有限。固原市本级和盐池县在山区市县中收入规模最大(分别为7.6亿元和8.8亿元),“十三五”以来财政收入实现小幅增长,增幅分别为2.5%和3.7%,但税基不宽不稳,固原市依赖政府投资,盐池县以石油、煤炭等产业税源为主,增长不稳定。同心县、海原县、彭阳县、红寺堡区,财政收入增幅相对较高,“十三五”以来年均增幅超过5%,但收入基数低,对全区财政收入增长影响小。西吉县、原州区、隆德县、泾源县,收入规模小,均不足2亿元,除西吉县保持小幅增长外,另外3个县区均呈下降态势,财源匮乏,增收空间有限。

6.市县自我发展意识不强。一是“等靠要”思想严重。大部分市县对财源建设重视不够,重支出轻收入,重花钱轻生财,重政府轻市场,对花钱用钱考虑多,对生财聚财研究少,研究谋划财源建设的主动性不够,“等靠要”思想较严重,内生动力普遍较弱。2019年,全区市县财政自给率23%,比2016年下降5.4个百分点,只有3个市县自给率超过30%,最低的西吉县仅为3%,最高的银川市也只达到52%。2016—2019年,市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69亿元下降到251亿元,年均下降1.5%。特别是2018—2019年,市县收入连续两年负增长,降幅为0.8%和7.5%。市县越来越依赖上级转移支付,“造血”功能差。二是地级市和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不顺畅。按照宁夏财政体制,市辖区财政由地级市管理,在收入划分上,由地级市确定市辖区的分成比例。总体来看,市辖区财政收入较地级市相比,普遍占比低、规模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辖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如在增值税分成比例上(中央、区本级、市县按50∶20∶30分享),市辖区普遍占“小头”,银川市、石嘴山市由市本级和市辖区按21∶9分成,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市本级和市辖区按18∶12分成,造成市辖区收入相对较低,其中兴庆区作为宁夏最大的市辖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9.7亿元,与其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等明显不匹配。在支出责任划分上,地级市与市辖区权责划分不清晰,尤其是近几年各级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部分地级市收支矛盾明显加剧,不同程度出现财力上移、事权下沉的情况,部分市辖区不堪重负。

(三)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投资产出效率低。2018、2019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降幅分别达到18.2%和11.1%,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1、16.5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超过两位数。受投资大幅下滑影响,近两年全区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主体税种增速缓慢,低于全国地方平均增幅9.6、6.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区固定资产投入产出率低(GDP/固定资产投资),2017年仅为9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GDP产出效率较低,继而影响了税收贡献度。

2.产业发展滞后,缺乏财源支撑。第一产业“有产值没税收”。2019年,全区农业增加值280亿元,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绝大多数为免税项目,加上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小,税收贡献微乎其微。以葡萄酒产业为例,2019年全区直接产值87亿元,但入库税收仅为8476万元。再比如中宁县枸杞产业,目前,全县枸杞种植面积12.8万亩,干果产量2.6万吨,综合产值达102.3亿元,共有枸杞相关产业纳税人1573户,但仅入库税收收入1351万元,且主要集中在宁夏红、早康等少数企业。第二产业占比偏大,且过度集中。2019年全区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为4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且税源过度集中在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采矿业和石油煤炭制造业(约占四成以上)。第三产业税收贡献不足,与产值不匹配。全区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50.2%,高于第二产业7.9个百分点,但税收贡献比第二产业低4个百分点,产值与税收占比倒挂。新兴特色产业短期内难以对税收有较大的贡献。中卫市云计算产业注册登记企业40户,自开业登记至2019年年底,缴纳税款0.73亿元,免税退税额1.35亿元。截至2019年年底,云计算企业期末留底退税额共计3.94亿元,预计3~5年内难以对地方税收有大的贡献。

3.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偏低,税收和GDP增长不同步。GDP和税收在核算、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GDP主要取决于行业生产能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近年来,全区企业经营效益普遍不佳,税收与GDP增长不同步,但与经济效益基本一致。2016—2019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下降8.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幅下降50%,2020年表现尤为突出。一是企业销售收入下降较多。2020年1~8月,由于重点行业产品价格回落,全区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7.9%,增值税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4%(增幅居全国第26位),使得增值税同比下降16.2%,减收12.4亿元,影响地方级税收收入7个百分点,有GDP增加值、没有增值税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企业利润降幅较大。截至8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6.9%,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全区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5.2%,减收3.8亿元,影响地方级税收2个百分点。三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受诸多因素影响,近几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减产面持续较高,较大程度上侵蚀了增值税税基。2018年,全区减产企业418户,减产面33%,减少产值149.4亿元;2019年,全区减产企业587户,减产面扩大至47%,减少产值236.9亿元。受此影响,2018年以来全区增值税年均下降4.2%,比全国地方平均增幅低9.7个百分点。

4.税收优惠力度大,政策性减税多。一是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区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并根据中央授权顶格减免相关税收,让利于市场主体。2019年,累计减税77亿元,其中地方级42亿元,占全区地方级税收的15.7%。加之,全区产业结构中工业占比过高,对营改增、减税降费等政策尤为敏感,减收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其他省区,2019年全区税收下降10.3%,降幅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二是全区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多、力度大。为促进招商引资,全区除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自行出台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三免三减半”等政策,是全国税收政策最为优惠的省区之一。据统计,目前,宁夏出台且仍在实施的优惠政策共20项(新疆仅有5项),是5个民族自治区中最多的。2019年,全区和新疆自行出台政策分别减免4.1亿元和11.1亿元,分别影响地方级税收1.5个和1.1个百分点,宁夏税收优惠力度更大。税务部门对2020年地方出台的应对疫情减税政策进行了比较,全区上半年减免3.8亿元,影响地方级税收增长3.3个百分点,全国各地平均水平仅为0.9个百分点,低于宁夏2.4个百分点。三是税收政策调整对全区影响大。2016—2019年,“营改增”及增值税分成改革、增值税抵扣、增量留抵退税政策造成地方税收减少38.8亿元,年均影响地方税收3.6个百分点。

5.收入征管存在短板,部分产业税源流失,加剧了税收增长压力。一是外来投资经营的前置条件不严格,一些企业未在宁夏注册设立公司。市场主体形式不同,在税收征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外来投资经营主体以分公司、工程队等形式来宁开展业务,造成一定税源流失。比如物流业:由于宁夏物流信息平台发展滞后,物流服务市场大部分被外地注册企业占据,造成税源外流。2019年,宁夏纳税人共取得物流业进项发票金额343.9亿元、税额29.3亿元,其中外地物流业承运开票金额达到106.3亿元、税额9.5亿元,外地开票金额占比为30.9%。石嘴山市尤为突出,2020年1~7月共取得物流业进项发票金额16.4亿元,税额1.5亿元,其中外地物流业承运开票金额达到13.6亿元,占据了全市物流服务市场份额的八成以上。再比如建筑业:宁夏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低、规模小、经营范围相对单一,工程项目中标企业多为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外省一般纳税人施工企业只在全区预缴2%的增值税及其附税,其余税款在其机构注册地缴纳,影响一定规模税源流失。二是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区税收征管水平已滞后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出现了对部分行业、涉税业务把控不准、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造成了不必要的税收流失。反映在欠税规模上,2016—2019年,全区累计欠税年均增长16.4%,欠税余额“只增不减”。截至2019年年末,全区累计欠缴58.9亿元,其中增值税16.8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5亿元,企业所得税10.8亿元,营业税8.9亿元,房产税4亿元,土地增值税2.6亿元,其他税种欠税4.3亿元。

6.体制机制存在缺失,“奖优罚劣”导向不突出。一是财政收入奖惩激励政策措施不够健全,未与市县绩效目标考核等挂钩,造成市县收入增加减少一个样、抓与不抓一个样,组织收入、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转移支付分配在制度设计上与市县努力程度正相关不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合理,既有“上级点菜、下级埋单”的现象,又有市县向自治区“甩锅”的问题。

二、2020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趋势研判

(一)2020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受疫情、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2020年以来宁夏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2020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9%,下降1%,扣除新增减税因素影响,增长5.6%。分结构看:税收收入263.8亿元,下降1.4%;非税收入155.6亿元,下降0.3%。分级次看:区本级完成169.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3%,下降1.7%;市县级完成25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4%,下降0.5%。

(二)“十四五”财政收入研判

“十四五”时期,全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九大产业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将出现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总体来看,经济的基本面是稳中向好的,预计收入将实现恢复性增长,但经济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后期经济走势、疫情等重要影响因素都不甚明朗,宁夏财政收入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和判断后期财政收入趋势。

从调研的部分市县看,大都下调了“十四五”期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预期,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银川市预计年均增长6%;吴忠市预计年均增长6.5%;中卫市、同心县、青铜峡市预计年均增长2.4%~5%;石嘴山市、固原市、贺兰县、中宁县、海原县预计年均增长2%。据税务部门预测,“十四五”期间在全区经济增长较为平稳的前提下,地方级税收收入预计年均增长3%~5%。

结合当前形势,综合市县和税务部门预测,“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5%。但据我们判断,这一增速相对比较保守。随着全区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GDP稳步增长,市县财源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特色产业持续壮大,预计全区财政收入增幅还将有所提高。深入分析,影响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如下。

1.增收因素。一是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设,绿色发展实现从外部性负担到新竞争优势转变。生态环境将作为可创造财富的资源带来发展增值,绿色发展将成为提升经济发展效益的重要力量。二是自治区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加快推进九大特色产业发展和整体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优经济总量“蛋糕”,积极培植新兴财源,优化产业结构,将有力促进经济发展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三是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随着消费税征收环节和收入划分改革的不断推进,将有效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四是在连续三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情况下,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企业省出了更多资金用到研发新技术、创新质量上,从而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五是经济叠加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全区地方税收持续“两位数”下降,收入质量下滑至历史新低,收入基数较低,后期宁夏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具有一定支撑。

2.减收因素。一是疫情存在反复的可能,使得全区经济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别是受市场需求不足、产品价格低迷、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第三产业部分行业恢复仍然缓慢。二是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投资贸易低迷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三是税收涵养有个过程,且滞后产业发展,短期内难以实现大幅增长;非税收入已无潜力可挖,市县可处置资产接近枯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持续双位数下降,难以支撑财政收入增长。

三、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增强抓财源建设的主动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应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部门和市县的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树立抓财源建设就是抓经济的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当前宁夏财政收入与GDP增长不够同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质量偏低等深层次问题,形成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壮大财源基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深刻转变,着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综合性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加大政策资金引导支持力度,促进九大重点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培育壮大税源基础。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旅游、电商、康养、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税源结构,提高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支持打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级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支持自治区级园区提质上档,加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部门和市县的考核、奖惩,充分激发部门和市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和热情。合理调整自治区与市县收入体制划分,提高市县挖掘潜力、提高自身财力水平的积极性,构建稳定可靠的地方收入体系。深化转移支付分配改革,打破分山区、川区设定不同补助比例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完善“因素法+项目法+竞争性评审”的资金分配模式,充分调动市县增强内生动力的主观能动性,坚决破除“等靠要”的传统思想。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压实市县责任,调动市县积极性。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主体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优化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研究出台新落户企业税收奖补机制,鼓励市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做好产业转移承接文章,吸引一批质量好、效益优、规模大、增就业、有税收的企业落户宁夏,带动和壮大县域经济整体实力。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引导鼓励,促进外来投资经营企业在全区注册设立公司。建立纳税企业表彰激励机制,对纳税稳定、诚信度好的优质企业进行表彰奖励,促进财源持续稳定增长。

(五)加强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切实落实好应减尽减、应收尽收的税收中性原则。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建立财政、税务、发改、国资、工商、工信等多部门参与的税收分析联动机制,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增强税收监管能力。依法加强缓缴税款审批,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款清欠力度,减少新增欠税额度。研究完善电商、直播等新兴产业和行业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建筑业、物流业、葡萄酒等行业税收征管,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精细化水平。

执笔人:虎玉宝 李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