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道伤疤藏着谁的暖殇
将心中的伤痛印刻在肌肤,流吧,让悲伤徜徉在鲜血中,流吧,让寂寞附和在鲜血中,将一切放逐那流淌的血液中,只要你爱上我就好了,哪怕一分钟,足矣;我不想就此消亡在爱你的那刻……
“你被刀割伤过么?”
“嗯,小时候有过一次……”
“有刻意地划伤过自己么?”
“你是指……”
“嗯,就像这样。”吉乐轻轻地卷起左手的袖子,如同在展开一副图画,慢慢地将他的艺术杰作一点一点展示给杨晓,从她惊愕地眼神,他观赏着自己的作品:六道如蜈蚣般地伤口,显出一道道惊魂地沟壑将吉乐原本光洁的胳膊上不均匀地隔开。吉乐并不奇怪杨晓的目瞪口呆,因为看过他伤口的每个人都是如此,他一直都活在这个亦如从前的世界里,无处可逃,任时间不断消逝在上一秒,却在下一秒重复这一秒的相同。
“太可怕了,难道你不痛么?”
“有点麻,不是很疼,血随着伤口的绽开瞬间奔流出来,淌在手臂上的那一刻感觉手暖暖地,不过很短暂,血流到手腕这里时,就已经很冷了,冷的血逐渐放慢了向下流淌的速度,也让我有点颤抖,像被微弱地电流震了一下,感觉很爽……”吉乐将手臂缩了回来,并用右手将左臂挽起的袖子慢慢放了下来,他突然盯着杨晓说,“你想试试么?”
杨晓一个劲儿的摇头,尽管这很酷,但她始终无法这般残忍地对待自己。
这就是吉乐和杨晓的第一次相遇……
杨晓明白这就是网上一直盛传的自残一族,他们当中有些人将这些作为行为艺术,有些人则是将这些作为对社会不公的一种愤怒,但多数人都是因为心理的一些压抑,狂躁而发泄的表现,用吉乐的话来说,他们不同于刺青的人,他们是将一种美永不磨灭的印刻在自己的身上,希望可以将这种美永久的与自己融合在一起,直至死亡;而吉乐只是出于一种嗜好,他喜欢看到那种直来直去的伤疤,肆意地留在自己地皮肤上,像是一种历经沧桑的证明,更像是一副自己DIY的作品,不需要任何颜料在皮肤上修饰,纯粹的肉色,纯粹的伤……这让杨晓很好奇,好奇他的伤疤,好奇他的行为,好奇中还带着一种倾慕,她很难想象,自己右手拿着刀片,左手划向自己的场景。
【PART2】
吉乐来到杨晓的城市,让杨晓很意外。听到吉乐要长居于此时,她的表情更是如同看见吉乐伤疤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她无法猜测这样的一个男孩来这里是出于什么目的,不过吉乐说,他只是来散心,写点随性的东西。
其实吉乐来到这里,也未必就是件坏事。杨晓同样也不是这个城市的人,现在有个男孩可以陪着她,至少不是那么孤独,而且吉乐就像一个谜一般的男子,尤其是那一条条伤疤,就像是一个个从未听过的故事,等待着吉乐某天一个个将给她听……
初次见面后的第三天,吉乐约杨晓去咖啡馆坐坐。
一见面,吉乐就开门见山请杨晓帮忙在城里租个安静、便宜一点的房子。杨晓答应了,并对吉乐说,如果租到了合适的房子,就要向吉乐索要报酬,吉乐说没有问题,杨晓笑道:“我的报酬很简单呐,只需要你将那些伤疤的故事告诉我就好。”
“呵呵,其实伤疤就是这个,我喜欢就划了,根本没有故事呀……”吉乐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放下的瞬间,靠近手腕的那个伤疤露了出来,刺入了杨晓的眼睛,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吉乐的伤疤一定是有缘由,于是开始不依不饶地吵着吉乐说伤疤地故事。
“呵呵,真的没有,只是我喜欢就划了,或许那一刻的心情不同吧,如果你做了我女朋友,我就告诉你我每个伤疤划下时的心情……”吉乐歪着头,微笑地看着杨晓,似乎一切都是有预谋,那微笑在杨晓看来,很诡异,甚至有点不寒而栗。
“切,你想做我男朋友?恐怕没这个机会呐……”杨晓不屑地扭过头,握着杯子低头用吸管拼命的吮吸杯子里面的奶茶。其实她确实需要一份感情来迅速弥补上一份感情的遗失,只是这份感情似乎来得太快,就像她杯中的奶茶,瞬间就被她吸的见底。
“呵呵,未必……”吉乐依旧不寒而栗地微笑。
两人陷入了无语的荒原,只有桌上的台灯倾泻着橘黄的暧昧,借着这层橘黄,吉乐凝视着杨晓,刻意将自己化作一座雕塑,一动不动。托着下巴的左手上,那条手腕附近的伤疤再一次跃入杨晓眼中,像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就此隔开两人,滞留在各自无限的遐想中。
时间就此不肯给任何一个人机会,匆匆而过……
咖啡馆里,人走的差不多了,吉乐提议送杨晓回去,杨晓点头答应,跟着吉乐走出了咖啡馆,就在那一刻,吉乐突然转身抓住了杨晓的手,一把将她拉进怀中,杨晓还来不及反抗便被吉乐用嘴唇堵住,突如其来地吻,让杨晓脑中一片空白……
“我喜欢你,是一见钟情……”杨晓躺在**,脑海中始终是吉乐强吻后的话,一切就像一部电视剧,发展的如此迅速,快的让人难以接受,那个男孩,她不了解,就这样匆忙的答应么?他就像他手中的伤疤一样,深深地吸引着她,无法入睡……
“你说第一次有点麻,不是很疼,是么?”杨晓在网上问吉乐。
“恩,是的,那感觉很爽……”
“恩,我想试试……”
“恩,可以,不过你不能割手腕,割手臂吧,这样会体会到血暖暖地顺着手臂向下滑落,到了手腕便会凝固得快感……”
“我想还是做不到,我害怕,怕会痛。”
“恩,我知道,第一次面对的人,都会害怕,我也是……”
“呵呵,我很好奇你的第一次哦?”
“呵呵,是嘛?那我们见面吧……”
“在哪里呢?”
“来我住处吧,我等你……”
“好……”
杨晓关上了电脑,一丝不挂地走进了浴室,梳洗台上的刀片,在灯光的印照下散发出金属的光芒,不断在她白璧无瑕的皮肤上晃动着,她慢慢拿起了刀片,移向自己的左臂,眼睛一闭,痛,也仅仅是那一刻吧……
轰雷随着闪电尽落窗外的刹那,惊醒了杨晓,她睁开了眼睛,望着手中的刀片,又一次产生了恐惧,刀片如同一个令她厌恶的物体握在手上,恍然回神时,立刻丢弃在一边,匆匆穿好衣服,出门向吉乐住处走去……
她走进吉乐的房间,便被他一把紧紧抱住,QQ空间伤感日志,一种近乎窒息的感觉,杨晓顺势和吉乐吻到了一起,她手抚摸着吉乐手臂上的伤疤,愈合的伤疤生出的新肉,柔软的附在那几毫米的宽度中,与粗糙的皮肤相比更有质感,如同她被他进入那般,包裹着快感……
屋外的雷声,越来越响,大雨如期而至,瞬间模糊了一切……
他俩躺在**,吉乐如同一个孩子躺在杨晓的肚皮上,安静的房间里,可以听见两人不太均匀的呼吸,此起彼伏……
“我先洗澡去……”杨晓从**爬起来,走进了浴室。
吉乐的浴室,杨晓面对镜子,再一次抚摸着自己的肌肤,汗水从皮肤中沁出,光艳逼人……
一双手从背后挽住她地腰,吉乐对着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来了。话语中呼出的热气加剧了她的呼吸,无法冷静下来,她抚摸着吉乐,一起洗澡吧……
屋外大雨依旧,他们赤.**身体回到**,吉乐紧紧地牵着杨晓的手,没有说话。
杨晓用一只手在吉乐的手臂上,游离着,说,我很想和你一样,但是我很害怕……
其实一点都不痛,真的……只要速度快点,就如同被针稍微刺了一下而已,没有任何感觉的……
那你帮我吧……
不,我知道鲜血流在你胳膊上时,那种生如夏花般地灿烂,我可以预见,只是我无法去替你割,因为我爱你,伤你,我不忍心……
那我自己伤我自己难道你就忍心了?
爱情,其实就是自己制作一把匕首,一刀、一刀扎向自己,越痛苦越美丽,越痛楚越有快感……
你这些伤疤都是爱情的结果咯?
不是,我的伤疤没有爱情,或者说还缺一条为印刻爱情的伤,也许某天你会成为我的第七道伤疤……
吉乐神色凝重地望着杨晓,希望能够从杨晓的眼中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你似乎已经得到了你的爱情,恭喜你,可是我还是没有,我不爱你,如你所说的,爱情就是自己制作一把匕首,一刀、一刀扎向自己,只是我已经无力再忍受那种痛楚,抱歉……
恩,没有关系,我知道,也明白你不会爱上我,或许我们之间只是这样一层纯粹的关系,说吧,你需要多少钱……
这次免费,不是每一个客人,我都会要钱的,我要走了,外面的雨小了……
嗯,如果需要,我还找你……
杨晓穿好衣服,笑着对吉乐说,好,不过下次就不是免费的了……
呵呵,没有问题……
她一丝不挂地走进了浴室,梳洗台上的刀片,在灯光的印照下散发出金属的光芒,不断在她白璧无瑕的皮肤上晃动着,她慢慢拿起了刀片,移向自己的左臂,眼睛一闭,痛,也仅仅是那一刻吧……
皮肤割开的瞬间,鲜血如同涌泉一般从那个细细地口子中流出,就像吉乐说的那样,暖暖的……心中的伤痛印刻在肌肤,流吧,让悲伤徜徉在鲜血中,流吧,让寂寞附和在鲜血中,将一切放逐那流淌的血液中,只要你爱上我就好了,哪怕一分钟,足矣;我不想就此消亡在爱你的那刻……
“你被刀割伤过么?”
“嗯……”
“有刻意地划伤过自己么?”
“你是指……”
“嗯,就像这样。”杨晓轻轻地卷起左手的袖子,一条细长的伤疤宛如一条手链紧紧地嵌在她雪白的肌肤上……
我生下旧日情人的孩子
我们都在时间里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片刻安于,我们的相遇是瞬间的华丽,却终究逃不过曲终人散的无力,内心永远无法企及。在这些荒芜了的几近幻象里,我们渴求着上苍的恩遇,却还是逃不过,这注定落寞而无法改变的结局。
一些人,我们总会相识,亦会疏离,那些平淡如水的知遇,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却都毫不在意,但总在你内心惶恐的时候抵达一束明亮的光线,不止是外在的光鲜华丽。相忘于江湖,这便是我最好的期许。
时间是穿行在弄堂的风,
犀利如刀,往事被镌刻在回忆的墓碑,
有人记得,亦有人全然忘却。她留下一封信,信的内容如是。你走吧,我会把我们的孩子抚养成人,但请你不要心里有负疚,是我心甘情愿的事。如果说是飞蛾扑火,这结果的惨烈早已在我心里镌刻。我无法忘却对你的爱恋,却毅然的做出选择,虽然是错误的,不可更改。当我得知你早已有妻室,我却全然不顾所有人的反对,艰难的与你在一起,是意料之中亦是一种罪过。我必须但当得起,才不负这跋涉的行程。我不后悔曾经深深的爱恋,上天让我们相遇,足以是对我的垂怜,只是差池了时间,没有早一点或者晚一点。虽然我们不能厮守,我只为爱情短暂的停留,对我已是莫大的恩遇。请保重。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亦是我们三个人最好的方式。我不希求任何人的原谅,哪怕是世人的唾弃,我们的爱毕竟绚烂,虽然如烟花的短暂,一地的芳华,曲终人散,只留下一地的落寞可以祭奠。
他在黑暗中点燃一支烟,一片黯然。他大口的吞吐着烟雾,四处弥漫,却还是难以平静,心仿佛被重重的灼烧,隐隐的痛。风肆意的从窗外闪进来,阳台上开得繁盛的紫色蔷薇,被风的无情吹的七零八落,到处皆是,一地的颓败和落寞。无边萧索,寂寞红颜,终究是繁华的一瞬,抵挡不住时间的残酷和无情。月光从窗外探进,照在他日益苍白的脸,光线始终不及黑暗所覆盖的阴影,是心底莫大的痛,焦灼且无力。
他再也无力支撑,犹如心死哀伤的绝望,泪在眼角肆意的流淌,忧伤此刻化作一片汪洋,将他淹没,不知去向。他暂时地忘却那段伤痛,虽然是一脸的无辜。只是事事难料,谁都无法将时间埋葬。手指上的烟跳跃出明亮的火光,烟灰在空气里恣意增长,他不曾来得及弹落,手指被残余的灰烬所灼伤。仍是隐隐的痛。他睁开双眼,满脸清醒的样子,虽然还是无法相信,但事已终结,已无可抵挡。
窗外仍是宁谧的夜色,飞短流长却很安详,不论信与不信,他依然在这个世界独自流浪,没有终点,就像一个轨迹里闭合的圆。
他纠缠在两个女人之间,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最深的爱恋。他并非是一个花心的男子,但却游**在爱与不爱之间,挣扎在爱与痛的边缘。一个为他心死绝望绝尘而去。一个为他遍体鳞伤,失所流离。
他的妻子叫:城。另一个女子叫奇。
他与城同在一所北京的大学,他是一个刻苦上进的男孩,成绩优异,有着英俊的外表,长长的睫毛炯炯有神,他亦是许多女孩暗恋的对象,但他对于那些女孩总是不理不睬。一副冷傲的模样。当周围的人都不甘寂寞成双结对,但他不想落入俗套,千篇一律的风花雪月,毕业分手亦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他一心想要毕业后留在北京,且处心积虑,大三才开始,他便四处投递简历,但北京的用人单位一听到他的条件是户口留在北京,都望而却步,虽然他十分优秀,但用人单位都不具备接纳户口的能力,是令人遗憾的事。那时他的脸上仿佛蒙上阴云,暗淡无光。
他常常会独自坐在校园的淡然亭,长椅上散落一地的求职简历,他的心一直无法停顿,想着毕业后的去向,却还是那样的无望。三三两两的热恋男女在他身边经过,身后是留下的一地苍凉。寂寞像小虫一样啃噬着这些无聊的时间,且无孔不入。是那样的混沌而苍白。愿望难以成其,在他的脸上却写满了无尽的忧伤。
她的出现犹如黑暗里出现的一道曙光,缓慢靠近某种光亮,恰如其分的时间,刚好将那些颓败掩藏。那些多日的盲从和暗淡一扫而去。
他们在校园的书吧里相遇,女孩的名字叫城。城正在向店员索购一本法国司汤达的小说《巴马修道院》,店员无奈的摇摇头说,这本书只剩下最后一本被刚才这位同学买走。很抱歉。女孩向店员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个高大而隽永的男孩的身影
她一眼望见他怀里正揣着那本自己心仪已久的法国小说,正要缓步离开书吧的门,被女孩无奈的声音所吸引,男孩不由自主的回过头来,看见女孩失望的眼神看着自己,女孩羞涩的低下头去,不语。
看起来你比我更在意这本书,这本书你拿去吧,反正我也不急于看,等新书来了,我再来。说着他便把书推到她的面前,不由分说,一色温柔的转身离开。女孩愣愣的没有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来,男孩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茫茫的人群里,没留下一丝痕迹。
天是大学里风云一时的人物,自然城亦会略有所闻,但书吧相遇之后,他们迅即的熟识起来,自然是城的美丽与多情,深深吸引了天。他们陷入了爱恋。不能自拔。
城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家就在北京当地,她的父亲拥有一家企业,且实力雄厚,在当地亦是响当当的人物,家财万贯,富裕殷实。城在富足的生活环境里成长,衣食无忧,过惯了锦衣玉食奢华的生活,父母亦是百般宠爱,对与她的将来,城的父母都感到深深的忧虑。她第一次带天来见她的父母,天刻意去买来西装革履,整洁一新。天的确是一表人才,他的态度温和,谦卑恭让与彬彬有礼都博得城父母的欢喜,城的父亲开门见山,说,小天,我很赏识你,也很赞同你们之间的交往,我只有一个女儿,虽然她有些任性,但她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如果她受到委屈,我必是不依的。你留在北京的事很容易,只要你按照我给你的路走,将来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他点头答应,默默地,心里却有一丝阴霾。
城家境富足,未免沾染上大小姐的脾气。她骄纵任性,但却深爱着天寸步不离以致痴狂的地步。但天却日日忧郁,他明白他想要的妻子,绝非是眼前的女子,宽容,温润,善解人意,而这些是城不能给予的,她能带给他的只是留在北京,一份安定的工作且生活富足,除此之外,权且是一场盛大而残酷的交易。他常常会陷入一片孤寂,身边的女子是他的终身伴侣,亦或是他成为人上人的阶梯,但他很清楚,他对她的爱有所保留,有所迟疑,有所目的。这只是一场金钱与权势的交易,他无从选择,与爱情无关。他们结婚,顺理成章的从乡下人一跃跻身为北京某银行的高级白领,令人艳羡不已。不费吹灰之力的过上了期待已久的富足生活。在物质的极大占有与追逐下,他渐渐迷失,爱情与物质的较量下,他的天平渐渐倾城,虽然不是一味的盲从,金钱与权势谁都无法避开**,盲是人的软肋,亦是热人弱点的共性。
他在现实的漩涡里艰难呼吸,不能停止,他的世界里无人会意,身后是幻觉冷冷的苍白与无力。他不能自抑,灵魂被放逐在孤单的角落里,阴郁而冷寂。他时时刻刻将自己压抑在不得已的苦衷里。如同一张卖身契,时间赫然写着:卖身契。
他与她一起走进围城的坟墓,不知是悲还是喜。
城的富家女习气日益严重,千金小姐的脾气愈来愈严重。她会只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发雷霆,颐指气使。她的盛气凌人常常不可一世,他愈来愈感到自己的不支,瞬间苍白,因着一时的盲从而焦灼无力。
直到他认识了另一个女子,他觉得世界仿佛从一片混沌回到开元最初。她的温柔与美丽是城远远不及,她给了他最多的关心,他的孤单与寂寞,灵魂的居无定所都稍有停顿。遇见是一件美好的事。
天常常彻夜不归,并且流言蜚语很快传到城的耳朵。她异常气愤带了许多社会上的混混之类的人找到奇,肆意地殴打,并且骂她狐狸精。奇饱受重伤,并且当时已怀有天的骨肉,几近流产。当天得知事情的真相,他指责城的无理乖张,却被城的一言博的没有回击的能力。如果你不是当初靠我父亲的能力,你会有今天?忘恩负义的混蛋。你说你是要我,还是要那个狐狸精?
是的,他的确是因当初的鬼迷心窍而对城有所爱恋,但他的爱并不完整,并带有急功近利,但这些不堪设想的后果却祸及于另一个无辜的女子,他觉得对不起奇。
他的软弱无力再次让他回到这个女人的身边,他回到孤独的世界,一切都被打回原形。从此之后,他没有再去找奇,奇也没有来找过他,只托人捎了一封信,便在这个世界里黯然的消失。
那封信被遗留在天的心底,一个字一个字,都被打湿,他的世界仍然是那样的清寂而无力。
女人和情人**接触
一般情况下,女人和男人上床,如果收费,就会被质疑是否在出卖身体,不管和男人已经有了怎样深厚的感情基础。如果不收费,就没有人注意她们的亲密关系是否正常。
女人的身体归自己所有,想和谁发生性关系全由她自己做主,别人管不着。如果女人的**应该是独立自主的,那么她是否向有性关系的男人适当收费,也应该由她自己决定,没有必要遭受别人的横加指责。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女人尤其如此。正常情况下,女人和男人以身相许,都是情感的产物。不管是一夜两夜还是多夜的情分,如果一见钟情的事情确实存在,用时间来衡量情感的多少厚薄就不够可靠。用时间区分性伴侣和情人的关系也相当勉强。
这样说来,无论情感的积累有多少,两个人的关系怎么定位,只要女人想要和**君子收费,都应该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和普通关系的男人可以收费,和恋恋不舍的情人收费也是可以的,只要女人自己高兴。
问题的关键不是女人是否收费,而是人们怎样看待女人收费。陈旧的观念认为女人收费就是出卖身体,是女人的大忌。即使和情投意合的男人也忌讳收费的事情,似乎金钱就是玷污纯洁**的根源,其实钱是身外之物,和身体的亲密接触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女人和男人亲密接触,如果先想到性,后想到钱,那么就不应该被定义为纯粹商业企图的出卖自己。因为钱在事件中不是决定因素,应该获得免责。性活动以自愿为前提,就是光明正大的善行,别人都要尊重女人的意愿。尊重别人的意愿,就是尊重人。
女人天生是身负大爱的天使,引领人类走向和平而实现共存。女人的情感都是以这种大爱为基础,和男人亲密接触就是情感的深层次表达,所以女人敞开身体是对男人的一种奖励,男人应该懂得珍惜和尊重。
为了报答女人的恩惠,男人可以送给女人很多礼物,甚至自己打造的一整片天地。珍珠和美玉是好的礼物,金钱也是一种礼物,如果不吝惜送给女人一些礼物,那么也可以送给女人一些金钱。
三人舞蹈曲终人散逝伤城
引言:三人行,表面愉快的三人行,能容纳我等于怜悯,你信我有多开心?
我将头枕在可丽的肩膀上,从她的肩膀后面看着大卫。
大卫在画我们,他的头呈45度侧着,目光闪亮如电。
我早已被他迷住。
从两年前在可丽生日宴会上那一眼,直到如今。
我想,也会直到永远。
可丽原本算不得是我的朋友,她只是我同学的朋友的妹妹。
那天我是太过无聊,才会去参加她的生日会,再料不到会遇到大卫。
直到今天我尚记得,人群中,大卫遗世孤立般站着,冷峻的面孔棱角分明,双眼中闪
如电光朝我看来。
我看见他那一瞬间,就呆掉了。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想,是他了,就是他了,再也不会错。
谁知,他却是别人的男友。
听可丽说,她与大卫在一起已经六年,从高中开始,到如今。
她说:“我们商量过了,大学毕业就结婚,一起奋斗,一起生活。”
我笑嘻嘻的抱着她的腰:“是吗?好羡慕哦。”
我的心,却在滴血。
大卫已吻了我。
去年冬天,大雪,我从可丽家出来---我是多么卑微,去她的家,只是希望有机会遇到他多看他一眼。在那天以前,我从未奢求过什么,比如,得到他。
走到楼下,雪花飞舞的似在跳一支永不停息的舞蹈。
我看见大卫,他正怔怔的站在楼下,望着我。
他什么也没说,我也没有。
就这个样子,一个站这边一个站那边,痴痴的对望……
我忽然间无法抑制,就这样冲进他怀里,被他紧紧抱在怀中。我慌乱的抱住他的脖子,他也狂热的抱住我,然后,就这样,吻下来。
那一瞬间,天旋地转,万物成灰。
谁也不知道,只有我和大卫清楚。
我与他,早已不是那么简单。
从那一日起,我就在等待着,等待着他会说出来,公开我们的关系。到底,他和可丽,只是恋爱不是吗?一切还都来得及不是吗?
可是,那天后,大卫一直维持着沉默。
他闪亮的眼睛开始黯淡下去,他开始试着避开我,甚至避开可丽。
可丽问我:“大卫怎么了,你知道吗?”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也想知道。
可丽接我去跳舞,说最近有一种三人五足舞蹈很流行,大卫迷上了这个,我们也去学一下。
大卫有兴趣的,我全都有兴趣。于是我去了。
去到练舞场,大卫正与舞师在场中起舞。
果然是三人舞蹈,一男两女,古怪的组合在一起,总有一个人的一只脚是要悬空无处落地的。
这样扭曲的凌乱的步伐,居然也呈现出一种美感来,飘忽不定,十分异样的美丽。
可丽拉着我:“我们学吧。”
我望向大卫,他已从场中走出,半低着头,不看我们。
我问:“大卫,我陪可丽也来学这个舞蹈好吗?”
大卫不说话,半晌,点了点头。
我与大卫的手,可丽的手,碰到了一起。
左边是大卫,手掌宽厚结实,十分温暖。
右边是可丽,手掌小小的,手指纤细,掌心内有些濡湿。
大卫握的我很松,可丽握的我很紧,紧紧的,不肯松手。
音乐起,我们舞蹈起来。我忽然发现可丽在死死的盯着我看---我心内暗暗一惊,天,我怎么忽略了,世上哪有不敏感的女人,也许,她早已知道我与大卫的一切关系。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大卫又不知如何面对她,才要和我刻意保持距离,才出现如今的局面!
心内一乱,我的步法没有跟上,右脚上被可丽的高跟鞋狠狠的一脚踩上来,剧痛钻心。
我“嗳”的一声喊出来,痛的弯下腰。
可丽第一时间停下来,手指用力掐住我,声音是焦急的,可是声线却冰冷:“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踩伤?”
我一额的冷汗,顺着额角滑落下来,落在领子上,落在地上,代替我的泪,打湿了练舞场的地面。
努力抬起头给可丽一个微笑:“不要紧,我没事。”
眼角扫到大卫眸中深切的疼惜,与他连忙扭转过去的身体---我怎能有事,我没事,我没事,一切都是我自找的,何必怪任何人。
原来,这场三人舞蹈中,三个人,都是知情者,三个人,都是受害者。
我的角色是这样不光彩,可是,我已无法脱身,谁让,我爱他……
可丽在练舞场开了卡,定了我们三人训练的时间,每周三天,每天三小时。
可丽还笑着说:“这个舞蹈可是新兴的,没几个人会跳,我们要是学会了,可了不得了---三个人也能跳舞,哈哈。到时我们去报名参赛,拿个第一名什么的,也好让全国的人都来看看我们三人行是怎么进行的。”
大卫冷着一张脸。
我,我仍只有僵硬的笑。
那天送可丽回家,大卫要再呆一会。我一个人走出来。
又是大雪,又是暴风,楼下却再没有等待我的人。
我不知为何,懒得坐车,顺着这条黑黑的路一直走下去。
我并不知道这条路通往哪里,也不知这么走能不能到家,甚至没有考虑到有没有危险。
心里很乱,无处可去,无路可逃,所能想到的唯一出路,就是这样不停的走。
一个人在路上时,所有的困惑都可以暂时抛开吧。
不知走了多久,天竟已似蒙蒙亮。
我十分疲惫,再也走不动,蹲在路边。
四周的风雪扑面袭来,将我裹在风涡中心,我已冻的发僵,脑子也似不动了,蹲不住,一下子滑倒在路边。
我干脆放松四肢,躺进雪中,长长的伸展开手脚。
不如就这样死去吧,死了可有多好,再不痛,再没伤。
风雪渐渐的淹没我的身形,我眼角滑落的泪已凝结成冰。
我的手,却被人握住。
那只手,温暖宽厚,十分舒适。
我睁开眼,大卫的脸,就在我眼前。
我的泪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我抽泣着,泣不成声:“对不起,对不起,我并没有想要你担心,对不起,对不起。”
大卫什么话都没有话,将我从雪中拉起,撑起大衣,将我贴住心口紧紧拥在胸前。
那一夜,大卫决定带我回去,去向可丽摊牌。
我雀跃,充满幸福的憧憬。
我天真的想:终于等来了幸福,只要,只要过了这一夜,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想,可丽一定会恨我,但少年的恨都不长久,过上一两年,或者五六年,她有了新的伴侣,笑容和友情会重新回到她脸上的。
我想到了一切美好的,唯一没料到的是,可丽自杀了。
事后医生说,应该就是在大卫离开可丽家来追我的时候,她用刀片,干脆果断的割开了手腕。
谁都没有料到她居然拥有和我一样执着强烈的感情,若无爱,勿宁死。
血流了一地,地板上,沙发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一片鲜红。
我们赶到医院时,可丽正在抢救,QQ空间经典日志。
她同我一样,是罕见的OH血型,几万个人中,也没有一个。
血库中没有这样的血---我卷起袖子,这样的情形,我怎能不输给她?
可丽在一个清晨醒来,那天她的父母都不在,只有我和大卫守在病床旁昏睡。
我自大量输血后,精神一直不好,睡着就不容易醒来。直到听到可丽的尖叫声,我才朦胧睁开眼睛。
“不!谁要她救我!我不稀罕!我宁可死!”可丽头发披散,手上的输液滴管已经拔掉,血从手背上汩汩的冒出来。
她恶狠狠的瞪着我,将手上所能抓到的一切东西都向我丢过来:“滚,你滚!”
大卫的眼中流露中无法言表的痛苦,他看着状如疯癫的可丽,手重重的捶在墙上:“你走!快走!”
雪白的墙上,顿时留下一个血印,我心剧痛,拔腿冲出病房。
没了,再也没有人会来追我。
我爱他,却让他如此痛苦……我究竟算个什么女人?
他眼中闪亮的光呢?他唇角孤傲的笑呢?
我带给他的,究竟是什么?
我的泪,顺着面孔,不断滴落。
这一场三人的舞蹈,该结束了。
我买了去云南的票。
那时大卫就对我说过,最想带我去的就是云南。而在云南,最想带我去的是玉龙雪山。
在那里,空气是透明的,人心也是透明的,再不用虚伪的假装。
他说:“到时,我们就在那里隐居,两个人,就这样过一辈子。”
玉龙雪山下是连绵的云海。
这会,我的信应该已经快递到大卫和可丽手中了。
信很简单,我只告诉他们,我遇到我初恋的对象了,我们准备先全国旅游一下子,再结婚,然后去国外定居,以后都不回来了。
信的末尾,我说:祝你们幸福永远。另外,那个三人的舞蹈,实在难练,又难看又难学,还是不要练了,舞蹈,永远是双人舞最优雅。
像鸟儿张开了翅膀,我在生命的终点,将自己放飞在玉龙雪山的高空,我的眼前,划过一幕幕最美好和最悲伤的画面。
大卫,不要再为难,不要再左右摇摆,我的出现,原本就是一个错误,现在,我退出。我想让那闪电般的亮光重新闪现在你的眼中。我想让你重新品尝生活中快乐的滋味。
大卫,永别了。三人的舞蹈太难太难,我实在不懂得如何继续了。
大卫,一直忘了告诉你,你,就是,我的初恋……我,爱你……
当代女大学生的八个“最怕”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以“失嫁、失婚、嫁错”为最大不幸,那时侯的女子,命运大多依附在男人身上,对于现代女性来说,婚姻不再是她们决定终身幸福的唯一选择。那么,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又有哪些是你最感恐惧的呢?借这个选题,让我们把一些现代女性共同的敌人“揪”出来!
1、青春的尾巴抓不住
在这个崇尚青春的社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已成为每个女性不倦的追求,一份市场调查表明,70%以上的女性最担心的问题是“皱纹在不知不觉中间爬上面庞”减肥瘦身,容养颜,健身体,SPA香熏水疗……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怕岁月留痕,怕就此失去魅力。
2、恐婴一族怕怕怕
当性不再只具有传宗接代的意义,生不生?什么时候生孩子?和谁生?这些问题都成为了捆扰现代女性的问题很多女性怕在不适当的时候有了孩子,更怕生了孩子后就此沦为黄脸破,怕一切在有了孩子后都会改变:容颜,身材,工作,老公,还有生活的希望。
3、永远到底有多远
“将爱情进行到底”是所有女人的心声,因此,女人都怕真心被辜负。然而,在这样的物质时代,爱情会被很多的东西冲击,改写,遭遇外遇便是直接后果。总之,婚姻这座“失火”的天堂需要男女两性共同去“救援”。除了同床异梦,女性还怕没有质量,没有快乐的**。
4、没钱的婚姻像根草
如果你不是一个追求成功的女性,你可能就把自己的一生投注到了一个男人身上,“嫁个有钱人”其实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谁不想过物质富足的生活?QQ空间经典日志,所以,女人都怕自己嫁了个垃圾股而不是积优股或者潜力股,所谓的“有情饮水饱”不过是安慰自己的麻药罢了!有钱的婚姻才是。
5、独立的支点不能少
虽然时代赋予了女性独立发展的更多可能,可是女性依然怕失去自己独立的支点:事业型的女性怕事业瓶颈,怕没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一般的女性则怕失去事业,怕职业压力、怕年龄、生育对职业的影响,怕上司的骚扰与刁难,更怕35岁之后变成一个麻木的庭主妇。
6、寂寞的高跟鞋
朱德庸管她们叫“涩女郎”。“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这就是她们的两难心态,她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和事业,她们不再依附于男人,她们把的定义修改为:“买一套房子,就等于有了一个。”可是,成功如杨澜都说“生活比成功更重要”,职场再成功又能怎样?
7、别让疾病来敲门
“吃什么别吃亏,有什么别有病”,虽然这世界变化太快,但是血脉亲情是永远不会断的,我们不愿意自己被疾病侵袭,也不愿看着亲人承受痛苦,更怕就此失去亲人;另一个角度,作为独生子女都要负担双亲,人身体出状况其实一样是由我们来承担。
8、最怕被问这样的问题
不想还好,一想什么都来了……
尽管有这么多令人困扰的问题,可是生活仍然要继续!亲爱的,好好发扬大无畏精神吧。
我想住进你美丽的回忆里
我几乎是同一时间遇见他们,然后在几秒钟的时间差之后,误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不可自拔。从此,爱情在我们之间,乱了分寸。
1.』
我第一次见到莫小夏是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五官分明的她匆匆的从我身边走过,确切的说是小跑,她身上有一种吸引人的淡淡茉莉香,于是在与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回头看着她渐渐淹没在人潮里的背影。当我回过头继续往前走的时候,看到一个落寞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眼睛望着莫小夏跑开的方向。他的眼神里满是无奈,眉头紧锁着。我慢慢的经过他的身边,又一次情不自禁的回头,他的身上,也有淡淡的茉莉香。
再见到莫小夏是在十几分钟之后,男人刚离开不久,而我却一直站在不远处看着,也许因为好奇,也许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想要拥有一个和他有关的故事。我看到莫小夏在男人停留的地方四处张望,我走到她身边告诉她,男人离开了。她错愕的看着我,问我是谁,我说我只是路人。她缓了缓之后问我,男人离开多久了。我不加思索的回答,很久了。那是我第一次对莫小夏撒了谎。
女人像一个气球,装不住太多的心事,需要在接近爆炸的时候有个人帮忙松开绑紧的疙瘩,这个人,是谁都无妨。于是我在那天下午,变成了为莫小夏松绑的人,听着她和他的故事,看着她的无奈和难过。
男人叫凌子轩,他和莫小夏青梅竹马,他爱着莫小夏。莫小夏并不爱他,却依赖他。他们的争吵是因为莫小夏要离开这座城市,为一场爱情奋不顾身的奔赴。凌子轩说,你去吧。莫小夏问他,你为什么不挽留我?凌子轩心疼的看着莫小夏,你那么爱他,不是吗?于是莫小夏生气的丢下一句话之后头也不回的跑开,他那么爱她,怎么可以不挽留她呢?只是后来她反复问自己,不爱他,哪里有资格生气,他祝福她,她不更应该感谢他么?她急忙回头去找他,去告诉他她刚才说的是气话。
莫小夏告诉凌子轩: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2.』
我拨通了凌子轩的号码,是我向莫小夏要的。电话那端是客气的问候,你好。我突然失语,声音被卡在喉咙里出不来。电话那端是沉默,之后问,请问你是?于是我说:凌子轩,我喜欢你。
我和凌子轩约在他的公司楼下餐厅见面,我后来告诉他我是莫小夏的朋友,我想和他谈谈。他早早就在那等着我,我在心里想着,他只是期待见见对他说喜欢的人,不是为了莫小夏。他看到我之后,忍不住噗哧一笑,他说,我认得你,昨天下午我们好像在大街上碰过面,后来我要走的时候,我发现你还在那里。我说,凌子轩,你记得我。
他似乎被我的直接吓到,耸耸肩膀之后问我,有什么事么?我把莫小夏在那个下午对我说的话全部转述给了凌子轩,我知道这些他当然都知道,可是我只是想要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在莫小夏心里的样子。他听过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看着我说,我放她去爱她爱的人,但是等有一天她要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再放手。凌子轩的眼神里透出的坚定变成了后来我贪心的缘由,我也想要拥有他的坚定。
我问凌子轩,如果有一天,你爱上了别人,还会回到她的身边么?凌子轩毫不犹豫的回答:会。他的坚定和干脆,就好象我对莫小夏撒谎时的不加思索一样。
3.』
莫小夏最后还是离开了这座城市,她果然连离开前都没有再见凌子轩,因为我对她说,凌子轩告诉我,他想要忘了你。我知道对凌子轩来说,没有莫小夏的城市只是一座空城,四季变化对他而言也不过是用回忆取暖的冬季。即使在后来他终于牵起了我的手,这样的情况也没有改变。我知道,我不过是他在这座空城里能想起莫小夏的稻草人,也不过是在回忆如火柴一般燃尽后的烛光,借用的温暖。
我相信爱情没有绝对,没有绝对的不爱,也没有绝对的爱。因为我在后来,的确推到了他心里的围城,征服了他不容侵犯的寂寞。我和莫小夏一直保持着联系,她偶尔会问起凌子轩的近况,我没有告诉她我们在一起了,我只是说他很好。莫小夏换的新号码让我转告凌子轩,她说他最怕找不到她。有一次我问凌子轩,如果我不告诉你小夏的新号码,你会恨我吗?凌子轩冷笑,干嘛要恨你?我说,这样你会找不到她。他拍拍我的头,像是心疼我的多想,像是怜悯我的妒忌,他说,我想要找到她,一定会有办法。
那次,我受伤了,第一次觉得很受伤。我不再说话的躲进他的怀里,把脸深深的埋进他的胸口,我说,凌子轩,我想住进你心里面。他抱住了我,傻瓜,你不是已经在我心里了吗?我没有再回答,我用眼泪浸湿他的衬衫,我不想被他看见我的软弱。
后来,我换了新号码,我没有告诉凌子轩。我不再给他电话,不再给他信息。我甚至不会因为他找不到我而担心,因为他从来不会找我,所有电话和信息,都是我在主动。突然发现其实生活里有他和没有他真的没有太大的区别,除了心口上会破了一个洞,但是这样也好,可以容下更大的悲伤。
遇见凌子轩之前,我以为最后我会相亲才结婚,结婚之前我不会再恋爱,因为爱情没有绝对。我曾经有个深爱的男人,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憧憬过我们的未来,可是一切都在现实之下变得渺小。他是IT精英,他的势利妈妈嫌弃我不过是一根杂草,她要他交个家庭背景优越,底子好的女朋友,他说他不能违背家人的意愿。他对我说,我爱你,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我的心里,我对不起你。
我不恨他,谁都有权利对爱情说不,哪怕彼此深爱也一样。遇见凌子轩,是一场意外,误入他和莫小夏的世界,也是一场意外,后来变成了一场类似阴谋的巧合里。但是至少,凌子轩带我走出了那段纠结,从一段感情里解脱出来,又陷入另一段感情,是不是有点可笑?可是,爱情似乎就是这样的一种恶性循环。
莫小夏回来了,在某个午后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说在她要和深爱的那个男人结婚前她发现,她更想要呆在凌子轩身边。我看到凌子轩站在莫小夏的身后,他冲我尴尬的微笑,我走到他面前,我说,告诉我,是她找回了你,还是你找回了她?凌子轩低下头叹了一口气,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心虚的吐出一个字:我。
我用了这辈子最大的力气在脸上绽开最骄傲和灿烂的微笑,我狠狠的拍着凌子轩的胸脯,大声的喊着:凌子轩你好啊,莫小夏还是被你给骗到手啦!?哈哈!莫小夏走到我跟前捂着我的嘴巴,涨红了脸说,你这个疯子,这里好多人啊。我掰开她的手抱着她,我说莫小夏,这是多大的幸福啊,没必要害羞!我说,莫小夏我真为你高兴!我都高兴得哭了!
莫小夏也跟着我哈哈大笑,她说,丫头谢谢你啊,有你这个朋友真好!我再也说不出任何违心的话,我就这样抱着莫小夏笑着哭。凌子轩你知道么?我从来不对莫小夏提起我们在一起了,是因为我知道最后你还是会选择她。
4.』
莫小夏和凌子轩变成了我家里的常客,她说我孤家寡人一个,房子太大空****,需要点热闹。我从来不会拒绝他们的热情,我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他们说笑。我想,别说心里,我甚至都无法在凌子轩的回忆里变成其中一幅插图。
我原以为我们三个人会一直这样下去,他们幸福,我看着他们幸福。直到那个对我说爱我却很抱歉的男人又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许多男人都喜欢在爱情里画一个圈,恨不得可以把这个圈子都绕过一遍,然后在最后才发现还是最初起点处最美好。那个人回来跟我说,他还是爱我,他从来没有忘记我,他希望我能和他一起努力,让他家人接受我。我无力的微笑,我说:我也有爸爸妈妈,他们怎么可能愿意让我承认我的卑微而去乞讨你们家人的肯定呢?
他没有放弃我,像是凌子轩也不会放弃莫小夏一样。我回到了他身边,像是莫小夏也回到了凌子轩身边一样。莫小夏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让我千万小心别再受伤,凌子轩总是问我,那个人对我好么,会给我很多电话很多信息么,我爱他么。我伪装最幸福的表情告诉他们,我很好。
我的电话里开始会闪现凌子轩的号码,信息也可以会有他的未读信息,夹杂在许多我和那个人的通讯记录里。莫小夏常常在电话里不由争辩的吩咐我:丫头,你快点回家。我们在你家,凌子轩做了你喜欢的菜等着你哈,别重色轻友呀!偶尔我不回去的时候,莫小夏会打来说,你再不回家,我男人就要报警啦。过后凌子轩都会发来信息:太晚了,早点回家注意安全。
之后的一天,吃饭的时候,莫小夏告诉我,她要和凌子轩结婚了,说是被家人里催婚的。虽然满是抱怨的语句,却是幸福的表情。我看着凌子轩,我问他,终于要把小夏娶回家了,开心吗?他点头。我又问,再也不会找不到她了,放心了吧?他惊愕的抬头看我,看着我的眼睛里忍不住流下的眼泪,看着我死咬着的嘴唇不停的颤抖。莫小夏着急的问我,傻丫头你怎么了?我擦去眼泪,我说,没事,我替你们开心,我羡慕你们。凌子轩帮我擦擦眼角的眼泪,拿起纸巾擦擦我的嘴边,他说你别哭了,看你边哭边粘饭粒在嘴角的样子真好笑。
我和那个人约好要一起吃饭,结果被他爽了约,他说宝贝对不起,家人突然要我回去,我吃过饭了再去接你。我说没事,你好好跟家人吃饭吧。什么时候起,我对他不再有要求,是懂事,还是无所谓。我在大街上无所事事,漫无目的的走着。手机在口袋里突然振了起来,是凌子轩。我说,凌子轩我好无聊,你出来陪我吧。他想到没想的说,好,你在哪?他答应得那么干脆,像当初我第一次对莫小夏撒谎时的不加思索。
我们坐在电影院里看着好笑的电影,那些逗趣的情节弄得观众席上的人哈哈大笑,我也不例外。我不停的往嘴里塞爆米花,不停的笑,还不时的问,凌子轩,好好笑啊,你怎么都不笑?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敢看他,我知道,从始至终,他的视线一直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手机又一次振动,屏幕上显示着那个人的号码,我刚要起身出去接听,凌子轩抓住了我的手。我转脸看他,他吻上我的唇。之后他松开了手,却什么都没有说,我分明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他对我说,别去。
我按断了电话,发去信息,我说我累了,明天再联系。
5.』
大清早就听到房间外噼里啪啦的响,我揉着眼睛走出房间。莫小夏摆弄着手里的吸尘器,小姐,你多久没有打扫了啊?脏死了!我算是败给这对男女了,自从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们一把之后,就再也没有能睡过懒觉。凌子轩从厨房走出来,他说,你再睡睡,我们买了排骨,中午熬好汤了叫你。我看着他,听着他脱口而出的“我们”,咧嘴苦笑,好讽刺的我们,我们三个人。
中午,莫小夏挤进了我的房间,硬生生的把我从**拖起来。电话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是那个人。他在电话那端激动的说,宝贝,我终于说服我家人了,他们同意我们在一起了。我们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晚上带你回家跟他们见见!我应了一声之后挂掉电话。莫小夏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出去,我快要结婚了。莫小夏长大嘴巴,等我洗漱出来才回过神,丫头,你别走,至少先吃过午饭好么?子轩专门买了排骨给你熬汤的。我换好衣服走到她面前,我说你这个傻瓜,那汤是为你熬的,我不过是有幸尝尝。
出门前,我特意对着厨房大声喊道:我出门了哦!
很丰盛的午餐,听着那个人对我滔滔不绝的谈起他是如何说服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是如何的愿意接受我们在一起。他问了我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浪漫的,华丽的,还是简单的,温馨的。我丝毫提不起精神,懒懒的回答。他递给我一张纸巾,他说,你看你吃个饭都那么不小心,呐!擦擦嘴角!我接过纸巾,心里猛的一震。什么时候开始,凌子轩对我有了关心有了问候还有嫉妒,我却自以为是的没有发现。我说我不舒服,匆匆道别赶回了家。
打开房门,房间已经被莫小夏收拾得整整齐齐。饭桌上放着一桌子我喜欢吃的菜,还有一双碗筷,那么孤独,那么落寞的放着,在平时凌子轩习惯坐的位置的左边。凌子轩,什么时候开始你把我放进了你的心里,而我竟然没有发现,还是我根本不敢相信和承认了。
那天以后,莫小夏和凌子轩没有再来我家,我们再也没有联系。QQ空间爱情日志,后来我又换了新的号码,搬了家,我不敢告诉他们,我不敢继续留在他们的世界里扮演路人,不敢再一起去分享莫小夏的幸福,我希望她幸福,所以我从来不愿意让她知道,她心里的凌子轩曾经也牵了我的手。
6.』
直到几个月后,在我和那个男人婚礼举行的前一个晚上,我好不容易给莫小夏打了电话,我说莫小夏,我要结婚了,你来不来?她发疯似的在电话那头骂我,你这个死丫头,重色轻友,要做富家媳妇了就不要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朋友了是吧?莫小夏丝毫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噼里啪啦的在电话那头发射机关枪。我之前所有的恐惧和担心也终于被她的责备一扫而光。当天骂累了之后,我问她,你们还好吗?抱歉没有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莫小夏沉默了很久很久,她说,死丫头,我对不起你,我对你撒谎了。
我和那个男人的婚礼如期举行,我在形形色色的宾客里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凌子轩,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在我第一次换了号码后疯狂的找我甚至拨通了莫小夏的电话问我的下落;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告诉莫子夏你发现你终于放下了她,终于爱上了我;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和莫小夏同时出现在我面前是因为你真的不能让这个在你生命里如此重要的人任性放弃自己;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你给我做了我喜欢的菜不是巧合,你熬的汤是为了我……
如果我一早知道,你终于那么爱我,像我那么爱你一样,我不会放弃你,真的不会放弃你。
爱情里,太多的事情没有绝对,除了相爱,还有责任。命中注定的两个人会再见,是因为他们注定要遇见,却不代表他们注定可以留在彼此的世界里。许多的重逢,总是在我们遇见了另一个人之后,才姗姗来迟。
我和凌子轩的爱,变成了秘密,融化在了彼此相视的微笑和祝福里。那一刻,我终于有勇气相信,我住进了他的回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