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克拉斯来找马丁——当年那帮“真家伙”里的克拉斯。马丁正闷得慌,忙不迭迎他进屋。克拉斯绘声绘色讲起桩冒险生意,想拉马丁投一千块钱。没等他说完,马丁就摆摆手:“我可不傻,但你当年让我过了这辈子最精彩的一晚,这情分比钱金贵。这一千块你拿好,别跟我客气。”克拉斯也不推辞,折好支票塞进口袋,笑说:“早知道该跟你签合同,多卖点这样的‘夜晚’。”马丁摇摇头:“那晚是我离天堂最近的一回,对我来说独一无二,对你们不过是家常便饭。我早跟哲学断了干系,半句也不想再听。”克拉斯走到门口又补一句:“这可是我靠哲学挣的第一笔钱,可惜市场要垮咯。”

成名后,马丁常在街上碰到熟人。这天摩斯太太坐车路过,朝他笑笑点头,他也抬手致意,心里却毫无波澜。放以前,他准会琢磨她啥意思,现在却像路过银行、市政厅般,转眼就抛到脑后。但有句话却像蛆虫般啃噬着他——“早就完工的作品”。不管睁眼闭眼,这话总在脑子里打转,逼得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没啥了不起。从前那个流氓水手马特?伊登是真的,如今这大名鼎鼎的作家马丁·伊登,不过是大众幻想出来的虚影,硬套在他身上罢了。

翻开杂志,满是关于他的文章,可那些“浪子回头”“苦学成才”的故事,他读着只觉得陌生。每本杂志都抢着说“是我发现了他”,《沃伦氏月刊》《白鼠》《北方评论》争得不可开交,连刚复刊的《少年与时代》也来凑热闹。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没自家杂志,嗓门到底小了些,嚷嚷声全被盖了过去。

报纸开始算他的版税,说他赚得盆满钵满。奥克兰的牧师们突然亲热起来,信件里也多了不少借钱的。最麻烦的是女人——他的相片登得哪儿都是,特派记者大夸他“阳刚英俊”,走在街上常被打量品评。有回送丽茜去夜校,一个衣着讲究的女人盯着他看,丽茜气得直僵身子:“你该有点反应才对!你病了,病在脑子里!”马丁却满不在乎:“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健康过,体重还多了五磅呢。”丽茜恨铁不成钢:“你是思想出了毛病!换作别的男人,早得意忘形了,可你连这点‘正常’都没了。说真的,要是有个配得上你的女人能让你上心,我才高兴呢。”

送走丽茜,马丁回都城饭店,瘫在安乐椅里发呆。没打盹,也没思索,脑子里空空****,只有零星的树影阳光在眼皮底下晃。直到敲门声惊醒他,他还以为是送电报或洗衣的,头也不抬喊了声“进来”。

“罗丝!”看清来人时,马丁又惊又慌。

她脸色惨白,站在门口,一手扶门,一手垂在身侧,可怜巴巴朝他伸手。马丁握住她冰凉的手,引她坐下,自己则坐在宽大的椅把上,紧张得说不出话。在他心里,和罗丝的那段情早翻篇了,这会儿只觉得她像突然闯进高档饭店的洗衣工,带着一身烟火气,叫人手足无措。

“没人知道我来。”罗丝勉强笑了笑。

“嗯。”马丁笨嘴拙舌应了声,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陌生。

她又说了一遍,他还是只“嗯”了声,喉咙像塞了团棉花。

“我看你进去后,等了几分钟。”

“哦。”

空气尴尬得凝固。马丁这辈子从没这么犯难过,哪怕真的是洗衣工闯进来,他也能卷起袖子干活,可面对罗丝,他连句囫囵话都挤不出来。

“后来你就来了。”总算又憋出一句。

罗丝点点头,带点小调皮地解围巾:“刚才在马路对面,看见你跟那姑娘在一起。”

“嗯,送她上夜校。”

又是沉默。罗丝咬咬唇:“你见了我,不高兴吗?”

“高兴,高兴。”马丁忙不迭说,“可你这么来,会不会太冒失?”

“我偷偷溜进来的。我实在忍不住了,心里直催我来,我……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她起身走近,把手搭在他肩上,喘着气扑进他怀里。马丁不忍伤她,伸手搂住,却冷冰冰没半分亲热。她紧紧贴着他,又偷偷抬手勾住他脖子,可他的肌肤没半点温度,只让她觉得尴尬。

“你抖得这么厉害,着凉了?要生炉子吗?”马丁想挣脱,她却偎得更紧。

“没……只是紧张,一会儿就好。瞧,我好多了。”

等她渐渐平静,马丁也明白了她的来意。

“我妈当初要我嫁给查利·哈泼哥德。”她开口。

“就是那个开口闭口陈词滥调的家伙?”马丁嘀咕,眼尾扫过版税单上的数字,“现在你妈该乐意我当女婿了吧?”

“我知道她不会反对。”罗丝点头。

“她觉得我够格了?”

又是点头。

“可我跟被你家退婚时没啥两样啊,”马丁慢悠悠说,“还是那个马丁·伊登,说不定更糟了——我现在还抽烟呢,闻得出来吧?”

罗丝不答话,伸手按住他嘴唇,想逗他像从前那样吻自己指尖。可马丁嘴唇动也不动,等她把手拿开,才接着说:“我没变,没工作,也不打算找,还跟从前一样,觉得赫伯特·斯宾塞了不起,勃朗特法官是蠢驴。前阵子刚跟他吃过饭,错不了。”

“可爸爸请你,你都不来。”她小声责备。

“这事你知道?谁让他来的?你妈?”

沉默。

“果然是她。我就知道,这回该是她让你来的吧?”

“没人知道我来!”罗丝急了,“你以为我妈会答应?”

“但她会答应你嫁给我,肯定的。”

她惊呼:“马丁,别这么刻薄!你知道我爱你,才会来的!”

“你真懂我的意思吗?”他叹口气,“我是说,要是你真的爱我,为啥现在的爱,比当初拒绝我时更‘热烈’了?”

“忘了从前,原谅我吧!”她抓住他手臂,“我一直爱着你啊,你看,我这不就在你怀里吗?”

“可我像个生意人,总在计较‘爱’的分量,想弄清楚这爱到底是啥成色。”

她猛地挣脱,坐直身子,盯着他看了好久,刚要开口,又咬住嘴唇。

“你知道,我是这样看的,”他接着说,“过去,我跟现在完全一模一样,可除了自己人,没人正眼看我。当初我那些稿子跟现在一样,可看过的人都瞧不上,甚至因为我写了这些东西,反而更讨厌我。好像我干了什么丢人的事似的。‘找份工作吧’,每个人都这么说。”

她不耐地摆摆手。

“唔,不错,”他说,“除了你,你跟我说的是,找个‘职位’。跟我写的不少东西一样,那个平常的词儿,‘工作’,也叫你起反感。它叫你听着不舒服。可是相信我吧,当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劝我找‘工作’做,就像他们会劝一个坏人弃邪归正一样,这时候,这个词儿也同样叫我听着不舒服。话说回来,我写的东西出版了,得到了读者的欢迎,这就使你的爱本质上起了变化。你当初不愿嫁给马丁·伊登,那时候他的作品已经全完工了。你对他的爱不够强,不能使你嫁给他。可是如今你的爱却够强了,因此我不免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份爱的力量的源泉是我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拿你来说,我不提版税的问题,尽管我相信,你母亲和父亲肯回心转意,版税起了极大的作用。不用说啦,这一切对我全是不痛快的。可是最糟的是,这一来使我对爱,对神圣的爱发生怀疑了。难道爱竟然这么庸俗,必须用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来培育吗?看上去真好像是这么回事。我坐着,尽想着这一点,直想得头脑发晕。”

“可怜的宝贝,”她伸出手来,用指头抚慰地理他的头发。“别再想啦。我们重新开始吧。我一直爱着你。我知道,自己当初太软弱了,听了我妈的话。我不该那么做。可你总说,人难免犯错。对我宽大点儿吧。我过去做错了,原谅我。”

“嘿,我原谅你,”他不耐烦地说。“当你碰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原谅的时候,原谅人家是再容易不过的。你做的事,没有一桩需要我来原谅的。人总是凭着自己的观点行事的,要他不这样干是办不到的。这就像要我请你原谅我没有去找份工作做一样地办不到。”

“我当初是一片好意,”她不服地说。“这你也明白。我不可能一方面爱着你,一方面对你却不怀好意。”

“说得对;可是就凭你的好意,你也可能毁了我。

“啊,不错,”他看她想提出抗议,抢在她前面说。“你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我是天生必须走现实主义道路的,可是资产阶级精神和现实主义是敌对的。资产阶级全是胆小鬼。他们害怕生活。而你呢,却千方百计地要叫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你希望把我塞进一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生活的框框里,在那里,生活里的种种价值全是架空、虚伪而庸俗的。”他感到她不服气地动弹了一下。“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是建筑在庸俗的基础上的——我得承认,庸俗得无以复加。我刚才说过,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用你的阶级思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来把我改造成为你自己阶级的一员。”他伤心地摇摇头。“即使事到如今,你还是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话。你从我话里听出的意思,并不是我拼命要表达的本意。我说的话对你说来,全是荒诞不经的。然而对我说来,却是活生生而实实在在的。你至多觉得有点儿想不通,感到有点儿好笑,这个粗小子,从深渊的泥浆里爬了出来,竟然对你的阶级批评一通,说它庸俗呢。”

她疲惫无力地把头靠在他肩上,神经一阵阵紧张,弄得身子直发抖。他等了一会儿,看她还是不开口,就再讲下去。

“如今你可要重温旧梦了。你希望我们结婚。你要我了。可是,听好——如果我的书不受人欢迎,那我仍然会还是现在这副模样!而你呢,也还是不会来找我。完全因为这些天杀的书——”

“别诅咒,”她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一声责备的话叫他吃了一惊。他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

“嘿,对啦,”他说,“在这紧要关头,眼看你的终身幸福在此一举了,你可还是老一套,害怕生活——害怕生活,害怕一声痛快的诅咒。”

她被他的话一刺,才恍然大悟,自己那句话说得真幼稚,然而还是以为他把它过分夸大了,因此大不高兴。他们好半天默默无言地坐着,她绝望地思量着,他呢,默想着自己那份逝去了的恋情。他如今才明白,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她。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她突然开口了。

“我明白你说的话多半是对的。我一向害怕生活。我过去爱你爱得不够深。我后来才懂得怎样更深地爱人。我如今爱现在的你,爱过去的你,甚至还爱你改变的过程。我爱你本人和你所谓的我的阶级两者之间不同的地方,爱你的那套看法,那是我不理解的,可是我知道,我就会理解的。我要全心全意地想法理解。连你抽烟、你诅咒的习惯——这也是你的一部分,因此我也要爱它们。我还可以学呢。就在刚才那十分钟里,我已经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敢于到这儿来,就证明我已经学到了些什么。啊,马丁!——”

她抽噎起来,紧紧地挨在他身上。

这一回,他才用胳膊温柔、亲切地搂住她,她高兴地动了一下,脸有喜色地领他的情。

“太迟啦,”他说。他想起了丽茜的话来。“我是个病人——啊,病的可不是我的身子,是我的心灵、我的头脑。我好像已经丧失了一切价值观念。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如果你几个月以前就像这样,事情就会不同。如今可太迟啦。”

“如今还不太迟,”她嚷道。“我要做给你看。我要证明给你看,我的爱情成长了,它对我说来,要比我的阶级和我最心爱的一切都来得伟大。凡是资产阶级最心爱的一切,我都要不放在眼里。我不再害怕生活了。我要离开我的父亲和母亲,让我的朋友们拿我的名字当笑柄好啦。我就在此时此地献身于你,不结婚就同居也可以,因为跟你待在一起,就叫我感到骄傲、乐意。如果说我曾经背叛过爱情,那我如今可要为了爱情,背叛使我过去干下背叛行为的一切。”

她站在他面前,眼睛亮闪闪的。

“我等待着,马丁,”她悄没声儿地说,“等待着你来接受我。对我看呀。”

他看着她,心想,这真了不起。她自己补偿了过去的一切欠缺的地方,到底站起来了,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摆脱了资产阶级习俗的铁的桎梏。真是了不起,出色非凡,不顾一切。可是话说回来,他自己怎么啦?她这一着并没给他刺激,也没有打动他的心。觉得了不起而出色非凡的,只是他的理智。这一刻,应该热情如火,他却反而冷静地衡量着她。他心里一点儿也没波动。他感觉不到一点儿对她的欲望。他又想起了丽茜的话来。

“我病了,病得很重,”他打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说。“直到眼前,我才明白自己的病重到什么程度。我身子里失去了什么。我一向并不害怕生活,可是从来想不到会对生活感到餍足。我已经尝够了生活中的一切,使我对什么东西都没有欲望了。要是还有的话,我现在就会要你了。你看我的病重到什么程度。”

他把脑袋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好像一个在哭的孩子,透过瞳孔上蒙着的一层泪水,迷迷糊糊地望着太阳光,一时忘了自己的悲哀,马丁看见自己眼睑里出现一丛丛草木,有热辣辣的阳光光辉灿烂地从枝叶间穿过,也不禁忘了自己的病、眼前的罗丝和一切。这堆绿色的树叶,可并不使人感到平静。阳光太强烈、太耀眼了。这阳光使人看得眼睛发痛,然而他还是看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门把手咔哒一响,使他清醒过来,只见罗丝站在门边。

“我怎样出去呀?”她问,眼泪汪汪的。“我有点怕。”

“啊,真对不起,”他嚷道,一边跳起身来。“你知道,我头脑失常了。我忘了你在这儿。”他伸手摸摸头。“你知道,我不大正常。我送你回去。我们可以从仆人进出的地方走。不会碰到人的。把面纱拉下,就没事了。”

她紧挽着他的胳膊,穿过灯光黯淡的走道,走下狭窄的楼梯。

他们一走上人行道,她就想放掉他的胳膊,一边说:“现在不妨事了。”

“不,不,我送你回去,”他答道。

“不,请不要送了,”她不同意。“没有必要。”

她又想把手拿开去。他一时感到奇怪。她这会儿一脱离险境,却反而害怕起来啦。她简直慌得不行,只想摆脱他。他想不通这是什么道理,以为是她神经太紧张的关系。他就拖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缩回去,陪她一起走。这段马路走了还只一半,他看见有个穿着件长大衣的人,闪进一个门洞子里去。他乘走过的时候,朝里瞥了一眼,尽管高高的领子翻起着,他看清那人正是罗丝的弟弟诺曼。

罗丝和马丁一路走着,都不大开口。她惊慌得目瞪口呆。他呢,冷淡得很。有一回,他提起要出门,回南海去,还有一回,她请求他原谅她这回来找他。别的话可没有啦。到了她家门口,两人分手,遵照一般礼节办事。他们握握手,道了再见,他抬了抬帽子。门关上了,他点上一支香烟,就转身回旅馆去。他走到刚才看见诺曼闪进去的那个门洞子前,站住了,带着沉思的心情朝里望。

“她骗了我,”他说出声来。“她要我相信她冒了天大的险,可是明知道那个送她来的弟弟等着陪她回去呢。”他放声大笑了。“呸,这批资产阶级!我不名一文的时候,我连跟他姐姐一起出去也不配。等我有了银行存款,他可把她送上门来啦。”

他转身正想继续赶路,有个朝同一方向在走的流浪汉,跟在他背后问他讨钱。

那人说的是:“嗨,先生,给我两毛五去找个地方过夜,行吗?”

使马丁转过身来的是这人的声音。一转眼,他跟乔埃握起手来。

“你可记得那回我们在雪莱温泉馆分手的事吗?”对方说。“我当时就说我们准会再见面的。我打心坎里知道会这样。如今咱们不是见面了吗?”

“你神气挺好,”马丁赞美道,“你还胖了些呢。”

“那当然啦。”乔埃脸上喜气洋洋的。“直到我过了流浪生活,我才明白真正的生活是什么。我重了三十磅,身子一直呱呱叫。是啊,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干活干得筋疲力尽。流浪生活实在跟我对劲。”

“可是你还是要找个地方过夜,”马丁责怪道,“今儿晚上又冷。”

“呃?找地方过夜吗?”乔埃刷的把手伸进裤袋,掏出一大把零钱来。

“这可比干苦活来得强,”他得意地说。“你看上去很神气;所以我才敲你一记。”

马丁笑起来,把钱给了他。

“凭这些你就可以大醉好几回,”他暗示道。

乔埃把钱放进口袋。

“我不再喝酒了,”他说。“我可不想喝个烂醉了,不过,除非我自己不想喝,一喝起来可什么也阻挡不了我。跟你分手到现在,我只醉过一回,那也是桩意外,因为是空肚子喝的。我像畜生般干活,我就像畜生般喝。我像人那样生活,我就像人那样喝——有时候兴致来了,就喝它一杯,这就是了。”

马丁跟他约定明天再见,就上旅馆去了。他上账房间弯了一弯,去打听船期。马利波萨号五天后开往塔希提。

“明天打电话去,给我定一间房舱,”他对那茶房说。“不要舱面上的,要下面的,迎风的一面——左舷,别弄错,要左舷。你还是写下来得好。”

他一进房,就上了床,像孩子般安安静静地入睡了。今晚发生的事都没有给他什么深刻的印象。他的头脑死去了,接受不了什么印象。他跟乔埃会面时的热情,也是再短暂不过的。一转眼,他就觉得面前的这个过去的洗衣匠十分讨厌,又觉得不得不讲话,真是麻烦。再隔五天,他就要搭船上心爱的南海去,这他也觉得无所谓。因此他闭上了眼睛,正常而舒服地一觉睡了八个钟点。他睡得很安宁。他没有翻过一次身,也没有做梦。睡眠在他就等于忘了一切,每天醒过来,他总感到遗憾。生活叫他烦恼、厌倦,时间是个讨厌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