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

那天晚上,我们忙了整整一夜,又要安放东西,又要接待乡绅的朋友。客人来了一船又一船,布兰德利先生等人都来给他送行,祝他一帆风顺,平安返航。我们本葆上将旅店就算是最忙的时候,活儿也没有这里的一半多。到将近拂晓时分,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这时,水手长吹响了号角,水手们纷纷到绞盘杆前就位。这会儿就算再累,我也不肯离开甲板了。听着简短的命令和尖锐的汽笛声,看着朦胧的船灯下奔向各自岗位的水手,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有趣。

“喂,大叉烧,给咱起个头呗。”有人大声说。

“就来那支老调。”另一个人说。

“好,好,伙计们。” 拄着拐杖站在一旁的高个儿约翰连连应着,唱起了那支我耳熟能详的歌:

“十五个人扑上死人箱——”

水手们接道:

“哟—呵—呵,朗姆酒一瓶你来尝!”

唱到第三个“呵!”的时候,大家一起使劲推动绞盘杆。

即使是在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这歌声也瞬间让我的思绪飞回本葆上将旅店,我恍惚间听到合唱声中夹杂着船长刺耳的嗓音。不过,船一下就起锚了,滴着水的铁锚一下被吊上了船首,帆一下就鼓足了风,陆地和两侧的船只飞快地向后退去。我刚躺下打了一个小时的盹儿,伊斯帕尼奥拉号就开始了它驶往金银岛的航程。

这次航程的细节,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一切都很顺利:船性能优良,水手很能干,船长也尽忠职守。但是,在到达金银岛之前,发生了两三件事,需要特别交代一下。

首先要说的是阿罗先生,他的状态比船长担心的还糟糕。他在水手们中间没有威信,大家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这还不算什么,更糟糕的是,起航头两天他就开始醉眼蒙眬地出现在甲板上,红着脸颊,大着舌头,一看就是喝了酒,醉醺醺的,所以时不时被人轰下甲板。有时候他摔倒擦破了皮,有时候干脆一整天躺在舷梯旁边的小**,偶尔清醒那么一两天,倒是肯把工作干得至少说得过去。

而且,我们始终都弄不明白他从哪里弄来的酒,这事儿成了船上的一个谜。无论我们怎么严密地监视他,都没能揭开这个谜。我们也当面问过他,他要是醉着就冲我们哈哈大笑,要是醒着就赌咒发誓说自己一滴酒都没沾过。

作为一名一无是处的高级船员,他不光对水手们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且显然照这样下去很快就会要了自己的命。果然,不出大家所料,在一个夜黑浪高的晚上,他彻底消失了,再也没人见过他。鉴于他的表现,没人为此感到意外或格外难过。

“掉下去了!”船长说,“好吧,诸位,这么一来倒省得我们拿链条把他拴起来了。”

可是船上没有大副了,必须从水手当中提拔一名。水手长约伯·安德森是最有希望的人选,尽管他名义上还是水手长,却担任了大副的工作。特里劳尼先生以前当过海员,他的知识大有帮助,天气好的时候他经常亲自站岗瞭望。舵手伊斯莱尔·汉兹是个小心谨慎、足智多谋、经验老道的水手,几乎所有的事都可以放心托给他。

他跟高个儿约翰·西尔弗是莫逆之交。西尔弗,我们的船厨,我来说说他吧—— 人们都叫他大叉烧。

在船上,他用索带把拐杖套在脖子上,尽可能腾出两只手。他把拐杖抵在舱壁上撑住身体,迎合着船身的颠簸来回摇晃,做起饭来像在陆地上一样稳当,这情景令人称奇。不过,看到他在风浪肆虐时穿行于甲板上,那才更叫人称奇。他可以抓住一两条缆索,跳过最宽的空当—— 大家管那两条缆索叫“高个儿约翰的耳环”。他会抓着缆索从这里走到那里,时而用拐杖撑一下,时而把拐杖套在脖子上拖在后面,动作不比正常人慢。不过有些跟他一起出过海的人却为他感到惋惜,说他大不如从前了。

“大叉烧可不是个寻常人,”舵手对我说,“他年轻的时候受过很好的教育,兴致上来了说话能文绉绉的,而且非常勇猛,就连狮子在他高个儿约翰跟前也算不上什么!我亲眼看到他赤手空拳一对四,揪着他们脑袋往一块撞。”

所有的水手都很尊敬他,甚至对他言听计从。他跟每个人说话都有一套,让每个人都感觉特别受青睐。他对我总是很亲切,每次看到我去厨房都很高兴。他把厨房收拾得干净整洁,碗碟擦洗得锃亮悬挂起来,鹦鹉养在厨房角落的笼子里。

“过来,霍金斯,”他看到我就会对我说,“来跟约翰聊聊天。老弟,我最喜欢你了。快坐下,听我跟你说。这是弗林特船长,我给我的鹦鹉取名叫弗林特船长,跟鼎鼎有名的海盗同名。弗林特船长预言我们这次航行一定能成功,对不对,船长?”

鹦鹉就会快嘴快舌地说,“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它叫个不停,直到你觉得它都喘不过气来了,或者约翰拿手帕把笼子盖上。

“唔,”他说,“这只鸟搞不好有两百岁了,霍金斯,它们多半长生不老。要说伤天害理的事儿,恐怕除了魔鬼,它们看到的比谁都多。它跟英格兰—— 大海盗英格兰船长出过海,去过马达加斯加,到过马拉巴尔,去过苏里南,到过普罗维登斯,还到过波多贝洛。它亲眼见识过打捞沉船的场面,就是在那里学会了叫‘八里亚尔’,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当时捞起的八里亚尔足足有三十五万枚,霍金斯!印度总督号在果阿附近遭到袭击时,它也在场,别看它个头儿小,它可是闻过火药味儿的。你说对不对,船长?”

“准备转向!”鹦鹉尖叫。

“哈,小家伙机灵得很。”厨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糖喂给它吃,它啄着栏杆,骂个不停,污言秽语不堪入耳。“瞧,”约翰接着说,“这就是近墨者黑,老弟。我这只可怜的老鸟儿骂人的本领已经炉火纯青了,其实啥都不懂,你可以相信我这话。就算对着牧师,它也照样骂不绝口。”提到牧师,约翰就会郑重其事地碰一下额发,这让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当时,乡绅和斯莫利特船长的关系还是相当疏远。乡绅毫不掩饰自己对船长的蔑视。而船长从来不会主动跟乡绅讲话,如果乡绅跟他说什么,他就尖刻、简短而生硬地答一声,绝不多说一个字。被逼得没办法了,他也承认自己对船员们的看法有失偏颇,说有几个水手确实又伶俐又勤快,他很满意,大家也都挺守规矩。至于这条船,他是彻底喜欢上了。“它的表现比一个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小媳妇还听话,先生。不过,”他总要多上一句嘴,“我要说的是,咱们想再回家就难了,我不看好这次航行。”

乡绅每次听到这话都会转过身去,下巴翘起来,在甲板上踱来踱去。

“再听那个人胡扯两句,”他说,“我就要发作了。”

我们偶尔也遇到过恶劣的天气,不过这恰恰给了伊斯帕尼奥拉号大显身手的机会。船上每个人看着心情都不错,在我看来,自从诺亚[1]驾船出海以来,还没有哪艘船上的船员比他们过得更舒坦,他们要是还不知足,那未免太挑剔了。只要有一丁点儿借口,船上就发双份的格罗格酒[2];平常的日子也不时改善伙食,假如乡绅听说某天是某个人的生日,那天我们就能吃到水果干布丁;上甲板中部放着一只苹果桶,想吃的人随时都可以自取。

“从来没听说这么做能落好下场的,”船长对利夫西医生说,“把水手们惯坏,就会招致祸端。反正我是这么看的。”不过,你很快就会看到,多亏了那只苹果桶,我们才得到预警,要不是它,大家很可能会遭到叛贼的毒手。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趁着贸易风[3],抢到前往金银岛方向的风路。(恕我无权讲得更清楚明白。)船向那个海岛驶去,瞭望员日夜不停地瞭望着。按照最保守的估计,我们前往金银岛的航程只剩下最后一天的路程了。今晚某个时刻,或者最迟明天中午之前,我们就会望见金银岛。我们的航向南南西,微风习习,正向着船舷。海上风平浪静。伊斯帕尼奥拉号平稳地行驶在海面上,船首斜桅不时被飞溅的浪花浸湿。上下帆都鼓足了风,每个人的情绪都很高,因为我们很快就要抵达目的地了。

太阳刚刚落山,我把活儿干完就朝自己的铺位走去,路上突然想吃个苹果,于是跑上了甲板。值班的瞭望员都在船头瞭望,密切注意着金银岛的影子。掌舵的水手一边望着纵帆吃风的角度,一边轻轻吹着口哨。寂静的海面上,除了船首和船身两侧擦着海水发出嗖嗖的声音,只听到他悠然自得的口哨声。

我探身钻进苹果桶,发现只剩下最后一只苹果了,于是摸黑在桶里坐下。耳畔传来哗哗的水声,船身微微摇晃着,我不知不觉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在桶旁边“砰”的一声坐下,肩膀靠在桶上,桶晃了一下。我正打算跳出来,听到来人开口说话了—— 是西尔弗的声音。我刚听了几句,就立刻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不能露面。我缩在桶里,战战兢兢地侧耳去听,恐惧和好奇都达到了极点,因为我从刚才听到的那几句话判断,船上所有好人的性命此刻都系于我一身。

[1]诺亚(Noah):《圣经》中的人物,见《创世记》,他在洪水泛滥时驾方舟拯救了人类。

[2]格罗格酒(grog):朗姆酒掺水,有时加糖、柠檬汁或橙汁,常见海军饮品,据说可以抵抗坏血病。

[3]贸易风(the trades) :也就是信风,因古代通商,在海上航行时主要借助信风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