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勤制度之建立

民国三十四年对日抗战胜利,政府迁都南京,撤销原与行政院平行之军事委员会,及军政、军令、军训、政治各部,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合并成立国防部,直隶行政院,统一指挥陆、海、空军。国防部之下设陆、海、空军及联合勤务等四个总司令部,期能统一后勤制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运用。推行陆、海、空军之全部勤务,确立战时基础。于平时机构之中,与三军深相配合,构成坚强之战斗体。于军政军令统一指挥之下,力足应付未来突发性之任何战争。故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组织规程第三条明白规定:“联合勤务总司令部,隶属国防部,受国民政府主席之命,参谋总长之指导,综理陆、海、空军勤务事宜。”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一日,联合勤务总务司令部正式成立。以原后方勤务总司令部为基干,再合并军事委事员会所属军政、军训两部,有关勤务部门而组成。仍以黄镇球将军为总司令,主管全国陆、海、空军军品之供应,国防物资之储备、补充,装备、粮秣之改良,通信运输管理调配、营房要塞之构筑、伤残阵亡之抚恤、军队风纪之维持等职责。内设第一、二、三、四、五、六处,总务处、监察处、新闻处、副官处、抚恤处、特种勤务处、宪兵司令部,及运输、通信、经理、财务、兵工、工程、军医等署,下辖8个补给区,各勤务部队、各勤务学校。其下按省(军)区设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川东、川西、新疆、台湾、南京等14个供应局。该管区内之补给业务,实行地区供应制。长江以北及东北9省,因值绥靖“戡乱”,为便利指挥,策应作战,原后方勤务总司令部设置之补给区司令部,及各级兵站机构,仍暂保留建制,以适应实际需要。为谋运输便利,全国各交通之要点,设置各种运输机构,按其需要分别配制站、库、院、厂及勤务部队。又因应当时“戡乱”战局,以海空后勤原有系统及传统习惯,仍由海空军自行办理。预定“戡乱”军事结束,各级兵站逐次撤销完毕,全国之地区供应制度,即当全面实施。其组织系统原订如后(附表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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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经六个月试行后,其编制职掌正式修订如下:

(一)依国防部颁定之联勤部队建设方略关于联勤部队建设计划之策定及执行。

(二)依国防部颁定之国防作战计划及动员复员计划关于补给执行计划及联勤部动员复员计划之策定及执行。

(三)依国防部颁定之方针及员额对所属单位编组之实施。

(四)依国防部颁定之训练方针关于联勤部队训练计划之策定及执行。

(五)依国防部颁定之补给政策关于陆海空军共同性补给品及装备之处理事项。

(六)依国防部颁定之人事政策关于联勤单位校尉之任职调遣考绩奖惩等处理事项。

(七)关于军需工业建设计划之策定及陆海空军一般性兵器装备之研究与发展事项。

(八)有关军需工业之民营工业之督导联系事项。

(九)关于联勤单位预算之编造事项。

(十)办理陆海空军之营舍仓库医药卫生及福利事项。

(十一)关于俘虏管理之设施事项。

(十二)关于联勤单位一般行政处理事项。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郭忏将军继任总司令,幕僚单位颇多调整,业务单位仅将特勤处改为署,地区机构则无变更,十月底编制机关、部队、学校总计2307单位,官士兵编制员额总人数580037人,如后(附表6.32)。三十七年下半年又紧缩编制,宪兵司令部独立,直隶国防部,总部组织再度调整,此时,联勤所辖主要机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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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第八补给区司令部。

第一至第九兵站总监部。

14个供应局。

第一至第六区铁道军运指挥部。

第一至第六区公路军运指挥部。

秦葫及上海两港口司令部。

其他。

联勤总部本部之组织及职掌,依各时期之组织调整而不同,兹依据民国三十七年三月间之总部组织职掌简介如后(附表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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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争初期之后勤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抗战胜利,政府还都南京,对战后经济建设原本期望殷切,曾订定“物资建设五年计划”,包括交通、动力、矿冶、工业、农业、水利等6部门,拟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下半年起付诸实施。则因国内政局不宁,国共战争继之扩大,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民生艰苦,未及有计划的大规模建设。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十八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布禁止对中国出售美国剩余军火的行政命令(海空军装备除外)之后,我国国防工业即完全自力更生,独立肩负起支援陆军作战的任务。

迄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四日,政府迫于情势,发布总动员令,实行全面“戡乱”,但在经济方面之动员,已是力不从心,动员与不动员几无差异。反使经济更见枯竭,后勤支持情势更为不利。

至于抗战胜利后接收日本遗留之经济生产机构亦极为有限。当时我行政院各部会,曾派员组织党政接收计划委员会,主持党政及敌伪物资之接收事宜。惟属于军事部门者,应由军方接管,但日本在我国掠夺经营之产业,原由日本大东亚省直接管辖,其中仅一小部(如水电、交通、通信等)须供军用者,兼受日本军方管理,接收时,为避免秩序紊乱,物资损失,乃令冈村宁次一并负责统一缴出。至于伪公共事业,因伪组织解散,不能负责,乃搜集有关敌伪物资之一切文件,由党政接收计划委员会计划后,分别通知我各部会所派特派员实行接收。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行政院成立收复区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办理全国性事业接收事宜,军方原代办之接收业务,乃告结束。

由于接收管制不严,事先无予准备,加上贪污不法之徒介入接收,致使“接收”变成“劫收”,不但对解决发展及战事支援毫无贡献,且造成当时叛乱者之反叛借口。

农业接收,是几个农业试验场或农业学院等研究机构。

工矿方面,经济部虽指派各区特派员前往东北、华北、台湾等日本人占领地区接收,但东北各省为苏联首先占领,掠夺发电设备百余万瓦,约占原有60%以上,致接收后东北各矿生产能力仅及日据时代20%以下。台湾及长江下游地区之工矿业,接收成果较佳,但仍不足以支持战争。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抗战胜利之初,全国共有兵工厂18座及若干个分支厂库,分别配置于战时大后方之四川、贵州、云南各省境。胜利之后,政府一面设兵工署四川办事处,以统筹管理原在西南地区各厂库,同时派干员分赴京沪、东北、平津、广州等地区,接收日军之兵工机构,整编增设为60、61、70、80、90等兵工厂。迄民国三十七年冬,国共战局逆转,兵工署所属各机构次第迁台,惟其中如90兵工厂(原沈阳兵工厂)等,则因交通梗阻,未及撤出。兹就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九年间,全国各地兵工厂生产概况,说明如后(附表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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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战争后勤整备工作,国军接收日军装备及接收在华美军移交装备之整理运用,与补给、勤务支持等。详如下述:

(一)经理服装方面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之后,军需署派员随同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及各地受降长官,陆续接收各地军需工厂,加以整编,计有下列各项:

军政部沈阳被服总厂。辖制呢、制革、染整、橡胶、制靴、针织等厂场及锦州被服厂。

军政部平津被服总厂。辖天津、青岛、济南三被服厂,及平、津、济、青等地制革、染整、装具、针织、橡胶、军毯、制呢等厂场12所。

军政部西安被服总厂。辖郑州被服厂及制革工厂。

军政部武汉被服总厂。辖制革厂一,及谌家矶被服厂。

军政部上海被服总厂:辖制革厂,及沪西被服厂。

军政部广州被服总厂:辖制革厂、橡胶厂各一,及琼州制革工厂。

粮秣厂:第一粮秣厂驻上海,第二粮秣厂驻汉口,第三粮秣厂驻广州,第四粮秣厂驻重庆,第五粮秣厂驻北平,辖北平工厂及青岛分场。第六粮秣厂驻沈阳,辖辽阳分厂。第七粮秣厂驻郑州,辖新乡工厂。

沈阳麻袋厂。

兰州面粉厂。

(二)医疗卫生方面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以后,军需署在各地分设陆军卫生材料厂、卫生用具制造厂、敷料制造厂、药苗种植场、血库等机构,分别办理卫生被服装具及药料事宜。惟民国三十二年统计全国约850个卫生单位,至此时已缩编为292个单位。美军在华所余存之陆军军医院各项器材设备,大部分均移交救济总署接收,仅小部分交军医署运用,日本遗留之药品,亦于三十五年陆续利用,故不能不于三十五年在市场标购需要量之四分之一。

(三)通材方面

民国三十五年元月,重庆之电信修造厂改组为军政部电信机械修造总厂。同年夏,迁回南京,改隶联勤总部,所辖重庆之第1、3两厂,则制造干电池,南京、汉口之第4、5厂,负责通材修理。

(四)兵工保养方面

民国三十三年冬,大量美援军械自印度越驼峰,运达云南昆明,装备我国陆军12个军(这些装备也是我戡乱主要装备)。当时应美方建议,于昆明设立军械保养人员训练班,及成立军械保养团。日本投降时,军械保养团随之装备完成,同时新一军自印度回国后,其所属之兵工保养营并入军械保养团。三十五年冬,为适应后勤设施支援需要,军械保养团全部由滇、黔以营为单位分调华北、华中,配属各该地区担任野战支援,团部移驻南京,至此国军军械方面,三四级保养支援,乃略具雏形。

(五)马政方面

作战马匹。日本战败,据册呈所遗作战马匹共20余万匹,规定由受降部队一并接收。但据部队册呈,仅接收马匹不到8万匹,均补充各该接收部队缺额马匹。

日兽医药械。计兽医器材总库接收南京三牌楼、上海江湾、广州东皋大道、天津小孙庄、济南辛庄、北平丰台等6个日本兽医材料场,分设6个仓库保管,并配发各补给库之兽材与蹄铁。另南京及丰台接收之蹄铁工厂,继续开工制造蹄铁,以应补给。三十五年在广州、汉口、重庆、北平、西安、沈阳、兰州成立之第1至第7兽医器材库,除重庆、西安、兰州各库外,均由接收日本兽医器材加以利用。

(六)运输方法

1.水陆运输

民国三十四年,将长江各地接收日伪之小型轮船、运输船、机船以及铁驳木驳等,就地编成船舶队,并设船舶大队管辖之。其第一中队驻汉口,第二中队驻南京、镇江一带,第三中队驻九江,另于广州编成独立船舶中队(后改第四中队),受各该地区水运机构之督导。该大队于三十五年共辖大小船舶217艘。

2.公路运输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将暂编汽车第1~7团之番号,一次改称为辎重兵第10~20团,将暂编第8~13团之番号改称为辎重汽车第8~13团。并利用接收日伪车辆,成立第21~26团与教导团。民国三十四年中印公路打通后,原在国外编训之7个战车营,先后循公路返抵昆明。除战车第1营外,分别改编为暂编汽车运输第1至第6营。胜利前后,各兵站总监部、各补给区,并先后设置独立或直属汽车营、连、队等。

抗战胜利后,接收日军各型车辆,计22800余辆。此项车辆,分配各辎重汽车团营4483辆,各军师3621辆,各军事机关学校5126辆,其余部队293辆,非军事机关5632辆,尚余不堪使用者3695辆,予以分别处理拼修。

抗战结束后,在华美军相继回国,其遗留车辆,当即移交我国接收。计先后接收各式车辆17265辆,除拨发各接管部队16260辆外,其余1005辆均为不堪修复者,亦经分别处理拼修。另外昆、筑、渝各厂库所存车辆1749辆,亦均拨发使用。汽车团概况如(附表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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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路运输

民国三十四年,军政部为准备接收日军铁道联队,遂有成立8个铁道兵团之计划,而于三十五年三月先成立四个团。连同原有之铁道兵团,分别赋予第1至第5团之番号,但甫经匝月,又将第4、第5团裁撤;第1团以唐治能任团长,工作区域以郑州为中心。在陇海、平汉等铁路线服务。第2团由陈愚任团长,工作区域以徐州为中心,在津浦、陇海、胶济等铁路线服务。第3团由麻清江任团长,以北平为中心,在平津、平古、平绥等铁路线服务。

抗战胜利后,铁路时遭共军破坏,联勤总部乃将接收日军之铁甲列车,改编为铁甲列车总队一,任熊梦熊为总队长,派驻北平,下辖6个大队,分任东北、华北与华中护路之责。

4.人兽力运输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计有人兽力运输单位1001个,官兵人数174205人;三十五年九月缩为268个单位,计101354人;三十五年十二月为269个单位,计92301人。其有关单位概况如后:

陆军辎重兵挽马团。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一日起,改编为陆军辎重兵挽马第1、2团,先后配属西北补给区及第7补给区指挥,在陕、甘及川北地区服务。又以兽力运输大中队改编为挽马第3团,配属驻新疆供应局作业。

人力运输大队。民国三十三年九月至三十四年九月间,人兽力运输大中队,共有近900个单位之多。

人力运输团。抗战后以兵源不足,征集困难,截至三十四年下半年,除远征军18个人力运输团人数勉达50%以上外,其余各战区约30多个团人数均在40%以下,有少至10%者,输力有限。

辎重车修造厂。抗战胜利后,各战区以往征购之大车、手车、胶车等,因使用过久,大部分损坏或报废。为适应戡乱军事需要,爰将车辆挽具制造厂与车辆挽具修理所陆续改编为辎重兵修造厂,以从事辎重车之修造。

5.军运代办所

军运代办所系就地方夫、马、车、船,预先编成运输班,一旦需要,即行召集使用。自三十四年三月之后,其设置状况如附表6.36。惟由于不能掌握战争面,故其效果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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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战争初期,为绥靖作战时期,自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日,至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四日政府下达动员令止。在这一段时期之作战,包括华东地区,以鲁中沂蒙山区之一至三次围剿为主;华中地区,以豫北、鲁西、大别山之作战为主;河北地区,以延安、陕、甘、宁边区清剿作战为主;华北地区,以平汉路北段、平、津、保三角地带,及徐(徐水)、保、石间地区作战为主;东北地区,以吉、长、松地区,临江攻势及中长路中段地区作战为主。后勤支持以第1、5、6、7、8补给区担任主要支援任务。

(一)华北地区作战之后勤

华北五省为第2(山西省)、第11(河北省,另辖鲁北)及第12战区(察、绥、热三省),统由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督导3个战区之接收、受降、防阻共军叛乱等,迄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五日,分别改组为太原、保定、张垣绥署前,始终维持3个战区之组织。支援该区作战之后勤机构为第5补给区司令部(北平)暨其所属第2兵站总监部(太原,支援第2战区),第6兵站总监部(先在石家庄,后在保定、北平,支援第11战区),第7兵站总监部(张家口,支持第12战区),所发生之较大规模作战,为大同集宁作战、张垣会战、同蒲路之作战及平汉北段之作战。

1.大同集宁作战

发生于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三日至九月十二日,第7兵站总监部在包头支援,对大同保卫战中之暂38师、新骑5师、新骑6师及各保安部队等,以空投补给,弹药极度不足,但居然固守40天之久,直到战区主力攻下集宁后,解除大同之危。

2.张垣会战

自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九日止,第12战区东进,西进,在张垣地区夹击共军,所形成之会战。

(1)第11战区以北平为基地,第6兵站总监部派出3个站分别支援,因受地形限制,也只有对第16军能沿铁路不断运补,至于两冀军,则由铁路线分向两冀以人兽力运补,极为不便。至于东北部队第13军则完全靠部队本身之携行补给。

(2)第12战区夺取张垣与第11战区会师,傅作义司令官系以归绥为基地,第7兵站总监部把握该战区骑兵为主之特性,加强各部队兽力携行之补给方式,所以各部队行动诡秘而迅速,故损失不大。

3.同蒲路之作战

因太原兵工厂所造一般轻重武器弹药,勉能自给,故后勤之构想是以太原为基地,沿同蒲路,分向南、北两段支援作战,并配合地方武力,由当地获取支援,本次作战中以孝汾作战规模较大,战果丰硕。

4.平汉北段之作战

支援第11战区之后勤机构为第5补给区及其所属第6兵站总监部,分别以北平、天津、保定为基地,第6兵站总监部第17分监部直接支援第34集团军及第16军,当时之后勤支援态势,已略形成平、津、保三角地区支援方式,战争面渐缩小,走向据点式支援,所属各后勤机构皆赖大沽港口之运输支持,此外即空运支援。

(二)东北地区作战之后勤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九日(日本宣布投降之前一天)苏联乘机驱其30个师,向我东北进军,造成先劫收东北,以资助共军成长壮大的情势。

俄军乘机对日军宣战,兵不血刃,入据我东北,此60万日军装备(主要为第1、3、5、7类补给品及汽车)经俄军全部收缴,转以资助共军,是即后期战力最强之第4野战军林彪所部成长之由来。

东北地区国军之后勤支援,由第6补给区司令部负责。该补给区乃随东北地区之接收作战进展成立,最初第13军由秦皇岛登陆时,先遣第15支部之一部随同登陆部队支援。随后第52军登陆后,第15支部乃在秦皇岛建立基地,包括第138、146、347分站及第20械库与第29粮库等。

十一月二十二日攻占葫芦岛后,第54支部乃在葫芦岛开设基地,该基地而后乃承担东北地区支援登陆部队之作战及军品接运,同时亦支援海军舰队。二十六日攻克锦州,我军携行弹药用尽,乃暂停整顿后勤,迄十二月中旬第22兵站分监部在锦州建立设施,亦成为东北地区之重要基地。民国三十五年接收沈阳时成立,五月攻略长春,继推进其第3兵站总监部于长春,支援各部队之作战。

(三)华东地区作战之后勤

民国三十五年徐州绥署之下设4个绥区,第一绥区设于无锡、第二绥区设于济南、第三绥区设于徐州、第四绥区设于蚌埠。在后勤支持责任之分配方面,华东地区大致系由第1补给区支援,补给区司令部设于上海。所属独立第一支队设于无锡,支援第一绥区,另第14分监部设于南通,支援江北第四绥区部队,及长江下游各部队。第1补给区所属第5兵站总监部设于徐州,支援徐州绥署部队及第三绥区。第4兵站总监部设于济南,支援第二绥区之作战。另设安徽供应局于芜湖,浙江供应局于衢县,以补助各地区之支援。

第5兵站总监部位于徐州,综理苏、皖北部、鲁南地区徐州绥署所辖部队之运补。其所属第11分监部驻铜山,第12分监部驻淮阴,第13分监部驻藤县,第15分监部驻蚌埠,第7支部驻宿迁,第8支部驻南京。第4兵站总监部,综理鲁东、鲁西、鲁北及冀南之运补。其所属第9分部驻青岛,第10分部驻潍县,第4支部驻济南。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为统一华东、华中剿共军事,特改组徐州绥署,由陆军总部于徐州设立前方司令部(简称陆总徐州司令部),陆军总司令顾祝同坐镇指挥,并于郑州另设指挥所,受陆总徐州司令部统一指挥,但所有后勤支援体系均不变。

(四)西北地区作战之后勤支持

西北地区,包括陕、甘、青、宁、新5省,豫省西北一角及晋南自临汾(含)以南,由于作战地区辽阔,戡乱初期由西安绥署统一指挥,后改为西北军政长官公署。

事实上甘、青、宁、新地区之部队大部貌合神离,相互之间不能策应,也常不听绥署指挥,所以在后勤支援上常各自为政就地支援。

在如此庞大地区中之后勤支援,确乎不易。正规后勤大致划分两个补给区及新疆供应局。

第7补给区(西安)担任河南、晋南、陕西地区之作战支援。下辖第1兵站总监部。太原之第2兵站总监部,亦曾一度由该补给区支援。

第8补给区(兰州)担任宁夏、甘肃、青海地区之支援。其所属第8兵站总监部(兰州),辖第42兵站支部(静宁)、第41支部(天水)、第43支部(西宁)、第59支部(宁夏)、第19分监部(酒泉)。

新疆供应局(迪化)除总库及直属单位设于迪化外,其所属第3补给总站驻奇台,第4补给总站驻焉耆,第11补给总站驻迪化,第一分局驻呼图堡,第二分局驻喀什,第三分局驻哈密。

西北地区在第一期作战中,规模较大的作战,首先是陕北攻势作战收复延安;其次是晋西南作战以巩固黄河河防为着眼。第一战区司令官胡宗南将军,三十六年元月底,共军大举南下,胡将军旋于二月全力反击,迫使共军北进,西安威胁遂得解除。

第1兵站总部之后勤支援,在克复延安之期间,不过5天半,部队携行量足以支持,克复延安后,乃运用大量汽车向延安及其附近运输屯储补给品,以为长期驻军之支援。延安以北之蟠龙,亦为补给基地,民国三十六年四月,绥德扫**作战中,我南北两兵团虽在绥德以北25公里之米脂会师,但共军竟乘隙向我后方之蟠龙之第167旅(欠两团)攻击,被击破后,所有屯储蟠龙之补给均被劫走或破坏,损失惨重。

(五)华中地区作战之后勤支援

华中地区,乃包括豫鄂两省之全部,及鲁西、皖西、冀南之一部等地区,在后勤支援上,大部分由第7补给区负责,信阳以南则由第2补给区湖北供应局负责,鲁西皖西则由第1补给区负责。陇海线及平汉线上,均设有兵站。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至三十六年七月初,在华中地区所实施之作战,首为豫鄂皖陕追剿作战,其次是豫北扫**,再次是冀南攻势作战,以及民国三十六年冀鲁豫边区绥靖作战等。冀鲁豫边区绥靖作战系由郑州绥署(主任刘峙)及陆总郑州指挥部(范汉杰)联合指挥,后勤支援以第1补给区第5兵站总监部(徐州)负主要支援责任。其中汤阴、安阳、羊山集等地被围后之孤军奋战,但在后勤上除能给予必要之空投支援外,别无他途。

三、战争后期之后勤变化

(一)东北地区之后勤变化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四日,至民国三十八年春季止。当局为挽救东北危局,于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一日,撤销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使与东北行辕合并,派参谋总长陈诚上将,兼理东北行辕主任,统摄军政大权,加速武力整建,刷新政治,领导东北军民,勘定共军。

四平会战后,国军在数量及装备上,均已处于极端劣势。复因辽东、热东之主动放弃,致使吉长、四平形成孤立,而北宁铁路,为唯一补给线,亦时遭截断;因之东北整个局势,陷入困境。国共和谈破裂,美援断绝,国军库存装备有限,亦国军为补充东北部队装备,致使关内各战区形成严重短缺。

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当时我军态势已极为不利,尤其后勤来源不易,支持亦多困难,故共军从秋季攻势到冬季攻势,中经永吉保卫战,到沈阳附近作战,直到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九日永吉弃守,从此东北战场国军即被孤困于长春、沈阳、锦州等3大据点,后勤也随之进入据点式补给状态,靠空运空投维持战力。

民国三十七年春,即对战略决策重加估量,旋因陈诚上将因病离职,卫立煌继任东北剿共总司令后,坚决反对放弃沈阳,力主维持现状,所持理由,也包括一些后勤与现实理由如下:

1.共军已控制沈、锦间要隘沟帮子,若由沈阳向锦州会师前进,其间必须横渡巨流河、绕阳河,以我装备笨重,北宁路沿线地区,利守不利攻,且正融雪季节,大军进出困难。

2.沈阳工事坚强,长期固守,确有把握。

3.沈阳兵工厂生产能力大,可供应弹药,且弃之可惜。抚顺有汽油,本溪有煤,粮食还可以想法筹得,资源不虞匮乏。

4.放弃沈阳,影响国际视听,及士气民心甚大。

本作战虽有辽南扫**之积极作为,但长春保卫战中,共军以一个高炮团配备于长春周边,封锁市空,使我空运、空投均遭受严重损失,故三日空投数量,尚不敷一日所需,再加共军封锁四乡,禁运粮米入城,同时驱策民众拥入市区,增加消耗,导致存粮日减,粮价一日数涨,甚至有行无市,军民整日在饥饿线上挣扎。当时长春不仅粮食短缺,燃料亦感困难,连路面之柏油,均被挖掘,充作薪柴,长春部队就在这种状况下苦撑待援。锦州方面之作战,迄三十七年九月三十日止,锦州已被孤立,锦西、葫芦岛则亦形成一孤立基地。沈阳主力出锦州,无论营口案或西进案,就后勤的立场上来说,均为可行之案,惟因东北剿共总司令卫立煌宁可违背最高统帅命令亦坚持固守沈阳,坐视锦州被围,最后在被迫状况下才勉强同意西进案。

此时长春兵站机构已不能发挥力量。沈阳第六补给区,尚可继续执行支援任务,对于西进兵团之支援,乃以其现有可用之弹药、粮秣、油料分配各兵站支部,分别支援西进各军,惟如此大兵团西进,沿新民——沟帮子——锦州道(铁道两侧),道路不良,人车拥塞,如此大部队(约15个师)运动于不过20公里左右之正面上,又是进入共军事先经营好的陷阱(黑山地区),可以说西进兵团是在未能适当展开,后勤不能支援,而在陷阱中被歼灭的悲剧。

锦州方面仍由原第22兵站分监部支援,但除空运(投)外,已无其他途径,惟本会战葫芦岛方面之基地后勤已加强,第6补给区特派其副司令驻葫芦岛指挥,并直接支援东进兵团之作战。

葫芦岛之撤退,在运输勤务方面,兹将其撤运经过记述如下:

1.撤运部队番号及人数

锦西方面国军,全部必须经由葫芦岛港口撤运。其番号及人数如下:第17兵团司令部、第39军辖103、147师,第52军辖第2、25师,第54军辖第8、198、57师,第62军辖第67、151、157师及21师,独立第95师,暂62师,秦葫运输司令部及第6补给区与地方机构、义民,总计官兵民141150人,军品20000吨。

2.撤运经过

十一月二日下达准备撤运命令后,陆军及海军各部队,均立作所需之紧急部署;同时,联勤总部于七日调集海轮到达葫芦岛时,当即开始撤运赴秦皇岛之部队,俾使此等船只,能于限期以内再赶回葫芦岛,继续担任第二梯次运输。

自国军于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出关,至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九日葫芦岛大军撤运完毕,即国军完全撤出东北。

(二)华北地区后勤之变化

国军平汉路北段之作战,经昝岗战斗,清风店与石门战斗后,石门失守。以北平为中心之补给线逐渐缩短,北平与天津之间亦仅能靠平津铁路时断时续维持运补。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下旬,撤销保定、张垣两绥署,并为华北剿共总司令部,以傅作义为总司令,负责华北五省之作战,但仍受北平行辕之督导。

1.平汉路北段及平保西侧地区之战斗与后勤支援

十二月二十四日民聂共军兵力为第1、2、3、4、6纵队,我军除以新2军守备保定外,可用之机动打击兵力为第16、35、94、暂三军,第6兵站总监部与绥署已同时撤销,惟其第17分监部(丰台)仍继续支援第34集团军及第16军之作战,第21支部继续支援94军之作战。第5补给区又再派第17分监部及13、14支部支援暂三军及第35军之作战,惟皆以地区支援方式实施,并未机动支援。清风店与石门战斗,我第3军于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终以弹尽援绝,在清风店附近全军壮烈牺牲。迄十一月十二日我第32师师长刘英率其有限之兵力在石门全部壮烈成仁。三十七年元月十三日平保西侧地区战斗,我暂32师师长及其一个团3000余人在庄町壮烈牺牲。

2.平津地区作战之后勤支援

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国军华北地区逐渐缩小,共军晋冀察军区,扩编为华北人民解放军,下辖杨(得志)罗(瑞卿)耿(飙)3个兵团,计共8个纵队及若干独立师、旅,兵力约20万之众,不断袭击平、津、保地区。北平仅能就原先储存有限之物资供应之。天津、北平、保定、张垣、大同、归绥、包头、太原等,真正成为据点式后勤,来源除空运(空投)外,别无他途。最后终于民国三十八年元月傅作义以“局部和谈”为名,使北平变色。至是第5补给区所有勤务部队、机构与设施,全部损失。

3.太原会战之后勤支援

太原会战为华北地区作战的最后会战。第2兵站总监部尚在与太原共存亡,但其设施已所剩无几。太原绥署曾雇用民航机700架次,运储第一、五类补给品屯储,一般弹药由太原兵工厂自力生产,特殊弹药由青岛空运太原储备,从民国三十五年至民国三十七年由各地向太原空运,及被围后,由各地向太原空投量,其详细数据已无可考,惟支援太原保卫战,自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十六日至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作战全期,空军空运补给:由北平至太原计185架次,共37925公吨,由西安至太原计232架次,共47105公吨。

(三)华东地区后勤之变化

1.济南周边作战之后勤支援

济南之后勤支援,由第1补给区第3兵站总监部(驻济南)负责;其下辖第9分监部(青岛),支援青岛第11绥区;第10分监部(驻潍县),负责支援昌、潍地区之作战。第10绥区,则由第5兵站总监部所属第13分监部(原驻滕县现移兖州)负责支援。三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六日,济南沦陷,连同部队及第4兵站总监部所有设施补给品均焚毁或被卤。

2.徐蚌会战之后勤支援

第1补给区之第5兵站总监部,其所属第11分监部驻铜山、第12分监部驻淮阴、第9支部驻铜山、第15分监部驻蚌埠、第7支部驻宿迁,其他各支部或分站分别支援各兵团或各军师。补给线为津浦铁路及两侧公路,以蚌埠为前进基地,后方基地为京沪方面,线上各点受敌干扰,时断时续。共军先于十一月六日至二十三日击破我黄百韬兵团于碾庄,同时从宿县截断我补给联络线,继之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至元月九日各个击破我第12兵团及徐州主力。

3.西北地区作战之后勤支援

西北地区作战,包括民国三十六年四、五月至三十七年十月间之晋西南作战、榆林作战、豫西北作战、黄河东西两岸作战、秦陇作战,其后勤支援概由第1兵站总监部负责。

4.华中地区作战之后勤支援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陕北彭德怀倾巢南进,西安绥署调第1军增援,致豫西形成空虚,陈赓部乘机集中其第49纵队及孔德周部第38军,于三月七日进犯洛阳,迄十四日击灭我守军26师后,于我援军到达前撤退,继又于我援军离去后,四月五日洛阳复被攻陷,至此使共军豫西及晋南遂连成一片。本作战第1兵站总监部在洛阳之设施、补给品与勤务机构全失。

四、迁台初期之后勤支持

民国三十八年春季,国军成立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以汤恩伯为总司令,指挥20个军,在后勤支援上,此时第1补给区专负责此一江防部队之支援,上海对“淞沪防卫司令部”之支持,已单独成立第10补给区支持之。

(一)华东地区作战

1.长江下游江防作战及淞沪保卫战之后勤状况

国民三十八年四月二十日江防作战,国军全面溃散,后勤机构第1补给区(此时设在南京)在混乱中即不能依计划转进,只有完全放弃。对上海保卫部队之支援,特由联勤临时成立第10补给区司令部负其专责。由联勤上海运输司令部,负责船只调配,补给之运载,伤患之护送,往返上海与台湾之间。三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午,淞沪防卫司令石觉召集各军军长及有关单位主要人员,指示撤退。总计淞沪撤退计11.2万余人(包括吴淞口方面7.9万余人,崇明岛方面2.8万余人,横沙七岛方面约5000余人)。

2.胶东半岛各港口转进之后勤支援

民国三十八年六月一日至二日之青岛撤运。青岛第11绥靖区所属部队指挥系统如(附表6.37),于五月二日令饬开始按计划转进,转进作战从五月三日持续至五月三十一日,各部队在极有秩序之状况下逐次登船,至六月二日戍守及增援薛家岛之部队,登船、离岸南航。至此青岛转进,共撤出陆军部队及地方单位,约12万余人及装备物资等,共使用登陆艇2艘,海轮3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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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北地区作战

关中会战仍由第七补给区及其第一兵站总监部所属单位,尚在有掩护之状况下,向秦岭以南之南郑(汉中)撤运。惜仅有5天时间,至五月二十日我即主动放弃西安。青甘宁绥新5省,仍由第8补给区及新疆供应局支援之。该区所储存之补给品除在兰州保卫战中使用一部分外,其余尽皆资共。

(三)华中地区作战

湖北供应局及其分驻各设施与驻长沙湖南供应局等,均未撤出其主要设施。

(四)华南地区作战

华南地区在缺乏军事专责机构下,惟有以华中国军转移湘、赣之自然态势,由华中军政长官公署(衡阳)继续执行任务,另于南昌成立指挥所,以弥补华中与京沪杭警总之不足。形式上华中与华南,原无明确之区划,其后勤支援亦承接华中地区之后勤机构重整后支援之。

先总统蒋公引退,中枢无主,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徘徊和战之间,赣省大部分变色,邵、衡日紧,邵、衡作战国军卤获大小火炮40余门,步机枪3000余枝。惜白崇禧将军受李代总统和平幻想所左右,八月以后仅利用湘、赣两省空间态势,作消极迎战,终而造成邵、衡作战不幸结局。

支援本次作战之补给区已先设立于海南岛,其补给品足以支援本次作战,但部队战力原较共军劣势。譬如39军,就是从上海海运撤退而来,士气装备皆残破不堪。

(五)西南地区作战

补给区设于重庆,此时补给,以粮秣为主,弹药为辅。

四川作战,胡宗南部队于成都被围后,战至十二月二十九日溃灭。

云南作战,李弥领导部分兵力退入缅甸,进入缅甸之国军计有第8兵团之一部,及第93师、161师,先后于三十九年三月中旬,进至景东以东之大其力地区。因与中枢联络中断,致补给不继,幸当地华侨,出钱出力,主动维持。迄四十年九月,一致公推李弥将军为“东南亚自由人民联军”总指挥,统辖各族武力,为一合法之反共团体,不属于任何国家,而共同维护中缅边区之自由与安全。

(六)东南沿海地区作战

1.金门保卫战之后勤支援

金门保卫战,亦即“古宁头大捷”,本作战自民国三十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子夜,共军登陆,系由联勤第一补给分区司令部支援之,该部下辖第56支部(含三个补给站,一个总仓库)。在战斗中补给品并未发生短缺,惟海军由于任务频繁,南北奔驰,从无稍歇,致各舰艇之定期保养,未能实施,故而机件状况欠佳。战车营在大作战中,以其甫由上海接收之“铁壳子”——战车,竟能大展“铁甲雄风”。

2.舟山群岛作战

舟山当时单独成立第12补给分区司令部,由吴元贞任司令,此一后勤组织已列入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国防部所属后勤组织体系中。三十九年三月,东南军政长官公署撤销,舟山指挥所亦随之撤销。舟山防卫司令部乃直隶国防部。民三十九年五月,舟山防卫司令官石觉,于接奉撤退舟山之指示后,为兼顾机密之确保,及维持士气起见,即以“准备对匪发起攻势作战”为名,一面密令港口司令部及第12补给分区就现有船只分由各码头将所有屯备粮弹、器材先行秘密装船,以减轻而后撤军之负荷。

五月二十日,我由舟山撤运来台之部队及随行人员,计125000人;战车121辆、马190匹、各型车辆180辆,及各部队之武器、装备、弹药之全部,均安然到达。

3.海南特区作战

民国三十八年底设立海南防卫总司令部,由薛岳将军任总司令,后勤方面,由华南补给区改为海南补给区司令部,下辖第1补给支部、第2补给支部、第3补给支部、第4补给支部。大约支援16个残缺步兵师作战。

联勤于十月十八日接奉国防部指示后,即下令基隆、高雄两港,除原泊海口轮船5艘、榆林4艘应即控用外,其余在基隆控用轮船5艘、在高雄控用轮船6艘,所有轮船及登陆艇依实际需要待用。是役第一路部队五月三日撤至基隆,共撤出2.3万余人,火炮运出3门,第二路部队五月五日撤至高雄,仅撤出800余人。其教导师折损逾半,随第四路军撤出。我第三路部队五月五日撤至高雄,折损官兵5000余人。第四路军实际撤离人员共25290人,车辆77辆,马16匹,军品7366吨(海空军军品除外),迄五月五日安抵高雄、基隆两港。

4.大陈岛转进

民国四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国防部分令大陈防卫司令部、陆军、海军、联勤总部,立即秘密策划,限期完成,同日美国第7舰队司令飞抵台北,中美参谋人员,自二十四日起,开始协同计划。大陈转进,付诸实施,当时属绝对机密,以“金刚计划”为代名。使用船舰、装载内容及返台时间如下(附表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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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民国三十八年春季,联勤组织体系调整时止,总部将各兵站分监部改编补给分区司令部后,曾下辖11个补给区,3个直辖分区,其主要机构及设施如后(附表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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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年五月,京沪相继陷落,政府南迁广州,辖区日蹙,国军员额锐减,而各地补给供应机构多裁并。政府为简化机构,联勤部于三十八年八月底奉令撤销,直辖华中补给区(桂林)、东南补给区(台湾)、西南补给区(重庆)、汉中补给区(南郑)、华南补给区(海南后改为海南补给区),均直隶国防部,受第四厅指挥,所存各地区补给供应机构,划归为该地区军政长官指挥,此一诞生未几之戡乱时期联勤组织与制度,至此正式结束。如(附表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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