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至三十四年)

一、抗战初期之后勤体制

九一八事变后,中央为应付国难,遂于民国二十一年恢复军事委员会之组织,以统一军政军令。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起,政府决心对日长期抗战,乃于军事委员会下,设第一至第六部,分掌作战、政略、国防工业、国防经济、国际宣传、民众组织等事宜,共设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后方勤务部、卫生勤务部、军法执行总监部等单位。根据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军事委员会下各个单位几经改组,或存或废,军政部之组织,变化特多,其所属单位,或扩大,或改隶,更易迭起。其中与后勤有关的部门,其任务如下:

军政部掌理以下事宜:

陆海军之建设改进,人马之维持补充,交通通讯之整备,及全国总动员之筹划。

陆海军军费、粮秣、被服、装具、及其他军需品之筹办分配,场厂仓库之建设管理,及民间有关工业资源之利用。

军械弹药之筹办分配,场厂仓库之建设管理,及民间有关工业资源之利用。

陆海军之卫生保健,及卫生机关之筹划运用。

后方勤务部掌理:

兵站设施与管理。

粮弹油料之补给运输。

卫生保健与伤病后送。

后方勤务部与军政部之间,乃属平行关系。后方勤务部对各战区负责野战后勤支援,但却需接受军政部之支援。而在支援作战方面,为期后勤与战略密切配合,后方勤务部与军令部须保持密切协调,并受军令部之管制督导。抗战时期,军政部内计有军需、兵工、军医各署;军务、马政、交通、军法、兵役各司;会计处、总务厅及军粮总局。各机关之任务职掌与战前之职掌无甚大的变化,惟军医署:负责监督三军军医行政、技术及一切建设事宜,民国二十六年十月,由军事委员会改隶军政部,以胡兰生为署长,陈辉副之,并于各重要地区分设办事处,处理所属单位一般行政、预算、财务、教育、训练事宜。另辖各陆军医院、残废军人教养院、卫生材料库、军医学校、兽医学校等单位。军政部初期组织体系如后(附表6.21)。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73_0031.jpg" /]

抗战初起,仍以军政部为主要主管后勤业务之机构。以下就所属单位之变革做一描述:

(一)马政司及有关机构

民国二十五年六月,军委会之马政委员会军务司之军牧科及军医署之兽医科三单位合并为马政司,由余玉琼少将任司长,直隶于军政部,统筹全国马政事宜。马政业务下辖其他马政机构:

1.关于种马牧场

原有句容种马牧场于二十七年迁湖南常德,再迁贵州札佐,又迁贵州清镇,三十一年改称清镇种马牧场。

2.关于马骡采购机构

二十五年撤销张家口军马补充所。

二十六年成立第一至第四购马骡组。

3.关于掌管兽医及其器材之机构

陆军第一兽医院,于民国二十七年成立,三十二年撤销。

兽医卫生器材库成立于民国二十六年,负责兽医药械之制造及采购,三十四年改编为兽医卫生器材总库。

(二)兵工署及其有关机构

民国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兵工署成立于南京,以军政部政务次长张群兼任署长,下设检验、设计、监察、总务,及兵工研究委员会等部门,负责武器弹药及工兵器材之设计、监察与研究发展。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原隶军政部之军械司,改隶兵工署,同时掌理工兵器材包括土木器具及爆破器材之研究、制造及补给。二十六年,抗战军兴,兵工署迁汉口,旋迁重庆,该署之组织无甚大变化。

(三)军需署及其有关机构

十七年十一月,军政部军需署成立于南京,以俞飞鹏中将为署长,掌理财务、经理及营造事宜。原由军事委员会军政厅军务处营产科所主管之全国营产业务,亦划由军需署营造司接管。军需署于二十六年五月迁武昌,次年七月迁衡阳,十一月迁重庆。

至于抗战初期,由于军需补给业务极为繁复,各军需机构之变动亦极繁琐,叙述如下:

1.二十六年抗战开始,军需署即将各临时粮秣仓库及其他战区内军需品仓库共39所拨归后方勤务部接管,同年八月分别成立军政部驻陕、豫、鄂、粤、赣、川6个军需局。

2.沪战爆发,南通军工厂迁湖南泸溪、乾城,改番号为军政部军工厂。首都被服厂实验工厂迁长沙、湘潭。开封仓库迁四川万县。

所属洛阳分库迁湖南沅陵。汉口仓库迁四川叙府。南京仓库迁贵州贵阳,旋将各该库改编为军政部军需署第一至第四仓库。

3.二十六年十一月,接收日人在汉口所设泰安纱厂,改名为军政部汉口临时军用纺织厂。

4.二十七年元月,武昌制呢分厂改为军政部第一制呢厂,同时接收甘肃省制呢局,改为军政部第一制呢厂兰州分厂。

5.二十七年二月,军政部点放委员会与重庆行营点放委员会合并,以陈达勋为主任,归军需署指挥。

(四)军医署及其有关机构

二十四年八月,军政部陆军署军医司,及军事委员会军医设计监理委员会合并改组为军医署,直属于军事委员会,以刘瑞恒为署长。

署内设三处二室,官佐125员,士兵85名。辖卫生单位87个。

二十六年因为抗日作战的关系,军医署改隶军政部,自南京迁重庆。改隶之初,内部组织除增设设计委员会及购料委员会外,余均与军委会时期同。战时军医作业,系划分为野战区、兵站区及后方区。野战区设各军师卫生排,及各军师野战医院。兵站区设防疫大队、患者输送队、卫生大队、卫生汽车组、卫生船舶队、伤病收容所、手术组、兵站医院、卫生材料及被服分库等单位。

(五)军务署工兵司及有关机构

二十六年军政部设城塞局,军训部设工兵监。抗战之初,仅有独立工兵第一团,其后,除部队工兵外,陆续成立25个独立工兵团,35个独立工兵营,分别配属各战区各集团军担任工兵支援任务。

(六)军务署通信兵司及有关机构

十七年秋,军政部成立交通司:兼理通信补给保养训练及一般行政事宜。抗战军兴,有关通信补给保养等一般行政事宜,仍由军政部交通司主管,有关通信部队之指挥配置,通信设施及传递保密等业务,由军令部通信兵指挥部主管。有关通信兵之教育训练,由军训部通信兵监主管。

事实上,民国二十年春,陆海空军总部直辖之无线电27个台,改编为军政部军用无线电台管理局,同年冬,陆军步兵第十师李默庵部首先成立通信营,辖有线电连二,无线电排一。二十三年春,陆军推通信学校筹备处成立,交通兵第一团改称陆军通信兵团,二十五年陆军通信兵第一团及第二团先后成立。军政部无线电管理局改称为无线电总台,并陆续扩充至20个电台,二十七年元月军委会军令部成立通信指挥部。二十八年,军委会军训部设立通信兵监,主管全军通信兵教育训练,军政部交通司则主管通信部队配置,与通材补给等业务,又成立通信兵第三团。以上为抗战初期,军政部所负责的相关后勤业务。迄民国二十九年,军政部组织体系如后(附表6.22)。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75_0032.jpg" /]

国民政府于三十五年五月一日明令撤销军委会及所属各部会与军政部,改为“国防部”。同日特任白崇禧为国防部长、陈诚为参谋总长,特任顾祝同为陆军总司令、陈诚兼海军总司令、周至柔为空军总司令、黄镇球为联合勤务总司令。军委会之组织及其职务至此已不复存在。

至于后方勤务部方面:

抗战军兴,为适应需要,乃在军政部之外,另成立了后方勤务部,协力共负支援大军作战之重责。先是二十四年冬,政府鉴于日本侵略日亟,即积极作抗战准备,故在军事委员会下,设一非公开性之首都警卫执行部,其第二组即主持全国后勤策划,及一切储备设施。

二十六年七七事变起,政府决定对日长期抗战,当即适切调整军事机构。八月十日,乃以首都警卫部第二组为基干,扩编为后方勤务部,任俞飞鹏将军为部长,下辖各战区兵站总监部,各集团军兵站分监部等单位,形成整然之独立后勤体系,执行支援勤务。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军事委员会密令颁布后方勤务部组织条例,该部设部长一员、副部长二员、参谋长一员,承军事委员长之命,并受参谋总长之指挥,综理全国作战部队兵站攸关之一切事宜。后方勤务部之组织系统及职掌表则如后(附表6.23、6.24)。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76_0033.jpg" /]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77_0034.jpg" /]

后方勤务部之指挥位置,随战局发展而多次移动。二十六年十二月自南京移南昌,复迁长沙,二十七年复移驻贵阳,二十八年五月迁重庆。

后方勤务部之组织,随业务部之增繁,任务之加重,而日渐扩大。其历年增设改组拨编之单位如下:

史料编辑处。曾一度撤销并入参谋处,二十八年五月又恢复设置。

二十七年一月,设置政治部,由段承泽任主任。

二十八年增设军邮督察处。

抗战初期,按战斗序列,在每一战区成立一个兵站总监部。八月十五日第一、二、三兵站总监部同时成立。第四战区战争尚未发生,仅成立四分之一兵站人员。嗣战局蔓延日广,又增设第五兵站总监部及第八战区运输处。后方勤务部并于各要地分设办事处,以与战区兵站取得联络。二十六年十一月沪战失利后,为办理南京卫戍部队之补给,乃于卫戍长官司令部内设置运输司令部。十二月后方勤务部移南昌,于武汉设置办事处。南京既陷,为巩固武汉区防卫,又于武汉卫戍总司令部内设置兵站总监部,担任区内作战部队之补给。

此期内各战区之重要兵站设施如下(附表6.25)。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78_0035.jpg" /]

二、抗战中期之后勤体制变革

抗战从武汉会战后,进入第二期,惟后勤业务主要仍延续第一期之编制,只略有更动,今将其变动简述于后。

成立军粮总局。总局于二十九年元月成立,三十二年元月撤销,此局之业务主要为掌理全国军粮之筹办、制藏、监查、审核、及军粮经费之出纳统计等事宜,首任局长为熊仲韬,除设总局外,另在各地设军粮局。

另其他单位之变动情况如下:

(一)交辎兵司及其有关机构

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交通器材库改编为交通器材总库,并于各省重要地点设立分库。分库又分汽车器材与油料两种分库,而随着战势之推移,补给业务日益繁重,故分库增加至64座,内油料库61座,汽车器材库3座。

(二)马政司及其有关机构

1.关于种马牧场

嵩明种马牧场,于二十八年筹备,三十年成立。

贵德军马牧场,于二十八年成立,三十年分建鲁仓分场。

2.关于马骡采购机构

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先后成立第5至第14购马骡组。

3.关于掌管兽医及其器材之机构

陆军第二兽医院于民国二十八年成立。

(三)兵工署及其有关机构

二十七年后方勤务部成立时,该部之军械处,由兵工署军械司司长兼任处长,负责指挥调度各战区所设之野战军械库。

(四)军需署及其有关机构

1.二十八年四月,驻川军需局撤销。武昌被服厂迁四川江津,改为军政部第一被服厂。第一制呢厂军用纺织厂及南昌粮秣实验场先后迁重庆一带,武昌制革厂迁贵阳,改为军政部制革厂。萍乡被服厂迁沅陵,改为第二被服厂,首都被服实验工厂扩充为军政部第三被服厂,由湘迁桂林。点放委员会亦迁渝办公。

2.二十八年八月,裁撤驻豫军需局,十一月在桂林成立驻桂军需局。

3.二十八年军需署为充实经理物资,扩充粮秣、军工、制革等厂,于四川筹设分厂。八月在滇越成立军需署滇越办事处,负责采购、运输及贮存海防之军需。十一月成立军需署运输管理所,担任西南运输,归驻滇办事处指挥。前驻川军需局仓库改为军政部军需署第五仓库,设重庆南岸王家沱。又设昆明分库,收储运自海防之军需品。又调整各军需局,粤局自广州迁韶关,鄂局自武昌迁宜昌,并于老河口设办事处;陕局仍驻西安,并于兰州、洛阳分设办事处;赣局自南昌迁吉安,并于上饶设办事处;桂局仍驻桂林,亦于衡阳、芷江各设办事处。又成立军政部制革厂成都分厂,及嘉定制呢分厂。

4.二十九年十一月在山西、老河口、昆明分别成立军政部第2、7、8军需局,原驻陕、鄂、粤、赣、桂各局,改为军政部第1、3、4、5、6军需局。十二月在渝成立陆军军需杂志社。

5.三十年元月,在西安成立军政部第一颜料厂。三月军政部制革厂改为军政部第一制革厂,成都分厂改为军政部第二制革厂。十一月分别在重庆、成都成立军政部第四、五被服厂。十二月筹设第一被服厂纺织工厂于璧山,及实验织布工厂于南岸,并与西康省府合办西康制呢厂。

6.三十年元月,成立军政部军需署输送大队,运输西北一带军饷。

(五)军医署及其有关机构

战时军医业务系分野战区、兵站区及后方区。野战区设各军师卫生排,及各军师野战医院。兵站区设防疫大队、患者输送队、卫生大队、卫生汽车组、卫生船舶队、伤病收容所、手术组、兵站医院、卫生材料及被服分库等单位,以上所有单位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拨归后方勤务部各级兵站指挥作业。

至于后方勤务部之组织更动如下:

(一)二十九年二月,汽车管理处撤销,并入运输处,改称交通处,分4科;第一科负责陆军及畜力运输;第二科负责水运;第三科负责汽车运输;第四科负责油料。

(二)三十年五月,经理处第一科扩编为粮服组,下设4科。

因战斗序列的变化,致各战区之兵站总监部,各集团军之兵站分监部,各军师之兵站支部及兵站分站都有变化。

二十八年五月,于桂林、西安分设兵站统监部,直隶于后方勤务部,受军事委员会桂林、西安办公厅之指导监督,以指挥所属各兵站总监部支援作战部队。内设参谋、副官、交通、军械、经理、卫生等处,其组织系统见后(附表6.26)。

当时在统监部之下,另设有兵站总监部。兵站总监部为兵站系统中最重要之机构,每战区各设置一个,担任该战区战斗部队之补给及运输事宜。在作战行动上,受各该战区司令长官之指挥监督,在行政业务上,则受后方勤务部或兵站统监部之指挥监督。其组织系统如下(附表6.27)。

兵部分监部,掌管兵站总监部管区前端至兵站末地间之一切兵站业务。每一集团军各设置一兵站分监部,冠以该集团军之番号,同时受各该集团军总司令及兵站总监之指挥督导。其组织系统如(附表6.28)。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80_0036.jpg" /]

兵站分监部之下层机构为兵站支部、兵站分站及派出所。凡各独立军或集团军所辖部队仅足四师者,设兵站支部。支部设主任参谋、经理、卫生、交通各主任等,指挥配属之站、库、队等作业。隶属于兵站分监部。

凡各独立师设兵站分站,站设站长及经理员、交通员若干。担任军品之收发保管及运输,隶属于兵站支部。凡各独立旅设派出所,系临时设置。后方勤务部所设办事处及办事分处代表后方勤务部与当地部队联络,及对兵站之督导。二十七年四月至二十八年十月间,战局推移颇剧,南岳会议决定重新划分战区。后方勤务部经长沙迁至贵阳,于重庆、桂林、天水各设办事处。二十八年五月迁至重庆,改设办事处于贵阳。后鉴于江南江北机关繁多,后勤部远处后方,照顾难周,乃改桂林及天水两办事处为江南、江北兵站统监部,分别就近指挥江南、江北各战区兵站业务。十月又增设第六战区兵站总监部。此期内为适应战局,除迭将兵站机构予以调整外,更整补各作战部队师属辎重及运输营连。至游击部队则仅发兵站临时运输费。此期之兵站指挥组织如(附表6.29)。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81_0037.jpg" /]

三、抗战后期之后勤体制变革

抗战后期之后勤概况概述如下:

军政部以下之机构变动情况:

(一)交通司及其有关机构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一日,军政部交通司拨隶后方勤务部,以刘永琨少将为司长。

(二)交辎兵司及其有关机构

三十四年二月,后方勤务部交通司,复归隶军政部,辖于军务署,改称交辎兵司,仍主管前交通司之原有业务。

又三十四年六月交通器材总库撤销,所属分库亦同时改编为军政部第1至第5燃料补给总站,分驻于昆明、贵阳、重庆、兰州及西昌。各燃料补给总站,于川黔、川陕、陕甘及川滇公路要点,每距100~150公里处,设燃料补给站一,专司各该线站军用汽车加油之责;并另设燃料储备库五,车材库二,交通器材储运所一,负油料及车材运输储备之责。三十四年,军政部交通司于重庆设植物油总厂,又于内江、泸县、褒城,分设酒精厂各一,另设裂化煤油厂一。

(三)马政司及其有关机构

三十三年冬,军政部军务署成立,马政司改隶于该署,任朱其骧少将为司长。

1.关于种马牧场

原有惠阳种马牧场于三十一年迁甘肃岷县,改称岷县种马牧场。

原有柳城军马牧场于三十年迁罗城,改称罗城种马牧场,三十四年撤销。

西昌种马所于三十年筹备。

2.关于马骡采购机构

三十年成立西北及西南军马采运所,三十四年撤销。

三十四年成立中美联合军马购运处,专购甲种马骡补充新成立之30个师,是年抗战胜利,旋即撤销。

3.关于掌管兽医及其器材之机构

二十八年成立于贵州札佐之军马防疫所,三十四年迁北平。

陆军第三及第四兽医院分别于民国三十、三十三年成立。

(四)兵工署及其有关机构

三十三年十一月,兵工署设军械保养人员训练班于昆明,是为建立美式兵工外勤体之肇始。三十四年军械保养团于昆明成立,下设4个营,1个修配厂。三十五年后先期在印度成立之兵工营并入该团,编为第五营。

(五)军需署及其有关机构

三十四年三月,军政部修订组织法,军需署编制亦经调整。先是,二十九年一月军政部设军粮总局,军需署有关军粮业务遂移该局接办。三十二年一月,军粮总局结束,军需署乃增设粮秣司接管其事。同时接管兵役署经理处因结束而移管之业务。三十三年十月,该司改隶后方勤务部,三十四年二月,复隶军需署。

至于其他的变动如下:

三十一年五月,军人储蓄停办,军需署财务司储蓄科改为综合科。

三十一年六月,接收东南染织厂,成立军政部第二颜料厂于江西铅山。七月,军政部纺织厂分编为军政部第一、二纺织厂,分设于重庆小龙坎及重庆南岸弹子石。八月,在赣、陕成立军政部第六、七被服厂,并筹设军政部第三纺织厂于湖南祁阳。又接管沅陵之麟笙军服商厂,成立第二被服附属分厂。十月接管经济部工矿调整处与军政部合办之重要染整厂,成立军政部第三颜料厂。同时筹设军政部第四颜料厂于祁阳。

三十一年八月,在长沙、洛阳成立军政部第九、十军需局。十一月设张掖办事处,担任入新疆部队之补给。十月裁撤军需署驻滇办事处,十二月裁撤工程处及第四被服厂,所遗业务,分别拨营造司及第一被服厂接办。

三十二年元月,军需署增设粮秣司,先后接管原军粮总局所属驻川、陕、晋、甘、黔、桂6军粮局,及所属分局各粮秣厂、各粮秣仓库、各运输大队、汽车连、第26监护大队各军粮局改番号为军政部驻某省粮秣处,分局改为某地粮秣分处,各粮秣厂改为军需署第一、二粮秣实验厂,其重要粮秣机构首长姓名如下:

军政部驻川粮秣处处长杨麟

军政部驻陕粮秣处处长蔡翊祺

军政部驻黔粮秣处处长汪逢楠

军政部驻晋粮秣处处长杨思诚

军政部驻桂粮秣处处长陈勉锋

军政部驻甘粮秣处处长张鹤鸣

军政部沅陵军粮接运处处长白雨生

军政部川江军粮接运处处长黄壮怀(由渝万两军粮接运处并编)

军政部康滇军米临时转运处主任熊创鸣

军政部西康粮秣分处主任江锡龄

军政部军需署第一粮秣实验厂厂长金

军政部军需署第二粮秣实验厂厂长韩宗琦

三十二年三月裁撤第二、四、九、十军需局。于洛阳、长沙、曲江分别成立军需局办事处,归第一及第六军需局指挥。又第六军需局衡阳办事处结束。十一月裁撤驻川粮秣处重庆分处,又裁撤西康第六粮库之两分库。

三十三年五月,扩充万县第三被服厂,成立高塘分厂,十一月在万县成立军政部军需署直属第二被服厂。

三十三年十月,军政部军需署粮秣司及各地粮秣处、军粮接运处及其他军粮机构,均移归后方勤务部管辖。

桂柳失陷前,第六军需局及第三被服厂迁驻贵阳,其余或编并或裁撤。

三十四年五月,撤销各地军需局。自二十六年八月以来,先后成立11局,至此全部裁撤。兹将各地军需局历任局长姓名列述如后:

第一军需局(原驻陕局)首任汪奇柏

第二军需局首任靳敬箴二任聂玉清

第三军需局(原驻鄂局)首任舒绍基二任何伟业

三任陈树兹

第四军需局(原驻粤局)首任何伟业二任李炎光

第五军需局(原驻赣局)首任朱绍基二任余含善

第六军需局(原驻桂局)首任陈达勋二任张乃恒

第七军需局首任张超二二任胡畏三

第八军需局首任李绍阳二任何伟业

第九军需局首任梁克鉴

第十军需局首任靳敬箴

驻川军需局首任余念慈

各军需局被撤后,附设之军需仓库,除西安一局第一库及曲靖第三库改为署属储备库及分库外,余均随同各局拨归补给区司令部接管。至各局所属经理工厂,则直隶军政部,更改番号如下:

军政部第六被服厂驻铅山

军政部第七被服厂驻西安

军政部第八被服厂驻汉中

军政部第九被服厂驻天水

军政部第十被服厂驻张掖

军政部第一被服工场驻桂东

军政部第二被服工场驻兴宁

军政部第一颜料厂驻西安

军政部第三制革厂驻西安

三十四年八月日本投降,军需署派员随同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各地区受降长官,陆续接收各地军需工厂,加以整编,计有:军政部沈阳被服总厂:辖制呢、制革、染整、橡胶、制靴、针织等厂场及锦州被服厂。军政部平津被服总厂:辖天津、青岛、济南三被服厂,及平、津、济、青等地制革、染整、装具、针织、橡胶、军毯、制呢等厂场12所。军政部西安被服总厂辖郑州被服厂及制革工场。军政部武汉被服厂辖制革厂及谌家矶被服厂。军政部上海被服总厂辖制革厂及沪西被服厂。军政部广州被服总厂辖制革厂、橡胶厂各一,及琼州制革工厂。第一粮秣厂驻上海,第二粮秣厂驻汉口,第五粮秣厂驻北平,辖北平工厂及青岛分厂,第六粮秣厂驻沈阳,辖辽阳分厂,第七粮秣厂驻郑州,辖新乡工厂,军政部沈阳麻袋厂。

关于营产机构,十八年成立了6个营产调查组,十九年陆续成立了若干营房保管所,均隶军政部。抗战期间,除保留第一及第四营产调查组外,其余各营房保管所、营管处,及第二、三、五、六营产调查组均予撤销。三十二年又成立7个营房保管所,管理青年军营房,三十三年成立四川及云南营产管理所。

(六)军医署及其有关机构

三十二年将军医署第一处改为总务处,第二、三处改为医政、药政、卫生三司。旋将卫生司改为技术司。

三十二年上半年,军医署统一调整各医疗机构,共辖陆军医院120个,兵站医院84个,预备医院21个,伤运站123个,卫生大队28个,流动手术大队12个,卫生船舶队40个,卫生列车队8个,另加后勤部及作战部队所属卫生机构,总计全国约850个卫生单位。三十四年二月以后,军医署在各地分设陆军卫生材料厂、卫生用具制造厂、敷料制造厂、药苗种植厂、血库等机构,分别办理卫生被服装具及药料事宜。

(七)军务署通信兵司及有关机构

三十四年春,军政部军务署设通信兵司。

各新成立机构接办业务之情形,概如下述:

国防部第四厅接办后方勤务总司令部部分业务。

国防部第五厅接办军政部军务署业务。

国防部兵役局接办军政部兵役署业务。

国防部预算局接办军政部会计处业务。

军政部军需署财务司、会计处之综合审核两组,及后方勤务总司令部经理处之财务单位,合并新成立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财务署。

军需署所余单位,及马政司,并编新成立之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经理署。

军政部军医署及后方勤务总司令部卫生处,并编为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军医署。

军政部军务署交辎兵司,后方勤务总司令部运输处,及军训部辎重兵监一部分,合并成立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运输署。

军政部军务署工兵司,及军需署营造司,合并成立联合联务总司令部工程署。

军政部兵工署改编为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兵工署。

军政部军务署通信兵司,并编为联合勤务总司令部通信署。

自完成北伐,军政部于民国十七年十一月成立,迄至抗战胜利,军政部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结束,在此悠长艰巨之18年又7个月期间,正值国家内忧外患交相煎迫之时,军政部统筹国军之整建,负责国军薪饷给养之筹措,以及服装械弹器材之补给,艰苦备尝,终能克服困难,转弱为强,终竟剿共抗战之全功,获致史无前例的伟大胜利,登国家于五强之林,厥功至伟。

至于后方勤务部之变动如下:

三十二年五月,增设铁道运输处,接管军委会铁道运输司令部业务。原参谋处第三科扩充为人事组,原兵站史料处撤销,改由参谋处第三科接办。原经理处粮服组扩充为财务、粮服两组。三十三年十月十日,人事组扩编为人事处。

至于抗战末期之军委会兵站指挥系统如(附表6.30)。

[img alt="" src="../Images/figure_0284_0038.jpg" /]

而抗战时期之兵工业发展情形如下,因其前后承接关系紧密,故在第三节一并叙述。

(一)钢铁制造。七七事变后,兵工署为配合长期抗战,供应所属各厂之钢铁需要,乃与资委会合作,拆卸武汉附近各钢铁厂,选定重庆大渡口,建立大渡口钢铁厂,生产生铁,炼铸钢锭,轧制钢条、钢轧、钢板,使战时武器制造,得于国境封锁之中维持不衰。二十六年元月,重庆电力炼钢厂筹备委员会,改隶军政兵工署,更名为重庆炼钢厂筹备处。二十八年元月,改称第24兵工厂,开始发电炼钢,炼造飞机炸弹弹壳,并轧制各种钢料,及供应步枪枪管之钢料。三十一年十一月,在重庆磁器口正式成立第28兵工厂,从事工具钢之制造,以配合后方重工业之需求,是为我国合金钢制造之始。

(二)火药制造。汉阳兵工厂赫山分厂制无烟火药,二十七年该厂由汉口内迁湖南辰溪,旋再迁四川巴县,改称第2兵工厂,从事黑药及代汽油之制造。巩县分厂原为我国唯一制造化学战剂之工厂,二十六年迁川,改称第23兵工厂,惟以智利硝来源断绝,无烟火药因而停造。二十七年各兵工厂相继迁川,兵工署鉴于军用炸药需用孔亟,乃就地取材,利用铜以制氯酸钾,代替部分TNT之应用,遂于二十九年在四川长寿县成立第26兵工厂,以铜精制碳酸钾,三十二年七月正式出品,年产氯酸钾300吨,氯酸钠60吨。

(三)弹药制造。抗战期间,负责制造枪弹者,有第11、第20、第25、第40各兵工厂;每月平均产量约为1200万发。迫击炮弹,由第21厂及第3分厂(82迫炮弹)与第50厂成都分厂(60迫击炮)大量生产,第50厂则制作150迫击炮弹,第21厂制造120炮弹。第11、第24、第25、第30、第31、第44、第52等兵工厂,并负责手榴弹制造,第40兵工厂仿造意式枪榴弹,第3分厂制造77式枪榴弹。三十四年第21兵工厂开始制造破甲弹及发射筒。金陵兵工厂曾制造迫击炮信号弹及手枪信号弹,应化所亦参加手枪信号弹之生产,第27厂、第11厂亦曾大量制造。第27厂于万县建设厂后,除修改飞机炸弹外,并大量制造机场照明烛及飞机照明弹。我国制造之化学弹药,以青磷弹较多,抗战期中,约有青磷手榴弹、38式黄磷枪弹、60黄磷迫击炮弹、82青磷迫击炮弹、15公斤黄磷炸弹、165式16公斤黄磷炸弹、1711b式50公斤青磷炸弹、173式50公斤黄磷炸弹等,由第21厂及第27厂负责制造。第23兵工厂于二十七年迁川后,首于大佛寺装填毒烟罐一批,在抗战中所出毒气弹药,计有GN香棒、圆锥药手榴弹、元药手榴弹、82催泪迫击炮弹、15公斤方药炸弹、圆锥警枪弹等。为应空军之需要,制造飞机炸弹,计有意式120、280、500、800公斤等重型毁坏弹之仿造,燃烧弹亦有婴儿弹、6公斤燃烧弹、及40磅青磷弹之制造。上海兵工厂之炼钢厂于抗战初改组为第3厂,从事飞机炸弹之制造。随后第24厂亦从事炸弹壳之生产,装炸药工厂则先后由南昌火工所及第27厂任之。战防地雷,主要为4号甲雷;由第20厂及第24厂制造。为破坏敌后交通,技术司徐云赓氏曾设计铁道爆破器(即11号爆破品)1种,由第27厂大量制造,以供敌后人员应用,颇著成效。

(四)枪支制造。我国仿造步枪,计有88式、98式、元年式、中正式、38式等数种。其中以中正式步枪为制式装备,此枪于民国二十四年十月由巩县兵工厂正式出品。抗战爆发后,巩厂之枪厂,经长沙烟溪迁渝,后并汉阳之枪厂而成为第1兵工厂。后第41兵工厂,亦生产中正式步枪。金陵兵工厂于二十六年底内迁,改称第21厂;该厂自十六年至三十六年,共造成马克沁重机枪29222挺。捷克式轻机枪,由第53厂、第21厂、第40厂、及第31厂分别制造。仿造手枪,计有左轮、勃朗林及自来得3种。信号枪出品较多者,为第11厂所造之26式信号枪。

(五)火炮制造。自十四年以后,国内各厂竞相试制造击炮,口径复杂,计有75、81、82、83、84、105、130、150、220毫米等。十九年,金陵兵工厂王仍之、朱柏林诸人改良沪造82迫击炮,制成新炮,定名为二十年式82迫击炮,成为我国之制式武器。二十六年,金陵厂迁入四川,改称第21厂,于二十四年至三十六年间,共造82迫击炮11211门。6公分迫击炮,系第50厂仿法国60迫击炮,于三十一年制成,是为二十六年式60迫击炮,后第10兵工厂亦继起仿造此炮。抗战期间,国军退入西南山区作战,以迫击炮之运动性较诸榴炮为便,乃于第21厂参照法国120迫击炮,重新设计,制成33式120迫击炮,自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共造198门。

(六)光学及化学器材。我国对光学器材之生产,原限于火炮用颇为简单。故多属炮厂之一部分。二十八年四月,第26厂自制第1架6倍望远镜成功,随后制成望远镜500余架。三十年自制80公分测远镜成功,定名为中正式测远镜。三十二年元月,成立第53厂贵阳分厂筹备处,筹制光学玻璃,抗战胜利后,改称玻璃试验所。我国正式设立具有规模之现代化学战剂工厂,始于巩县分厂;二十六年该厂迁至四川泸县;二十七年四月,更名为第23兵工厂,陆续增添光气工场、火药工场、防毒器材工场等拥有14个制造工场,三十二年成立重庆分厂,负责防毒靴之制造,三十三年成立昆明分厂,从事青磷之制造,计在抗战中,该厂除制造化学战剂与防毒器材为其主要目标外,并上自酸碱染料火药肥料,下至火柴原料醋酸油漆,莫不为其研究试造之对象。二十六年以后,仅第23厂承制防毒面具,不敷军用远甚,政府乃从上海、香港等民间工厂,自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先后订购防毒面具及防毒眼镜;其中27式面具计订购100万套以上。每具港币4.5元,由兵工署派员驻各民营工厂监造之。

四、抗战后期西南及印缅远征军之后勤体制

三十一年为掩护国际交通,赴援缅甸,因设远征军兵站总监部。三十三年中国陆军总司令部成立,下设后勤司令部于昆明,以指挥西南战区补给业务,及办理美援接收工作。

较重要的变动是军政部下辖的军需署:

三十二年元月,中国驻印总指挥部成立,由中美双方编成,下设参谋、军务、副官、军需、军医、军法等6处,处长悉由我方派任。军需处处长为刘真原上校。其补给作业,一律采用中美制,开中美经理合作之先河,中经孟拱、密支那、八莫、腊戍诸战役。

军务署工兵司及有关机构:

三十二年五月,独立工兵第10及第12团,开赴印缅战区,参加远征军作战,并担任史迪威公路及油管工程。三十三年,独立工兵第2团支援强渡怒江之役。

军务署通信兵司及有关机构:

三十三年成立通信兵第7团,此外,又先后成立14个独立通信兵营,配属于远征军及各方面军工作。

至于此时期之兵站设施,三十一年春,我为了掩护国际交通线,派军赴援缅甸,旋一部撤至滇西,一部撤至印度。三十二年元月,鉴于防线日渐缩短,将江南、江北两兵站统监部予以裁撤。同年二月,增设远征军兵站总监部,担任远征军补给。三十三年冬,另成立陆军总部后勤司令部于昆明,指挥西南方面兵站业务与接收美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