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发表R系统论文,但没有很快推出关于数据库产品,正是他们的这一错误成就了我。
——拉里·埃里森
第一节 鹬蚌相争,IBM成就了埃里森
如果说拉里·埃里森在成功的路上需要对谁表达感激,那毋庸置疑,一定是“蓝色巨人”IBM。IBM软件工程师所发布的信息让拉里·埃里森为之癫狂,这就是机会,就是未来数据库的发展趋势。于是,拉里·埃里森利用IBM的错误成立了甲骨文公司。
叛逆的犹太坏小子
1944年8月17日,一个19岁的犹太女孩生下了一个男婴。这个19岁的女孩并没有为儿子的呱呱坠地而觉得开心,反而有一丝忧愁爬上了心头,因为这个孩子没有父亲,这个19岁的未婚妈妈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九个月以后,这个男婴就生了一场大病,连续数日高烧不退。年轻的未婚妈妈又悲又悔,深知自己没有能力将这个孩子养大,于是就将这个孩子送给了她的兄弟路易斯。
路易斯是一名从俄罗斯来的移民,每个移民的身上都有非凡的冒险精神和上进心,路易斯也不例外。早些年他曾经投身于房地产业,赚到了不少的钱。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又在经济大萧条中一贫如洗。突如其来的打击不仅改变了路易斯的生活条件,也改变了他的性格,他变得阴阳怪气,暴躁易怒,不好与人相处。不管是养子埃里森,还是亲生女儿多丽丝都对路易斯印象极差,埃里森认为路易斯是一个墨守成规的老顽固,多丽丝则觉得路易斯是一个冷酷无情、性格孤僻的人。事实上,路易斯确实对一双儿女不太好,作为一个父亲,他极少对自己的儿女表现出亲切,更别说做些亲昵的举动了。埃里森就跟随路易斯生活在芝加哥中下阶层的犹太人聚集区中。
童年的生活塑造了埃里森的性格,周围混乱的环境和冷漠的养父,培养了他尖酸刻薄的性格和很重的疑心病,他不相信任何人,甚至就连结发的妻子也信不过,在他的眼中,婚姻和生意一样,不过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是一场暂时的合作。除了坏的一面,他性格中好的一面也来源于此。他不喜欢养父,养成了他喜欢对抗权威,喜欢创造新事物的性格。
没上学的时候,他就在对抗他认为是一个老顽固的父亲,上了学以后,老顽固就变成了他的老师们。他不喜欢被人管着,老老实实地上课在他的眼里无疑就是向“专制”势力妥协。于是他经常逃课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无视老师的批评与白眼。这样一个坏学生,自然少不了被学校惩罚,屡教不改以后,学校请来了路易斯,要求路易斯好好管教埃里森。埃里森在学校的所作所为无疑让父子关系进一步恶化了,但不管路易斯怎样惩罚他,他依旧是我行我素。
经常逃课,学习成绩自然也不会好,老师们认为,埃里森将来会一事无成,他就连犹太人必学的拉丁文都不能及格。埃里森对此则不以为然,他认为几个字母不足以决定他的未来。尽管老师们不喜欢埃里森,但是同学们却对他评价却颇高。他高中时代的好友就一直相信,埃里森必定会成为一个非凡的人,他认为埃里森有超越同龄人的主见,看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角度。埃里森对此也表示,自己的养父和学校的老师们一样,都是他成功的绊脚石,任何让老师开心的行为,不过是因为你按照老师的想法去做事了而已,但这些在生意场上没有任何价值。
12岁的时候,埃里森从养父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此后的很长时间里他都陷入了一种悲观的情绪,一想到自己的出生是一个错误,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他就变得极度缺少安全感,而养父的所作所为更让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把自己的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此以后,他把悲观变成了对成功的渴望,不过走出悲观以后的他变得更加叛逆了。犹太人在13岁的时候要进行犹太教的成人礼,这是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几件事情之一,但埃里森拒绝参加。这件事情让埃里森的离经叛道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他的养父母因为这件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愿意理他,但埃里森对此并不在意。
埃里森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渴望成功,渴望着实现自己成为百万富翁的理想,他认为只要自己去做,就可以做成任何事情,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尽管他还小,就已经从理想走向了实践。在犹太中下层的社区中,孩子们都有一些自己喜欢的玩物,还有不少人收集自己喜欢的东西,埃里森也不例外。他对集邮有着很高的兴趣,但由于没什么钱购买邮票,只能利用放学的时间去打工,用微薄的薪水来集邮。从此,他开始关注有关邮票的新闻和报纸,他发现集邮这件这件事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更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他开始转卖一些邮票,从中寻找赚钱的机会,没过多久,他就成为了班级里过得最滋润的孩子。
埃里森的叛逆性格让班级里的其他孩子都不喜欢和他来往,在人群之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埃里森本人也不介意这一点,因为这个时候他爱上了读书。埃里森喜欢读的书并不是那些跟学习有关的课本,而是关于战争和战争英雄的书,他尤其喜欢丘吉尔和麦克阿瑟,他们的传记被埃里森一次次地翻看,这些书对埃里森的人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段时间里,就连上课迟到时,他都会拿丘吉尔也总是迟到来当借口。
在这一阶段中,埃里森有着明确的目标,并且培养出了非凡的专注能力。在他做事的时候,任何人都很难打扰到他。比如他在看书的时候,多丽丝不管在他旁边用多大的声音和他讲话,他都能够充耳不闻,除非多丽丝挡住他的眼睛,或者将书拿走,不然埃里森都不会注意到多丽丝已经站在他身边了。
埃里森相比于其他的孩子,显得更加敏感和早熟,尽管年纪轻轻,对于人生已经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在那个时期,他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无所谓快乐不快乐,压力是决定你心态的唯一因素。”除了读书之外,埃里森也非常喜欢运动,橄榄球和棒球都是他擅长的体育项目。他是学校棒球队的成员,为了打棒球,他甚至可以放弃上课。运动使他感觉到刺激,也让他觉得前方充满挑战。
三所大学得不到一个文凭
高中毕业以后,埃里森就迎来了他的大学生活。在上大学之前,他对大学有着许多美好的憧憬,在大学里,老师不再用顽固的旧思想来束缚他,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因为逃课而被学校惩罚,更不用担心在家里和路易斯发生一些令人难堪的冲突。上了大学以后,埃里森一改儿时的调皮任性,开始认真投入到了学习当中去,不过还是要他感兴趣的学科才能够让他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比如数学。
埃里森对数学的喜爱可以说是如痴如狂,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就可以让他废寝忘食地研究。甚至有几次,他遇到了花去十几个小时还解不开的数学题,甚至在深夜跑到数学老师家的门前,叫醒睡梦中的老师为他解题。尽管整个过程埃里森表现得非常无礼,但老师对这个执着的学生却也没有多少恶感。埃里森在数学上极有天赋,并且还有着一种可怕的偏执。因此,在整个班级里,没有一个人的数学成绩比他更好,甚至在课堂之上他总是能拿出胜过老师的解题方法。
埃里森对于数学有多热爱,对于他不感兴趣的科目就有多厌倦,比如说拉丁文,这门从小他就深恶痛绝的学科。他几乎逃掉了所有的拉丁文课程,考试也从不参加,甚至就连老师是谁他都不知道。就这样,埃里森令大学中的老师们又爱又恨,爱的是这孩子聪明绝顶,又有一股惊人的偏执劲儿,如果能够专心研究学术,将来肯定是个人才。恨的是这个学生的性格太孤僻了,而且过于我行我素,恐怕很难从学校里毕业。
不管是面对老师们的教导还是同学们怪异的眼光,他都能安之若素,他用偶像丘吉尔激励自己,认为自己和丘吉尔一样是一个天才,如果没有特立独行的勇气,又怎么能够成就一番事业呢?仔细对比,埃里森和丘吉尔的求学时代还真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两人的平均成绩都不突出,都热衷于做离经叛道的事情,都头脑聪明、脾气暴躁。
埃里森在大学时期成为了学校的名人,但这不是因为他聪明的学习成绩,更不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以及孤僻的性格,而是因为他在一场砸车比赛上的表现。砸车比赛,顾名思义就是比谁先将汽车弄坏。埃里森从小就热爱运动,大学时的他已经是个肤色健康、身材高大的棒小伙子了。比赛的当天,他拿着一把巨大的锤子,状若疯狂地向汽车砸去,很快就把整辆汽车砸得粉身碎骨。就在这一天,他的身影映入了学校所有人的眼中。他成了学校的名人,甚至有了许多追求者。被女孩围绕的埃里森并没有和她们交往,因为他心里装着他的初恋女友。多年以后,已经成为了花花公子的埃里森表示,没有和那些女孩约会真是他人生中所犯下的最愚蠢的错误。
在他大学第二年的末尾,养母病逝的噩耗从家乡传来。不同于养父,埃里森对于他的养母有着非凡的感情。他的养母莉莲是一个善良而温柔的女性,她对自己的工作任劳任怨,尽管薪水微薄,但她经常将工作带回家里做,而且毫无怨言。尽管他们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但莉莲仍然会给街头那些乞讨的流浪汉一些零钱和食品,这些行为无疑深深地影响了埃里森,给了埃里森真正母亲的温暖。可以说,在埃里森的人生前半段里,莉莲是他的精神支柱。养母的去世令埃里森悲痛欲绝,他不敢相信,如果没有母亲的温柔,他要怎样去面对自己脾气古怪的养父。深受打击的埃里森无心学业,几个月后,正式从伊利诺斯大学退学了。
又过了几个月,埃里森才从莉莲去世的打击中恢复了过来,他选择进入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习,并且还申报了西北大学的选修课。结果还不到一个学期,他就因为平均成绩达不到及格线再次退学了。
就读了三所大学,埃里森都没有获得一张学位证书。尽管埃里森是个反对传统、离经叛道的人,但他依旧不能否认大学学位的重要性,现实也是这样告诉他的。离开了大学以后,埃里森决定进入社会,数次应聘,都没有获得成功,都是因为招聘方要求应聘人员要有大学学位。至此,埃里森对于自己的离经叛道依旧不后悔,他认为自己拒绝传统的教育方式,虽然因此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获得的却远比这些苦头更多。至于他功成名就以后,在耶鲁大学演讲时,用众多退学富豪的经历煽动耶鲁大学学生退学的时候是怀着怎样的心思,就不得而知了。
既然没有合适的工作,那么埃里森就如同公路电影中的主角一般,开始了自己浪迹天涯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大部分积蓄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一路开往了加州,抵达加州的时候,他身上的钱只够人的口粮和车的汽油。加州是美国反主流文化运动的发源地,到处都充满了自由、开放的氛围,这里深深地吸引了埃里森,于是他决定留在加州。他申请了伯克莱大学的研究生,并且开始尝试深造自己,寻找一份工作。
作为一个思想先进的年轻人,他在大学里获得了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随后他又购买了一本编程手册,没多久就学会了计算机编程。靠着编程技术,很快他就在银行、保险公司等地方找到了程序员的工作。不过成为一个程序员并不是他的理想,在他心中,这只是他养家糊口最基本的保障而已。
加州不仅给了埃里森一份工作,还给了他一个妻子,就是在加州,他邂逅了他的第一任妻子,短短的几个月以后,他们就正式结婚了。埃里森的第一任妻子爱塔·昆妮是一个年轻漂亮的金发姑娘,尽管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书呆子,但身上却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活力,埃里森对她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或许是天性使然吧,结婚以后埃里森依旧没有安稳下来的意思,他从一家公司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接连换了十几份的工作,而原因就是工作过于单调了。埃里森无法接受简单无聊的工作,老板们也不喜欢不遵守公司纪律,不尊敬自己上司,总是高谈阔论,与公司环境格格不入的埃里森。在埃里森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总是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失业时期,仅仅靠妻子的收入,两个人过得格外艰苦。埃里森虽然不会赚钱,但是却非常会花钱,刚刚结婚不久,他就找了加州最好的整形医师给他的鼻子做了整形手术。借钱买帆船,贷款买汽车,每个月都会收到厚厚的一叠账单。埃里森频繁地失业,挥金如土的花钱习惯,这一切都让昆妮觉得不堪重负,而更让昆妮感到痛苦的是埃里森的性格。
或许是因为两人相处时间不长的原因吧,两人结婚时间越长,昆妮越是发现埃里森身上有一些自己不能接受的性格特点。埃里森可以为一只死去的猫悲伤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他拒绝上班,并且表现出对于死亡深深的恐惧。埃里森还善于撒谎,他伪造学历的事情始终没有跟妻子坦白,还将妻子给他交房租的钱买了酒,并且告诉妻子房租已经交过了。每当昆妮为了钱的事情和埃里森发生争吵,埃里森总是大声地对昆妮说:“我花的钱我会想办法赚回来的。”如果昆妮再对他嚷,他甚至会动手打昆妮。数次以后,昆妮对埃里森十分害怕,甚至担心埃里森会杀掉她。
埃里森为了兑现他赚回自己花掉的钱的承诺,在1973年进入了阿姆达尔公司。阿姆达尔公司当时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企业,有45%的股份属于日本富士通。进入阿姆达尔以后,埃里森经常前往日本出差。日本文化对埃里森的影响很大,谦虚而又好斗的日本文化甚至成为了日后甲骨文的企业文化。埃里森在阿姆达尔公司的收入比之前高了不少,但是他却开始厌倦程序员的工作,他觉得每天都在电脑旁边重复工作,这简直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是在浪费自己的人生。于是,在他30岁的时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阿姆达尔公司。就在这一年,他的妻子昆妮再也无法忍受他反复无常的性格,向他提出离婚。他再三地挽留,再三地许诺,也没有挽回妻子的心。最终,埃里森在30岁的时候成为了一个失业又离异的中年男子,过上了穷困潦倒的生活。
硅谷,奇迹开始的地方
硅谷可以说是近代IT业的发源地,如今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做的事情越来越多,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一切都离不开硅谷的贡献。IT行业只是硅谷众多高精尖行业的其中一部分,整个硅谷可以说是全世界资讯科技产业的领头羊。
这样一个高科技产业聚集地区,自然吸引了无数的高科技人才前来求职,尤其是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的学生们,他们明白电脑会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对于新事物的热情更是让年轻人们找到了证明自己的全新机会。30岁的埃里森就如同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一样,满怀热情来到了硅谷这块奇迹之地。
埃里森在硅谷得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安培影像设备公司担任程序员,埃里森这个时候已经不是那个刚刚自学成才的天才型程序员了,他不仅有天马行空的想法,扎实的技术,更有着丰富的经验。作为一个技术高手,很快他就在公司成为了举足轻重的人物。
埃里森人生之中最大的阻碍永远不是缺少能力,而是他充满缺陷的性格。找到新的工作以后,没多久埃里森就原形毕露了。他每天都要快中午才去上班,在他看来,他所负责的项目从来都是按时完成,而那些每天都按时上班的人也没有比他先完成任务,他没有耽误工作,那些每天按时上班的庸人不过是用这种方式取悦公司的老板而已。由于埃里森的工作上一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所以老板对他的我行我素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埃里森的同事们对他的评价很差,认为埃里森是一个自私又不负责任的人。如果是别人在工作上出现了纰漏,那么埃里森就会指责这个人,认为犯错的人应该为整个失败负责。如果埃里森自己出错了,那么他就认为这并不是自己的责任,而是参加这个项目的每一个人都有错。
埃里森在待人接物这方面做得很差,公司里没有人喜欢他,但是对于埃里森的才能却是每个人都推崇备至的,他在电脑编程上简直就是个天才。相对于技术上的事情,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埃里森的高瞻远瞩,许多埃里森过去的上司都认为,埃里森可以本能地把握技术发展的趋势,看到时代发展的前景,这样的人不仅是个出色的程序员,更可以是个优秀的领导者。
有一个具体的例子更可以说明埃里森这样的狂人是如何在安培公司立足的。有一次,另外一个小组负责的项目遇到了问题,整整一夜都没有人拿出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尽管不喜欢埃里森,但还是硬着头皮向埃里森求助了。埃里森看了看问题,告诉项目负责人,一个小时以后再来,只要一个小时他就可以拿出一个解决方案。尽管项目负责人对他的话将信将疑,但现在也只能相信埃里森了。一个小时以后,项目负责人再次回到埃里森那里,埃里森果然已经解决了问题。不过凭着埃里森的为人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项目负责人,埃里森狠狠地嘲讽了他,表示堂堂斯坦福高才生居然还不如他这个被退学,连个毕业证书都没有拿到的人。尽管埃里森帮忙解决了问题,但是项目负责人却一点感激的心情都没有,灰溜溜地离开了埃里森的办公室。
埃里森在编程方面有着出色的技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安培公司接受当时还是比较新颖的技术项目时,埃里森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小组中的一员,而这个项目就是埃里森后来作为主要发展目标的数据库。数据库这个概念,现在的人们并不陌生,不过就是储存数据的仓库而已。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人们迎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年代,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有大量的数据被妥善保管。用传统的纸质文件来保存数据显然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了,计算机数据库相对于纸质文件来说有着便于查找、易于保存、体积很小等优点,所以人们开始借助计算机保存数据。而安培公司接手的新项目,就是做一个大型数据库。
安培公司任命埃里森为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与埃里森共同负责这个项目的同事里,还有两个日后对于埃里森有着举足轻重意义的人,这两个人就是鲍勃·迈纳和爱德华·奥茨。他们共同负责这个项目,试图将数据库变得更有效率,更加能够被企业所接受,更容易被推广到市场上。
埃里森一直不喜欢程序员的工作,每天千篇一律的工作内容让埃里森觉得自己过得是一种苦行僧的生活,不过这个数据库项目不同,对于埃里森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是一个可以让他大展拳脚的机会。不过公司给予埃里森的权限并不多,主要还是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这让埃里森非常不满,他认为自己所付出的技术根本就与得到的回报不成正比,想要实现自己百万富翁的梦想,就必须自己当老板,将命运掌控在自己的手中。他对自己的同事们讲述了自己的想法,而同事们已经熟悉了埃里森的天马行空和善变,认为这不过是埃里森的又一次突发奇想。
尽管埃里森认为自己在这个项目上没有犯什么错误,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但这个项目还是失败了。这促使着埃里森迈出建立自己事业的一步,对于埃里森来说,他更懂技术,也更懂市场,这次的失败完全是公司高层的问题,如果是他自己在经营公司,那么就完全不会发生这样的失败。于是,他再次向两个同事提起想要自己成立公司的想法。
在当时的硅谷,年轻人凭借自己的技术成立科技公司形成了一股热潮,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和乔布斯的苹果公司都是在同时期于硅谷创建的。同样都是技术型人才,同样是大学的退学生,同样是和自己信任的伙伴们,开创起了世界上最著名的IT行业公司。
一个上百亿美元的错误
在数据库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尽管已经比纸质文件更方便查阅了,但古老的层级数据库依然令人们查询资料时非常麻烦。繁多的步骤,烦琐的操作,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更是增加了出错的概率。在这个时候,一个方便快捷的新型数据库的出现迫在眉睫。1970年6月,IBM公司的研究人员埃德加·弗兰克·考特发表了一篇论文,提出了一种可以输入命令以提取有关命令所有信息的关系数据库。这篇论文让无数的程序员动了脑筋,究竟如何可以设计出一个通过关系提取资料的数据库,而在1976年,考特又发表了一篇关于数据库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了所谓的R系统,这个R系统就是IBM最新的研究成果。
如同硅谷许多程序员一样,埃里森也看见了这篇文章,而这篇文章给埃里森的不仅是震撼,还有莫大的吸引。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人提出用全面一致的方案管理数据信息,尽管1970年考特就发表了关系数据库的理论,但这在当时并没有给人们太大的震撼。因为考特所提出的关系数据库速度是很慢的,如果想要处理一个公司那么多的数据,那么使用价值就大大降低了,但数据库最大的客户就是那些大公司,所以这种关系数据库看起来无利可图。IBM的R系统看起来就不一样了,这个系统相比之前的理论来说更具有可行性与易用性,但是IBM研究了三年之久,也有着数个看起来十分可行的计划,但却始终没有拿出一个实际的产品来。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应用最为广泛、名气最大的层级数据库就是IBM公司的IMS数据库。如果过早地推出关系数据库的产品,那么必定会影响老产品IMS的销售数量。
考特的研究成果无疑是为埃里森打开了一扇大门,埃里森天才的眼光告诉他,坚定这个项目。他马上告诉自己的两个伙伴,就是这个项目,这个项目就是他们成功的希望之光。IBM的技术人员身上的商人气息并不浓厚,他们很多人都是学者出身,相对于在市场上创造利益,他们更喜欢突破一个又一个的研究理论,学术的研究成果是整个科学界的,公开这些东西能让他们有更大的名气和地位。而埃里森则实际得多,尽管这种理论听上去十分的有趣,继续研究完善他将为整个IT界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相对于研究这种事情,他认为不如把这项技术的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变成一捆捆的美元。
自从电脑技术逐渐成熟以后,这种可以让数据管理工作变得更加方便的工具开始在机场、剧院、银行和其他的行业中大展拳脚。到了20世纪70年代,各大商场都应用了数据库技术,有了数据库技术的支持,过去让人算到头大的商品品牌、价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都可以通过数据库存入电脑,而通过扫描仪识别代码就可以将产品的数量、价格和名称等信息打印出来,办公实现了自动化,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被节约了下来。如今的超市、银行也在广泛地使用数据库技术,可以说如果没有数据库技术,就没有我们今天所看见的超市。
关系数据库始终不被业内看好,就连当时的数据库行业巨头也认为关系数据库还只能处在理论研究阶段,不能投入实际应用。一向藐视传统的埃里森不这样想,越是那些守旧的人不看好的东西,他越是注意,何况他对于关系数据库这个东西抱有足够的信心。在埃里森看来,关系数据库有着光明的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取代层级数据库。而在新老交替的这个时间里,谁能够先一步抢占市场,那么谁就能成为计算机行业未来的领跑者。
IBM放弃了研制关系数据库产品,结果被埃里森抢先一步,要知道,IBM所放弃的这个产品将来的价值高达上百亿美元。埃里森表示,自己能够成功离不开IBM,尽管IBM先发表了关于R系统的论文,但是他们却没有推出产品,而这一点成就了他。一直等到1985年,IBM才推出自己的关系数据库产品,但是这个时候,埃里森已经靠关系数据库产品成为了千万富翁。
1977年6月,埃里森与鲍勃·迈纳和爱德华·奥茨在硅谷正式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公司,公司的名字叫软件开发实验室,这就是鼎鼎大名的甲骨文的前身。当时硅谷每个月都会有几家新的公司成立,也会有几家公司破产,因此,根本没有人会去注意他们刚刚成立的公司。从公司规模的角度来说,他们也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因此他们所成立的公司只投资了2000美元。埃里森是公司的大股东,占有60%的股份。埃里森的两个同伴显然也不很看好关系数据库这一项目,但是在埃里森的游说之下,他们还是多少拿出了些资金投入。当时的软件公司经营并不复杂,需要投入的资金也不多,公司的总裁由迈纳担任,副总裁是奥茨,埃里森当时还在另外一家软件公司上班,每天下班以后回到自己的公司工作。
在公司刚刚成立的时间里,他们没日没夜、废寝忘食地工作着,因为公司只有三个人,从开发产品到签订合同,甚至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全部都要他们亲自完成。尽管公司的资金有限,人手也不多,但是每个人都拼命地工作着。或许只要想到这是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也就不那么辛苦了。埃里森回忆起那段时光,总是觉得非常庆幸,许多公司都是带着极好的目标去创业的,未来看起来也很光明,但是他们没有撑过最为艰难的那段创业时期,而他们挺住了。
没过多久,他们的公司就迎来了第一位员工。这名员工名叫布鲁斯·斯科特,相信初次的招聘不管是招聘方还是应聘方都会终身难忘。埃里森对于招聘一向有着自己的一套原则,他本人就是一个不喜欢严格规章制度的人,他喜欢自由的工作环境,只要能将工作做好,其他的事情他不是很在意。所以他们的公司在招聘的时候是非常随意的,并不像那些大公司一样咄咄逼人,给应聘者压力。每当提到关于未来的同事需要什么样的人时,埃里森都是表示会以自己的喜好为主,他数次表示,关于创业的目标,钱不是最主要的,他只是想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和自己喜欢或佩服的人一起工作。而招聘的具体原则就是,埃里森本人必须觉得自己可以一周三次和这个人一起共进午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这个人就不能加入公司。
在他们拼命地努力下,几个月后就拿出了第一个产品,不过这个产品并不符合商业标准,相对于一个成熟的产品,这东西倒更像是一个无趣的玩具。这个寄予了他们厚望的产品被命名为甲骨文,将来甲骨文会成为智慧的源泉,但现在,这个产品只能够完成简单的关系查询。
把一个毫无用处的产品推向市场,恐怕只有埃里森这样的人才干得出来。这是市场上第一款关系数据库查询的产品,所以许多客户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结果可想而知,没多久铺天盖地的投诉就淹没了整个公司,产品的销售进入了停滞状态。
1979年,甲骨文公司正式发布了甲骨文的第二版产品,这个产品虽然看起来是一款升级产品,但实际上功能和上个版本毫无区别,依旧只能做关系数据库的查询工作,不能处理任何数据,并且有着许多问题。之所以推出第二个版本,是埃里森为了应对产品滞销而搞的一个小把戏。关系数据库的产品在当时还是颇受期待的,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觉得第二版产品肯定比第一版强吧,所以他们纷纷掏钱购买了甲骨文的第二版。以这样略带欺骗性的销售策略,甲骨文公司又收获了一批新的客户。埃里森的行为受到业内同行的抨击,他们认为埃里森的行为是在用欺骗的手段抢占市场,用户是不诚信交易的受害者。但埃里森本人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不过是他的推销手段而已,与欺骗什么的毫无关系,他根本就没有承诺过什么。
跟着IBM的脚步
IBM可以说是埃里森命里的贵人,是IBM促使埃里森成立了甲骨文公司,尽管是行业的龙头,但IBM在今后的时间里还将一次又一次地成全埃里森小小的甲骨文公司,比如埃里森的第一个大客户也与IBM脱不了干系。
甲骨文第二版发布以后,公司的客户增加了不少,但是那些有分量的大客户依然会选择更加成熟的IBM公司的产品。一次偶然的机会,埃里森从IBM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美国中央情报局正准备采购一套商用关系数据库软件。IBM当时并没有什么关系数据库的成熟产品,所以中央情报局只能寻找其他的产品。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埃里森马上找到了中央情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他们自己的公司可以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产品。不过中央情报局的官员都是非常保守的,他们一直使用的都是IBM公司的产品。相对于默默无闻的甲骨文公司,他们更信任IBM。
埃里森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推销员,在被拒绝了以后,他仿佛这件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每天都来到中央情报局推销自己的产品,不停地讲述自己产品的优点,这些优点包括可以兼容IBM主机,不会影响主机的速度,操作简单,并且可以为中央情报局提供技术支援和员工培训。实际上这些优点并不存在,而这一点正是许多埃里森的同行所不齿的,他们认为埃里森习惯性地向客户撒谎。在埃里森的死缠烂打下,中央情报局购买了甲骨文,成为了甲骨文公司的第一个大客户。
自己说的谎,自己要想办法圆,所以这个大客户为埃里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当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操作系统,这些操作系统不可兼容,软件也不能轻松地移植到其他主机上去。中央情报局的主机都是IBM的,甲骨文如何在IBM主机的操作系统上运行成为了一个极大的难题。就在埃里森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想到了C语言。C语言于1978年推出,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了世界上最为流行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可以在所有的操作系统上运行。不过在当时,C语言还是未被市场肯定的,没有人知道C语言到底是个半成品还是一个等待市场检验的精品。
公司内部对于是否使用C语言都持保守态度,认为用C语言开发是一种冒着极大风险的行为,不过问题迫在眉睫,如果不用C语言的话,公司很有可能就会失去中央情报局这第一个大客户。于是,埃里森决定,将甲骨文全部用C语言进行改写。埃里森的这个决定意味着公司要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新编写软件,在当时,不管是资金还是人力都是公司非常缺乏的,所以时间紧迫,困难重重。这段日子可能是埃里森创业那段时间里最为艰苦的,整个公司只有四个员工,饿了就在电脑旁边吃饼干和面包,困了就趴在电脑前面睡一会儿,每个人都是一副营养不良,随时都会休克的样子。
在整个公司四个人玩命地工作下,他们按时完成了甲骨文第三版的改写,并且于1983年3月正式推出。埃里森的冒险成功了,C语言的确是一个等待市场检验的精品,便宜、高效、兼容性好、可移植,这些都让甲骨文软件得到了抢占市场的先机。尤其是可移植这一点,让甲骨文可以在不同的电脑上使用,帮助他们占领了更多的市场。
中央情报局购买了甲骨文第三版,这不仅为埃里森带来了一笔客观的收入,更是让埃里森和他的产品声名鹊起。中央情报局也在使用他们的关系数据库软件,这成为了埃里森最重要的广告词,每次推销的时候,只要说出这句广告词,总是能取得较好的结果。也有许多埃里森所不知道的潜在客户,因为中央情报局的关系慕名而来,购买了甲骨文。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多,盈利也越来越可观,埃里森和他的伙伴们开始考虑如何让公司变得更加正规,“软件开发实验室”这个名字似乎不利于建立客户对他们的信心。1983年,作为只有一款产品的公司,埃里森决定将公司名称与产品名称保持一致,改名为甲骨文,此时,埃里森的公司已经成立了七年之久。
C语言成为了埃里森的救世主,但是C语言却不是万能的。用C语言改写的甲骨文因为时间的关系,导致整个第三版的甲骨文充满了程序错误,软件经常不能工作,用户不断地进行投诉,而他们只能不停地修改。长期的高强度工作让斯科特的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终他选择离开公司,把工作移交给了迈纳和埃里森。或许这对斯科特来说是一段不愿再想起的回忆吧,他和公司彻底划清了界限,将自己持有的4%的公司股票出售了。这应该是他人生中最令他后悔的几件事情之一,因为在短短两年以后,甲骨文公司上市了,4%股票的价值一夜之间就超过了1000万美元。如果他能够扛住压力,坚持在甲骨文工作的话,或许亿万富翁的榜单上还要再多一位甲骨文的元老。
甲骨文的种种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客户的使用,黑屏、死机事件频发,连正常使用都做不到的软件让用户们忍无可忍,而且这些事故带来的损失更是他们无法承受的。由于当时计算机行业的发展限制,更换数据库是一项工作量十分惊人的事情,而且许多客户对于甲骨文公司没有实现他们的承诺非常愤慨,不想忍气吞声,不少人表示想要将甲骨文告上法庭。
就在客户们怨声载道的时候,甲骨文内部也开始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埃里森视财如命,极其自私,面对这种情况,他将所有的压力都推到了技术人员身上。斯科特的技术水平已经算是不错了,但是在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制约下,他无法满足埃里森所需要的一切,就连解决现有的问题都做不到,甲骨文的第三版不可能有更多的改进了。斯科特每天都陷入了一种消极状态中,他不仅要面对如山一般多客户的职责,还要面对埃里森的逼迫,埃里森只管他能不能解决问题,根本不管他到底有什么样的感觉。就这样,缺少关爱的斯科特决定离开甲骨文公司。公司内部出现问题的不仅是斯科特一人,奥茨在这个时候正经历着一场离婚风波,他无法集中所有的精神在公司里,所以选择了离开甲骨文。
斯科特和奥茨的先后离开给了甲骨文极大的打击,但是甲骨文却还是坚持下来了,埃里森和迈纳两人帮助甲骨文渡过了危机,或许从这件事情上也可以看出来,迈纳是最适合与埃里森成为同伴的人。迈纳本人是个低调的天才,他在计算机领域的天赋十分惊人,本人又极具学者气质,相对于金钱,更加重视技术,为人低调。而埃里森除了也是技术天才这一点外,简直就是迈纳的反面,他热爱奢侈享乐,为人高调张扬,经常口出狂言。
尽管两位元老级的重要人物离开了甲骨文,但是在迈纳的领导下,公司于1984年10月发布了甲骨文第四版,第四版解决了第三版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在稳定性上。这个版本的推出平复了许多用户的怒火,但依旧不尽人意。甲骨文的第四版增添了一个新的特性,这个特性就是数据库的关键特性——读一致性。读一致性可以保证用户在查询的时候看见一致的数据,也就是说有人正在修改数据的时候,在他提交之前,其他所有查看数据库的人并不会看见他修改了,但并没有提交的数据。
埃里森采用了跟往常一样的宣传策略,他依旧将甲骨文的新产品夸上了天。在埃里森尽职尽责的推销下,依旧有着众多问题的第四版还是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增添了不少销售量,甲骨文真正在硅谷站住了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