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乾兴五年,雁门关北二十里处,一牧场。

“生了生了!小黑生了!!”一身农妇打扮的年轻女子,在马厩里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

“嘘!吵什么!”戴着毡帽,眉目俊朗的男人,蹲在一匹刚刚生产完的母马前头,狠狠瞪了女子一眼,“你这样会惊吓到它们的!”

“哦哦。”女子赶紧捂住嘴,蹭到男人身边,“老公,我只是太高兴了!就像我自己生了孩子一样呢!”

“呃……”男人很严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不知道妖怪跟凡人生下来的孩子,会不会是你常说的……人妖?”

“哪有人这么咒自家孩子的!”女子抓起一把干草砸在丈夫头上,怒气冲冲地说,“早知道当初我就不回到你面前了!或者老天应该让你这种没心没肝的家伙被我当时的模样吓死!”

“你忘了当年我的名号是什么?玉面鬼王连那么丑又能打的蜈蚣精都不怕,会怕你一只文武双不全,长得呆头呆脑的灵犀?”男人白了她一眼,继而一笑,将她搂到自己怀里,声音骤然温和,“还好,你回来了。”

女子偎在丈夫宽阔温暖的怀里,微笑——“是啊,还好,我回来了。”

丁小错至今都心有余悸。

那个雪夜,对于过去的记忆,还不够完整,她只模糊地感觉,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出现在他面前。

可是,变回原形的她,还是差点选择后退,像九百年前一样。

她怕她的爱,葬送在自己丑陋的外表上。突如其来的深切自卑,让她无法不恐慌。

可是,有个声音一直在心里喊——

走过去!走过去!被讨厌也没有关系,被厌恶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你好好活下去。

北堂垦焦急的呼喊,终是制止了她后退的步伐。

她出现在他面前,以她的本来面目,在他遭遇真正的敌人之前。

他本能地举起了剑。

“我是……丁小错。”

她望着他的眼睛,只说了这一句。

师父说过,心中有眼,眼中有心。

两人,对视良久。

他放下了他的灵犀剑,朝她走来。

从他的眸子里,她看到了自己,不是一只丑陋的灵犀,而是她巧笑倩兮的脸孔。

当赵祉的手下领着契丹人杀回不尽原时,雪地上空空如也,只躺着一个昏死过去的叶霓裳。

三年后,她恢复人形,做了他的妻子。

牧场,牛羊,天宽地广的生活,从当年干草堆上的幻想,变成了现实。

灵犀剑从一把变成了两把,其实它本来就是一把被合在一起的雌雄剑,北堂垦与丁小错打开它,不是为宝藏的钥匙,而是方便他们夫妻俩一人一把,砍树劈柴。这把剑真的挺快,用来干农活真是一把利器!

啊,对了,《月老爱情指南》里的最后一条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在真爱你的那个人的眼睛里,你看到的,永远是自己最美的时刻。

只要还活着,就有改变的机会。

在别人否定自己之前先自己否定自己的人,是最笨的。

丢掉自卑,多迈一步,你就能看见,大漠上的夕阳,那么漂亮。

以上,是丁小错的心得体会。

灵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