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孙悟空。在古代文学中,没有哪一个文学形象能比孙悟空更富喜剧色彩。

孙悟空,到处捣乱的泼猴。放在林中倒蛮好玩,可他偏要到神仙堆里混。于是神界诸多的喜剧、闹剧,让他悟空演了一幕又一幕。

他先是被玉皇大帝封了个“弼马温”官,泼猴悟空听了那叫一个高兴。欢欢喜喜领命而去。后经打听才知道,那个官的别称又叫“饲养员”。他吱吱乱叫,但没办法,只得回了花果山。既然玉皇舍不得官位,俺老孙自己整一个,就裁了挺大一块布,在花果山的山头竖了一面旗“齐天大圣”。

那管用吗?列位,什么叫干起来再说。果然,玉皇大帝竟同意了,“齐天大圣”的名号变违法为合法,悟空从此成了大圣。

当官只是大圣向神界玩耍的一个噱头,他自知不是那块料。他更为够格的,是争当“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西游记》共一百回,他打了多少妖精,除了多少害,是历代读者心中真正的“齐天大圣”。

悟空虽有齐天的本事,最终还是个在一线干力气活的。而且他受的委屈大了,单是在五行山下就被压了五百年,吃的是铁丸,喝的是铜汁。头上堆苔藓,耳中生薜萝。遭老罪了。可他就是不懂啥叫愁,跟大学者胡适一个毛病,是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孙悟空不是人却说人话办人事。在花果山,悟空虽贵为一把手,却处处甘当公仆。遇有危险,他一马当先:“你们休怕,且自玩耍,等我寻他去来。”在由孙悟空领导的那样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里,你想不温暖都不行。

孙大圣也有许多缺点,我仅提一条,希望他改正。那次他打赌要跳出如来的掌心,一个筋斗翻出十万八千里,在天的尽头,有五根肉柱子,见四下无人,就在上面留下了墨宝:“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结果,惹得后世纷纷效仿。“老刘到此一游”“小徐到此一游”,令文物部门伤透了脑筋。

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