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尔早就有意想光顾一下巴黎那些声名狼藉的娱乐场所;由于我对这些地方还略知一二,所以她就让我做他们的向导。我不大喜欢这个想法,因为在巴黎的这类地方,那些人对别的地方来的游客很不喜欢,毫不掩饰地表达他们的不友善。但是伊莎贝尔坚持要去。我向她提出了忠告,那种地方非常无聊,求她穿得朴素一点。我们很晚才吃完饭,先去了女神游乐厅看了一小时的表演,然后出发。我先带他们到了巴黎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那是歹徒和他们的情妇常去的地方,我认识那里的老板,他在一张长桌子那里为我们腾出了几个空位,还有几个下三烂的人坐在桌子旁。不过我叫了酒,请他们所有人喝,还为互祝健康而干杯。室内又热又脏,烟雾弥漫。后来我带他们去斯芬克斯舞厅,那里的女人穿着漂亮、廉价艳丽的晚服,里面什么都不穿,**、**和一切暴露无遗,她们面对面地坐在两排长凳上,乐队奏乐时,她们一起没精打采地跳起来,而她们的那双眼睛在搜索着坐在舞厅周围大理石面桌子旁的男人。我们叫了一瓶温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向伊莎贝尔挤眉弄眼、传送秋波,我不知道她是否懂得其中的含义。
后来我们去了拉白路。那是一条昏暗狭窄的街道,你一走进去,就会有一种下流**的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馆。通常有位苍白、浪**的年轻人在弹钢琴;而另一位是又老又疲倦的老头在拉小提琴,还有第三个人吹着不协调的萨克斯管。这地方挤满了人,看上去好像一张空桌子也没有,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有钱想花的主顾,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从一张桌子赶走,让他们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那儿去坐,请我们坐下。那两个硬被挤走的人不情愿,对我们说了些不中听的话。很多人正在跳舞,有水手,他们戴着系红绒球的帽子;有男人,他们大多数戴着便帽和用手帕围着脖子;有成年妇女和年轻女孩,她们把眼睛涂色,披头散发,穿着短裙和彩色衬衫。男人和眼睛化了妆的矮胖男孩子跳;瘦削、面目无情的女子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男人和女人跳。一股烟酒的臭味和身体的汗酸味。音乐没完没了地奏着,这一群令人厌恶的人不停地在屋子里跳,脸上闪耀着汗水,极其冷漠的表情里渗透某种可怕的东西。有几个块头大的男人很野蛮,但多数人都矮小而且营养不良。我观察了那三个奏乐的人。他们可以说是机器人,因为演奏是那么的机械;我问自己,是不是曾有这种可能:在他们正在起步时,曾想到自己或许成为音乐家,人们会从远处跑来欣赏和喝彩呢。即便你小提琴拉得不好,也得上课和练习才能如此啊;难道这个提琴手大费周章就是为了在这个臭气熏人的肮脏环境里拉狐步舞曲子直到凌晨吗?音乐停止了,钢琴家用一块脏手绢擦擦脸。跳舞的人没精打采地、歪着身体地或者东倒西歪地回到自己的桌子旁,突然,我们听到一个美国人的声音。
“看在上帝的分上!”
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桌子旁站了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极力阻止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步履蹒跚地走了过来。她已经非常醉了。她来到我们桌旁,站在我们面前,身体有点摇晃,傻傻乎乎地咧嘴笑。她似乎觉得看见我们特别有趣。我扫视了一下我的同伴。伊莎贝尔呆呆地凝视着她,格雷一脸的蹙眉不悦,拉里盯着她看,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喂。”她说。
“索菲。”伊莎贝尔说。
“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吧?”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拽住身边路过的服务员。
“文森特,给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说着,挣开了她的手。
“畜生。”她大叫,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别介意,索菲。”一个大胖家伙说;他满脑袋油乎乎的头发,只穿件衬衫,是我们的邻座。“这儿有把椅子。”
“想不到这样子碰见你们大伙儿,”她说,还是站不稳,“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一屁股坐在那个男人放到她身后的椅子上。“大家一起来杯酒。老板!”她尖声喊。
我已经注意到老板在看着我们,这时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吗,索菲?”他问,是用熟悉的第二人称单数称呼她的。
“这还用说,”她醉醺醺地大笑,“他们是我的发小。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你别给我们拿什么马尿来喝,拿点人咽下去不会呕吐出来的东西。”
“你喝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去你的。”
他走了,很高兴能卖掉一瓶香槟酒——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索菲木呆呆地凝视了片刻。
“你这位朋友是谁,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告诉了她我的姓名。
“哦?我想起来了,你有一次来过芝加哥,有点神气十足的样子,是不是?”
“也许吧。”我笑了笑。
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她,但是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过芝加哥,而且当时和以后都见过很多的人。
她个头很高,站起来时看上去更高,因为她人很瘦。她穿了一件鲜绿的丝绸衬衫和一条黑短裙,衬衫弄得皱皱巴巴还有污迹。头发染成艳红褐色,剪得很短,还随意卷了卷,但是很蓬乱。她打扮得怪里怪气的;两颊的胭脂搽到了眼睛,上下眼皮涂成深蓝色,眉毛和睫毛涂上了浓浓的染眉油,嘴唇用口红抹得鲜红。两只染了指甲的手脏兮兮的。她的样子比屋子里别的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还吸毒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有一种堕落的吸引力;她傲慢地仰着头,她的化妆更加突出了那双眼睛惊人的绿色。虽然她喝得迷迷糊糊,可她还有一种厚颜无耻的风流,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这吸引着所有下流的男人。她向我们嘲讽地笑了笑,算是谈话的开始。
“敢说你们好像非常不愿意见到我吧。”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尔软弱无力地说,脸上淡淡地笑了笑。
“你打电话是可以找到我的。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没来多长时间。”
格雷插嘴解围。
“你在这儿过得很好吗,索菲?”
“很好。格雷,你破产了,是不是?”
格雷的脸涨得更红了。
“是的。”
“真倒霉。我看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很不好过。幸亏我早离开了那里。天哪,那个王八蛋怎么还没给我们拿喝的东西来?”
“他这就来。”我说,因为我看见了那个服务员手里托个盘子正在穿过桌子往这边来,盘子上面有几只杯子和一瓶酒。
我的话使她注意到了我。
“我可爱的婆家人把我踢出了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家——名声。”她咯咯地狞笑,“我是个靠汇款生活的人。”
香槟来了,也斟满了。她用一只颤抖的手把杯子举到嘴边。
“让那些妄自尊大的人见鬼去吧,”她说。她干了这杯酒,扫视着拉里。“你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可说的,拉里。”
拉里一直毫无表情地看着她。自打她过来以后,他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她。他亲切地微笑了一下。
“我是个木讷寡言的人。”他说。
音乐又奏起来。一个男人走到我们跟前。他个头高大,身材强壮,大鹰钩鼻子,一簇发亮的黑头发,性感的大嘴唇。他看上去像个邪恶的萨伏那洛拉[2]。和那里的多数男人一样,他不戴领子,紧身的外套扣得很严,显出了腰部。
“来,索菲。我们跳舞去。”
“走开。我没有空。你没看见我和朋友在一起吗?”
“我才不管你的什么朋友不朋友的,来跳舞。”
他抓住她的胳膊,但是她挣脱了出来。
“滚开,混蛋。”她突然狂怒地大叫起来。
“狗屎。”
“你才是。”
格雷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可是,我看出伊莎贝尔完全明白,因为她具有最有道德的女子似乎拥有的那种猥亵的奇异知识,所以她的脸板了起来,皱着眉头表示厌恶。那人举起胳膊,张开了手——工人长满老茧的手,正要打她耳光,这时格雷从椅子上抬起半个身子。
“住手。”他用自己拙劣的口音大声喊。
那人手停了下来,怒不可遏地向格雷瞪了一眼。
“当心,可可,”索菲说,尖刻地大笑一声,“他会把你打晕的。”
那人看到格雷的高大、体重和力气,悻悻地耸了耸肩,向我们骂了一句脏话,溜走了。索菲醉醺醺地咯咯笑了。我们其余的人没有吭声。我又把她的杯子斟满。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索菲把酒喝光之后问他。
“目前是。”
和一个喝醉酒的人交谈总是很费劲,而且不可否认,清醒的人处于不利地位。我们枯燥、尴尬地又唠了几分钟话。后来索菲把椅子往后一推。
“如果我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会像魔鬼那样发疯。虽然他是个动辄就生气的浑蛋,可是老天啊,是个**好手。”她摇摇晃晃站起来,“再会,各位。再来。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
她在那些跳舞的人中穿行,我们看见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消失了。我看见伊莎贝尔的漂亮容貌上那种冷冰的轻蔑,几乎要笑出来。我们谁也没说话。
“这是个下流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说,“我们走。”
我付了我们的酒和索菲的香槟酒账,我们一起离开了。这伙人都在舞池里,没有人注意到我们的离开。时间是两点多,我觉得该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饿,所以我建议去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吃点东西。在车子行驶中我们都没说话。我坐在格雷旁边给他指路。我们到了那个装饰得花哨的餐馆。阳台上还坐着一些人。我们进去,点了熏肉蛋和啤酒。伊莎贝尔至少表面上恢复了平静。她恭维我还知道巴黎这些名声比较差的场所,也许有点讽刺的意味。
“你要求去的。”我说。
“我已经高兴透了。今晚太棒了。”
“见鬼去吧,”格雷说,“叫人恶心。还有索菲。”
伊莎贝尔无动于衷地耸耸肩。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那时她的头发还不是那种糟糕的红色。它的本来颜色是浅褐色。”
我回忆了一下;想起了一个很年轻的女孩,眼睛蓝得几乎成了绿色,头微微翘起,很吸引人;虽谈不上漂亮,但是清纯朴实,既腼腆又俏皮,令我感到很有趣。
“当然我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有个姑姑就叫索菲。”
“她嫁了一个叫鲍勃·麦唐纳的男孩子。”
“人挺好。”格雷说。
“他是我见到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永远不懂得他看中索菲什么了。她是紧接着我之后结婚的。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又嫁给了一个美孚石油公司的人,在中国工作。她跟着父亲住在麻汶,那时我们时常看见她,但是,她结婚之后,莫名其妙地从我们这群人的视线中消失了。鲍勃·麦唐纳是个律师,但是挣的钱不多,他们在城北有一个没有电梯的公寓。但是这不是原因。他们不想见任何人。我从未见过像他们两个人相爱得那样疯狂。即使他们结婚已有两三年而且有了一个孩子之后,两个人在看电影时,他搂着她的腰,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像情人一样。他们在芝加哥都成了一个笑柄。”
虽然拉里在听伊莎贝尔讲的,可他不赞一词,表情难以理解。
“后来怎样?”我问。
“一天晚上,他们开着自己的敞篷小汽车回芝加哥,他们带着孩子。他们总得把孩子带在身边,因为他们一个帮手都没有。索菲什么事都亲自动手,总之他们对孩子钟爱有加。可是一伙醉鬼开着一部大轿车以八十英里的时速和他们迎头撞上。鲍勃和孩子当场死亡,但是索菲只受到脑震**和断了一两根肋骨。他们一直瞒着她鲍勃和孩子的死讯,但是最终还得告诉她。他们说那情形可怕极了,她几乎疯了,喊叫得房子都要塌下来。他们日夜看着她,有一次,她差一点就从窗户跳了出去。当然我们是尽其所能,可她好像恨我们。她出院后,他们把她送进疗养院,在那边住了几个月。”
“可怜的人。”
“当他们让她出来后,她开始喝酒,喝醉后,谁找她就和谁上床。她的婆家人觉得很不体面。他们是很好的安分人,非常厌恶这种丑事。起初我们都尽力帮助她,但是没有用;如果你请她吃晚饭,她来的时候就已经喝醉了,没等晚餐结束她很可能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后来她和一群坏蛋混得不错,我们只好放弃了她。她因醉驾被捕一次。她和一个她在地下酒吧结识的拉丁佬住在一起,结果那个人还是警察的通缉犯。”
“可是她有钱吗?”我问。
“有鲍勃的赔偿金;撞他们的那辆车的车主是保了险的,她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一点钱,不过没维持多久。她花钱就像喝醉酒的水手,两年后她一文不名。她的祖母不会让她回麻汶。后来她的婆家人说,如果她愿意出国并且住在外国,他们将给她生活津贴。我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活着。”
“事情从开始又回到了原点,”我说,“过去是把败家子从我们国家送到美国去;现在很明显是从你们国家送到欧洲来。”
“我不由得为索菲感到惋惜。”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不。当然这是令人震惊的意外,而且我比任何人都同情索菲。我们一直彼此相识。但是一个正常的人要从这种事情中恢复过来。她之所以彻底崩溃了是因为她本身就有劣根性。她天生就性格失衡;就连她对鲍勃的爱情都显得过分。如果她有骨气,是有办法正常生活下去的。”
“如果锅碗瓢盆都……你是不是太苛刻了,伊莎贝尔?”我讷讷地说。
“我不这样认为。我是有道理的,而且我认为用不着对索菲感情用事。天晓得,没有人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的;如果他们在车祸中身亡,我会发狂的。但是迟早要振作起来。格雷,你是不是希望我这样做,还是更愿意我每晚喝得酩酊大醉并且和巴黎的每个流氓睡觉呢?”
格雷接下来说的话从来就没有这么幽默,也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当然我更愿意你穿一件新的摩林诺服装跳进我的火葬柴堆里,不过现在不时兴殉葬了,所以我想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打桥牌。而且我想要你记住,不要最初就叫无王牌,除非你有三张半到四张以上的快速赢张。”
现在还没有到时候是我向伊莎贝尔指明,她对丈夫和孩子的爱虽然是真心真意,但几乎没有什么热情。或许她已经看出我脑子里在想的什么,因为她有点寻衅好斗地问我话。
“你要说什么?”
“我和格雷一样,为这女孩子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了,她三十岁了。”
“我想在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去的时候,她的世界就已经结束了。我想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变成什么样,所以可怕地自甘堕落,酗酒、**;以此对生活进行报复,因为生活对她那么残酷。她本来住在天堂,可是现在她失去了,她不能忍受平凡人的平凡世界,而是绝望地一头钻进了地狱。我能想象到,如果她再也饮不到天神的甘露,她觉得她不妨就喝厕所的尿。”
“这是你们在小说里说的那套,都是胡扯,你也知道是胡扯。索菲堕落阴沟是因为她喜欢。别的女人也有失去丈夫和孩子的。那不是她变恶的原因。恶不是由于善所致,是本来就存在的。当那次车祸冲破了她的防线,她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别把你的怜悯浪费在她的身上;她现在这样是她的本质所致。”
拉里一直沉默不语。他好像在沉思,我认为他几乎没听到我们在讲些什么。伊莎贝尔说完话后也沉默了片刻。拉里开了口,但是声音奇怪、单调,仿佛不是对着我们说的,而是自言自语;他的眼睛似乎看着遥远的过去。
“我记得她十四岁时的模样,长发从前额梳到后面并打个黑蝴蝶结,脸上有雀斑,表情严肃。她是一个谦虚、高尚、充满理想的孩子。不管什么书只要能得到她都看,我们过去经常在一起谈论书籍。”
“在什么时候?”伊莎贝尔问,皱起了眉头。
“哦,在你和你母亲出去交际的时候。我常去她祖父家里,我们总是坐在他们家那棵大榆树下面,互相读书。她喜欢诗歌,自己也写了很多。”
“很多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写诗,都是些蹩脚的东西。”
“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我敢说我也说不好。”
“你自己最大也不过十六岁吧。”
“当然诗歌是模仿的,很多是罗伯特·弗罗斯特[3]的诗句。不过我认为,对于那么年轻的女孩来说,已经很了不起啦。她诗感非常强,而且有节奏感。她能感觉到乡野间的声音和气味、空气中春天初至的温柔和雨后焦干土地上的气息。”
“我从来不知道她写诗。”伊莎贝尔说。
“她保守秘密,怕你们大家笑话她。她非常害羞。”
“她现在可不那样了。”
“我从战争中回来后,她几乎是成人了。她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状况的书,还在芝加哥亲眼看到了这些情况。她深受诗人卡尔·桑德堡[4]的影响,疯狂地写自由诗,描写穷人的困难和工人阶级被剥削的情况。我敢说诗句很平凡,但寓意真诚,而且充满同情和抱负。那时,她想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她奉献的欲望令人感动。我觉得她能有所作为。她不愚蠢也不烦人,给人的印象是具有既纯洁可爱又崇高得不可思议的灵魂。那年,我们相见很多次。”
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听他说话越听越来气。拉里一点不觉得自己正在往伊莎贝尔心里捅刀子,而且每一个单词都在伤口上撒盐。但是当伊莎贝尔说话时,嘴角还带着微笑。
“她是怎么选择你做她知己的呢?”
拉里用信任的眼睛看着她。
“我不知道。你们所有的人很有钱,她是你们当中的穷女孩,而我也不属于有钱的行列。我来麻汶,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那里行医。我想她觉得这是我们的共同之处。”
拉里没有亲戚。我们大多数人至少有堂、表兄弟姐妹——可能根本就不认识——但怎么也能使我们感到我们是这个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轻时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也没有兄弟姐妹。世界上没有人比拉里更孤独的。
“你曾想到过索菲爱你吗?”伊莎贝尔问。
“从来没有。”他微笑说。
“嗯,她是爱你的。”
“拉里作为一个受伤的英雄从战争中回来时,芝加哥一半的女孩子都迷恋上了他。”格雷虚张声势地说。
“这不只是迷恋。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你是说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我也不相信。”
“我想你认为她太高尚了吧。”
“那个小女孩仍然历历在目,身材瘦瘦的,头发打了个蝴蝶结,脸色庄重,当读济慈的颂诗时,声音颤抖,眼含泪珠,因为诗太美了。我想知道她如今哪里去了。”
伊莎贝尔感到有点吃惊,想要解开疑团地向他瞟了一眼。
“时间实在太晚了,我人累得都不知所措了,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