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见到了格雷和伊莎贝尔,告诉他们我见到了莱雷。他们和我一样惊讶。
“能见到他太好了!”伊莎贝尔说,“我们要马上给他打电话。”
这时我才记起,我当时忘了问他住在什么地方。伊莎贝尔把我好一通埋怨。
“即使我问了他,也很难说他会告诉我,”我笑着为自己辩解,“或许是我的下意识让我没有问他。难道你忘了他从来不喜欢把住址告诉别人吗?这是他的怪癖之一。他可能会在任何时候走进来的。”
“他倒是这样的人,”格雷说,“哪怕是在从前,也总是算不到他会不会在你希望他去的地方。他今天在这里,明天去了别处。你看见他在一个房间里,想过一会儿去跟他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转过身来时,他已经不见了。”
“他总是要把人气死,”伊莎贝尔说,“这点不承认也不行。我想我们只好等着,等到他适合露面的时候。”
那天他没来,第二天也没来,第三天还没来。伊莎贝尔指责我编故事拿他们开心。我向她担保没说瞎话,并设法解释莱雷为什么还不露面。但他们难以置信。在我内心,我也担心莱雷经过深思熟虑,可能已打定主意不想见格雷和伊莎贝尔,又离开巴黎去什么地方漫游去了。我已经有一种感觉,他不会在任何地方扎根,却总是准备为了他感到恰当的原因而立即出发。
他终于来了。那天下着雨,格雷没去蒙特丰泰因。我们三人在一起,伊莎贝尔和我在喝茶,格雷呷着威士忌和梨酒,这时管家把门打开,莱雷走了进来。伊莎贝尔大叫一声,跳起身来,投入他的怀抱,亲他的双颊。格雷那又胖又红的脸变得更红了,他激动地绞着双手。
“嘿!见到你真高兴,莱雷!”格雷说,他的声音由于激动而卡住了。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我看得出她是在克制自己不哭出来。
“喝一杯,老伙计。”格雷颤声说道。
我被他们看到这位游子时的欣喜而感动了。莱雷发觉自己在他们心目中如此重要,一定很愉快。他高兴地笑了。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完全能够自制。他留意到了茶具。
“我喝茶吧。”他说。
“噢,天哪,你别喝茶,”格雷嚷道,“咱们喝一瓶香槟吧。”
“我宁愿喝茶。”莱雷笑着说。
他的镇静在其他人身上产生了可能是他所期望的效果。他们平静下来,但仍然以疼爱的目光看着他。我并不是暗示莱雷是以无礼的冷漠态度来回应他们自然的感情流露;相反,他的亲切可爱尽如人意;但我意识到他的态度中有一种东西,我只能将之描述为保持距离,我不知道它意味着什么。
“你为什么不马上来看我们,你这可恨的家伙?”伊莎贝尔假装生气地喊道,“五天来我老是把身子探出窗外看你来没来,每次门铃一响,我的心就跳到了嘴里,我还得想尽办法把它咽回去。”
莱雷嘿嘿一笑,说道:“毛姆先生告诉我,我的模样太吓人,你家的用人决不会放我进门。我飞去伦敦买了几件衣服。”
“你没必要那么做,”我笑道,“可以到普兰当商店或贝尔·雅尔丹尼埃商店去买成衣。”
“我想既然要办这件事,最好还是办得漂亮一点。我有十年没有买过欧洲服装了。我找到了你的那位裁缝,说我三天内要有一套衣服,他说需要两个星期,于是我们妥协为四天。我一小时前才从伦敦回来。”
他穿了一套蓝色毛哔叽服装,非常适合他那瘦长的身材,里面穿了一件软领白衬衣,打了一条蓝色的丝绸领带,脚穿一双棕色皮鞋。他把头发剪短了,剃掉了脸上的须毛。胡子也刮了。他不仅显得整洁,而且衣着入时。他完全变了样。他很瘦;他的颧骨更突出了,他的太阳穴更凹陷了,他那深陷于眼窝的眼睛比我记忆中的还要大;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很帅;的确,由于他那晒得很黑的没有皱纹的脸,他显得惊人地年轻。他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是三十出头,但格雷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岁,而莱雷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十岁。格雷的动作由于身躯庞大显得迟缓而有点笨拙,但莱雷的动作却轻快而从容。他的态度有点孩子气,快乐而自信,欢欣、喜悦,但依然有一种安详,那是我特别有感触的,而且是在我对少年莱雷的记忆中所没有的。他们的谈话毫无阻碍地滔滔而出,这在拥有那么多共同回忆的老朋友之间是很自然的。随着谈话的进行,由于格雷和伊莎贝尔时而讲出一些芝加哥的消息,加上天南海北的琐碎闲谈,轻快的笑声,我印象中存留的是,在莱雷身上,尽管他的笑声是坦率的,尽管他以明显的愉悦听着伊莎贝尔叽叽喳喳的闲聊,但他的态度中有一种奇怪的超然。我并非觉得他是在表演,他的态度很自然,不可能是演戏,他的真诚是显而易见的;我只是感到他有一种内在的东西,总是奇怪地保持着距离,我不知道究竟是应该称之为意识,称之为情感,还是称之为力量。
两个女孩被带了进来,被介绍给莱雷,她们礼貌地微微屈膝,给莱雷行礼。他伸出手来,以迷人的亲切温柔的眼光看着她们。她们握住他的手,严肃地盯着他。伊莎贝尔快活地告诉莱雷,说她们的功课学得很好,然后给了她们每人一块曲奇饼,叫她们出去,并说:“你们上床后,我会来给你们读十分钟书。”
伊莎贝尔在那一刻不想有人打断她见到莱雷的愉悦。两个小女孩走到父亲那里道晚安。看到那个大汉的红脸上闪耀着爱的光辉,把两个孩子搂在怀里亲吻,真是令人陶醉。谁都忍不住要看着他自豪地宠爱两个女儿,当她们走开之后,他转向莱雷,嘴上挂着甜蜜温和的笑容,说道:“她们不是坏孩子,对吧?”
伊莎贝尔投给他深情的一瞥,说道:“如果我由着格雷,他会把她们惯坏的。那头大兽会给孩子们喂鱼子酱和鹅肝饼,却让我挨饿。”
格雷笑吟吟地看着她,说:“你撒谎,你心知肚明。我崇拜你踩过的土地。”
伊莎贝尔眼里又回报以笑意。她知道格雷崇拜她,并为此而高兴。幸福的一对!
伊莎贝尔坚持要我们留下进餐。我认为他们三个人宁愿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一起吃饭,便找借口要走,但伊莎贝尔充耳不闻。
“我会让玛丽往汤里再加一根胡萝卜,就够四个人吃了。做了一只鸡,你和格雷可以吃鸡腿,莱雷和我吃鸡翅,玛丽可以把蛋奶酥做得足够大,够我们所有的人吃。”
格雷似乎也要我留下来,于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在我们等待吃饭的时间里,伊莎贝尔把我已经对莱雷简介过的情况又从头到尾给他讲了一遍。尽管她尽可能快活地讲述那段可悲的故事,格雷的脸上还是显出了郁闷的阴沉。伊莎贝尔设法让他振作起来。
“反正现在都已经过去啦。我们站稳了脚跟,我们还有前途。情况一旦好转,格雷会找份极好的工作,赚他几百万!”
鸡尾酒送来了,两杯酒下肚起了些作用,让那可怜的家伙提起了精神。我看到莱雷虽然取了一杯酒,却几乎没碰。格雷不善于观察,又递给他一杯,他拒绝了。我们洗了手,坐下吃饭。格雷叫人上一瓶香槟,可是当管家要给莱雷斟酒时,莱雷对管家说他不要酒。
“噢,你一定要喝一点!”伊莎贝尔嚷道,“这是埃略特舅舅最好的酒,他只让非常特殊的客人喝这种酒。”
“实话对你说,我宁愿喝水。在东方住了那么长时间之后,喝到安全的水真是一种享受。”“今天是个好日子嘛。”
“那好,我喝一杯。”
正餐做得很好,但伊莎贝尔和我都留意到莱雷吃得很少。我想伊莎贝尔觉察到了话都是她自己在说,莱雷只能听,没机会插嘴,所以现在她开始询问莱雷,他在他俩分手之后的十年里都干了些什么。莱雷以他热诚的坦率回答问题,却说得那么含糊,并没有告诉我们多少内容。
“噢,你们知道,我一直到处游**。我在德国过了一年,有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我还在东方漫游过一阵。”
“你这次是从什么地方回来?”
“印度。”
“你在那里呆了多久?”
“五年。”
“你过得有意思吗?”格雷问,“打过老虎吗?”
“没有。”莱雷笑着回答。
“那么五年时间你一个人究竟在印度干什么?”伊莎贝尔说。
“到处玩嘛。”莱雷回答时,嘴上浮出善意的嘲笑。
“绳技魔术怎么样?”格雷问,“你见过吗?”
“没有,我没见过。”
“那你看过什么?”
“看过很多。”
这时我向他提出一个问题:“瑜伽修士真的获得了在我们看来是超自然的力量吗?”
“我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印度人都相信这一点。不过大智者并不重视这种力量;他们认为这可能会妨碍修行。我记得有位智者告诉我,一名瑜伽修士来到河边;他交不起过河的渡船费,渡船夫不让他免费坐船,于是他走到水上,从水面上走过河去了。给我讲这件事的那位瑜伽修士颇为轻蔑地耸耸肩膀说:‘像这样的奇迹,最多就值乘渡船过河的那一便士花费。'”
“可你认为那个瑜伽修士真的在水面上行走了吗?”格雷问道。
“对我讲这件事的那位瑜伽修士对此深信不疑。”
听莱雷讲话令人愉快,因为他的声音非常悦耳,轻快、浑厚但不低沉,语调的变化异乎寻常。我们吃过饭,回到客厅喝咖啡。我没有去过印度,急于再听一些印度的情况。
“你接触过作家和思想家吗?”我问道。
“我注意到你把两者区别开了。”伊莎贝尔取笑我。
“我是特地去接触他们的。”莱雷回答。
“你跟他们怎样交流?讲英语?”
“那些最有趣的人,如果肯讲英语的话,那也讲得不怎么好,理解力就更差了。我学了印度斯坦语。我去南方时又学了泰米尔语,足够和那里的人很好地相处了。”
“你现在懂多少种语言,莱雷?”
“噢,我不知道。半打左右吧。”
“我想多了解一点瑜伽修士的情况,”伊莎贝尔说,“你有没有跟他们当中的某个人混得很熟?”
“有啊,我尽可能地熟悉了那些大部分时间都在太虚中度过的人。”莱雷笑着说,“我在一位瑜伽修士的阿什拉玛住过两年。”
“两年?阿什拉玛是什么?”
“嗯,我想你会把它叫做修道院。有些圣人独居于寺庙、森林里或喜马拉雅山的山坡上。另有一些人招引徒弟。有慈善者想积德,修建或大或小的房子,供他钦佩其虔诚的一名瑜伽修士居住,而徒弟就跟修士住在一起,睡在阳台上,如果树底下搭建了户外厨房,也可以睡在厨房里。我在院子里搭了间小茅屋,刚好能放下我的行军床,外加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还有一个书架。”
“这是什么地方?”我询问。
“在特拉凡哥尔,一个山清水秀峡谷幽深的美丽乡野。山上有老虎、豹子、大象和野牛,不过那座阿什拉玛是在环礁湖边,周围长满了椰子树和槟榔树。它离最近的镇子也有三四英里,但是人们往往会从镇上来到这里,有的人甚至来得更远,有的步行,有的坐水牛车,当瑜伽修士讲道时,镇上的人以及更远处的人步行或者坐犊车来听瑜伽讲座,跟瑜伽修士点头招呼,或者索性坐在他的脚边,沐浴着晚香玉散发到空气里的芬芳,相互分享他身上辐射出来的宁谧与幸福。”
格雷在椅子里不安地扭动。我猜想是因为谈话发生了令他不安的转折。
“喝一杯吧?”他对我说。
“不喝,谢谢。”
“哎呀,我要喝一杯。你呢,伊莎贝尔?”
他从椅子里抬起他那沉重的身躯,走向放着威士忌、梨酒和玻璃杯的桌边。
“那里还有别的白种人吗?”
“没有。我是仅有的一个。”
“在那里呆两年你怎么受得了?”伊莎贝尔嚷道。
“两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有时觉得几天的时间似乎比那两年都长很多。”
“那么长的时间,你一个人干些什么?”
“我读书。我长途跋涉。我在湖上划小船出外。我冥想。冥想是很艰苦的工作;冥想两三个小时以后,你会精疲力竭,好像驾车走了五百英里,你想要的只是休息。”
伊莎贝尔眉头微锁。她迷惑不解,我想她还可能有点害怕。我认为她开始意识到,几个小时前走进这个房间的这个莱雷,尽管外表没变,尽管看上去如同以前那么爽朗和友好,但已经不是她过去所认识的那个莱雷了。过去的那个莱雷那么率直,那么悠闲,那么欢快,虽然不大听她的话,却讨人喜欢。伊莎贝尔过去失去了他,这一次和他重逢,仍把他当作过去的莱雷,伊莎贝尔有一种感觉,不管环境怎样改变,他仍然是属于自己的;而现在,仿佛她是在捕捉手上的一缕阳光,她一抓,阳光便从指缝里溜掉了,她感到有点沮丧。那天晚上我老是看着伊莎贝尔,这对我来说总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看到她的目光落在莱雷那修剪整齐的头上时,盯着那对紧贴头颅的小耳,她的双眼充满了疼爱。我还看到,当她的目光停留于莱雷低陷的太阳穴和清瘦的双颊时,她的眼神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她朝莱雷瘦长的双手投去一瞥,那双手尽管干瘦,却是强劲而刚健。接着她的目光凝注于莱雷灵巧而好看的嘴唇,它们丰满而不性感。她又凝视莱雷沉静的眉毛和轮廓鲜明的鼻子。莱雷身穿的新衣,不如埃略特那样笔挺高雅,而是散漫洒脱,好像他已穿了一年,而且天天都穿。我感到莱雷唤起了伊莎贝尔身上的母性本能,我在伊莎贝尔跟自己两个孩子的关系中未曾感到这种母性。她是个有阅历的女人,而莱雷还是个男孩;我从她的神态里读出了一个母亲为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感到的自豪,因为她的儿子言谈聪颖,而别人在倾听,把他的话当成明智之言。我认为他讲话的意义并未渗入伊莎贝尔的意识。
不过我的问题还没问完。
“你那位瑜伽修士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说长相吗?嗯,他个子高,不瘦也不胖,皮肤是浅棕色,没留胡须,一头短发。他从来是什么也不穿,只围一条缠腰布,但收拾得和布鲁克斯兄弟广告里的年轻人一样整洁,并且经过了精心的打扮。”
“他身上有什么东西格外吸引你呢?”
莱雷足足看了我一分钟才回答。他那深陷于眼窝的双眼好像刺进我灵魂的深处。
“圣洁。”
他的回答使我有点不安。在那个房间里,在那个家具精美、墙上挂着可爱绘画的房间里,这两个字仿佛从楼上浴盆溢出来的水,渗过天花板,啪嗒一声滴下来。
“我们都读过圣人的事迹,圣弗朗西斯,圣十字约翰,但那是几百年以前的事情。我从没想到现在还能见到在世的圣人。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起,我就深信不疑他是个圣人。这是一段绝妙的经历。”
“这段经历给了你什么?”
“平静。”他微笑着脱口而出。接着,突然之间,他站起身来说:“我得走了。”
“噢,别急着走,莱雷,”伊莎贝尔嚷道,“还早得很呢。”
“晚安。”莱雷仍然笑着说,没有理会她的劝告。他吻了伊莎贝尔的面颊,“一两天内我会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会给你打电话。”
“噢,别找那份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通一个电话有多难,而且我们的电话机老是出毛病。”
我暗自发笑,莱雷如此摆脱说出地址的要求做得真是漂亮。对自己的住址保密,这是他的古怪习惯。我提议他们后天晚上都和我一起在布伦园林共进正餐。在那温暖的春天气候里,在户外树阴下吃饭,是非常惬意的,格雷可以开车把我载到那里。我和莱雷一起离开,我愿意跟他一起步行一段,可是我们一到街上,他就跟我握手,匆匆走开了。我上了一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