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上去似乎缩小了一点,他想着。她看上去有点单薄、纤细;但并非毫无吸引力。他以前就喜欢她。曾经有传闻说她要嫁给威廉·班克斯,可之后也没了下文。他的妻子一直很喜欢她。吃早饭的时候,他也发了点脾气。然后,然后就在这种时刻——他受到一种强烈需求的驱使(他也不知道这种需求究竟是什么),要他去接近任何一个女人,迫使她们给予他所需要的东西:同情,而他的需求是如此强烈,让他根本不在乎要采取怎样的手段。

有人照顾她吗?他说。她所需要的东西都有了吗?

“噢,谢谢,都有了。”莉丽·布雷斯克紧张地说。不,她办不到。她本该乘着激起的大浪顺水推舟地表示同情:她承受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但她还是被困在原地。出现了一阵可怕的沉默。他俩都凝视着大海。拉姆塞先生想,我在这儿的时候,她为什么要看着大海呢?她说,她希望风平浪静,好让他们能顺利抵达灯塔。灯塔!灯塔!这和灯塔有什么关系?他不耐烦地想着。某种原始的力量突然爆发出来(因为他真的无法继续抑制自己),他立刻叹了口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听到这样的叹息都会做点什么、说点什么——只有我是个例外,莉丽尖酸地嘲讽着自己,想道,她大概并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乖戾的、脾气暴躁的、干巴巴的老处女吧。

拉姆塞先生使劲叹了口气。他等待着。难道她不打算说点什么吗?难道她看不出他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吗?然后他说,他想到灯塔去有一个特殊的理由。他的妻子以前常给住在那里的人送东西。有一个患有髋骨结核病的可怜的男孩,是灯塔看守人的儿子。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莉丽心中唯一期待的是这股巨大的悲伤洪流,这种对于同情永无止境的渴求,这种让她彻底向他屈服的要求(虽然如此,他所拥有的伤痛足够她同情一辈子)应该放过她,这股洪流应该在把她卷入其中之前被引向他方(她一直朝着房子那边看,希望有人能打破现状)。

“这种远行,”拉姆塞先生用脚尖摩擦着地面说,“是让人痛苦的。”莉丽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她呆若木鸡,她铁石心肠,他对自己说。)“它们让人疲惫。”他一边说,一边看着自己那美丽的双手,他无精打采的表情让她作呕(她觉得他在演戏,这位伟大的男人可真能演)。这太可怕了,太不像样了。孩子们到底还来不来,她问道,因为她承受不了悲伤那如此巨大的重量,支撑不了伤痛那如此沉重的幕帘(他摆出一副极其苍老的姿态,他站在那儿的时候还打了个踉跄),多一秒都不行。

她还是无话可说;目光所及之处,似乎都找不到任何可以谈论的内容;她只能惊奇地感到,当拉姆塞先生站在那里时,他的目光似乎幽怨地落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使草地黯然失色,然后他的目光又落在躺在帆布椅上阅读法国小说的卡迈克尔先生身上,给那面色红润、昏昏欲睡、心满意足的身影蒙上了一层葬礼的黑纱,在悲痛世界里炫耀它的丰功伟绩,仿佛这样一种存在,就足以激起最为阴暗的思想。他似乎在说,看看他,看看我;而事实上,他一直想的是:想想我,想想我吧。啊,莉丽真希望那庞然大物能够从他们身边飘散开来;要是她刚才把画架放得更靠近卡迈克尔先生一两码就好了;一个男子汉,任何一个男子汉,都应该能够压抑住这种感情的迸发,能够停止这些无尽的悲叹。一个女人,她已经激起了这种恐惧;作为一个女人,她应该知道如何处理这样的情绪。站在那里哑口无言,对于她的性别来说,是极大的耻辱。她会说——她该说些什么呢?——噢,拉姆塞先生!亲爱的拉姆塞先生!贝克威茨夫人,就是那位画素描的慈祥老太太,一定会立刻恰如其分地说出这些话。但是,她没办法做到。他们就站在那儿,与世隔绝。他无尽的自怜和他对同情的渴求,有如潮水一般涌到她的脚边,形成了一个小水洼,而她这可怜的罪人,唯一所做的不过是把她的裙边往上拉到脚踝处,以免裙子被沾湿。她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手里握着画笔。

谢天谢地!她听到房子里有了动静。詹姆斯和凯敏肯定快要过来了。但是拉姆塞先生似乎也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把他的年迈、他的脆弱、他的孤寂,还有他那高浓度的悲伤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一股脑地倾倒在她那孤独的躯体上;他不耐烦地摇着头,觉得恼羞成怒——因为毕竟,有什么女人能抗拒他呢?——可突然之间,他注意到自己皮靴的鞋带松了。莉丽低头看着那双靴子,心想:这双靴子也真不一般,精雕细琢,质量极好,就像拉姆塞先生穿戴的每一件东西,从磨损的领带到纽扣扣了一半的马甲,都毋庸置疑地体现出他个人的特色。她简直可以看见这双鞋自己走到他的房间里去,在他并不悲怆、乖戾和脾气暴躁的时候,展现出魅力。

“多漂亮的皮靴啊!”她惊叹道。她为自己感到羞愧。在他要求她安慰他灵魂的时候,她居然在赞美他的皮靴;当他把流血的双手、撕裂的心展示给她,并请她可怜可怜它们的时候,她却兴高采烈地说:“啊,你穿的这双皮靴可真漂亮!”她知道这是活该,她抬起头来,等待着他突如其来的怒吼彻底把她击毁。

让人意外的是,拉姆塞先生笑了笑。他那厌倦的神情、他那悲伤的幕帘、他的无精打采,都纷纷离他而去。啊,是的,他边说边抬起脚让她看,这可是一流的皮靴。英国只有一个人能做出这种皮靴。他说,皮靴是人类最大的诅咒之一。“皮鞋匠,”他大声嚷嚷,“以损伤和折磨人类的脚丫为己任。”他们也是人类中最顽固、最刚愎自用的人。他把青春时期最美好的时光用在寻找工匠上,让他们做出自己心目中的皮靴。他要让她注意到(他先抬起右脚,然后又抬起左脚)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做成这种形状的皮靴。它也是用世界上最好的皮革制成的。大多数皮革不过是牛皮纸和硬纸板。他得意扬扬地望着仍然举在空中的脚丫。她觉得他们已经到达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小岛,在那里,和平长存,在理智的统治下,阳光永远普照,那是一个得到庇佑的好靴岛。她对他产生了好感。“现在让我看看你会不会系鞋带。”他说。他对她不牢固的打结方式嗤之以鼻。他向她展示了自己发明的系鞋带方法。一旦系上,鞋带就永远不会松开。他给她系了三次鞋带;又解开三次。

在这个完全不恰当的时刻,当他弯腰俯身在她鞋子上方时,为什么她会因为对他产生的同情而饱受折磨,以至于当她也弯下腰时,血液涌上她的双颊,同时想起自己的麻木不仁(她之前称他为表演家),她觉得眼睛开始肿胀,刺痛地淌下泪水。在她看来,如此全神贯注的他是一个悲情无限的人物。他自己系鞋带。他自己买皮靴。在拉姆塞先生的人生旅途中,没有人帮助他。但现在正当她想要说些什么,或许可以说些什么的时候,他们来了——凯敏和詹姆斯。他们出现在露台上。他们肩并肩,拖沓着脚步朝他们走来,两个人看上去严肃而忧郁。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出现呢?她忍不住对他们感到恼火;他们本可以更开心地走过来;既然他们要出发了,他们本来可以把她没机会给予他的东西给他的。因为她突然感到一阵空虚;一股挫败。她的感情来得太晚;现在感情准备好了;但他已经不再需要它了。他已经变成一位非常尊贵的长者,已经对她没有任何需求了。她感到备受冷落。他把背包挂在肩上。他把包好的礼物分派给两个孩子——有好几个小包,随随便便地用牛皮纸包裹起来。他派凯敏去拿件披风。他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准备出发去远征的领队。然后,他转过身来,穿着那双漂亮的靴子,踏着坚定的军人步伐,拿着牛皮纸包,带头走上小径,他的孩子们跟在他身后。她想,他们看上去像是命中注定要从事某种艰苦的事业,而他们也去了,还很年轻,能够顺从地勉强遵从父亲的召唤,但是他们的脸色苍白,这使她觉得他们在沉默中忍受着远远超乎他们年龄应该承受的痛苦。就这样,他们走过草坪的边缘,莉丽觉得她似乎看到了一个游行队伍在前进,尽管这支队伍摇摇晃晃、零零落落,可某种共同感情的重压吸引着他们,让这一小群人团结在一起,让她莫名感到叹为观止。他们经过时,拉姆塞先生礼貌又疏离地举起手向她致意。

可那是怎样的容貌啊,她想道,她立刻发现自己被拒之门外的同情心,现在正困扰着她,要求得到抒发。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容貌?她推测,大概是夜以继日的思考着——关于厨房餐桌的现实性,她补充道,她还记得当她搞不清拉姆塞先生究竟在思考些什么的时候,安德鲁告诉她那个餐桌的象征。(她想起了他被一枚炮弹的弹片当场炸死。)厨房里的餐桌是想象的、朴素的东西;某种**的、坚硬的、不具有装饰性的东西。它没有一点颜色;它棱角分明;它的质朴是毫不妥协的。但拉姆塞先生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从不允许自己分心或受到迷惑,直到他的面容也开始变得憔悴,像苦行僧一般,带着这种未经雕琢之美的气质,给她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然后,她回想起(站在他离开她的地方,握着她的画笔),忧虑也在侵蚀着他的容貌——它们可不怎么高贵。她猜想,他肯定对那张餐桌有过怀疑;究竟这张餐桌是不是一张真正的餐桌;究竟它是否值得他为其付出时间;他究竟能不能找到它。她觉得,他曾经有过怀疑,否则他就不会征询那么多人的意见。她猜测这就是他们有时深夜谈论的内容;然后第二天,拉姆塞夫人显得很疲倦,而莉丽为了一件荒唐的小事对他发脾气。可是现在他找不到任何人来谈论那张餐桌、他的靴子,或是他的鞋带结;他就像一头狮子,在寻找可以吞噬的猎物,他的脸上有一种绝望和夸张的神情,这使她感到惊慌,迫使她把裙边拉了起来。然而在这之后,她回想起那突如其来的苏醒和突如其来的热情(当她赞扬他皮靴时),突然恢复的活力以及对普通人事物的兴趣,这一切也转瞬即逝,然后转变(因为他时刻都在变化,而且也从不掩藏)到最后一个阶段,这对她来说也很新鲜,而且她承认,这也让她为自己暴躁的脾气感到羞愧,此时,他看上去像是已经摆脱了忧虑和野心,摆脱了对同情的渴望和对赞美的渴求,已经进入了另一种境界,他似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进入了一场无声的对谈(无论是和自己还是和其他人),率领着那支小小的游行队伍,走出了人们的视野。多么不凡的容颜!大门“砰”一声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