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伟抓获呼七君

宜宾警方势如破竹,一举破获“3.19”、“3.25”、“3.27”系列大案,坚决打掉了黄毛毛团伙,拖垮了隋文昌、王辛垣两大团伙,同时,对另两个团伙呼氏团伙及林传金团伙的合围也到了收关阶段。

宜宾刑警支队王建伟副支队长负责对呼七君的侦察缉捕工作。

呼七是1999年追逃专项斗争中宜宾的一号逃犯。此前,他曾用口径枪打穿了隋文昌的手掌,并在象鼻镇指挥手下用火枪、片刀把扈老板打成重伤,把九毛的鼻子和手指砍掉。1998年5月9日,呼七在吃饭时,用口径枪,把一名叫作曹某的内江人打死,把另外两人打伤。此后一直潜逃。

呼七是宜宾市有名的恶少,天天枪不离身,隔三差五总要惹出些祸端来。呼七打死人命,畏罪潜逃后,经常秘密返回宜宾,伙同其兄呼六,在黄桷山林场俱乐部、信义街华宾楼开设赌场。

1999年 9月,宜宾刑警支队获悉呼七回到家中,立即出动,将呼家住宅包围起来,呼七从家中的暗道逃跑。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私藏的小口径步枪一支,弓弩一套,猎枪子弹数枚,六四式手枪套两副。

警方挖掘出呼家住宅中的暗道,从呼家的四楼——呼宅是独立的楼房,当地人称其为呼家别墅,直通到室外的山坡上。该暗道在别墅土建时施工时一并修造,并预留了秘密出口。

呼家别墅对面,是呼家私产华宾楼,半座楼房是地下赌场。他们在赌场内也修造了暗道,比别墅中的暗道更长更深。

在追逃专项斗争中,呼七感到风声太紧,曾打电话给市局雷局长(已病故),称其要投案自首。王建伟分析,他是缓兵之计,企图拖延时间,挨过追逃打击。王建伟在支队人称智多星,喜欢动脑子分析问题。他酷爱围棋,喜好书法,多才多艺。他的围棋水平很高,获业余棋手最高段位——业余四段。他常常把对围棋的思考,运用到侦察实践中。

事实上就是这样,尽管警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呼七并未真来自首,他拉来扯去,有意识地拖延时间,妄图把追逃斗争蒙混过去。然而,警方也利用与呼七对话的机会,获取了许多新线索,最后查明,呼七经常在乐山市一带活动。

抓捕呼七,在时间上与“3.19”、“3.25”系列案件是重叠在一起的,按说这是个巧合,但这个巧合很有意义。

2000年 3月24日——隋文昌被杀的前一天,宜宾警方发现呼七在乐山市境内出现。乐山警方与宜宾警方密切配合,很快掌握了呼七的蛛丝马迹——呼七已化名朱勇,在乐山市做古董生意,购买古画、古玩,到上海、广东一带贩卖。

3月27日,宜宾市公安局领导决定,派王建伟副支队长、技侦处宜副处长带领刑警、技侦、防暴大队10人前往乐山开展工作。

他们在乐山刑警支队和技侦部门的配合下,查清了呼七重要的关系人和联络人,并设立了专线。但此次行动并没直接发现呼七。

4月10日——也就是宜宾支队常卫东大队长率第三追逃小组前往昆明的当天。呼七乐山专线反映出,呼七与其在河南的情妇联系,欲购买两支军用手枪,准备外逃。

宜宾市公安局立刻召集紧急会议,确定由王建伟带队,带领刑警、技侦人员,再次前往乐山,同时通报乐山刑警支队。宜宾、乐山两地刑警、技侦人员汇合,当天晚上12点抵达呼七藏匿地——乐山市犍为县县城。

乐山警方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摸清了呼七在犍为县的活动情况。呼七在犍为县县城有四处住房,养着三个情妇。乐山警方已掌握他近几日的居住地点——在犍为县城东街一座三层楼出租房内,但不掌握他当夜是否在该处住宿。警方没有贸然采取行动,在周围布控,把那栋三层楼房严密地监视起来。

第二天早晨,警方发现有个体貌特征极像呼七的人,在房间里走动,同时听到呼七用手机与楼下的马仔通话。呼七看见楼下停着一辆车,询问楼下的马仔,要他去看一看,是不是警车。楼下的马仔出来就被我们扣住。马仔说,楼下是税务局的车,不是公安局的车。

呼七非常警觉,他还是感觉到形势不对,用其他方法与这个马仔联系,结果联系不上。他立刻关紧了房门,拔出手枪,准备负隅顽抗。

双方形成了对峙。

此时再隐蔽已无必要。警方公开亮相,表明早已把他的住所团团围住。警方用高音喇叭向他喊话,开始由乐山警察,喊他朱勇,后来王建伟决定,干脆由宜宾警察直喊他呼七。双方僵持了一个小时,呼七见大势已去,逃跑无望,打开房门,向警方投降。

警方给他戴上手铐,从他的房间中搜出左轮手枪、子弹、长刀等凶器。

这天,也正是常卫东在昆明发现王德强,向刑警支队报捷的当天。两路人马,远隔千里,同时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宜处长奉命,带领特警队员赶到乐山,与王建伟支队长会合,将呼七押回宜宾,关押在南溪县看守所。审讯工作仍由原办案人宜宾翠屏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长李玉文负责。

呼七被捕初期,态度相当恶劣。第一次审讯所做笔录让他签字时,他竟然把笔录抓到嘴里吃掉。

但这只能表明他垂死挣扎的心态,并不能掩盖他的罪行。

呼氏团伙除犯有杀人罪,还犯有聚众赌博、非法拘禁、流氓斗殴等罪行,该案正在审理中。

林传金落网

宜宾五大黑道团伙,最后一个落网的是林传金。

林传金对黄毛毛集团来说,是个不死鸟。但他依然逃脱不掉警方的打击。

无论林传金春节之后是否真的回过宜宾,无论林传金是否与隋文昌有过接触,无论他们是否有意结成反黄毛毛联盟——无论这是否谣传,有一个事实却是真实的:林传金在云南被捕时,被捕的原因是涉嫌非法购买枪支,而他所购买的,是一支真正的军用自动步枪。

林传金与七鼓眼的联盟牢不可破,他们都是被黄毛毛追杀多次杀出来的。两人都十分清楚,不搬掉黄毛毛,他们就没有生路。如果说林传金在此之前还有除掉黄毛毛东山再起的愿望,那么现在他恐怕要纯粹得多,那就是复仇和生存。

林传金的确在全国各地都能找到朋友,他与所谓筠连帮的关系是根深蒂固的,而在全国任何地方你都可以找到筠连人。

云南边陲重镇河口瑶族自治县县城。

林传金带着伤愈的七鼓眼乘坐长途车,在红土青山之间颠簸了一整天,来到这里,住进斜街上的金粮大厦。

林传金永远不会忘记被黄毛毛一次次追杀的情形,不会忘记他头上插着匕首,躺在医院里发誓般说过的那句话:“只要我不死……”他很清楚,自贡阻击未获成功,得月楼他无法组织更大的行动,关键是武器不如黄毛毛精良。他去云南的目的就是搞枪,搞火力最猛杀伤力最大的冲锋枪。

林传金在宾馆坐镇,委派七鼓眼出去接头。

对方是越南人,谈判已经谈过几轮了,讲好价格,约定了交货地点。枪支是越境枪——“六三”式全自动步枪,带12发子弹。

林传金认为此事已经万无一失,但老道的他仍未直接露面,他要七鼓眼带着现金去接货。

这天,他在金粮大厦一直等到夜深,外边下起了小雨,林传金一度曾有些担心,然而担心是多余的。虽然时间晚了些,七鼓眼还是很安全地把枪和子弹带了回来。

林传金摆弄着冲锋枪,冷冰冰沉甸甸的,这是威力巨大的杀人武器。他的眼睛半眯着,谁也说不清那一瞬他都在想些什么。林传金与七鼓眼住在一个房间,他把冲锋枪藏匿好,准备于第二天乘长途车离开河口,返回昆明。

第二天早晨有人敲门,七鼓眼睡眼朦胧地去开门,他万没想到,冲进来的竟是河口县的警察,当场把林传金、七鼓眼二人抓获,并在床下搜出了枪支和子弹。

原来,在七鼓眼与越南人进行谈判的时候,已引起了河口警方的注意,他们的交易其实是在警方的监视之下进行的。警方为了放线钓鱼,故意放他返回了大厦。第二天收网,果然把林传金一并抓获。

二人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河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审讯中林传金百般抵赖,居然声称他与七鼓眼不认识,被戳穿后仍诡称是七鼓眼私自买枪,与他无关。

无论如何,林传金也是瓮中之鳖了。积累了那样多的事情,警方已经非常了解他,他再想哄骗警方,从狱中逃出,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河口县公安局与宜宾市公安局联系,不久,林传金及七鼓眼钟兴全被押回宜宾。

至此,宜宾社会上所谓的五大黑道团伙,因隋文昌被杀案这一由头,逐一被宜宾警方粉碎。黄毛毛团伙被彻底打垮,该团伙骨干成员大部被抓。汤泉、纪晓华、雷向军、刘丹、周玉祥、陈剑洪因“3.25”系列杀人案被捕;于志军、王刚因枪击七鼓眼案被捕;宁仃、卢韦、曾印因枪杀李斌案被捕;田刚因林传金伤害案被捕;郭兵、荣彬、曹杰等人以故意伤害案被捕——该团伙只黄毛毛一人漏网。

隋文昌团伙因隋文昌死亡,二弟宋亚平被捕,被击挎。

王辛垣退出江湖,他手下的小弟自动遣散。

呼氏集团呼七、呼六被捕,呼家的地下赌场被捣毁。

林传金团伙,林传金及其手下干将钟兴全、于水运、王勇、薛文东等多人被捕,洪涛在逃。

4月12日,四川省厅侦察局侦察处庞雪明副处长召集会议,传达了省厅吴厅长对“3.25”系列案件的指示精神,省厅高度评价了宜宾市局的专案工作,要求宜宾进一步捋清案件的内部情况,搞成精品案件,为全省的扫黑专项斗争开一个好头。省公安厅认为,宜宾的条件较好,案件清晰完整,具有涉黑案件的典型特征,此案的侦破,拉开了四川省扫黑专项斗争的序幕。

省厅要求宜宾市公安局尽快固定“3.19”、“3.25”、“3.27”

三案的有关证据材料,做好起诉的准备,同时深挖积案,严厉打击其余涉黑团伙的犯罪行为,扩大战果。

4月13日,郑易支队长向陈国富副局长汇报省厅会议精神,鉴于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到位,指挥部调整了工作班子。为保证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展开,成立了几个工作组。审讯工作由支队方伯伦、分局大队肖海峰负责;社会控制,由袁宝昆负责;看守工作由薛松副大队长负责,材料综合由于永生负责。

陈国富副局长对案件的侦察工作,做了阶段性的总结,他提出:我们于18天内,完成了一个阶段的侦察工作,三案基本上告破,省厅、市政府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他对审讯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他希望把工作做细,在注重固定证据的同时,注重诸案件间的联系,以保证此案能依照刑法 397条,以有组织犯罪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烈火真金

“3.25”涉黑团伙火并案以及由此牵出的一系列案件的破获考验了宜宾的公安队伍。宜宾的刑警,政治立场坚定,在打黑斗争中旗鲜明,动作果断,纪律严明,成绩显著。宜宾的刑警,没有辱没肩负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神圣使命。

与有组织犯罪团伙作战,的确有着许多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的鲜明特点。虽然它首先反映出的也是个案,但它的背后有一个严密的组织。这个组织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它与社会各层面,包括执法部门内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组织网罗着一批亡命徒,持有军用枪支等先进武器,报复杀人成性。警方在与其较量的过程中,个人的生命始终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但宜宾的警察经受了洗礼,他们队伍团结,战略战术思想运用合理,出击迅速,在侦破案件和追捕过程中表现出的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尤其是在处理个人感情与打击犯罪的关系上表现出的忠于法律的无私精神,令人感动,令人敬佩。

采访中,翠屏区刑警大队大队长杨光这样说:我是个警察,在我的职权范围内,我认为是正确、正义的事情,我就要去做,这没得怨言。我对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前途,想得很少。因为我热爱刑警工作,无论当刑警队长,还是做一名普通的侦察员,我都会感到十分荣耀。我总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讲话、做事,我不会因为哪一个人而改变我自己,更不会改变我的性格。作为刑警队长,能够不断地破获案件,打击犯罪,这是我最值得高兴的事情。

宜宾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现副局长郑易说——

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是在对付一种很难对付的刑事犯罪。对方的组织严密,不像我们以往熟悉的案件那么单纯。这对我们新时期的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单采用传统的思维模式,就案论案是不行的,在思想意识上要有所转变,这是第一个感觉。

办这个案子,社会压力、工作压力都不小。组织指挥这类案件的侦察,我们都是第一次。涉及的方面广、动用警力多、区域宽、各警种配合,与以往都不相同,指挥技巧也不同。我们生怕这个案件办不好,影响我们宜宾公安的社会形象。

面对这种局面,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有吃苦耐劳精神很重要。

实践证明我们的队伍是一支求真务实、不虚夸,不假打的队伍。经过这次考验,我可以说,我们队伍的基础好,政治立场好,整体素质好,内部没有出问题,在关键环节上立场一致,态度坚决,因此表现出了很强的战斗力。

我给大家讲,要变压力为动力。这对我们是个考验。我们规定了铁的纪律,包括我们的保密纪律,我们的请示汇报制度,这都有效地防止了在与边缘人物接触中出现牵扯不清的问题,既有利于工作,又保护了同志。

其他方面,我们当时还有一个想法,不管面临多大的困难,作为刑警支队的负责人,冲了。刑警忠于职守很重要,打击也好,报复也好,豁出去了。只要是针对犯罪,针对案件,针对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该办的坚决办,办到底。这是另一种动力,也可以说是职责的动力。不管出现什么情况,不想那么多。我对下面的同志也是这样讲的,我们就要牢牢抓住案子,不要去想案子牵扯到谁,牵扯到哪个方面,也不要管最后怎样处理。这就像军人一样,上了战场,就要冲锋。

陈国富局长——在案件侦察的进程中,陈国富被任命为宜宾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他在讨论对宜宾市打击涉黑有组织犯罪的对策中对此案有过精彩的总结。

他说,九十年代末,宜宾形成了以隋文昌、黄毛毛、林传金等为代表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他们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渗透、插手社会管理。仅1999年以来,就发生杀人伤害案10起,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的严重后果。犯罪集团为争夺势力范围,聚众械斗,公开火并,终于演化成2000年3月的血腥屠杀。隋文昌及其保镖张一兵被枪杀害,重要关系人何琦被灭口。此后,隋手下人员不顾公安机关的严正警告,举行了臭名昭著的“3.31”大出殡,公然藐视国法,挑衅社会,但他们最终没有逃脱彻底覆灭的下场。

他分析了宜宾带黑社会性质团伙有六大特征:

一,有比较严密完整的组织。有明确的首领、骨干,有相对固定的成员,其高层有明显的等级隶属关系,形成了智囊人物加骨干的组织核心。集团底层有一定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如:拒不报案,坚不吐实,顶罪养家等。小弟入伙要经圈内大哥初审,报老大认可。他们有一套逃避法律打击的策略,对首要分子的打击处理难度增大。

二、成员多有劣迹,呈低龄化、低文化、本地化趋势。他们大都对社会怀有一定仇视和报复心态,心恨手辣,不以杀人为耻,不惧亡命天涯。

三、犯罪活动智能化明显,手段极其残暴。

四、经济实力雄厚,其聚财手段在向贩毒、设赌放水、控制色情场所等中级形态转移的同时,利用其非法所得,有向垄断农贸商品、经营餐饮、运输业等渗透、转移的倾向,以合法身份掩盖其犯罪活动。

五、向行政、司法等领域渗透,寻求保护伞。这些集团攫取行政权利,插手一些应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棘手问题,从中勒取费用。同时寻求司法保护,腐蚀拉拢极少数执法者,与执法机关周旋。有的以企业家的身份向行政及立法机关渗透、靠拢。

六、形成了暴力罪恶的保护屏障。犯罪集团为一些穷凶极恶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提供经济资助和藏身场所,帮助其逃避法律打击,使其招之即来,为之所用。“3.25”案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被公安通缉、久抓未获的暴力犯罪分子。

在总结这一案件的成功经验时,陈国富局长说:

“3.25”案件能够顺利侦破,首先是市委、市政府决心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在政治上、组织上加强领导,为公安部门撑腰,排除干扰,形成了强有力的扫黑外部环境,保证了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公安厅的指导力度很大,厅长、副厅长对案件十分重视,三次举行专门会议协调工作。兄弟地区公安机关的配合也是此案顺利破获,顺利收网的重要条件。

“3.25”凶杀案,震动了全市,死者是宜宾一号大哥,手下有数百人,从事多种犯罪活动。案发后,局面很混乱。隋文昌手下人员先后聚集在医院、火葬场,准备制造更大规模的火并,并制定了暗杀名单。此后,他们又在3月31日大搞出殡活动,摩托车开道,播放“上海滩”,造成恶劣的影响。这些背景复杂、极易酿成重大事件的关键环节和场合,一一被警方控制、化解,确保了宜宾的治安形势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案件的侦察过程中,特别是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专案指挥部采取了依靠广大刑警办案和严格侦察纪律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上下团结,指挥顺畅,侦察步骤清晰合理,未发生一例泄密事件,在案件整体上告破之后,实现了批捕43人,除了黄毛毛外,其余42人全部归案战绩。

“3.25”案件破获后,警方乘胜追击。九月份开展反五霸专项斗争,打击街霸、场霸、菜霸、市霸、行霸,不失时机地扩大战果。宜宾市民对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非常拥护,市委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开展除恶反霸的第二战役,稳定了社会治安,加大了综合治理的力度,为宜宾经济的平稳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2001年宜宾人大、政协两会,对市公安局的年度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两会代表一致认为,宜宾市的公安机关,为促进宜宾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市公安局的工作报告,两会代表以全票通过,他们为宜宾市的公安工作,打了满分。

2001年 5月,公安部批准,宜宾市公安局“3.25”系列杀人案的全体参战人员荣立集体一等功。

树欲静而风不停

轰动宜宾的“3.25”黑社会团伙火并案已告一段落,在警方严厉打击下,1994年以来逐步形成的宜宾五大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土崩瓦解,宜宾社会治安的状况上了一个大台阶。然而,所谓树欲静而风不停——这是与有组织犯罪作战的一个规律,隋文昌、黄毛毛、王辛垣团伙的外围成员,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重新集结,走他们前任大哥的老路的种种迹象。

原王辛垣手下的武小杰、叶丰、叶盛三人,自成一派,聚集在一起,武小杰成为新首领。

隋文昌手下的杨威、杨猛两兄弟,因没有直接的犯罪事实,仍漂游在社会上。

这两伙人产生了新的矛盾。

2000年 9月12日夜,两派的小弟在“焦点酒廊”喝酒,杨威手下一个叫郭义的小弟,因坐台小姐之事与叶丰下发生争执,双方打斗,郭义动刀,把对方砍伤。

叶丰手下的小弟认为吃亏,当天夜里,给正在隆昌赌钱的叶丰打通电话,报告说:杨威那伙人很凶,他们挨了欺负,请叶丰回来,为他们报仇。13日凌晨 4点,叶丰从隆昌返回宜宾,带回杀手黑娃,要对杨威杨猛两兄弟进行报复。

当天晚上,大约八点多钟,叶丰通过“内线”,了解到郭义去了“焦点酒廊”,他派手下小弟到“焦点”门外守侯。郭义从酒廊出来,他们用自制猎枪向郭义开火,击中郭义的左大腿。因巡警及时赶到现场,事态才未进一步扩大。

郭义受伤,激怒了杨威杨猛团伙的其他成员,他们怀疑到这件事是叶丰所为,伺机报复。叶丰也了解到这一情况,他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抢先下手。

9月14日下午,叶丰召集七人,在天马茶房秘密聚会,研究制定计划,要把杨威杨猛两兄弟“搞死”。为了保证计划的实施,他们买通内线,在沁源茶楼做接应。为叶丰提供杨威杨猛在沁源茶楼内的确切位置。由叶丰的保镖兼杀手黑娃实施杀人计划。

当天晚上,叶丰手下按照分工,做好准备,七点左右,得到内线的电话,杨威杨猛在沁源茶楼108房间吃饭。叶丰立刻指示黑娃带队,七个人马上行动。他们携带一支滑膛枪和四支自制猎枪,以风衣做掩护,快步走向该房间。黑娃走在前面,他推开房门就开枪,击中了原隋文昌的小弟廖兵(此人在大出殡时为隋文昌抱过骨灰盒),打在胸部,当场死亡。黑娃又开一枪,击中另一人的手和脚。

由于信息有误,杨威杨猛二兄弟并没在这个房间,黑娃退出来,准备继续袭击隔壁房间。因枪响后茶楼里一片混乱,他对着那间房门打了一枪后撤出。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滑堂枪走火,把自己弟兄的手臂打伤,并伤及周围的群众。

杨威杨猛很快报案。翠屏分局刑警大队、市局刑警支队及时赶到现场。市局布置警力在高速公路口等出市卡口进行盘查,未发现黑娃等人。

9月20日,警方查明三名主要杀手李涛(黑娃)、冬平、程强的身份,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把冬平、程强抓获。

2001年1月6日,翠屏区刑警大队追踪侦察,发现黑娃在自贡。他们在自贡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黑娃抓获。直接参与案件的主要杀手全部到位,叶丰和武小杰在逃。

2000年下半年,在翠屏区李庄、安阜、南广地区,出现一伙以暴力手段“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团伙,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团伙的主要成员李某某原是隋文昌的“哥们儿”,他的团伙以暴力手段垄断该地区的建筑材料——河沙、鹅卵石、砖瓦交易,强霸市场,未经他的允许,运输建筑材料的货船不准靠岸,不准下货。运输砖、沙、鹅卵石的车辆经过李庄,他的手下便强行拦截,寻找借口对驾驶员肆意殴打,把车窗车门砸烂,把轮胎扎爆——不仅如此,还以劳累了他们为由,强行向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

类似情况反映到翠屏区刑警大队的有20起之多。

经调查,该组织具有家族式经营的特征,以李某某为首,他的妹妹、亲属为主要成员,网罗一批在李庄、南广地区有犯罪行为的违法青年。第二个特征,他有一定经济实力,对个别税务、航运干部进行腐蚀拉拢,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居然把具有合法经营权的企业全部撵出他的势力范围。

2001年 2月27日,刑警大队冲破阻力,采取果断措施,将其主要成员抓获。案子难度虽大,但警方掌握了对方确凿的犯罪证据,并在李家搜查出火枪等大批武器,此案已取得重大突破。

另一起发生在成都的“3.3”袭警案,也牵涉到宜宾涉黑团伙的残留人员。

2001年3月3日上午,陈国富局长接到省厅吕厅长电话,同时,郑易副局长接到省厅侦察局孙建民局长的电话,内容都是一个,成都发生了一起持枪袭击警察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宜宾,省厅要求宜宾市局全力配合。

宜宾刑警支队王建伟支队长正送客人,刚上高速公路,便被电话召回,接受了这项任务。

王建伟当即打电话与省厅联系,省厅发来成都市局的通报,称:3月3日凌晨3时,成都市青羊区分局因该区发生的盗窃通讯器材案,组织一次“夜鹰行动”。行动中,刑警包维超等人在奥拓车内守侯,发现有四人沿马路跑来,他们立即下车阻拦。包维超大声喊:站住,我们是警察。四人立即分开,向两个方向逃蹿。包维超等人分别追击,并鸣枪示警。对方突然开枪,双方形成对射,包维超被击中胸部,当场牺牲。刑警奋力追捕,将其中杨树君、周伟二人抓获,另两人宛传寿、罗洪波逃跑。

经审讯,周伟是自贡人,杨树君为宜宾人。逃跑的二人均为宜宾人,宛传寿是宜宾七九九厂职工子弟,罗洪波是宜宾长江木材水运局职工子弟。同时交代出另一名同伙穆云鸿,也是水运局职工子弟。

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宜宾。王建伟支队长召集翠屏区刑警大队和刘明的打黑大队通报案情。打黑大队到南岸水运局调查穆云鸿、罗洪波的情况。罗因有夜间盗窃嫌疑,曾被警方审查。翠屏区刑警大队负责调查宛传寿情况。宛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九年。

当天中午,成都刑警赶到。宜宾方面已摸清该三人的背景材料和关系人情况,成都工作组感到满意。

3月3日晚上,成都专案组摸出重要线索:罗洪波在成都市辖区的彭山县有一情妇,可能是罗的落脚点。成都刑警在杨波副局长的率领下连夜赶到彭山。

宜宾方面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人和对方回宜宾可能的落脚点进行了布控,做好三人返回宜宾予以抓捕的准备工作。

3月5日,省厅传来消息,宛传寿、罗洪波在彭山县落网。罗当夜在与民警对射时受伤,回彭山养伤,被抓获。经审讯,获悉穆云鸿与前一天与罗等四人分手,可能已回宜宾。

宜宾刑警支队、翠屏区刑警大队,长江水运公安分局与成都市局工作组联合作战,采取了果断措施,在高速公路及主要要道上设卡,同时加强了穆的家属工作。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穆云鸿于3月7日向泥溪镇派出所自首。

经审讯,五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于2000年结成盗窃团伙,流窜全国作案,已实施保险柜盗窃案20多起,获取赃款人民币数百万元,并交代出杀人案一起。

五名犯罪嫌疑人中,宛传寿曾在黄毛毛手下作过小弟;杨树军、罗洪波是林传金集团的外围分子。

四川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形势及特征

四川省公安厅对打击有组织犯罪相当重视,并有着丰富的经验。宜宾当说是全省开展此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四川省厅对省内有组织犯罪的发展状况,演变过程做过详尽的调查,摸索出他们形成的规律和一般性特点。

八十年代末,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在四川已有苗头,它们首先出现在中心城市,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向省内其余地区蔓延。

这类黑势力团伙一冒出就显出超常的犯罪能量和社会危害,其首领大多染指商界,以其经济实力豢养一批以“职业杀手”自诩的亡命歹徒。

1994年 5月,在成都明远楼歌舞厅,几位客人款款走入,正在寻找座位,对面走来三名男子,拔出手枪就朝他们射击,来者立刻倒在血泊中。舞厅大乱,杀人者却从容地簇拥着他们的大哥快步离开,坐上汽车,扬长而去。这酷似港台片中血腥镜头的主角,就是成都黑道老板孔渝森。

ⅰ1989至1997年,成都发生各类涉黑案件45起,其中仅1997年就发生了18起。

在成都,最早形成气候的黑道大哥是绰号罗马的罗昌惠。它的出现,表明有组织犯罪在四川已出现萌芽。该团伙成员35人,其中60%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团伙首犯和骨干分子基本上都是“狱友”。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领导”、“大师兄”、“第一杀手”、“第二杀手”等。拥有火药枪和管制刀具等大量武器。

罗马集团的主要犯罪行为有:一,集团成员携带武器出入舞厅、酒吧、宾馆饭店等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二,以暴力帮人追缴欠款、收账;三,仇视社会,以暴力与警方对抗。

该团伙还染指商业,开办了多家经济实体。罗昌惠担任“大昌贸易商行”总经理,兼任“华青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还开办着一家五交化经营部和一家汽车修理厂。利用他们的合法身份,广交社会各界人士,建立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罗昌惠集团1990年被破获。

继罗昌惠之后,兴起的是宋海云、王通海、孔渝森等有组织犯罪团伙,他们公然持用手枪、滑膛枪、制式口径枪等凶器进行杀人、绑架人质、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都市公安局1995年统计的21起有组织犯罪团伙实施的绑架勒索案件中,犯罪分子索取的“赎金”高达418.2万元。1997年7月,成都私企老板被七八名手持军用枪械,自称“国安局”的歹徒绑架,威逼勒索款额高达157万元之巨。

同时,他们还凭借暴力手段,通过多种犯罪活动,攫取财富,并向合法经济领域渗透。宋、王、孔等人,都有自己开办的餐饮娱乐场所、商贸公司,并利用其合法身份,在行政及司法领域寻求保护伞。有的黑道头目开始向政治领域渗透,通过捐助学术团体等手段,谋取社会地位。宋海云死前(他因吸毒过量而死亡),就曾担任过四川省法学会理事。

近年间,成都黑势力与内江、重庆等地黑势力相勾结,相互穿插,雇佣外地黑道人物充当杀手,进行凶杀、绑架、勒索等犯罪活动,实施交叉犯罪。1997年成都发生的奎星楼杀人案,就是成都黑道团伙从内江请来的三名杀手所为,三人只管杀人收钱,并不管要杀的对象是谁,使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商业化。

资阳市的黑豹集团是四川省发现并摧毁的一个较为典型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该组织由松散的犯罪团伙逐步发展而来,集团的首犯叫黄正华,1995年,黄召集同伙开会,提出成立黑豹组织,对外号称中介公司,宗旨是:不遗余力地抓钱。黄正华为老大,成员模仿帮会组织,排列座次,并制定了帮规纪律。

该组织成员共10人,职务设总管、军师、杀手、打手、后勤、踩点等。内部纪律严酷,比如,临阵脱逃者自断一只手,背叛组织者全家斩尽杀绝等。他们配备了10把火药枪,以及东洋刀、砍刀等凶器,并有固定的活动地点,用于团伙成员活动、吃住、策划作案及分赃。

黑豹组织在资阳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杀人、抢劫、敲诈、流氓斗殴等犯罪活动。作案前策划周密,作案时分工明确,相互策应。1995年,该团伙精心策划后,在公路上拦截大客车,将车上60余名乘客全部搜身抢劫,多人被砍伤,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该团伙1996年被摧毁。

宜宾的狄绍伟集团在四川也是个典型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狄绍伟犯罪的暴力化程度高,并定有严酷的家法,称为《职工守则》,规定了剁手指,断手筋脚筋,割鼻剜眼,直至杀灭全家等一系列酷刑。

宜宾唐昌明、李兵集团以暴力为依托,疯狂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他们在短短的七天内,先后将两名拒不交纳勒索款项的个体户杀死,并将另三名拒绝其勒索数额的个体经营者杀成重伤。

唐昌明集团1993年被摧毁,狄绍伟集团1994年被摧毁,首犯均判处死刑。

乐山市李泽云犯罪集团的首犯李泽云,曾因盗窃、流氓罪三次被判刑,劳改期间他在监狱中就是个狱霸。1994年刑满释放,他开过茶楼、赌场、卡拉OK厅、洗车场等,八方聚敛财富,因他一向蛮不讲理,被社会上称为“莽哥”。李泽云招募劳改释放人员,为他们提供吃住和挥霍的费用,很快形成一个以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为骨干的黑团伙,成员在一年中迅速发展至40余名。

莽哥团伙有着明确的组织目的,即:吃“巨户”,向私企老板派款,敲诈勒索。组织内部有一定的纪律,凡发现不听莽哥招呼或吸毒者,立即开除,并责令他们马上从乐山消失。他们也有固定的活动据点,在乐山的拓展宾馆内长期包房,用作开会、策划犯罪、甚至充当关押被害人,进行施刑、勒索的场所。莽哥团伙形成以来,成为乐山一霸,他们的犯罪活动充斥着暴力。在暴力威胁下,他们在乐山市中区、峨眉山市及夹江等地的舞厅、旅馆、发廊、摊位、茶馆等经营单位,以收款、派款、无据借款、收取保护费、摆平纠纷等手段勒索金额达数百万元。

该集团1996年被摧毁,李泽云等四人陪判处死刑。

四川省厅研究认为,有组织犯罪在四川出现,有其经济原因、社会原因和犯罪主体原因。

在分析经济原因时,他们注意到多元化的所有制和分配制的经济环境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可能性。私营经济强烈的趋利性,高度的自主性以及激烈的竞争,它的负面效应都可能成为犯罪的重要诱因。

社会成员在经济上贫富悬殊,存在着相对贫困的群体。违法致富的**,使贫困群体中某些谋求摆脱困境,又不愿通过诚实劳动致富的人,选择通过犯罪手段迅速致富。

私营经济发展,逐步形成犯罪利益共同体。比如,为追求更高的利润而争夺工程、非法竞争,逐步形成各种势力集团。他们反过来又利用合法企业,掩盖其非法活动和非法资金来源。

关于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原因,他们认为,这首先是有组织犯罪人口后备军的形成,包括犯罪的头子和骨干的形成。人口后备军有:少数素质低下的以违法手段暴富起来的私营老板;未改造好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称霸一方的地头蛇;农村家族、宗族中有势力的人物等。职业犯罪分子,很容易成为有组织犯罪的骨干力量,或成为有他们雇佣或豢养的杀手、保膘。

社会控制力的相对削弱是另一个社会原因。农村及城市真空地带的出现,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土壤。同时,腐败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社会温床。刑事犯罪的上升,也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生存条件。

有组织犯罪的主体原因,一是他们承接了封建文化糟粕的影响,以帮会意识为他们的精神支撑。二是受外来黑帮文化的影响,西方和港台片中黑道组织及他们的作派、生活方式成为他们直接模仿的对象。三是犯罪主体受一定犯罪心理的支配。如反社会心理、从众意识、冒险意识,追求畸形的友谊等。

有组织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犯罪形式,它有初级状态、中级状态和高级状态。四川省出现的有组织犯罪,基本上处于它原始积累的初级状态,至多有向中级状态过度的趋向。他们的经济实力,他们向合法经济领域的过度,他们向行政及司法界的渗透等,均带有初级状态的明显特征,但他们已具备有组织犯罪的基本属性。在初级状态,他们的犯罪手段更血腥,更残忍,更带掠夺性,因而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更大。

打击有组织犯罪,地方政权旗帜鲜明,党委、政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是铲除有组织犯罪的根本保证。同时要有一支好的司法队伍,运用法律武器,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这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基本力量。打击有组织犯罪,也有个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把综合治理搞好,也就从根本上铲除了滋生有组织犯罪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