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府邸本属于宇文化及的宠姬。前朝太师对这位美人宠爱之极,不惜重金,花三年时间修建了这座府邸。然而建成之日也是色衰爱弛之时,三年光阴足够令权势显赫的男人移爱。不甘冷落的女子失去心智,竟妄想用魇魔法咒杀新宠,挽回男子的欢心。事败之后,女子自杀身亡。此后府邸便一直荒废,直到皇帝将它转赐郡主。

“你以为,是那屈死女子阴魂不散?”

“我并不这样想,不过假如并非人力所及……”

“许多事情均非人力所及,”李淳风迅速接下拂云的话,斩钉截铁地道,“但不是这一桩。鬼魂索命容或有之,至于嫁祸,则不是幽冥间的勾当。”

“你的意思是……”

“就是这个。”

“啪”地一声将小人捏成两段,从中露出一截黄绢。将那黄绢抽出,瞥了一眼上头所写的那个万人之上、讳莫如深的名字,拂云郡主顿时脸色雪白,人也摇摇欲坠。

“这……这是……”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李淳风径直从怀中取出一根引火木,燃着之后将黄绢凑近。火焰腾起,转瞬间只留一缕青烟。拂云微咬下唇,脸上从最初的恐惧到惊骇,转为愤怒,最终归于平静。

“好毒的心肠!若不是我恰巧发现,等到食盒送入宫中……”

酒肆主人截住她的话:“食盒中什么都没有,你我今日也一无所见,明白么?”

拂云冰雪聪明,又是自小生在帝王家,如何不懂其中利害,立刻住口,点了点头。眼看对方转身捡起地上鱼篓,出声道:“李兄!”

“嗯?”

“我要查出此事。”拂云郡主低低说道,态度却坚决无比,“此人既想置我于死地,这一次不成,必有下次。拂云不能坐以待毙。”抬眼望向李淳风,眼中有恳求之色,“能否相助?”

微风吹过女子鬓发,带来若有若无的芬芳,混杂在林间草木的清香中;仿佛一场莫名邂逅,沁人心脾,却又恍惚迷离如同梦境。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轻轻吐了一口气,突然问道:“郡主身边可曾带有银两?”

这句话没头没脑,问得拂云一愣,摇了摇头。确实,以她的身份,出入有随从侍女,银两根本无需随身携带。随即想起了什么,从颈中取下一枚丝线穿着的铜钱。

“只有这个——”

李淳风接过还带着对方体温的铜钱,看了一眼。那是一枚普通的五铢钱,似乎不能当作饰物,更不必说佩在眼前这位尊贵女子身上。却也不问,顺手纳入袖中,微微一笑。

“随意楼的规矩,银货两讫,各不反悔。既然收了郡主的铜钱,此事我应承了。”

将鱼篓拎在手上,转身扬长而去,留下拂云愕然立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遇见了郡主?”

校尉的口气又是羡慕又是不甘。此刻李淳风已回到随意楼,正与他对坐饮酒,将一颗剥了壳的花生放在鼻边,若有所思地嗅着。

“嗯。如何?”

“还能如何?”年青爽朗的校尉咧开了嘴,“我喝的是桃花酿,李兄走的是桃花运。”

“哈哈。”

“少打哈哈。”不满意对方模棱两可的态度,尉迟方追问道:“对了,郡主找你为了何事?”

“生意。”

“生意?”

“和生意人不谈生意,难道还谈武艺?”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尉迟方,面上露出微笑:“若论武艺,郡主便会找你而不是我。”

“嗨,我可不是……”脸上一讪,连忙转移话题道:“真不公平,让我在这里等了大半日,李兄却独自去会佳人。”

“唉呀,朋友一场,难道还计较这些?世风日下,友情也变作生意经了。”摇头攒眉,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

“这可是李兄自己说的,生意人只谈生意。”抓住了对方话中的把柄,尉迟方显得洋洋得意,“横竖在这随意搂里,朋友也当作生意随手卖了便是。”

“大错。”李淳风正色道:“朋友值千金,像尉迟这样的好友更是无价之宝,卖一个便少一个。正所谓奇货可居,怎能‘随手卖了’?当然要斟酌损益,逢个大价钱才能出手。”

“多大价钱?两坛桃花酿么?”

“所以说尉迟不是生意人,未免外行:买价与卖价自然是不同的。”

刚要接话,门口脚步杂乱,未及反应,一人冲了进来,倒把尉迟方吓了一跳。那人个头魁梧,身上穿着一件灰色偏衫,头发披散,面貌狰狞。眼见他直冲到李淳风之前,双手挥舞,啊啊乱叫,竟是个哑巴头陀。生恐他对李淳风不利,校尉连忙起身拦在二人之间,握着刀柄的手却被身后那人按下。

“无妨。”看着那头陀的手势,酒肆主人跟着叹了口气,“可惜又是个麻烦。”

远远望见集市中聚了一群人,不时传来尖锐女声。近前一看,却是一个中年妇人对着一名和尚跳脚大骂。和尚二十多岁年纪,眉清目秀,两耳垂肩,倒是好人品,好相貌。席地而坐,闭着眼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不知念些什么,身边女人声音震天,他却充耳不闻。

“这还有王法吗?”中年女人穿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水红衣衫,脸面圆肥如饼,一边拿手绢擦着眼一边高叫:“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儿,被这**僧拐跑啦!”

围观众人立刻起了一阵议论,嗡嗡乱响,莫衷一是。再看那和尚,既不争辩,也无羞惭之色,只是照常念经,眼皮也不抬一下。

“呸!装模作样的秃驴!……”

女人卷起袖子,眼看就要动手,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威严喝止。

“闪开!这是做什么!”

抬眼一看,见是一名穿着校尉官服的年轻军官,中年女人顿时来了精神,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说道:“大人!这不要脸的秃驴将我女儿拐带私逃了!”

“你女儿?”

眼看这校尉板着一张脸,似乎甚不通情面,她不由得略有畏缩之意,随即很快接道:“正是!是小妇人收养的!”

尉迟方心中了然:长安城中也有暗娼户,不入教坊名册,一般由中年女子以收养为名教习歌舞,待艺成之后令其接客,从中牟利,这妇人大约就是这一种。将目光投向身后的人,不待他开口,李淳风已经接道:“你家女儿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他态度蔼然,语气温和,中年女人心中衡量一下,觉得这同来之人比起年轻军官要好说话得多,转脸向他道:“叫桃蕊,今年十七。”

“嗯。何时认得这和尚,何时逃走?”

“这……”看见尉迟方一瞪眼,女人忙道:“今早逃走的,若不是我翻她衣柜发现一串念珠儿,都不知道她勾搭的是个贼和尚!”

“既然合谋私逃,为何和尚还在?”

“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我抓住了!”女人举起手中一只蓝布包袱:“这就是那死妮子的包裹,却拿在和尚手上,证据现成,怎么不是他!”

“原来你说他拐带,是因为包裹在他手上。”李淳风转头向僧人道:“你这包裹来自何处?”

正在念经的和尚停了口,瞥了他一眼,安然道:“一名女子交与贫僧。”

围观的人起了一阵**,中年女人一脸得色,刚要开口,李淳风却不让她说话,接着问道:“可认得那女子?”

“素昧平生。”

“胡说!”那妇人叫了起来,“哪有将包裹交给不相识的人的!”

“你知道包裹中有何物么?”

“当然知道!”中年女人不耐烦地道:“我早翻检过家中失物了,有她两件体面衣裳,我的一支凤头钗,还有她自己背着我攒下的体己银子——天杀的!这死妮子要把我家全都偷光了!”

“那就不对了。”青衫男子遗憾地摇了摇头,“这包裹不是你家女儿的。”

“你说什么?!”中年女人跳了起来,恢复原先气势汹汹的模样,“我家包裹我怎会认错?”

“可这包裹里并没有银两衣裳,只有一些石块。”

“怎么可能?”女人睁圆了眼,几乎要把李淳风一口吞了。

“不信么?那就打个赌。若我说错了,这位大人赔你一百两银子;若说对了,跟这和尚无关,便放了他。”

尉迟方本来袖手旁观,突然听他提到自己,打了个愣:“我?!”

“嗯。”酒肆主人泰然自若地拍了拍他肩头,“朋友值千金,以你我的交情,银子又算得了什么,是吧?”

“呃,这个……”想起方才在楼中所说,校尉心知自己又被这位朋友卖了一回,只得认命地点了点头。

一把抓过包裹,女人悻悻环视四周,而后迫不及待地打开。随着一声惊叫,整个人呆在当场:里面果然不是衣服细软,而是几块石头,正如此前所说。

四周哗然,所有目光都投射到青衫男子身上。李淳风微微一笑,不理会仍在发呆的女人,一拍手,向和尚说道:“无事了,走吧。”

直到这时那女人才回过神来,叫道:“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停住脚步,李淳风拱手道:“在下姓李,是城北随意楼的主人。”

这句话一出,围观人中**更大。坊间传言多喜加油添醋,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是个异人,为勋卫府谢将军续命、替旧城祛鬼之类故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只不知道原来就是眼前这位模样懒散的斯文男子。女人张着口,发了半天怔,等她醒悟过来三人早去得远了,连背影也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