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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说,雪灵的寒气能与红莲业火抗衡,看来谢生没有骗他,寒气争先恐后地往外逃,只是接触到一点,路易就感觉自己血液都快被冻住。

雪灵的长发覆满霜雪,屋内陈设也都纷纷结冰。陆吾轻描淡写地挥手,一道火焰形成的屏障便挡在他们俩面前,将寒气阻隔在外。

谢柳生面容祥和平静,那些凛冽刺骨的寒气似乎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影响。雪灵松开手,有些惊讶:“他的魂魄,有些熟悉,妾身似乎在哪里见过……”

雪灵随后又摇摇头:“也或许是记错了。”

有佛钟在,屋内的冰雪很快便融化,几分钟后,房中恢复如初。雪灵一身素白深衣,不便四处走动,便请求路易将她送回霞涌峰。路易道:“不急,既然我将佛钟借给你,你大可以在凡间走动,不用孤单地待在霞涌峰。”

雪灵偏过头,嘴角勾起一抹笑:“两千年了,将军一点都没变过,还是这么温柔。”

……

谢柳生魂魄被冰封后不久,谢灵终于赶来。路易三言两语将来龙去脉告知谢灵,谢灵哑声道:“就依易先生的意思来吧。”

接下来就要办理一系列出院手续,谢柳生身上虽然看似没有冰雪,实则浑身都流淌着寒气。属于极北雪灵的灵力将他的魂魄与肉身一齐冰封。路易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代替谢灵守在病房里。

被褥里,谢柳生深陷在柔软的被褥里,显得瘦削苍白。路易略一触碰他的手,就打了个寒颤,连心跳声都快要听不见。

“真恐怖,”路易甩甩手,然后把手塞进灰狸猫的肚皮底下取暖,“也不知道雪灵会不会去找逸仙。”

陆吾变成灰狸猫的样子,爪子揣在身子下面,眼睛闭着,没有回答他。路易也不需要他回答,一人一猫便这么待在屋里,倒是享受了一把难得的安宁。

一声刺耳的铃声打破室内的平静,路易摸出手机,发现电量岌岌可危,已经飘红。他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好久都没有看过手机了,来电的是路光庭。路易划开绿标,将手机放到耳边,“喂,庭庭。”

耳机里传来呼哧呼哧地喘息声:“祖爷爷,你现在在哪里?”

“医院,怎么了?”

“你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

“就是、你能也带我去医院吗?”路光庭太着急,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我一个人没法去医院检查。”

“不要慌,慢慢说。”

路光庭深呼吸一口,努力平静道:“你能载我去医院吗?赵青君忽然晕了,他们家里人电话也打不通,我一个人也没办法带她去医院检查什么的。”

“不要着急,我这就来。”把路光庭安抚好后,路易刚挂断电话,谢灵便推门而入。他脸色憔悴,这些天的经历显然把他折磨得不轻,路易温言安慰他,也只让谢灵脸色好了一些。

路易拍拍谢灵的背,说:“你先好好休息,不要勉强自己,阿柳会好起来的。”

谢灵叹息,在几天前,他还风度翩翩,几天奔波,他的背不自觉佝偻,路易这时才发觉他看着长大的这个孩子如今也年过半百,眼角早已爬满皱纹,发中夹杂少许灰白。

凡人生命如蜉蝣般短暂,总是转瞬即逝,幼时他不懂,长大后在一次次生离死别中明白。心之忧矣,于我归处,怪不得维克多不愿同人深交,这种离别实在让人疼痛难忍。他看着谢灵出生,也看着谢灵跌跌撞撞学会走路,学会说话,开始念书知礼,甚至是少年时执意要走自己的路。

兜兜转转,几十年过去,他停下脚步回头时才发现,这个孩子竟然也已满头白发。

拜托陆吾帮忙安顿谢柳生后,路易就马不停蹄联系路光庭。

路光庭在楼下徘徊许久,发梢衣上都是积雪,远远听见路易的声音,他猛地抬头,眼睛亮了起来。他着急地奔到路易面前,小脸冻得煞白,嘴唇抖索道:“祖爷爷,救救赵青君。”

路易揽住他的肩膀,用手拂去他衣上的雪,“怎么回事?”

路光庭六神无主,说话也颠三倒四,路易吃力地从他的话中理清了来龙去脉。今天路光庭原本是来找路易的,刚走到楼下,一只哈士奇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路光庭的裤脚,力气颇大,路光庭被这大狗吓得魂飞魄散,花了好半天才发现这哈士奇是赵青君家养的狗蛋。

“狗蛋跟发癫了一样,使劲扯我,像是要把我往哪里带,我又挣脱不开,只好跟着他走。结果就到了赵青君她家,看见赵青君晕倒在沙发上,家里也没有别的大人,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晃她她也不醒,给赵叔叔打电话,也没人接,”路光庭惶惶然,“后来我着急了,想要打120,结果狗蛋就把我手机叼走,后来我又试了一下,还是被叼走,我想去喊别人搭把手,狗蛋也拦着我,不要我走。”

“后来我打电话给你,它又要抢,我生气了吼它,说我要找路易,他竟然就把手机还给我了……”走进电梯,路光庭按下楼层数,有些惊惧,“这哈士奇是不是成精?”

路易默默听着,斟酌着说:“那只哈士奇或许是狼人,总之不可能凡犬。”寥寥几句话后,就到了赵青君的家。

刚迈出电梯间,路易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血味莫名让他有些厌恶。他轻蹙眉头,推开虚掩的门,一眼就看到沙发上躺着的赵青君。赵青君如今也不过十三岁,正处于豆蔻年华,脸颊有不正常的嫣红。

一只巨大的哈士奇守在女孩身边,血腥味就是从这狗身上传来。

听到路易和路光庭走路的动静,哈士奇转头望来,蓝眼睛里尽是提防,龇牙咧嘴,喉咙里溢出低低的吼声。

“你是狼人,对不对?”距离哈士奇还有几米时,路易停了下来。

哈士奇并不说话,看清路易的面容,他的眼神变得有些疑惑,掺杂一丝错愕。路易有股莫名的感觉,眼前这只狼人似乎认识他,并非一面之缘的那种认识,而是货真价实地与他有过交流。

“你是……司马致?”过了半晌,那只哈士奇终于吐出第一句话。

路易浑身一震,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在一个狼人口中听见这个名字。上一次听见这名字,是在冥土。

眼前闪过一片张扬的血色,像是夕阳,一个少年模样的人靠着军旗,满身鲜血。路易一阵心悸,手脚发冷。

他模模糊糊猜到司马致是谁,雪灵称呼他为将军,那是比善逝还要之前的过往。他已经记起身为善逝的点点滴滴,却对司马致一无所知,那是一团迷雾,扎进去伸手不见五指,摸不着东西,也看不见路。

这个名字穿越千年的光阴岁月,

他在寻找善逝,而善逝却在寻找身为司马致时的过去。

“你认识我?”

“谁会不认识你,”狼人嗓音干涩,“看来我们没有忘记,反倒是你忘了。”狼人所说的语言很陌生,路易却能清晰地理解了其中的含义,他立刻反应过来,狼人说的是古希腊文。

路易蓦然记起那本《都广志》,那是司马致亲手写下,里面记载了他的所见所闻。其中有一段便是描写狼人与吸血鬼,他震惊地瞪大双眼:“你来自于西罗马?”

“我叫西奥多。”

西奥多,那本游记中有过这个名字,书写翻译方式有所差异,但还是能认出。那时罗马被称为大秦,在游记中,司马致与昆仑君云游四方,因昆仑君同时拥有白虎与人类两种形态,便被这些狼人接纳,认为他们是同类。

那时候西方还未进入黑暗的中世纪,狼人尚可在城邦中走动,不过它们大多数沉默寡言,并不喜欢与人类接触。司马致与他们交往过一段时间,甚至学习了他们的语言,被他们视为友人,临走前还约定会再回来。

可惜司马致离开后不久,西罗马帝国灭亡,狼人也渐渐被视为可怖的生物。司马致的游记在不久后也戛然而止,或许是遭遇不测,善逝因命运而奔波,更是无暇顾及这个约定。

“那个西奥多是我的曾祖父,我继承了他的名字,”西奥多说,“我们因好学而获得名字。”

“那他呢?”

“一千年前死在了教廷手里,我们在教廷的铁蹄下苟延残喘,躲在深山老林里,等待着实现与你的约定。我们狼人对朋友拥有绝对的忠诚和信任,代代坚守着我们的约定,可惜一千五百年过去,我们仍旧没有等到司马致的到来,”西奥多淡淡道,“六十多年前,族中长老就派我前往这里寻找你。”

路易道:“你怎么知道谁是司马致?”

“司马致曾带来一种桂枝,与我们的月桂完全不一样,他告诉我们,那是一种叫金桂的花,在你的家乡,虽然与月桂很像,确实完全不同的两种花。”

“你把金桂种在狼人的领地,告诉我们,即使你与我们生长在不同的土地,也能和睦相处。桂枝是从你坟墓上的桂树摘下,现在那棵桂花树已经长大,记住桂花树的味道,就能找到你。”西奥多看着路易,“你身上的味道与那棵桂花树一模一样。”

路光庭听得云里雾里,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路易。他发现,自己这位祖爷爷似乎变得有些陌生,他的身份扑朔迷离,并不仅仅是吸血鬼这么简单。

他慌张地抓住路易的袖子,生怕他变得不认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