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后,两人将小型露营设备捆上雪橇,离开尚未熄灭的篝火,动身摸黑前行。那凄厉的嗥叫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相互应和,回**在冷冷的夜空。两人不再说话。
九时,天光放亮。午时,南边的天空现出一抹暖人的玫瑰红霞,北国雪原在正午阳光下兀然夺目。但那一抹红霞很快消失,只剩一片灰色天光。下午三时,那片灰光也逐渐消失,北极的夜幕开始落在孤寂的大地上。
夜幕渐深,追猎的嗥叫声从左右两边和后面步步逼近。狗吓得惊慌失控,左窜右冲,几次乱了拉橇的阵脚,每次比尔和亨利只得将其重新拉回雪道。比尔说:
“我希望它们能去别处猎食,别老跟着咱们。”
“让人胆战心惊,不得安宁。”亨利感同身受。
他们没再多言,直到扎营过夜。
亨利俯身正往冒气泡的煮豆锅里加冰,忽听“啪”的一声,比尔大喝一声,狗群发出一声惨痛的尖叫。他连忙直起身,却见一个黑影穿过雪地,消失在夜幕中。又见比尔站在狗群当中,半忧半喜,一手提着一根粗木棍,一手拎着半条晒干的大马哈鱼。
“它吃了半条,”他说,“但也吃了一棍。你听见尖叫声了吧?”
“它长什么样?”亨利问。
“看不清,有四条腿,有嘴有毛,像狗一样。”
“我想一定是条温顺的狼。”
“温顺个屁,不知是不是狼,反正喂狗的时候它过来抢鱼。”
当晚,两人饭后坐在棺木箱上吸着烟斗,一圈发亮的眼睛又围了上来,比昨晚靠得更近。
“我希望它们去跟踪鹿群或去猎别的什么,走远一点,别来烦咱俩。”比尔说。
亨利嘴里咕哝着,听来并不完全赞同。两人静静地坐着,亨利望着篝火,比尔则盯着火光外黑暗中那圈发光的眼睛,就这样过了一刻钟。
“我希望咱们马上赶到麦加利堡去。”比尔又说。
“闭嘴吧,别老希望希望的,唠叨个没完。”亨利勃然发怒,“你胃里发酸,所以心烦。喝上一勺苏打水,等胃里甜了,心情好了,你就不烦人了。”
次日早上,比尔满嘴脏话,呶呶不休,吵醒了亨利。亨利一只手肘撑着头,看见同伴站在火边的狗群中,伸着胳膊破口大骂,气得脸都变形了。
“喂!”亨利喊道,“怎么回事?”
“青蛙不见了。”比尔回答。
“不会吧。”
“我告诉你,就是不见了。”
亨利掀开毛毯,冲到狗群前,仔细清点一遍,然后和同伴一起咒骂那些发疯的野兽,又夺走他们一条狗。
“青蛙是狗群里最强悍的。”比尔说。
“而且它一点儿也不笨。”亨利附和。
权当这是两天以后他们向狗所致的第二篇悼词。
早饭吃得很郁闷,剩下的四条狗已被套上雪橇。这一日和前两日毫无二致。两人默默无声,在冰封的河面缓缓前行。四周一片寂静,身后时而响起追猎者的叫声,打破岑寂,回首却不见踪影。午后不久,夜幕降临,追猎者和往日一样,越逼越近,叫声如在耳根。狗队惶恐不安,惊慌乱窜,阵脚大乱,两人越发沮丧。
当晚,比尔忙完后挺起腰杆得意地说:“哼,这下你们几个蠢货动不了啦!”
亨利放下炊具过来看,只见同伴已将四条狗全部系牢,而且按印第安人的系法,用树棍加固。他在每条狗的脖子上系了一条皮带,再把一根四五英尺长的粗树棍系在皮带上,让狗咬不到,又用一条皮带将树棍的另一端系在地上的木桩上。树棍这端的皮带,狗无法咬到,另一端的皮带隔着树棍,根本够不到。
亨利点头赞许。
“只有这玩意儿才能拴住独耳。”他说,“它的牙跟刀子一样快,能咬断皮带。这下它们就会乖乖待到明天早上啦。”
“那当然,我敢和你打赌,”比尔胸有成竹,“假如再丢一条,我就不喝咖啡。”
“它们知道咱们没子弹,开不了枪。”亨利边睡边说,意指周围那一圈发光的眼睛。“它们要能挨上两枪,就会规矩一点。天天夜里围上来。你避开火光仔细看——瞧!看见那个了吗?”
一时间,两人注视着游**在火光边上的模糊身影,聊以自娱。就这样,他们死死地盯着黑暗中那对发光的眼睛,那野兽渐渐现出身形。他们甚至看见还有几个身形也在不时地移动。
狗群中一阵嗥叫,引起两人注意。独耳发出急迫的哀鸣,扯着脖子上的树棍向黑暗中猛扑,时而停住,疯狂地乱咬木棍。
“瞧那边,比尔。”亨利低声说道。
一头似狗的动物,鬼鬼祟祟迂回绕行,完全暴露在火光中,行动似乎无所顾忌,又好像犹豫不决。它一面提防着两人,一面死盯着狗群。独耳使劲扯着树棍,一面向入侵者猛扑,一面急得狺狺狂吠。
“傻独耳好像不太害怕。”比尔小声低语。
“那是一头母狼,”亨利轻声回应,“是它诱走了小胖和青蛙。它是狼群里的诱饵。它先把狗引出去,然后狼群一拥而上,把狗吃掉。”
“啪”的一声,一根架在火上的木头落下来,砸得火苗噼啪作响,吓得那怪物一跃而起,躲回暗处。
“亨利,我在想……”比尔说。
“在想什么?”
“我在想,吃我一棒的,就是那家伙。”
“毫无疑问。”亨利响应。
“我还想说,”比尔又说,“那家伙那么冒失,敢靠近火堆,真是可疑,邪得很。”
“一般的狼肯定不敢。”亨利赞同,“知道在狗吃食的时候溜来,说明这狼很有经验。”
“老维兰曾经有一条狗,后来跟狼群跑了。”比尔思忖道,“这事我知道。在小斯迪克山的驼鹿牧场,我还向狼群开了一枪,把它打跑了。老维兰哭得像个孩子似的。他说三年没见那条狗了。原来它一直跟狼群在一起。”
“给你说中了,比尔。那头狼是一条狗,从人手里吃过好多次鱼。”
“要是让我撞上,就把那条做狼的狗一枪撂倒。”比尔断然说道,“咱们不能再失去狗了。”
“可你只有三颗子弹。”亨利反驳。
“我要等到万无一失,一枪把它干掉。”比尔答道。
早上,亨利伴着同伴的鼾声烧火做饭。
“你倒睡得挺舒服,跟没事似的。”亨利叫他起来吃饭,“真不想叫醒你。”
比尔迷迷瞪瞪吃着饭。他见自己的杯子是空的,伸手欲取咖啡壶却没够着,因为壶在亨利手边。
“喂,亨利,”他轻声责备,“你忘了吧?”
亨利小心环顾四周,摇了摇头。比尔举起空杯。
“没你的咖啡。”亨利说。
“没喝完吧?”比尔急问。
“没有。”
“不是怕影响我消化吧?”
“不是。”
比尔气得满脸通红。
“我倒很想听听,请你把话说明白。”他说。
“飞毛腿不见了。”亨利回应。
比尔坐在那里不慌不忙,一脸自认倒霉的样子,扭过头去清点狗数。
“怎么会呢?”他淡然问道。
亨利耸了耸肩:“不知道,除非独耳帮它咬开了皮带,它自己咬不到,肯定是那样。”
“该死的东西!”比尔声音低沉,慢悠悠地说道。他虽心里恼火却不外露,“就因为它不能咬开自己的皮带,才咬开飞毛腿的皮带。”
“唉,不管怎样,飞毛腿的苦难结束了。我想现在它已经被消化得差不多了,正在野外那二十头狼的肚子里晃**呢。”权当这是亨利献给这条新近失踪的狗的悼词。“喝点咖啡吧,比尔。”
比尔摇摇头。
“来吧!”亨利提起咖啡壶,劝慰道。
比尔猛将空杯推向一边:“我要喝就是死‘屁’尔。[2]我说过,要是再丢一条狗,我就不喝咖啡。”
“这咖啡简直太好喝了。”亨利故意撩逗他。
但是比尔很犟,一边吃着干粮,一边嘟嘟囔囔,骂独耳趁机作乱,就这样吃完了早饭。
“晚上我要把它们分开绑死,叫它们彼此够不上。”两人上路时,比尔说。
亨利走在前面,刚走了不到一百码,他的鞋就碰上一个东西,便弯腰拾起来。虽然天黑看不清,但他摸得出来。他顺手往后一抛,那东西砸上雪橇又弹起来,滚落在比尔的雪地靴上。
“或许这个你用得着。”亨利说。
比尔惊叫一声,原来是他用来拴飞毛腿的那根树棍。
“它们把皮都啃光了,”比尔说,“棍子干干净净的,两头的皮带也吃光了。真他娘的是一群饿狼!亨利,这趟差跑完之前,你我不知还会遇到什么麻烦。”
亨利轻蔑一笑:“我从没给狼缠成这样,但我经历过比这更倒霉的事,不也好好的。比尔,你小子把这些讨厌的东西当作老朋友不就得啦。”
“不知道,不知道。”比尔预感到不妙,小声嘀咕道。
“那好,等到了麦加利堡,你就知道了。”
“我没那个兴趣。”比尔犟了一句。
“你气色不好,就这个毛病。”亨利武断地说,“你得吃胃奎宁,等一到麦加利堡,我就弄些来给你吃。”
比尔对此诊断不以为然,哼了一声,陷入沉默。这天一如既往。九时,天光放亮。十二时,南边暖暖的天际不见太阳。接下来,是阴冷的下午。三小时后,夜幕降临。
旭日将出未出之时,比尔从雪橇上的捆绑物中抽出一支步枪。他说:
“你往前走,亨利,我去看看有什么情况。”
“你最好别离开雪橇,”同伴反对,“你只有三颗子弹,后果难以预料。”
“谁在哇哇乱叫?”比尔得意地回敬。
亨利没理他,独自缓步前行,却不时焦虑地回望一眼同伴消失的那片阴暗荒僻之地。一小时后,比尔抄近路赶上雪橇。
“它们散开了,一字排开,”他说,“一边跟着咱们,一边寻找猎物。你瞧,它们对咱们了如指掌,只是在等机会下手。一路跟着,碰到能吃的东西绝不会放过。”
“你是说,它们自以为对咱们了如指掌。”亨利尖刻反驳。
可是比尔并不理他:“我看见了几头,都很瘦。估计它们有几个星期没吃东西了,就吃了小胖、青蛙和飞毛腿。它们瘦得就像木柴,肋骨就像搓板,前胸贴着后背。跟你说,它们全都饿急眼了,要发疯了,咱们得小心。”
几分钟后,走在雪橇后的亨利,发出一声低沉的警哨。比尔转身回顾,悄悄拦住狗,极目所望,适才所来小道转弯处,一头鬼鬼祟祟的长毛兽正朝他这边慢步跑来。只见它鼻子嗅着地面,步态诡谲,轻盈徐缓。两人停住,它也停住,昂首盯着他们,鼻孔抽搐几下,因为它已嗅到人的气味。
“就是那头母狼。”比尔小声道。
狗已趴在雪地上,比尔绕过它们,来到雪橇后的同伴这边。两人同时盯着这头不明野兽,几日来它一直跟踪他们,已将狗群毁灭一半。
那野兽谛视片刻,向前小跑几步,如此重复数次,最后在离雪橇不足一百码处停住,站在一丛云杉树旁,昂起头,瞅了瞅,嗅了嗅,审视眼前两人的装束,又像狗似的盯着他们,目露怪异的渴求,却无狗的柔情。那是一种饥饿的渴求,就像它的利齿一样凶狠,又如霜雪一样无情。
它比狼大,瘦骨嶙峋,轮廓分明,一看便知,它是同类中最大的一头。
“肩高差不多有两尺半。”亨利说,“我敢打赌,它的身长将近五尺。”
“毛色有点怪,不像是狼。”比尔说,“从没见过红毛狼,我看颜色倒像肉桂皮。”
这动物当然不是肉桂皮色。它的皮毛乃是正宗的狼毫,以灰色为主,略带红色——这种红色时隐时现,不可名状,如幻影一般,时而发灰,清晰可见,时而泛红,模糊不清,以常人的经验难以划分。
“无论怎么看,都像一条大型哈士奇雪橇犬。”比尔说,“见它摇尾巴,我并不觉得奇怪。”
“喂,哈士奇!”他喊道,“过来,不管你叫啥。”
“一点儿也不怕你。”亨利哈哈大笑。
比尔冲它挥挥手,威胁喊喝。但那野兽好像并不害怕,只是变得警觉起来,仍然凶恶地盯着他俩,露出饥饿和渴求的目光。他俩是肉食,而它是饿兽。它就想扑上去吃掉他俩,只是不敢。
“我说亨利,”比尔思忖着,下意识地压低嗓音,“咱们有三颗子弹,但必须一枪打中,不能失手。它已诱走咱们三条狗,应该干掉它。你说呢?”
亨利点头同意。比尔小心翼翼从雪橇上的绳索下抽出枪来。他提起枪,还没抵住肩头,母狼突然一跃而起,窜入路旁那片云杉树林,逃得无影无踪。
两人面面相觑。亨利会意地长吹一声口哨。
“我就知道,”比尔一面将枪放回原处,一面大声自责,“能够在喂狗时混进狗群,一定知道枪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你,亨利,那个畜生是咱们的祸根,要不是它,咱们现在有六条狗,不该是三条。跟你说,亨利,我一定要找到它。它太狡猾了,明着来,是打不上的。但我会埋伏起来等待它。我要在树林里伏击它,不然我就不叫比尔。”
“即便那样,你也不要走得太远。”同伴告诫他,“要是狼群扑上来,你那三颗子弹顶多换来三声吼叫。比尔,那些野兽都他娘的饿急眼了,一旦它们扑上来,肯定会把你咬死。”
当晚,他们早早地安营扎寨。三条狗拉雪橇,速度和时间都不及六条。它们分明已累得疲惫不堪。两人早早睡下,比尔睡前特意将狗分别拴开,让它们彼此咬不上对方的套索。
可是,群狼越发肆无忌惮。两人不止一次被惊醒。狼群逼得很近,狗吓得惊恐不安。他们为了安全起见,不时加柴添火,不让大胆的饿狼靠近。
“我曾听水手们说过鲨鱼跟踪船只的事。”比尔添完柴火回到毛毯里说,“我看这些狼就是陆地上的鲨鱼。它们的手段要比咱们高明,这样拖住咱们是为了保存体力。它们迟早会吃掉咱俩。亨利,它们肯定会吃掉咱俩。”
“你要这么说,就已经被吃掉一半了。”亨利尖锐反驳,“一个人说他要输,就已经输了一半。你吓成这样,就已经被吃掉一半了。”
“比你我强的人它们都吃过。”比尔回应。
“得了,闭上你的乌鸦嘴吧,烦死人了。”
亨利气得侧过身去,但让他奇怪的是,比尔并没有因此发火。这可不是比尔的一贯作风,因为他极易被尖刻的言辞激怒。亨利想来想去,难以入睡。他耷拉着眼皮直打瞌睡,心里却想着一件事:“比尔心情特别沮丧,这毫无疑问。明天我得让他高兴起来。”
[2]译者注:此处原文是I’ll be ding-dong-danged if I do.(直译为:“我要喝就是死叮当。”)ding-dong是美国俚语,用作对名叫贝尔(Bell)的人的戏称。因Bill(比尔)与Bell(亦作“铃铛”解)读音相似,作者分明取其谐音以达幽默之效。此处译文亦取谐音,采用意译,以便读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