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空堡只有少数居民。他们来此定居已有多年,自称“老面头”,并以此为傲。他们对初来乍到的人不屑一顾。乘汽船而来的都是新来者,被称为“生面粉”。他们一听这称呼就觉得扫兴,因为他们烤面包用的就是生面粉加发酵粉。这种区分令他们颇为恼火。不过,“老面头”因为没有发酵粉,烤面包还真离不开老面头。

话休絮烦。堡里人因瞧不起新来的人,便喜欢看他们落难,尤其喜欢观看他们的狗被白牙和它那帮臭名昭著的伙伴**的场面。只要汽船一靠岸,堡里人必定要去看热闹。他们和印第安人的狗群一样翘首以盼,以期痛痛快快地欣赏白牙凶猛狡黠的表演。

其中有个男人特别喜欢看那厮杀场面。他一听到汽笛声,就跑到岸边观看,直到厮杀结束,白牙和狗群纷纷四散,他才缓慢回到堡内,满脸带着遗憾。有时,见一条柔顺的南方狗倒在群狗的獠牙下,发出死前的惨叫,那男人便不能自持,活蹦乱跳,高兴地大叫,而他那犀利贪婪的眼睛却又总是盯着白牙。

堡里人都称他“美男”。无人知道他的名字,人们一般只知道他是“美男史密斯”。但他一点儿也不美,那称呼的意思正好相反。他丑陋不堪,上天对他十分吝啬。他长得矮小不说,身材还瘦弱,脑袋更是瘦得惊人,头顶看上去尖尖的。其实他小时候有个诨名就叫“尖头”,后来才有了“美男”这个雅号。

从脑后看,他的脑袋从头顶往脖颈倾斜;从正面看,僵硬的脑袋从头顶往下倾斜,与一个凹陷而又特别宽大的脑门相连。从这里开始,仿佛上天因过于吝啬而心生懊悔,便用一只慷慨的手将他的面容扩展开来。他的眼睛很大,两眼之间的距离有两只眼宽。脸和身体其他部位相比,又过于肥大。为了显示这个必不可少的区域,上天还赐予他一副凸出的巨大下巴。那下巴又宽又厚,往外朝下突出,仿佛贴在胸前。他长成这副模样,大概是因为脖子细而无力,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重负。

这副下巴让人觉得倔强凶险,但又似乎缺少些什么。或许因为他的样貌格外异常,又或许因为他的下巴过于肥大。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假象。美男史密斯是个远近闻名的软骨头、窝囊废、缩头缩脑的胆小鬼。就说他的牙吧,又大又黄,尤其是两颗门牙,像獠牙似的露在两片薄薄的嘴唇外。他眼珠发黄,浑浊不清,仿佛上天造他时用光了颜料,只好挤出颜料膏里的残渣,抹在他的眼珠上。他的毛发也是如此,又脏又黄又污浊,长得稀疏又不整齐,这里一撮,那里一缕,脸上更是胡子拉碴,那样子就像是被风吹成一堆的麦草。

一言以蔽之,美男史密斯就是个丑八怪。但这不能怪他,又不是他的过错。谁叫他被造成那副模样。他在堡里给人做饭洗碗,还干些苦差事。大家非但不鄙视他,还对他非常仁慈,宽厚有加,一如人们容忍那些生来就遭受不幸的人。不过,人们对他也心存恐惧。他这个窝囊废一旦发起怒来,可能会在他们背后开枪,或在他们的咖啡里下毒。但总得有人做饭,不管美男史密斯有什么毛病,只要他会做饭就行。

就是这个人盯上了白牙,喜欢它凶恶勇猛,一心想得到它。他先向白牙表示友好,但白牙不予理睬。后来他又不断纠缠,白牙便竖起毫毛,龇牙咧嘴地躲开。它不喜欢这个男人,对他没有好感,感觉他身上有股邪气,怕他伸出的手和柔声细语的挑逗。因为这个原因,它讨厌这个男人。

头脑比较简单的动物,只知事物有好坏之分。凡是带来舒适与满足并止痛的,都是好东西,因而备受欢迎。凡是带有不适和威胁与伤害的,都是坏东西,因此遭受憎恨。白牙对美男史密斯没什么好感。他奇形怪状,心灵扭曲,行为诡秘,就像瘴气弥漫的沼泽,由内而外散发着毒气。白牙感觉这个男人邪恶不祥,暗藏杀机,所以是个坏东西,理应厌弃。这个感觉并非来自理性思维,亦非来自五官判断,而是来自虚空缥缈而又超然物外的感官。

美男史密斯初来造访时,白牙正好就在灰海狸的帐篷内。它一听到远处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没见露面,便知来者是谁,立刻竖起毫毛。它本来正惬意地躺在地上,却突然站起来。等他进来时,它便像一头真狼那样躲到帐篷边上。它虽听不懂那人和灰海狸的谈话,但眼睛看得见。史密斯曾拿手指头指过白牙一回,白牙咆哮着后退一步,仿佛这只手即将从五十英尺外落在它身上。史密斯见状哈哈大笑,白牙便往密林溜去,一边飘然飞奔,一边回首观望。

灰海狸不愿将狗卖给别人。他做生意发了财,什么也不需要。再说,白牙是一条贵重的狗,在他养的雪橇狗中是最强壮的一条,又是最棒的领头狗。此外,在麦肯齐河和育空河沿岸,没有哪条狗能与它相提并论。它能打善斗。它咬死别的狗,如同人打死蚊子那样易如反掌。(美男史密斯一见它咬死别的狗,就目露喜色,还伸着舌头,使劲儿舔着两片薄嘴唇)不卖,给多少钱也不卖白牙!

但是美男史密斯了解印第安人的习性。他常去灰海狸的帐篷串门,怀里总是揣着一两个黑瓶子。威士忌酒的一大威力就是让人口渴。灰海狸的渴劲儿上来了,他口干舌燥,胃里火烧火燎,开始叫嚷着,要喝那灼热的饮料,而且喝得越来越多。这种不寻常的兴奋剂时常刺激着它,使他大脑扭曲,于是绞尽脑汁想要弄到那种饮料。他拿皮毛、手套和麂皮鞋换来的钱已开始流失,越流越快,钱袋子越来越空,脾气越来越暴躁。

最后他的钱和皮货连同脾气全都没了,身上一无所有,只有口渴——渴求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而且未醉时每吸一口气,这种占有欲也就更强烈。这时,美男史密斯又来跟灰海狸谈卖白牙的事,但他这次开的价钱不是美元,而是要以几瓶酒交换。灰海狸一听,比以往更急不可耐。

“你把狗给我,那些你都拿去。”这是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于是美男史密斯送来几瓶酒,但两天后,他撂给灰海狸一句话:“你把狗给我。”

一天晚上,白牙偷偷溜进营帐,满足地舒了口气躺了下来,因为那可怕的白神不在帐内。几天来,史密斯表现出想要碰它身体的强烈愿望,但白牙躲着不回营帐。它只知道那双固执的手预示着灾祸,但不知道是什么灾祸,所以最好躲着不让那双手碰。

可是,它刚躺下来,灰海狸就摇摇晃晃朝它走过来,在它脖子上系了一条皮带。他坐在白牙身边,一手牵着皮带,一手提着酒瓶,还不时举起酒瓶仰头咕咚咕咚灌上几口。

这样过了一个钟头,忽然帐外传来两脚踏地的震动声,一听就是有人来了。白牙首先听出是谁的足音,立刻竖起毫毛,而灰海狸却迷迷瞪瞪地打着瞌睡。白牙想从主人手里轻轻挣脱出来,但他松弛的手指却紧紧攥着皮带。灰海狸猛然惊醒。

美男史密斯大步踏进帐篷,站在白牙面前。白牙昂首冲那可怕的东西轻声咆哮,并机警地注视那双手的举动。只见一只手向它伸来,从它头顶上方落下来。它的轻声咆哮变得紧张而又尖利起来。那只手仍在徐徐往下落,白牙在它下方蜷缩着脑袋,怀有敌意地瞪着它落下。那只手终于落了下来,白牙的咆哮变得越发急促,呼吸也在加快。它突然咬了一口,如蛇一般用獠牙攻取,那只手骤然缩回,只听咔的一声,它的上下牙齿咬合在一起,却咬了个空。美男史密斯大惊失色,怒不可遏。灰海狸挥拳猛击白牙的头部,它只得恭顺地蜷伏在地上。

白牙怀疑的目光紧随美男史密斯的每个动作。只见他走出帐篷,提来一根结实的木棍,然后接过灰海狸递给他的皮带头,牵着白牙要往外走。他拉紧皮带,但白牙死活不走。灰海狸左右开弓猛挥拳,逼它站起来跟史密斯走。白牙只得顺从,但却猛然扑向那个要拽它走的陌生人。美男史密斯并没躲闪,他已等候多时,狡黠地挥起木棍,白牙还没扑来,就一棍将它打倒在地。灰海狸见状,哈哈大笑,点头称快。美男史密斯再次拉紧皮带,白牙头晕眼花,踉踉跄跄从地上爬了起来。

它不敢再扑那位白神,那一棍足以使它信服他知道如何对付自己。白牙聪明得很,绝不会以卵投石。于是它夹紧尾巴,轻声咆哮着,委屈地跟着美男史密斯往外走。而他警惕地注视着白牙,手里的木棍随时会朝它打来。

及至城堡内,美男史密斯将它牢牢拴死,然后倒头便睡。白牙等了一个钟头,这才开始咬那皮带,只消十秒便已咬断脱身。它绝不浪费一秒,连续猛咬,皮带是斜着咬断的,如同一刀割断,干净利落。白牙抬头望了一眼城堡,继而竖起毫毛,一声长嗥,然后掉头一路小跑,直奔灰海狸的帐篷。它无需效忠那个陌生而又恐怖的白神。它已委身灰海狸,认为自己仍然归他所有。

可是,先前的灾难再次降临——只是有所不同。灰海狸又拿皮带将白牙系住,早晨移交给美男史密斯。区别在于:美男史密斯将它死死拴住,狠狠揍了一顿。白牙徒然狂怒,忍受惩罚。棍棒和皮鞭交替抽来,叫它体验到有生以来最狠的一顿毒打。它幼时也曾挨过灰海狸的一顿毒打,但比起这次,那顿毒打如同搔痒。

美男史密斯就喜欢这种勾当,从中取乐。看着白牙受虐,他幸灾乐祸。每当他扬起皮鞭或抡起棍棒毒打白牙,听它痛苦的惨叫,或无助的哀嚎和愤怒的咆哮,他呆滞的眼睛里便露出喜色。美男史密斯的残忍是懦夫的残忍。他自己被人殴打怒骂,只会畏缩流涕,却把仇恨发泄在比他弱小的动物身上。一切生物都喜欢权力,美男史密斯也不例外。他在同类中没有权力可以展现,便拿比较弱势的动物撒气,以维持躯体内的生命力。但美男史密斯并非自己造成这样,这不能怪他。他带着畸形的身躯和野兽的智商来到世上。他的肉体就是这样的构造,世风没把他塑造成一个好人。

白牙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打。当灰海狸将皮带系在它脖子上,把它交给美男史密斯时,它就知道神的旨意是让它跟着那人走。当美男史密斯将它拴在城堡外时,它又知道他的意思是让它待在那里。因为它违背了两个神人的意旨,所以受到惩罚。以前它见过狗易主的事,也见过狗因逃跑挨打的情形,一如它现在这种情况。它很聪明,但它天性里还有比智慧更强大的东西。其一便是忠诚。它虽不喜欢灰海狸,但仍对他忠诚不二,即使因抗旨不遵而惹他愤怒。它由不得自己。这种忠诚是它骨子里的一种品性,也是犬类特有的品性,它们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即在于此。正是这种品性使得狼和野狗从荒野来到人间,成为人类的伙伴。

挨打之后,白牙又被拽回城堡。但是这次,美男史密斯却用一根木棍将它拴住。狗不会轻易背弃神人,白牙也不会。灰海狸是它唯一的神,尽管他执意不要它,但白牙仍对他百般依恋,绝不背弃。灰海狸背信弃义抛弃了它,但并没影响它的忠诚。它全心全意顺从灰海狸,有其内在的原因。因为它对自己毫无保留,当初的契约不会轻易打破。

于是,当日夜晚,趁堡里人都在熟睡时,白牙要用牙齿去啃那根拴它的木棍。那是一根干硬的木棍,离它脖子太近,牙齿很难够上。它使劲扭着脖子,经过极其剧烈的皮肉之痛,才勉强咬住木棍,但咬得不紧。又付出好几个小时的巨大耐力,它终于咬断木棍。这可不是普通狗能做到的事,实属前所未有,但白牙做到了。黎明时分,它一路小跑离开城堡,脖子上还吊着半截木棍。

白牙是很聪明,但它如果只是聪明,就不会回到灰海狸的身边,因为他曾两次将它出卖。除了聪明,它还有一颗忠诚的心,所以它才跑回主人身边,被他第三次出卖。于是它又一次让灰海狸将皮带系在它的脖子上,美男史密斯又一次过来要将它牵走。这一次,它挨的打比前两次更毒辣。

灰海狸冷眼旁观,任凭那白种男人挥鞭抽打白牙,就是不保护它,因为它已不是他的狗。这顿皮鞭打得白牙气若游丝。若是一条柔弱的南方狗,早已被活活打死,但白牙毕竟非同寻常。它曾受过严酷生活的磨难,练得体格强健,生龙活虎,生命力十分顽强。但这次它竟被打得奄奄一息。开始它举步维艰,美男史密斯不得已等了它半个钟头。后来它才两眼模糊,摇摇晃晃跟着史密斯回到城堡。

史密斯这次给它套了一条铁链,又用马蹄钉将铁链钉在木桩上,叫它想咬也咬不断。它拼命冲撞,企图挣断铁链,但徒然无果。几日后,灰海狸终于清醒过来,但已身无分文,只好离开育空堡。他沿豪猪河溯流而上,长途跋涉,直往麦肯齐河而去。白牙遂留在育空堡,沦为一个极其疯狂的野蛮人的财产。但是,狗又哪里知道疯狂为何物?在白牙看来,美男史密斯虽然可怕,但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神。然而,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疯狂的神,但白牙对疯狂毫无概念。它只知道必须服从新主人的意愿,顺从他心血**的嗔痴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