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用她项链上的第十颗珍珠换了一些基尼金币,用其中一部分买了一整套时髦的女装。此刻,她穿着这身英国贵族淑女装坐在多情淑女号的甲板上。一直到现在,她几乎没有想过她的性别问题。这事有点儿奇怪,但确实如此。也许是由于她一直穿土耳其裤,因而想不到这方面的问题。吉卜赛女人的衣着,除了一两个关键部位,跟吉卜赛男人穿的没什么两样。总之,直到她感觉到裙子裹在腿上,以及船长礼貌地要为她在甲板上支起遮阳篷时,她才惊诧地意识到她的性别会带来什么优待和弊端。但她的惊诧不是那种意料中的。
就是说,她的惊诧不仅仅是因为她想起了贞节和如何保护它。一般情形下,年轻美貌的女子孤身一人时,除了贞节不会顾虑别的。贞节,是女性道德大厦的基石,是她们的珍贵之物,是她们最重要的东西,她们会拼命保护它,如果遭到强暴会不惜以死明志。但假如一个人身为男子三十多年,又做过大使,曾经搂抱过女王和几位贵妇(如果传闻确实的话),娶过一个叫罗西娜·佩皮塔的女人,那么这个人的反应也许不会大惊小怪。奥兰多惊诧的原因非常复杂,一下子说不清。的确也没人说过她是那种脑子快、一下就能把事情搞清楚的人。整个旅途她都在想她怎么会如此惊诧,以及其中的道德意味。下面就让我们跟着她的思绪走吧。
“哦,这倒是一种舒服惬意的生活。”她想,此时她已回过神来,在遮阳篷下舒展着身体。“可是,”她踢了踢腿,“这裙子一直拖到脚后跟,实在烦人。不过这印花的丝裙真是漂亮。我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皮肤(她把手放在膝上)像现在这样看上去那么好。可是,我能穿着这样的衣服下船游泳吗?不行!所以还得靠水手来保护我。对此我会反对吗?我会吗?”她这样问自己,这是她目前思绪中遇到的第一个结。
晚餐送来时她还没解开这个结。随后,仪表堂堂的船长尼古拉斯·本尼迪克特·巴托鲁斯,亲自为她切了一片腌牛肉,同时帮她解开了这个结。
“来一点儿肥的吗,夫人?”他问,“我来给您切一小片,就跟您的指甲那么大的一小片。”听到这话,她感到浑身一阵酥酥的颤动。鸟儿在唱歌,船下激流奔涌。此情此景勾起了她很久以前初见萨莎时,那种难以言说的愉悦。那时候的她在追求,现在的她想逃避,哪种感觉更好呢?作为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或许都一样?不,她应该拒绝,看他皱眉头,她觉得这个感觉最好(感谢船长但要拒绝)。还是算了吧,如果他这样期待,她就来一片最小最薄的。顺从他,然后看他微笑,这种感觉才是最美妙的。她回到甲板上的躺椅里,继续思忖道:“有什么比那种半推半就、欲迎还拒的感觉更美妙呢!这种精神上的快感是别的事情带不来的。因此我说不准,也许我会跳下船,仅仅是为了享受被水手救上来的快乐。”
(我们要记住,此刻的她就像一个刚进游乐园或得了一柜子玩具的孩子。成熟女人不会对她的这些想法感兴趣,因为这种事她们经历得太多了。)
“可是,对于那种跳船就是为了让水手救的女人,当年我们在玛丽·露丝号上的小伙子们是怎么说的来着?”她自问道,“我们有个词形容她们,啊,我想起来了……”(但我们必须略去这个词,太不雅了,而且从一个淑女嘴里说出来会很奇怪。)“哦,上帝啊上帝!”她感叹道,“难道以后我必须尊重男人的看法,哪怕我认为那看法很荒谬吗?如果我穿裙子,如果我不会游泳,必须靠水手救,上帝啊,那我就只能如此了!”想到这里,她心头一阵黯然。她生性率直,讨厌拐弯抹角和撒谎。在她看来,这样做就是一种曲里拐弯的方式。不过,她想,如果穿印花丝裙或者被水手救起的快乐只能通过曲里拐弯的方式得到,那就得采取这种方式。她记得自己身为男人的时候,曾经认为女人必须顺从,保持贞洁,身上要熏香,衣着打扮要精致优雅。“现在,轮到我自己为这些要求付出代价了,”她反思道,“女人(从我自己短暂的女性体验来说)并非天生就顺从、贞洁、体有馨香、衣着优雅,她们只有通过单调乏味的训练才能获得这种迷人风度,而没有这种风度她们就无法享受生活的乐趣。光是上午梳理头发,就要花去我一个小时。照镜子,又是一小时。还要穿束胸衣,系带,沐浴施粉,试衣服,从真丝的换到蕾丝的,又从蕾丝的换到条纹绸的。还有始终要保持贞洁……”想到这里,她不耐烦地蹬了蹬脚,露出了一段小腿。船桅顶上有个水手此时正好往下看,惊得脚下一踩空,险些掉下来。“如果我露腿差点儿要了一个有妻儿的老实人的命,那我出于人道,一定要严严实实地把腿遮住。”奥兰多想。可她身上最美的就是她的腿啊。为了防止一个水手从桅顶上掉下来,一个女人就得把她的美遮掩起来,这事多么荒唐啊。“见他们的鬼去吧!”她说。她第一次意识到,如果她生来就是女的,童年时代受到的教导必定是关于女人的神圣责任。
“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就再也不能这样随便诅咒了。”她想,“我再也不能敲哪个男人的头,斥责他信口胡说,或者拔剑刺穿他的身体;再也不能跟贵族同僚们同坐一圈,或者戴着头冠跟他们并肩而行;再也不能下令处死谁,率领军队骑着战马昂首阔步地走过白厅大道[56],胸前佩戴七十二枚勋章。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能做的就是给男人倒茶,问他们是否喜欢。您要加糖吗?您要加奶油吗?”她拿腔拿调地说着这些话,突然惊恐地发现,她对男性的看法竟然如此糟糕,而她曾经为自己属于那个性别而感到骄傲。“差点儿从船桅顶上掉下来,”她想,“就因为看见了女人的腿;穿得跟盖伊·福克斯[57]一样招摇过市,就为了博得女人的赞美;不让女人接受教育,就为了不被她们嘲笑;一面对小丫头低三下四、大献殷勤,一面又摆出一副造物主的架势——天哪!他们就是这样愚弄我们,”她想,“我们多傻啊!”这里,她有些含糊其词,似乎在同时指责男人和女人,仿佛她本人既不属于男性也不属于女性。的确,她现在似乎有些摇摆不定。她是男人,也是女人,她知道其中的秘密,也知道两个性别各自的弱点。这是一种极其令人困惑和眩晕的心理状态。她似乎彻底失去了懵懵懂懂时的无忧无虑。她成了狂风中的一片羽毛。这种情形下,我们当然不难理解她何以把两个性别对立起来,发现它们各自都有很多非常糟糕的缺点,而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属于哪个性别。同样不足为奇的是,当船锚轰然沉入海中,风帆落到甲板上时,她才发现船在意大利海岸附近抛锚了(她一直陷于沉思,好几天什么也没看见)。这时,她差点儿喊出声来,说想返回土耳其,要再回到吉卜赛人中去。船长很快派人来问,她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坐船载大艇上岸。
第二天上午她回到了船上,她在遮阳篷下的躺椅上舒展身子,同时端庄得体地用裙摆遮住脚踝。
“尽管跟男人比,我们无知而贫穷,”她顺着前一天中断的思绪接着想,“尽管他们坚甲利兵,还不让我们认字(从这里的话可以看出,前一天晚上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把她推向了女性一边,因为她现在更像是作为一个女人在说话,而且还带着某种满足感),但他们还是得从船桅顶上摔下来。”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睡着了。醒来时,船正在轻风中驶近海岸。已经能看见那些悬崖峭壁上的小镇,如果没有巨大的岩石或是交错盘杂的橄榄树老根的阻挡,它们似乎要滑入大海。大片的橙树上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子,橙子的香气一直飘到她所在的甲板上。二十来条蓝色的海豚扭动着尾巴,不时高高地跃出水面。她伸展了下胳膊(她已经知道,胳膊没有腿那样的致命**),庆幸自己没有骑着战马神气活现地走过白厅大道,也没有下令处死过谁。“还是安于贫困和无知为好,它们是女性的深色外衣,”她想,“把统治世界的事情留给别人吧。丢掉好战逞勇的野心、对权力的迷恋和男人的种种欲望吧,也许只有这样你才能充分享受人类心灵最高尚的喜悦,那就是,”这里她大声说道(每当她深深感动时就会这样),“沉思,独处,爱情。”
“感谢上帝,我是个女人!”她大声说。就在她为自己的性别骄傲得有些忘乎所以的时候(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到这种地步都显得愚蠢而可怜),一个词突然让她停顿下来。尽管我们竭力想让这个词待在它自己的位置上,它还是偷偷地溜到了刚说出的那句话的最后,这个非同一般的词就是:爱情。“爱情。”奥兰多说。顷刻间,爱情以人的形态展现出来,她是如此骄傲而又急不可耐。其他念想都可以满足于抽象的存在,唯独爱情不能,她得有实在的血肉之身,得有头纱披巾和丝裙,得有长筒袜和无袖紧身装。奥兰多先前所爱的都是女人,尽管现在她自己就是女人,但无奈人们对习规的适应往往滞后,所以她爱的仍然是女人。如果说意识到自己同样身为女性对她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加深了她对身为男性时的那些情感的体验。因为过去许多对她来说朦胧不清的暗示和秘密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两性之间的朦胧感,那种让无数不洁的念头在黑暗中流连的暧昧不明,现在消失了。倘若诗人所说的真与美能对我们有所教益的话,那就是,爱在虚假中所失去的,在美之中得到了成全。最后,她喊叫出来,她终于明白了萨莎是怎么回事。这一发现令她欣喜不已,她追寻的宝藏现在都已显露出来,她完全沉浸在心驰神迷的喜悦之中,以至于一个男人的一句“请允许我,夫人”就像是炮弹在她耳边炸响。一个男人伸手扶她站了起来,他举起手朝地平线指去,他的中指上文了一艘三桅帆船。
“那是英格兰的海崖,夫人。”船长说,他举起刚才指向地平线的手,朝着那边敬了个礼。奥兰多此时又是一惊,这次的程度比前一次还要厉害。
“天哪天哪!”她惊叫道。
幸好,她的吃惊和惊叫,可以被看作是因为重见久违了的故乡,否则她会陷入一种难堪,因为她不得不向巴托鲁斯船长解释此时在她心中剧烈翻腾和冲突的情感。怎么跟他说,现在扶着他胳膊颤抖的她,曾经是公爵和大使?怎么跟他解释,如百合花一样裹在棱纹丝裙中的她,曾经砍过人的脑袋,曾经在沃平老台阶那里,在郁金香盛开、蜜蜂嗡嗡叫的夏夜,跟**女人睡在海盗船里的珍宝麻袋上?她甚至没法向自己解释,当船长坚定的右手指向英伦三岛的海崖时,她为什么会那么惊诧。
“拒绝,而后服从,多么愉快啊;”她喃喃自语,“追求,而后征服,多么威严啊;感知,而后推理,多么超凡啊。”在她看来,这些词这样放在一起并无不妥。然而,当白色的海崖越来越近时,她开始感到负疚、羞耻和不贞洁,这种感觉对一个从未有过这方面念头的人来说很是陌生。他们离海岸越来越近,肉眼就能看到悬在海崖峭壁上采海蓬子的人。看着那些人,她感到身体里仿佛有个促狭的幽灵在上蹿下跳,马上就要拾起她的裙子,挥舞着跑个没影。这是她失去的萨莎,她记忆中的萨莎,刚才她还出人意料地证实了萨莎的真实性——她感觉到,萨莎在做鬼脸,在冲峭壁上采海蓬子的人做出各种无礼的手势。当水手们唱起“别了,别了,西班牙女郎”,歌词在奥兰多伤感的心中回响。她觉得,尽管上岸意味着舒适、富有、权势和地盘(因为她肯定可以嫁个王公贵族,作为他的妻子,统治半个约克郡),但如果那同时也意味着安分守己、任人奴役和欺骗,意味着没有爱情和自由,意味着闭上嘴巴管住舌头,那么她宁愿跟着船掉转方向,再次启程回到吉卜赛人那儿去。
然而,在这些急匆匆的思绪中,一个像光滑的白色大理石穹顶的东西浮现出来。不管是真有其物还是幻象,这东西深深地吸引了她狂热的想象,她的思绪落在了它上面,就像我们见过的一群嗡嗡振翅的蜻蜓,带着满足的样子落在了保护鲜嫩蔬菜的玻璃罩上。在想象的作用下,这东西的形状,勾起了那段挥之不去的记忆:在特薇琪特的屋子里,那个大脑门的男人坐在那里写东西,或者在怔怔地看着什么,当然不是在看她,因为他似乎从没注意到衣着华丽、静静站在一边的她——那会儿她可是个翩翩美少年,这点不能否认。每次想起他,她的思绪就会围绕那段记忆蔓开,像升起的月亮照在动**的海面上,铺洒出一片银色的平静。她的手伸到胸前(另一只手仍然搭在船长的胳膊上),她的怀里藏着她的诗稿,那里原本也许是放护身符的地方。性别问题(她算哪种性别?其中有什么意味?)引起的心烦意乱渐渐平息,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诗歌的辉煌。马洛、莎士比亚、本·琼生和弥尔顿的伟大诗句开始在她耳边深沉地回**起来,犹如大教堂塔楼上的金钟里金色的钟舌在击打,而那金钟就是她的头脑。事情的真相是,她最初隐约看到的那个大理石穹顶,先是让她联想到一位诗人的大脑门,然后又引发了一连串不相干的念头,而那个穹顶实际上并非幻象,而是真实之物。当船乘风驶入泰晤士河时,那个引起种种联想的形象渐渐露出了真面目,它真真切切就是一座巨大教堂的穹顶,矗立在一群刻有精致浮雕的白色塔尖之中。
“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站在她旁边的巴托鲁斯船长说,“那是伦敦塔,”他继续说,“格林尼治医院,是已故的威廉三世陛下为纪念他的妻子玛丽王后而建造的。西敏寺。议会大厦。”随着他的话音,这些著名的建筑纷纷显露出来。这是9月里一个晴朗的早晨,无数小船在两岸之间往来穿梭。在一个重归故里的游子眼中,很少有比这个更欢快有趣的景象了。奥兰多倚在船头栏杆上,沉浸在惊喜之中。她的眼睛看野蛮人和大自然看得太久了,眼前突然出现的城市繁华景象怎能不令她心动神摇呢?那就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大教堂是她不在英国期间雷恩先生[58]设计建造的。近处,一根石柱上迸出一簇浓密的金发[59]。她身旁的巴托鲁斯船长告诉她那是纪念碑,她不在期间伦敦城里发生了瘟疫和一场大火。虽然她竭力克制,泪水还是涌上了眼眶,她想起女人哭不丢人,才任由泪水夺眶而出。她记得,这里,曾经是嘉年华的所在地。这里,在这水波轻快拍打的地方,曾经立着皇家大帐亭。这里,她第一次与萨莎邂逅。大概就在这里(她俯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人们曾经能透过冰面看到下面那个在小船上冻住的女人,膝上兜着一堆要卖的苹果。当年的辉煌和堕落都已不复存在。那个黑暗的夜晚、那骇人的滂沱大雨、那汹涌狂暴的洪水,也都不复存在。当年,黄色的冰山在这里打着转儿冲过,冰山顶上趴着一些惊恐万状的可怜人,现在这里漂浮着一群天鹅,高傲,婀娜,美极了。伦敦城自她上次离开后也彻底改变了面貌。她记得,当年的伦敦城就是一大堆哭丧着脸的黑乎乎的小房子。坦普尔栅门的尖头上戳着龇牙咧嘴的叛乱分子的头颅。砾石铺的步道散发出垃圾和粪便的臭味。如今,当船驶过沃平时,她看到那里宽阔整齐的大道,一辆辆富丽堂皇的马车由膘肥体壮的马儿拉着,它们停驻门前的那些房子,有着圆弧形的凸窗,大面的窗玻璃和光亮的铜门环,表明里面的主人富有、尊贵而又不过度炫耀。(她把船长的望远镜举到眼前)人行道上走着穿印花丝裙的淑女们。穿绣花外套的男人们在街角灯柱旁吸着鼻烟。各式各样的招牌在微风中摆动,她一下就能从上面的画看出那些店卖什么东西:烟草、杂物、丝绸、金器、银器、手套、熏香,等等。船驶入伦敦桥旁的泊位时,她看到咖啡馆的窗子,大概是天气好,咖啡馆的阳台上悠闲地坐着很多体面的市民,他们面前的桌上放着瓷碟,手边是陶制烟斗。他们中有人在读报纸,不时被其他人的哄笑和评论打断。那里是酒馆吗?那些人是不是很会说俏皮话?他们是诗人吗?她问巴托鲁斯船长。船长殷勤地告诉她,他们正在经过可可树咖啡馆,如果她的头稍稍转向左边,顺着他的食指看过去,对,就在那里,可以看见艾迪生先生[60]在喝咖啡。另外两位绅士——“那边,夫人,在那个灯柱右边一点儿,一位有点儿驼背,另一位跟你我一样”——他们是德莱顿先生和蒲柏先生[61]。“可怜的家伙,”船长说,言下之意是他们是教皇党人[62],“不过都是**的家伙。”他加了句,说完匆匆走向船尾,去指挥船靠岸。
“艾迪生,德莱顿,蒲柏。”奥兰多不停地念叨着,仿佛这些名字是咒语。刚才她还看着布尔萨的高山,下一刻就踏上了故乡的岸。
但奥兰多很快就要领教到一个事实:面对冷酷的法律,狂暴的冲动和**都无济于事。铁面一般的法律比伦敦桥上的岩石更硬,比大炮的炮口更森严。她刚回到布莱克法尔的家,登门的人就接二连三,这些人是弓街的警察和法庭派来的一脸严肃的信使。他们告知她,她卷入了三桩大的讼案及无数跟它们有牵连的小讼案,那三桩大案是她不在英国期间对她提起的诉讼。对她的主要指控是:一、她已死亡,因此不能再拥有任何财产;二、她是女人,意即她同样不能拥有任何财产;三、她曾经是英国公爵,娶了名叫罗西娜·佩皮塔的舞女,跟她生了三个儿子,现在这三个儿子都宣称他们的父亲已去世,要求继承他名下所有财产。应对如此严重的指控,当然需要时间和钱。在讼期间,她的所有财产都由大法官监管,她的头衔暂时取消。现在她是死了还是活着,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公爵还是平民百姓,都成了不确定的事。在这种极不明朗的局势下,她匆匆回到了她的乡间庄园。法律允许她在法庭判决出来之前,埋名隐姓地住在庄园里。至于她在此期间是何性别身份,要看案子最后怎么判定。
那是12月的一个美丽傍晚,她回到自己的庄园,空中正飘着雪,营造出斜斜的淡紫色阴影,就像她从布尔萨的山顶上看到的那样。庄园看起来不像宅子,更像一座小镇,在雪中呈现出它的褐色、蓝色、玫瑰色和紫色。一个个烟囱在冒烟,显得很有生气。看到坐落在草地上的庄园,安静,宏伟,她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黄色的马车进入林园,在林荫车道上轻快地行驶。路边的赤鹿伸长脑袋,似乎在期盼什么,它们没有露出天生的胆怯,反而跟着马车跑了起来,直到马车在庭院里停下,它们才驻足而立。马车的踏板放下来,奥兰多下了车,这些鹿有的甩茸角,有的用蹄子刨地。据说有一头鹿还跪在了她面前的雪地上。她还没来得及用手去敲门环,大门便豁然打开,格里姆斯蒂奇太太、达普尔先生,以及一大班仆人都高举着烛灯和火炬过来迎接她。但整齐的队伍很快就被搅乱了,先是那条性急的挪威猎鹿犬克努特,它热情地扑向主人,险些把她撞倒在地。接着是乱了方寸的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着像是要行屈膝礼,却激动得只是一味喘着气说,我的爵爷!我的夫人!我的夫人!我的爵爷!奥兰多亲切地在她两颊上吻了吻,她才平静下来。然后,达普尔先生拿出羊皮纸念了起来,但是狗在叫,猎人在吹号角,混乱中跑进庭院的牡鹿在对着月亮叫,扰得他念不下去。众人围在他们的女主人身边,用各种方式表达着对她归来的喜悦。之后大家散开,各自回屋。
没人表现出哪怕瞬间的怀疑,怀疑这个奥兰多不是他们以前认识的奥兰多。如果人们心中真有什么怀疑,那些鹿和狗的反应就足以打消那种疑虑了,因为人们都知道,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在识别身份和特征方面可比我们强得多。那天晚上,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喝着瓷杯里的茶,对达普尔先生说,即便他们的主人真是一位夫人,那她也没见过比奥兰多更可爱的女人,他们根本不必考虑主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反正都是一根枝上结的桃子。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压低声音说,其实她一直就有这样的怀疑(她神秘地点了点头),所以这并不让她吃惊(她又狡黠地点了点头)。对她来说,这是好事,因为好些毛巾要缝缝补补,小教堂会客厅的帘子边被虫蛀了,现在正是需要一个女主人的时候。
“以后还会有小男主人和小女主人。”达普尔先生加了句,他觉得自己担任圣职,有权对这种微妙的事情说出他的看法。
仆人们在下人房里说着闲话的时候,奥兰多又拿起银烛灯在大宅里巡视起来,走过一个个大厅、走廊、方庭和卧室。她又看到了先人们昏暗的脸,其中有掌玺大臣和宫务大臣,他们从上方看着她。有时她在贵宾椅上坐一坐,有时在休闲榻上倚一倚。她观察那些挂毯,看它们晃动,看上面追猎的骑手和奔逃中的达芙妮。月光透过窗上盾徽中的豹身照进屋里,她把手浸在照进来的黄色光线中,就像她小时候喜欢做的那样。走廊铺了厚厚的木地板,它们背面粗糙但面上打磨得很光滑,她可以在上面轻松滑行。她摸摸这边的丝绸、那边的缎子,想象着那些雕刻的海豚在游动。她用詹姆斯国王的银发刷梳梳自己的头发,把脸埋在干花中,这些干花的制作方法是征服者威廉好几百年前传授的,用的是同样的玫瑰。她看着花园,想象着里面睡着的番红花和休眠中的大丽菊。她看到柔弱的仙女们在雪中闪烁着白光,她们身后是一片杉木树篱,黑黑的,跟房子一样厚。她看到橘子园和巨大的欧楂果树。她看到的这一切,正如我们这里粗粗记下的,每一个景象和每一种声音,都让她的心充满了强烈的欲望和欢愉的抚慰。最后,疲惫的她走进了小教堂,坐进那把古旧的红色扶手椅里,她的先人曾经坐在上面听布道。她点燃一支方头雪茄(这是她从东方带回的习惯),翻开了祈祷书。
这是一本用金线装订的丝绒面小书,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曾在断头台上手握这本书。信徒的眼睛能发现书上一个褐色的斑渍,据说是一滴王室的血迹。在所有的交流中,与神的交流是最神秘的,谁能说出这本书在奥兰多心里引发了什么样的虔诚之念,又催眠了什么样的邪恶**呢?小说家、诗人和历史学家都不甚了了,即便信徒也不能给我们多少启示,难道他比别人更愿意去死,更想与别人分享他的财产吗?难道他不也像其他人一样喜欢拥有侍女和马车吗?不过他说,在拥有这一切的同时还要有信仰,而信仰使财产变成无谓的虚荣,使死亡值得向往。在这本女王的祈祷书里,除了血迹之外,还有一缕头发和一丁点儿饼屑,奥兰多现在又在这些纪念品里添加了一小片烟叶。她翻着祈祷书,吸着雪茄,感动于这些留有人的气息的混杂物——头发、饼屑、血迹、烟草,沉浸于静思默想之中。她的这种虔诚神情倒是适合小教堂的氛围,虽然据说她并没有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上帝发生交流。最傲慢也最流行的一种看法是,天底下只有一个神,宗教也只有信徒口中的那一种。但奥兰多似乎有她自己的信仰。她现在以最强烈的宗教热情,反省着自己的罪愆和她精神世界的种种缺陷。她想,字母“S”代表诗人笔下伊甸园中的蛇(Serpent),虽然她努力避免,但《老橡树》的头几节中仍然有太多这样的邪恶之蛇。不过在她看来,“S”比起词尾的“ing”真不算什么。她想,这个以“ing”结尾的分词形式简直就是魔鬼自身(既然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相信魔鬼的世界上)。她得出的结论是,逃避这种**是诗人的第一要务,因为耳朵是灵魂的入口,诗歌无疑比**欲更有腐蚀性,比火药更有破坏力。如此说来,她想,诗人的职责至关重要,诗人的语言能到达其他事物到不了的地方。莎士比亚的一首打油诗对穷人和恶人的影响,比世上所有传教士和慈善家的都要大。因此,为了避免表达我们思想的形式发生扭曲,付出再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为过。我们要不断锤炼词句,直到它们变成一层薄薄的外壳,将我们的思想天衣无缝地包裹起来。思想是神圣的。显然,她又回到了她自己的宗教界域,而她离开英国的那段时间更强化了她的这一宗教,于是她对自己信仰的偏执油然而生。
“我在成长,”她想,同时拿起了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她边说边合上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也许是为了生出别的幻想。”她朝地下墓室走去,那里躺着她先人的遗骨。
但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亚细亚山峦中鲁斯图姆·艾尔·萨迪摆了摆手之后,她的先人,比如迈尔斯爵士、杰维斯爵士和其他人,他们的遗骨似乎失去了某种神圣感。仅仅三四百年前,这些遗骸的主人在这个世界上投机钻营,他们就像现代的暴发户,广置地产,一心谋求功名利禄。而诗人,以及心灵高尚和有教养的人,则更喜欢乡村田园的宁静。他们也为这种选择付出了代价,很多人不是在斯特兰德大街叫卖报纸,就是在野地里放羊,生活窘迫不堪。想到这些,她心头充满自责。此刻她站在地下墓室里,想起了埃及的金字塔,想着那下面埋着的骨骸。此时此刻,马尔马拉海那边荒凉辽阔的群山,似乎是一个更令人神往的栖居之地,胜过这拥有数百个房间的庄园,虽然这里每一张床都铺有锦被,每一个银盘都配有银罩。
“我在成长,”她心里说,又拿起了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也许是为了生出一些新的幻想。”她顺着长长的走廊缓缓地向她的卧室走去。她想,这是一个不愉快的过程,让人烦恼,但令人惊奇的是,这也是个有趣的过程,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把腿伸向烧着原木的壁炉(现在没有水手偷看她的腿)。她回顾起自己以往的经历,感觉就像是走在一条宽街大道上,两边是各式宏伟的建筑。
她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声音,觉得嘴唇吐出的一连串热闹音节是天底下最美妙的诗歌。也许是受萨莎和她带来的幻灭的影响,她的狂热转为阴郁,变得疲弱而倦怠。慢慢地,她内心有某种东西打开了,那东西精致繁复,而且有很多密室,得举着火把去探索,得用散文而不是诗歌去描摹。她记得曾经满腔热情地研究那位诺里奇的布朗恩医生,他的书就在手边。跟格林的那段交往之后,她在孤独中养成了,或者说试图养成,一种反抗精神,天知道这个过程有多么漫长。“我要写我想写的”,她曾经说过,于是就写出了二十六卷作品。不过,虽然她有过很多旅行和冒险,深刻地思考过,选择过不同的方向,她仍然只是在自我形成的过程中。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变化持续不断,而且也许永无休止。思想的高高城垛,如岩石般顽固的习惯,一碰到另一种思想,便如暗影落地,颓然瓦解,只剩下**的天空和闪烁的新星。她走到窗前,外面虽然冷,她还是忍不住打开了窗。她探出身子,感受夜晚潮湿的空气。她听到林子里有狐狸在叫,一只野鸡在树枝间穿行,发出扑簌杂乱的声音。她听到雪从屋顶上滑到地上。“我以生命发誓,”她大声说,“这里比土耳其好上一千倍。鲁斯图姆,你错了!”她喊道,仿佛她在跟那吉卜赛老人争论(她有了个新的本事,那就是先在心里酝酿一个观点,然后跟一个不在场因而也反驳不了的人争论,这种本事再一次显示了她心灵的成长),“这里比土耳其好得多。头发、饼屑、烟叶——我们就是由这样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构成的啊。”她说,脑子里想着玛丽女王的祈祷书。“我们的头脑真是变幻莫测,是隐秘情感的交汇之地!刚才还在哀叹自己的出身和处境,渴望苦行带来灵魂升华,而下一刻我们就会陶醉于古老花园小径的气息,为画眉鸟的歌唱而泪流满面。”纷繁世事依然令她困惑不堪,它们需要解释,但它们只呈现表象,不留下任何关于其内在含意的暗示。她把雪茄扔出窗外,上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她拿出笔和纸,随着最新的所思所想,又改起了《老橡树》。她曾经用莓果汁当墨水,在手稿的边边角角上写东西,而现在这些东西唾手可得,这种快乐简直难以想象。就这样,她一会儿无比沮丧地删去一个词,一会儿又喜不自禁地添上一个词,正写着,一道阴影投在了纸面上,她赶紧收起了手稿。
她屋里的窗子对着庭院的正中间。她吩咐过不见任何人,她不认识任何人,法律上讲也没人认识她,所以见到影子她先是一惊,然后有些恼怒,然后(她抬起头,发现了影子的来头)又喜出望外。这是一个熟悉而怪异的影子,影子的主人正是罗马尼亚属地内的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堪多普-布姆的女大公哈莉特·格丽泽尔达。她像以前一样,穿着那身黑色的骑马装,披着斗篷,正快步走过庭院。她模样一点儿没变,哪怕是一丝头发。这就是那个追得她逃出了英国的女人!这里就是**邪的秃鹫的巢,而她就是那只致命的秃鹫!想到当初为了逃避这个女人的勾引(现在想想不过尔尔)竟逃到了土耳其,她不禁大声笑了出来。眼前的情景有一种说不出的荒诞。她长得像一只硕大的野兔,奥兰多以前就这么觉得。她有兔子那种直勾勾的眼睛,瘦长的脸颊和高高的兔耳朵似的头饰。她停下来,像兔子直挺挺地蹲坐在玉米地里,以为没人看见它。她盯着奥兰多看,奥兰多也从窗子里看着她。她们就这样相互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奥兰多没办法,只好请她进屋来。很快,两个女人开始相互恭维起来,女大公同时掸着斗篷上的雪。
“女人真该死,”奥兰多自言自语,走向橱柜去倒葡萄酒,“从来不给人片刻安宁。就数她们烦人,喜欢到处打听,好管闲事。我就是为了躲这个女人才离开的英格兰,现在——”她转过身子,向女大公递上托盘里的酒,可是,天哪——眼前站着的是个穿一身黑的高个子绅士,壁炉的围罩上搭着一堆衣服。她现在是和一个男人单独在一起。
奥兰多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女的,刚才全然忘了这一点。她同时也意识到了他的性别,这巨大的反差令她同样感到不安,她突然觉得一阵眩晕。
“啊!”她大叫一声,一手扶在腰上,“你吓死我了!”
“亲爱的,”女大公说,同时单膝跪下,把一杯酒举到奥兰多的唇边,“请原谅我骗了你!”
奥兰多抿了一口,大公跪在她面前,吻她的手。
总之,他们十分投入地扮演各自的性别角色,十分钟之后,才开始正常地交谈起来。女大公(以后必须称大公了)讲了他的故事,说他其实是男人,从来都是,在看到奥兰多的一幅肖像画后,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为了达到目的,他扮成女人,在那家面包店的楼上住下。得知他逃往土耳其后他万分沮丧,后来他听说了她的变故,于是赶紧跑过来想为她做点什么。(说到这里,他发出了让人受不了的嘻嘻笑声。)哈里大公说,在他眼里,她一直而且永远是女性中独一无二的玫瑰、珍珠和典范。要不是他说几句就发出怪异的嬉笑声,那一连三个赞美词本来可以更打动人。奥兰多以女人的眼光看着壁炉那一边的大公,心里想,“如果这就是爱的话,可太荒唐了。”
哈里大公此时双膝跪地,热烈地向她求爱。他告诉她,他的城堡里有一个结实的大箱子,里面大概有两千万达克特[63]。他比任何一个英格兰贵族拥有更多的土地,那里是狩猎的好地方,他可以保证有很多的雷鸟和松鸡可以打,没有哪个英格兰或苏格兰的猎场能比得上。没错,他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很多野鸡得了口疫,母鹿流产,但这些问题可以解决,等他们一起在罗马尼亚住下后,有她的帮助,他们会解决这个问题的。
他说着,泪水充满他鼓突的眼眶,顺着他浅褐色的瘦长脸颊流了下来。
奥兰多凭她曾经身为男人的经历知道,男人跟女人一样,也会经常哭,无缘无故地哭。但她开始意识到,男人在女人面前流露情感时,女人应该表现出震惊的样子,因此她表现出了震惊。
大公表示歉意,冷静下来后说,现在他要离开她,明天会来听她的答复。
那一天是星期二,星期三他来了,接下来的三天也都来了。每次来,他从头至尾都是表白爱意,但过程中也有不少沉默的时间。他们分别坐在壁炉两边,有时候大公会不小心碰倒火钩或火钳,奥兰多就把它们拾起来。大公会回忆他在瑞典射杀一头麋鹿的经历,奥兰多问他,那是一头很大的麋鹿吗?大公说,没有他在挪威射杀的那头驯鹿大。奥兰多问他,打过老虎吗?大公说,他射杀过一只信天翁。奥兰多问(半掩哈欠),信天翁和大象一样大吗?大公说……反正肯定是合情合理的话,但奥兰多没听见,因为她正看着她的书桌、窗外、屋门。这时候大公说“我崇拜你”,而就在这同一时刻奥兰多说“瞧,下雨了”,于是两人都觉得很尴尬,脸通红,谁也想不出接下来说什么好。的确,奥兰多已经想不出再说什么。幸好,她想起了一个叫“飞蝇”的赌博游戏(玩这种游戏可以输掉很多钱但不费神),要不然她觉得自己简直非得嫁给他不可了,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打发他。玩这个游戏可以消除他们交谈中的尴尬,避免再提到结婚。游戏很简单,只要有三块糖和几只苍蝇就行。大公押五百镑,赌一只苍蝇会落在其中某一块糖上。就这样,他们可以一整个上午看着苍蝇(到了这个季节,苍蝇都懒洋洋的,常常一个多小时就在天花板上转圈子),直到最后某只漂亮的青蝇选择落在哪块糖上,谁输谁赢便有了结果。玩这个游戏,他们输赢过手已有上千镑,生性好赌的大公发誓说,这游戏跟赌赛马一样好玩,他可以一直玩下去。但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
“如果整个上午都得用来陪一个大公看青蝇,一个女人正值年轻美貌又有什么好?”她自问。
她开始讨厌看到糖,飞蝇令她头晕。肯定有什么办法能摆脱这个麻烦,她想,但在女人的手腕方面她仍然有些稚嫩。现在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给男人当头一击,或用剑刺穿他的身体,所以她能想出的就是这一招了:逮住一只青蝇后,温柔地压死它(其实它本来就已经半死不活,否则她对动物的仁慈之心是不容许她这样做的),然后用一滴阿拉伯树胶把它粘到一块糖上。在大公盯着天花板的时候,她敏捷地用粘了青蝇的糖替换掉她押了钱的那块,然后喊“中了,中了”宣布自己是赢家。她想,以大公对赛马和竞技游戏的精通,必然能看出她在作弊,而赌博中的欺诈是最可恶的,有人因此被逐出人类社会,在热带雨林中与猿猴为伍,她估计大公会为了男子汉的面子与她绝交。但她想错了,这位亲切友善的大公其实很单纯。他对飞蝇没什么特别的判断力。对他来说,一只死了的苍蝇看起来和活的没什么两样。她对他耍了二十次这样的小花招,他输给了她一万七千二百五十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四万零八百八十五镑六先令八便士)。到后来奥兰多作弊太明显,连大公都骗不过去了。待他最终明白是怎么回事时,痛苦的场面出现了:大公站起来,脸涨得通红,眼泪扑簌扑簌地流了下来。她赢了他一大笔钱没什么,他很乐意;欺骗他则有点儿问题,一想到她竟然能做那样的事情他就伤心;但最不可原谅的,是赌博中的欺骗。他说他不可能爱一个赌博作弊的女人。这时候,他彻底崩溃了。稍稍平复一下后他说,幸好没有别人在场。她毕竟只是个女人,他说。总之,他准备表现出骑士风度,原谅她,并恳求她原谅自己语言粗暴。当他低下高傲的脑袋准备发言时,她突然把一只小蛤蟆塞进了他贴身穿的衬衣里面,迅速终止了这一切。
说实话,她绝对是更想用剑。一上午在身上藏个黏糊糊的蛤蟆肯定不舒服,但既然不允许用剑,就只好用蛤蟆了。另外,蛤蟆和笑声有时能起到刀剑起不到的作用。她大笑起来。大公脸红了。她大笑。大公诅咒起来。她大笑。大公甩门而去。
“谢天谢地!”奥兰多说,仍大笑不止。她听到马车轮狂暴地驶出庭院,一路上发出嘎嘎的响声。马车的声音渐渐远去,最后彻底消失。
“就我一人了。”奥兰多大声说,因为没人会听到。
据说喧闹之后的静默更深沉,这个说法还需要科学来证实。但很多女人都可以发誓说,刚刚受到求爱之后,孤独感会更明显。马车的声音渐渐远去,奥兰多感到离她远去的,不仅仅是大公、财富、显赫的头衔和安逸的婚姻生活,这些她都不在乎;她听到离她而去的,是生活,是恋人。“生活和恋人”,她喃喃自语着走向书桌,提笔蘸了蘸墨水写道:
“生活和恋人。”——这不太像诗句,跟前面写的也不相关,前面写的是怎么给羊洗药浴,防止它们生癣。她读了一遍,脸红了,又重复道:
“生活和恋人。”她放下笔,进了卧室,站在镜子前,整了整脖子上的珍珠项链。珍珠在印有碎花的棉质晨袍上显不出光彩,于是她换了件鸽子灰的塔夫绸,又换了件带桃花图案的,然后又换了件酒红色的锦缎袍。也许该扑点儿粉,刘海儿梳到眉毛,这个样子可能更适合她。她穿上尖头鞋,戴上一枚祖母绿戒指。“现在好了。”她说。一切收拾停当,她点亮了镜子两边的壁式银烛台上的蜡烛。哪个女人不想点亮蜡烛,看看奥兰多所看到的雪中火光呢?镜子里是白雪般的草坪,而她像一团火,一丛燃烧的灌木,她的头周围烛焰摇曳,如银色的树叶。又或者,镜子里碧波粼粼,她是戴着珍珠的美人鱼,是洞里的塞壬海妖,用歌声**桨手跳下船,投入她的怀抱。她如此幽暗,如此明亮,如此坚硬,如此柔软,又是如此美艳迷人,只可惜没人在场用大白话痛快地说一句:“我的天,夫人,你太美了!”这话没错,就连不算自恋的奥兰多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她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这是女人在镜子里突然发现自己的美像晶莹欲滴的露珠或是喷涌的泉水时露出的笑容,她们甚至会觉得这样的美仿佛不属于自己。她这样微笑着,侧耳聆听了一会儿,只听到树叶在飞舞,麻雀在啁啾。她叹了口气说:“生活,恋人。”随后她迅速转过身,从脖子上摘下珍珠项链,脱下缎子衣裙,换上贵族男子常穿的黑色丝绸宽松裤,挺直地站在那儿,然后摇铃叫来仆人,吩咐他立即去备好一辆六马马车,她有急事要去伦敦。大公走了不到一小时,她也乘车而去。
趁着她在路上——反正沿路就是那种平常的英格兰风光,没什么好写的,我们不妨利用这个机会,特别提请读者注意叙述中时不时插进来的一两句话。比如,大家也许已经注意到,奥兰多受到打扰时会藏起她的手稿。再比如,她会对着镜子专注地看很长时间。现在,她正在去伦敦的路上,人们也许注意到,当马跑得太快的时候,她感到惊悸,但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喊出来。她对自己写作的羞怯、对容颜的虚荣、对安全的担心,所有这些都暗示:我们前面说奥兰多无论作为男人还是女人都没什么变化,其实不完全正确。她像很多女人那样,对自己的心智有点儿不自信起来,对于外表变得更虚荣。某些敏感性在增强,有些则在减弱。有的哲学家会说,这跟换装有很大关系。他们说,衣服看似无足轻重,其实它们不仅仅能御寒,还有更重要的作用。它们会改变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也会改变世界对我们的看法。比如,当巴托鲁斯船长看见穿裙子的奥兰多时,会立刻命人为她支起遮阳篷,殷勤地劝她多吃一片牛肉,邀请她跟他乘大艇上岸。如果她穿的不是飘逸的裙子,而是裤腿收紧的马裤,那么她也许不会得到这些礼遇。我们受到恭维时,自然是要回报的。奥兰多行了屈膝礼,顺从了船长的请求,夸这位殷勤的男人有幽默感。同样,假如船长穿的不是马裤而是女人的裙子,穿的不是带穗饰的制服而是女人的缎面紧身胸衣,奥兰多也不会这样做。因此,这种看法其实很有道理:不是我们穿衣服,而是衣服穿我们;我们可以让衣服的形状贴合我们的胳膊和胸脯,但衣服可以按照它们的喜好塑造我们的心、我们的头脑和我们的语言。既然奥兰多穿裙子已有相当一段时间,当然也就会出现某些变化,如果读者去翻看奥兰多的画像,便不难发现这种变化甚至发生在她的脸上。把奥兰多身为男性和女性时的画像比较一下,我们会发现,虽然画的是同一个人,但它们之间还是有某些不同。画上的男人自在地握着剑,女人则双手护着肩膀上的绸缎披巾,以免它滑下去。男人直面世界,仿佛世界就是为他而创造,要满足他的意愿。女人则侧眼看着世界,眼神微妙,充满疑虑。男女如果穿的是同样的衣服,对世界的看法也许就相同了。
以上说的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看法,但总体而言,我们倾向于另一种看法,即两性之间的差别其实非常深刻,衣服只是象征了某种深藏不露的东西。促使奥兰多选择女性服装和女人这个性别的,是她自身的一种变化。或许,她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更开放地(而开放的确是她的天性)表达了某种感受,很多人有同样的感受但却没有如此直白地表达过。这里,我们又碰到了一个两难困境。两性之间虽然有差别,但它们相互交融,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从一种性别到另一种性别的游移不定。通常只是衣服让我们看起来像男人或像女人,而这种性别的表象往往与其内在正相反。我们每个人都体验过由此产生的混乱和迷惑,不过现在我们不谈这个普遍问题,只关注这种现象对奥兰多本人所产生的怪异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