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满脸讥讽地仰天大笑。他承认莎士比亚写过几幕还不错的戏,但主要是从马洛那里偷来的。马洛是个有希望的家伙,可对一个不到三十岁就夭折了的年轻人,你能说什么呢?至于布朗恩,他喜欢用散文体来写诗,而大家很快就厌烦他这种假模假式的把戏了。多恩是个江湖骗子,就会用生僻艰涩的词来掩盖空洞无物的内容。笨人会上当受骗,但那种风格一年以后就无人理会了。至于本·琼生——本·琼生是他的朋友,他从来不说朋友的坏话。

不,他最后说,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伊丽莎白时代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比不上古希腊。那个时代,作家都看重一种神圣的追求,他称之为“荣誉”(他用法语说了这个词,但听上去像“荣佑”,所以奥兰多一开始没听明白)。现在,所有的年轻作家都被书商收买了,他们写出一大堆垃圾东西,反正只要能卖就行。莎士比亚在这方面更是变本加厉,而莎士比亚已经开始自食其果了。他说,现在这个时代的特点,就是喜欢奇词妙喻,风格上追求标新立异,而这两者都是古希腊人一刻也不能容忍的。这样说虽然令他非常痛心,因为他就像热爱生活一样热爱文学,但他实在认为当前这个时代乏善可陈,对未来也不抱希望。说到这里,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葡萄酒。

这些看法让奥兰多很吃惊,但他同时也不禁注意到,这位批评者本人似乎一点儿都不沮丧。相反,他越是谴责自己的时代,越是沾沾自喜。他说他记得在舰队街考克酒馆的那个晚上,当时基特·马洛[36]和其他一些人也在场。基特那天酒兴很高,颇有醉意(他很容易就这样),很想胡言乱语地说些什么。他现在仿佛能看见基特对众人挥舞着酒杯,打着酒嗝说:“嘿!我说比尔(这是在对莎士比亚说),大潮涌来,而你就在浪尖上啊。”格林解释说,基特的意思是他们正面临英国文学一个伟大时代的到来,莎士比亚将会成为一个重要诗人。两天后,基特在一次酒后斗殴中身亡。没能活着看到他预言的结果,对于他本人也许是幸事。“可怜的傻瓜,”格林说,“居然会说这样的话。一个伟大的时代,是啊,伊丽莎白时代,好一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尊敬的爵爷,”他继续说,挪动了下身体以便在椅子上坐得更舒服些,手指摩挲着葡萄酒杯,“我们必须尽可能改变这个局面,珍惜传统,尊敬那些师法古典的作家,这样的作家现在还剩下几位,他们的写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荣佑。”(奥兰多真希望他的法语发音更像样些。)“荣佑,”格林说,“可以激发高贵的思想。如果我能得到三百镑年金,季付,我此生就只为荣佑而活了。我会每天早上躺在**读西塞罗[37]。我会模仿他的风格,直到你看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所说的真正的写作,”格林说,“那就是我说的荣佑。但要做到这一点得有一笔年金才行。”

到这时候,奥兰多已经完全放弃了跟诗人讨论自己作品的希望,但这也没什么要紧,因为现在已经聊到莎士比亚、本·琼生和其他人的生活和性格了。他们都是格林的老熟人,关于他们,他有无数令人捧腹的逸闻趣事可讲。奥兰多此生从来没笑得这么痛快。曾几何时,这些人可都是他心目中的神啊!他们中有一半是醉鬼,个个风流好色。他们中大多数人都跟老婆吵架,没有一个不撒谎或不偷奸耍滑的。他们的诗句都是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而且是在印刷坊门前将账单垫在学徒的脑袋上写的。就这样,《哈姆雷特》出版了,还有《李尔王》,还有《奥赛罗》。格林说,难怪这些剧作毛病不少。写作之外,那些人就在酒馆和露天啤酒花园呼朋唤友,痛饮狂欢,为了俏皮什么话都说,做的事情让最放浪形骸的廷臣都黯然失色。格林讲起这些来兴致勃勃,逗得奥兰多乐不可支。格林有一种能让死人活过来的模仿本事,说起书来也是头头是道,只要这些书是三百年前写的。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奥兰多对他的这位客人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既喜欢又蔑视,既钦佩又怜悯,还有某种飘忽不定难以一语道明的感觉,令人既恐惧又着迷,所有这些都交织在一起。他不停地谈论自己,但同时他又是个很好的伙伴,你可以毫不厌倦地一直听他讲他得疟疾的故事。他是那样风趣,又是那样无礼,他随便地使用上帝和女人的名义,掌握了那么多奇怪的技艺,脑袋里装了那么多奇怪的学问,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知道混合葡萄酒的所有方法,能演奏六七种乐器,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用意大利大理石壁炉烘烤奶酪的人。他分不清天竺葵和康乃馨,橡树和桦树,獒犬和灰狗,两岁的小羊和母羊,小麦和大麦,耕地和休耕地。他不懂农作物的轮作。他以为橙子长在地下,萝卜长在树上。他喜欢市镇景观甚于乡村风景。所有这一切还有许多这里没提到的,都让奥兰多惊讶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到过像格林这样的人。就连看不起格林的女佣们听到他的笑话都哧哧地笑,讨厌他的男仆们也会凑近听他的故事。确实,他来之前,这座宅子从未像现在这样充满生机。这一切给了奥兰多很多思考,促使他把这种生活方式跟以往的做比较。他回想起以前他听惯的谈话,无非是关于西班牙国王中风或是母狗**。他想起自己的时间大多是在马厩和衣橱之间度过的。他记得那些贵族爵爷酒后呼呼大睡,对叫醒他们的人痛恨不已。他想起他们的身体多么活跃而强悍,头脑却迟钝而怯弱。这些念头令他不安,使他无法保持平衡的心境,到最后他认为自己把一个搅人安宁的讨厌鬼引入了家中,从此他将再也无法安然入睡。

与此同时,尼克·格林得出了正相反的结论。早上他躺在**,枕着最松软的枕头,盖着最柔滑的被单,看着凸肚窗外三百年来从没长过蒲公英和杂草的草坪,心里想着,除非能找机会逃出去,否则他会在这里活活憋死。他起床穿衣,听着鸽子咕咕的叫声,听着喷泉落下的水声。他想,除非能听到运货马车轰轰隆隆走过舰队街石子路的声音,否则他再也别想写出一行诗来。他想,长此下去,听着男仆在隔壁给壁炉的火堆添加圆木、在餐桌上摆好银制餐具的声音,自己会睡着的(这时候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在睡梦中死去。

于是,他到奥兰多的房间去找他,告诉他因为太静,他整个晚上都没合眼。(的确,这座宅子被一个周长达十五英里的林园所环抱,围墙有十英尺之高。)寂静,他说,是天底下最让他感到压抑的东西。他想得到奥兰多的同意,这个早上就结束他的造访。奥兰多听了感到有些释然,但又很不情愿让他走。他想,这宅子没了他会很无聊。临别的时候(他从来不喜欢提这个话题),他大着胆子把那个写赫拉克勒斯[38]之死的剧本塞给了诗人,要他读完后提提意见。诗人接下剧本,嘴里咕咕哝哝说着“荣佑”和“西塞罗”,奥兰多打断了他的话,答应每个季度付他津贴。格林听到这话,大大表白了一番感激之情,然后跳上马车离开了。

马车渐行渐远,大厅从未显得如此阔大,如此辉煌而空旷。奥兰多知道,自己不会再用意大利大理石壁炉去烤奶酪,不会再有那种幽默去开意大利绘画的玩笑,不会再有那种本事去调地道的潘趣酒,也不再会有那么多连珠妙语了。不过,令人放松的是,不用再听那牢骚满腹的声音了。又可以自己一人独处了,这多么奢侈啊。他这样想着,同时放开了那头拴了六个星期的獒犬,因为它只要一见到那个诗人就会扑上去咬他。

尼克·格林当天下午在费特巷的拐角处下了马车。他发现这里的情形跟他离开之前没什么变化,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地板上到处是滚落下来的书,寒碜的晚餐放在梳妆台上,孩子们先前在那上面做泥巴饼。但格林觉得这才是适合写作的氛围,在这里他可以写作,而他确实写了起来。题材是现成的:一位居家贵族。拜会一位乡间贵族——他的新诗会用类似这样的标题。格林从他的小儿子手里抢过鹅毛笔(小男孩正在用笔逗弄猫的耳朵),在当墨水瓶用的蛋杯里蘸了蘸笔,飞快地写下了一首泼辣的讽刺诗。这首诗能让人看出被讽刺的年轻贵族正是奥兰多——他的私下言行,他热衷的事和荒唐行为,甚至他的头发颜色和发“r”音时打战的外国腔,都被描绘得非常生动。如果说还有人怀疑的话,格林的一个做法就彻底消除了这种怀疑:他几乎不加掩饰地引用了奥兰多的《赫拉克勒斯之死》中的几个片段。他说正如他所料,这个悲剧写得絮絮叨叨,浮夸之极。

格林的这本小册子很快就印行了好几版,赚的钱付清了格林太太生第十个孩子的费用。奥兰多那些文人朋友很快将这本小册子送到了他手里。奥兰多从头至尾不动声色地看完了小册子,然后摇铃叫男仆进来,用夹钳夹着小册子,命他把它丢进最臭的粪堆里。男仆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他说:“去马厩找一匹最快的马,火速前往哈里奇[39],到了那里你坐船去挪威,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品种最好的皇家猎鹿犬,公的母的都要,把它们赶紧带回来,不得耽误。因为,”他转向书低声说道,“我已经烦透了人类。”

训练有素的男仆鞠了一躬离开了。他很快完成了任务,三个星期后的一天,他牵着几条最好的猎鹿犬回来了,其中一条母的当晚就在餐桌下面产下八只可爱的小狗。奥兰多让人把小狗送到了他的卧室。

“因为,”他说,“我已经烦透了人类。”

尽管如此,他还是每个季度付给格林津贴。

就这样,这位年轻贵族,在三十岁上下的年纪,不仅尝到了人生的各种滋味,而且看透了人生的种种无谓空洞。爱情和抱负,女人和诗人,同样地骄矜虚荣。文学不过是无聊的闹剧。那天晚上,读完格林的《拜会一位乡间贵族》后,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付之一炬,只留下了《老橡树》,那是他孩提时代的梦,作品也不长。现在他信任的只剩下两样东西了:狗和自然,比如猎鹿犬和玫瑰丛。大千世界和纷繁人生,最后就简约成这两样:狗和花丛。这就是一切。巨大的幻象摆脱了,身心变得无牵无挂。他叫来了狗,牵着它们大步走向林园。

他长时间与世隔绝,只是读书写作,都忘了大自然是如何令人心旷神怡,而6月尤其如此。他爬上了山顶,天气好的时候在这里可以看到半个英格兰和一小部分威尔士和苏格兰。他一下扑到了他最喜欢的那棵老橡树下,心想,如果此生再也不用和另外一个男人或女人说话,如果他的狗不会进化到会说话,如果他再也不会遇见一个诗人或公主,那么他也许可以无怨无悔地安度余生。

此后,他常来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看到山毛榉树变成金色,新长出的羊齿草蔓延开来,月亮缺了又圆,看到——也许读者可以自己想象下文怎么写下去,比如描写这一带的树和植物如何从绿色变成金黄色,月亮如何升起太阳如何落下,春夏秋冬如何周而复始,日夜如何循环往复,暴风雨之后如何天朗气清,很多事物如何二三百年一成不变,只是多了一点儿灰尘和蛛网,而一个老妇人半小时就能打扫干净。我们不禁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也许仅仅一句“时光荏苒(具体多长时间可以在括号中说明),什么都没发生”就能迅速概括这一切。

然而遗憾的是,时间尽管能极其精准地使动植物兴衰荣枯,对人的头脑的影响却没有如此简单。此外,人的头脑也会以同样奇特的方式对时间产生影响。一方面,一个小时的时间,一旦停留在人类心灵的奇异环境中,便可以拉长到钟表时间的五十或一百倍。另一方面,一个小时也可以在人类头脑的计时器上精确地显示为一秒钟。遗憾的是,钟表时间与头脑中的时间,差别之大往往不为人深知,因此值得充分探究。但我们前面说过,传记作者的兴趣很有限,他必须专注于一个简单的原则:当一个人到了三十岁,就像奥兰多,他思考时,时间会变得特别长,而行动时,时间变得特别短。因此,奥兰多对仆人发指令,或者管理他的庞大庄园,这些事情像是一瞬间就做完了,而他一独自来到山顶上的老橡树下,片刻的时间就开始膨胀、飘浮,仿佛永远也不会落下来,每一秒都被各种奇怪的问题盈满。他发觉自己不仅要面对那些令最智慧的人都困惑的问题,比如什么是爱,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真实,而且一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他的整个过去——在他的感觉中极其漫长而多变——便一下子涌入那正在下落的片刻,将它膨胀到原先大小的十几倍,给它染上无数种色彩,用宇宙中所有的琐碎之物将其充填。

就是在这样的思考(或者叫别的什么)中,他度过了一年又一年。说他吃完早饭出去时是三十岁,回家吃晚饭时至少已有五十五岁,都不算夸张。有的星期就像一个世纪,而有的星期似乎不超过三秒钟。总之,估算人类寿命的长短(动物的寿命我们不好随便说)不是我们力所能及之事,因为我们一说很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人的生命甚至比玫瑰叶落到地上的时间还短。有两种力量左右着我们这些不幸的傻瓜——短暂与长久,它们不仅轮番而且同时上阵,后面这点更令人困惑。就这两种力量而言,影响奥兰多的有时是象脚神,有时又是小飞虫。[40]人生之于他似乎漫长无涯,但也可以倏忽即逝。即便人生的长度拉到极限,每一个时刻都极度膨胀,而他踽踽独行于永恒无际的沙漠中,他也没有时间去展开紧紧卷在他心中和头脑中的羊皮纸,去辨认上面刻写得密密麻麻的三十年人世沧桑。在他把爱情想明白之前(这期间老橡树已经叶落叶生十二回),抱负就要把爱情推出场外,然后抱负又被友谊或文学取而代之。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爱”仍未解决,因此稍有触发,甚至在毫无来由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会冒出来,把书籍、隐喻或生活的意义都排挤到一边——它们只能在边上等着,等待机会重新冲进场。这一过程会拖得很长,因为爱情有丰富的表现形式,不仅有画面(玫瑰色锦缎裹身的老伊丽莎白女王躺在铺着织锦的卧榻上,手里拿着象牙鼻烟盒,旁边是金柄宝剑),而且有味道(她身上有很浓的薰香)和声音(那个冬日牡鹿在里奇蒙林园里**地叫个不停)。因此,想到爱情就会想到寒冬大雪、燃烧的篝火、俄国女人、金柄宝剑、牡鹿的叫声、流口水的老詹姆斯王、缤纷的焰火、伊丽莎白时代大帆船上一袋袋的财宝,它们就像是一起被封存在琥珀里。他发现,每次想在头脑中把一件事物从它原来的位置移走时,总会有别的东西出来干扰,像是一块在海底待了一年的玻璃,周围缠绕着骨头、蜻蜓、硬币和淹死的女人的头发。

“天神朱庇特在上,又一个意象!”他差点儿惊叫出来。(这表明他头脑杂乱无章,也解释了为什么老橡树叶生叶落好多回,而他依然没有得到一个关于爱情的结论。)“这有什么意义呢?”他问自己。“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呢——”然后他会花上半小时(或者是两年半)去想如何简单明了地说出爱情是什么。“那样的比喻明显不对,”他对自己说,“因为除非在极特别的情形下,否则没有哪只蜻蜓能在海底存活下来。如果文学不是真理的新娘或同床伴侣,那她又是什么呢?见鬼!”他叫出声来,“为什么已经说了新娘还要说同床伴侣呢?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明白就完了呢?”

于是他说草是绿的天是蓝的,以此来抚慰诗歌素朴的灵魂。虽然现在他与诗歌相隔甚远,但他依然怀有敬畏之心。“天是蓝的,”他说,“草是绿的。”然而,他抬头看到的正相反,天空像一千个圣母玛利亚头上垂下的面纱,草地晦暗朦胧,随风迅疾地摆动,就像一群姑娘要逃脱那个从魔法森林里跑出来的怪物萨蒂尔的怀抱。“我敢保证,”他说(他养成了大声说话的坏习惯),“我没看出哪个比哪个更真实,都是彻底的虚假。”他自觉无望解决何为诗、何为真理的问题,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

我们不妨在他内心独白的时候稍稍停顿一下,想想眼前这情形有多么怪异。6月的一天,看到奥兰多支着胳膊肘斜躺在那里,我们会想,这样一个心智健全、身体健康(只要看看他的脸颊和四肢就知道)的绅士,一个勇往直前、会毫不犹豫接受决斗的男子汉,竟会如此受制于思想的怠惰,变得如此敏感脆弱,以至于一说到诗歌或是他这方面的能力,他就害羞得像一个躲在门后的乡村小女孩。我们相信,格林对他剧作的嘲笑,就像俄国公主对他爱情的戏弄,对他同样伤害至深。不过,回到之前的故事——

奥兰多继续思考着。他一直看着草地和天空,试图想象一个在伦敦发表过诗的真正的诗人会怎么描绘它们。与此同时,记忆把尼古拉斯·格林的那张脸呈现在他眼前(记忆的这种习惯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似乎那个惯于冷嘲热讽、夸夸其谈的家伙——他已经证明自己是个背信弃义之徒——就是缪斯本人,而奥兰多必须向他致敬。于是,那个夏日的早晨,奥兰多向他奉献了一堆词句,有的朴实无华,有的华丽夸张,而尼克·格林总是在摇头撇嘴,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荣佑、西塞罗和诗歌在我们时代的死亡。奥兰多终于站起身(现在已是非常寒冷的冬季),发出了他一生中最毒的誓言,这个誓言将使他服从一个极为严酷的戒令。“从今往后,”他说,“我若再写一字或试图再写一字,只为讨好尼克·格林或缪斯,就让我粉身碎骨!从今日起,无论好坏或是否平庸,我的写作只为让自己快乐。”说这话时,他的样子仿佛在撕一摞纸,然后把它们丢到那个尖酸刻薄、喋喋不休的家伙脸上。这时候,就像一条狗看见你弓身对它扔石头时会躲避一样,记忆也将尼克·格林的那张脸忽地收起,继而代之的是——绝然的空白。

但不管怎样,奥兰多继续思考着。他实在有太多的东西要思考。当他撕羊皮纸文稿时,一下撕坏了用花体写的带纹章装饰的那部分。那是他一个人在屋里为自娱而写的东西,就像国王任命大使那样,他封自己为家族的第一位诗人,他那个时代的第一位作家,赋予自己不朽的灵魂,应允自己死后葬于月桂之间,周围永远飘扬着一个民族向他致敬的无形旗帜。尽管这些文字写得很有文采,他还是撕毁了羊皮纸手稿,把它扔进了垃圾桶。“名望,”他说(因为没有尼克·格林打断他,他可以继续沉浸于意象营造的快乐中,我们这里只从中选取一两个最温和的意象),“就像一袭碍手碍脚的华丽衣袍,一具紧箍心胸的银制胄甲,一面只能遮住稻草人的彩色盾牌。”诸如此类。这些意象的含义是,名望阻碍和约束你,而籍籍无名则像雾一样包裹着你,这种状态晦暗、充裕、自由,让我们的思想无拘无束。无名之辈的周围弥漫着仁慈的黑暗,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或到哪里去。他可以寻求真理并将它说出来。只有他是自由的,只有他是诚实的,只有他是安宁的。他就这样在老橡树下进入了一种平静的心绪,暴露在地面上的坚硬树根似乎并不妨碍他,反倒让他觉得舒服。

很长一段时间,他沉浸在深思中,他在想默默无闻的好处和快乐,思绪像波浪那样回到大海深处。他在想,一个籍籍无名的人会摆脱嫉妒和怨恨的烦恼,他的血管里会畅快地流淌着慷慨和宽宏大量,付出或得到都无须感激或赞美。他猜想,所有的伟大诗人一定都是这样的(尽管他对希腊文的了解不足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必定是那样写作,教堂建造者必定是那样建造,他们不留名,不需要别人感谢或记住他们的名字,需要的只是白天工作,晚上也许喝一点儿麦芽酒——“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生活啊!”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在老橡树下伸展四肢。“为什么不在此刻就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呢?”这念头像子弹一样击中他,一腔抱负顿时如铅锤一般坠落。在他渴望名声的时候,生活的荆棘深深刺痛了他,但一旦他不在乎荣耀,他也就不再感觉到那些伤痛,同样,被拒的爱情和受挫的虚荣心也不再折磨他。他睁开眼睛——其实它们一直大大地睁着,但刚才他只能看到各种思绪——此刻,他看到了下面山谷中他的大宅。

大宅沐浴在春日上午的阳光中。它看上去不像宅子而更像一座小镇,但它不是不顾章法随便建的,而是按照一位建筑师的整体设计精心建成。庭院和建筑是灰色、红色和紫红色的,布局齐整对称。庭院有长方形的也有方形的,有的带喷泉,有的立着雕塑。建筑有的低矮,有的带尖顶。庄园中有小教堂和钟楼,其间是绿茵茵的草坪,一簇簇香柏树和艳丽的花圃。所有这一切被一圈高墙围抱于其中,但布局是如此巧妙,使它们每一个部分看上去都有适当扩展的空间。许多烟囱冒出的烟,袅袅升入空中。这座巨大而规整的庄园可以容纳大约一千个人和两千匹马。奥兰多想,建造庄园的应该都是那些无名的工匠。在数不过来的这么多世纪里,这里居住过多少代自己默默无闻的族人啊。那些理查德、约翰、安妮、伊丽莎白们,没有一人在身后留下能代表他们的东西,但他们共同劳作,男的扛锹,女的织补,养儿育女,繁衍子嗣,最后留下了这座宅邸。

这座庄园从未像现在这样显得如此高贵,如此富于人情味。

他怎么会曾经希望自己高他们一头呢?现在看,要让自己的功业比过那无名的杰作,胜过无数已经消失的双手留下的劳作成果,这种企图显得多么虚荣而自命不凡。宁可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身后留下一座拱门、一个苗圃和一排果实累累的桃树,也不要像流星,燃烧之后不留任何灰烬。看着山下草地上的庄园,奥兰多激动起来,他说,曾经住在那里的不为人知的爵爷和太太们,毕竟从未忘记给后人留下一些东西。比如一个屋顶,虽然终有一天它会漏水;比如一棵树,虽然终有一天它会倒下。厨房里总有一个温暖的角落可供老牧羊人歇脚,总有食物可以留给饥饿的人。他们即使病了也总会把酒杯擦得锃亮,即使在临终之际,窗子里也点亮着灯。他们是贵族,但甘愿与捕鼠人和石匠一样湮没无闻。哦,泯然众人的贵族,被遗忘的工匠——他热情地呼唤着他们,这样的热情完全反驳了人们对他冷漠、怠惰和麻木不仁的批评。(事实是,我们追求的某种品质往往与我们仅仅一墙之隔。)他以最动人的口才讴歌他的祖宅和族人,但到了结尾(没有结束语怎能算得上好口才呢),他开始含糊其词。他很想在结尾时来点儿浓墨重彩,比如说他将追随先人的足迹,为这座祖宅再添一石一木。然而,这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哪怕再添一块石头都会显得多余。那么,结尾可以提一下家具吗?可以说说桌椅和床旁的小地毯吗?无论结尾提到什么,都应该是这座大宅缺少的东西。这会儿,他不再说下去,而是大步朝山下走去,心里打定主意,从今往后他将不遗余力地修缮装饰这座庄园。好心的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听说主人要她立即过去陪着,激动得老泪纵横,她现在是有点儿老了。她陪着他一起在庄园里巡查了一圈。

国王房间里(“那是杰米国王[41]住过的房间,爵爷大人。”她说。她的意思是距离国王来这里下榻已经很久了,好在讨厌的议会时代已经过去,英格兰又恢复了王权)的毛巾架缺了一条腿。公爵夫人的侍从接待室外面有个储藏间,那里的大口水罐少了搁架。格林先生的讨厌的烟斗在地毯上留下了污迹,她和朱迪怎么都弄不干净。这座庄园有三百六十五个房间,要在每个房间里都配上黑檀木椅子、香柏木柜子、银水盆、瓷碗和波斯地毯,奥兰多估算一下后发现这确实非同小可。就算他还有几千英镑的余钱,也只够在几条走廊上挂些壁毯,给宴会厅配上精美的雕花木椅,再给几间王室卧房配上纯银打制的镜子和银椅(他对银这种金属情有独钟)。

他满怀热情地行动起来,只要看看他的账簿,这点就毋庸置疑。让我们看看他这段时间买东西的清单吧,清单的边上有花销的合计,不过我们在这里就省略了。

五十幅西班牙毛毯,同样数目的红白双色塔夫绸帘,可配红白丝线镶边的白缎窗幔……

七十把黄色缎面椅子,六十张凳子,凳面可配硬麻布垫……

六十七张胡桃木桌子……

十七打盒子,每打盒子里装五打威尼斯玻璃杯……

一百零二块小地毯,每块三十码长……

九十七个深红色锦缎垫子,带银色仿羊皮纸镶边,可配纱布面脚凳和椅子……

五十盏枝形吊灯,每盏可点十二支烛灯……

我们开始打哈欠了,看清单就容易这样。但我们停下来,只是因为这个单子太长太无聊,不是因为到此就完了,后面还有九十九页,花费的总数达好几千英镑,也就是说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几百万英镑。如果奥兰多爵爷白天晚上都在想着修缮装饰,他也许会计算:如果工钱是一小时十便士,那么叫人铲平鼹鼠打洞时扒出的那无数个小土堆要花费多少呢?另外,按五个半便士买一及耳[42]钉子的价,在园子周围修一圈十五英里长的篱笆需要多少英担[43]的钉子呢?如此等等。

我们会觉得这样讲下去太无聊,因为柜子和柜子之间没多大差别,一个鼹鼠土堆和一百万个也没什么两样。为了买东西他去了些地方,感到很快乐,也经历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他找了布鲁日[44]一带所有的盲女为一张带银罩篷的床缝制垂帘。在别的作者那里,他在威尼斯从一个摩尔人手里买(其实是用剑逼着他卖)漆柜的故事也可能值得讲一讲。这个装饰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几队人马从萨塞克斯运来了一些巨大的树,在这里锯开,给宅邸里的走廊铺地板。再比如,从波斯运来一只箱子,里面塞满了羊毛和锯屑,而最后他不过是从里面取出了一只盘子,或一枚黄玉戒指。

最后,走廊和过道里再也添不了一张桌子,桌上再也添不了一个小陈列柜,柜子里再也放不下一个玫瑰花碗,花碗里再也添不了一把干花瓣,再也没有多余的地方可添任何东西了,总之,这座庄园已经应有尽有。花园里有雪花莲、番红花、风信子、木兰、玫瑰、百合、紫菀及所有品种的大丽花,有梨树、苹果树、樱桃树、桑树,还有许多稀有的开花灌木和多年生的常青树,它们长得很浓密,彼此盘根交错。没有一块地方不开着花,没有一块草皮不在绿荫之下。此外,他还从国外买来了羽毛艳丽的野禽和两头马来熊,他相信,这两头熊暴戾的外表下藏着可以相信的心。

现在一切就绪。到了晚上,无数壁式银烛台点亮了,走廊上的轻风拂动着蓝色和绿色的挂毯,使挂毯上的猎人看起来真像是在骑马飞奔,达芙妮真像是在逃避阿波罗的追逐。各种银器和漆器家具闪着光亮,壁炉里的木柴在燃烧,雕花的椅子伸出它们的扶手,墙上雕刻着的海豚驮着美人鱼踏浪。一切大功告成,也完全合他的心意。奥兰多带着他的猎鹿犬在宅邸里走了一圈,感到心满意足。他觉得之前没说完的结束语现在有的说了。也许最好是重新说一说那段话。可是当他在走廊里巡视时,仍然觉得少了点儿什么。精心雕制的镀金桌椅、天鹅曲颈造型的狮爪腿沙发、铺了最柔软的天鹅绒的床,光是这些还不够。只有当人坐在那些椅子里,靠在那些沙发或**,才会让它们大放光彩。于是,奥兰多开始大宴宾客,招待周边的贵族乡绅。有的时候,庄园里的三百六十五个房间全都住上了人。宾客们熙熙攘攘,上下于宅子里的五十二个楼梯。三百名仆人在厨房里忙活,几乎每晚都有盛宴。如此下来,短短几年时间,天鹅绒都掉了毛,奥兰多挥霍掉了他的半数家产。但他赢得了慷慨好客的美誉,在当地的郡里担任很多公职,每年都会有诗人向他献上十几卷诗作,不吝谀辞向他表示感激。尽管他小心翼翼地避免与作家为伍,远离有异国血统的女子,他对女人和诗人仍然极度慷慨,而他们也都很喜欢他。

但宴会到了**,客人们都进入狂欢状态时,他会离开他们去他自己的房间。在那里房门一关,没有人会打扰他,这时候他会拿出以前的写作本,这个本子是他偷来母亲的针线盒,用里面的丝线缝在一起的,上面用小男孩胖胖的字体写着“老橡树:诗一首”。他在这个本子上写,一直写到午夜钟声敲响,甚至更晚。不过由于他写多少就划掉多少,到年底的时候,诗行的总数竟比开始的时候还少,仿佛那诗写到最后反倒写没了。其实这是因为他的文风有了惊人的变化,这点应该由文学史家来评论。他的浮华绚丽和洋洋洒洒受到了抑制,散文时代正在冻结诗歌的热泉。外面的风景不再那么花团锦簇,野蔷薇也不再那么纠缠而多刺。或许感官也变得有点儿迟钝,蜂蜜和奶油不再那么诱人。另外,街道的排水更通畅,房屋的照明更好。无疑,这些对他的文风都有影响。

一天,他正煞费苦心地接着写《老橡树》,才写一两行,突然一道阴影从他眼角闪过。他很快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个非常高的女人的身影,她穿着连帽披肩斗篷,正穿过他房间窗外的四方庭院,这是庄园里所有庭院中最私密的,而那个女人,奥兰多并不认识。她是怎么进来的?他不由得感到惊诧。三天后,同一个“幽灵”又出现了。星期三中午,她再次出现,这次奥兰多决定去跟踪她,而她显然并不怕被人发现,因为当他走近她时她放慢了脚步,然后正脸对着他。别的女人若像这样在贵族的私人领地被抓住一定会害怕,别的女人如果有那样一张脸和那种发式,一定会用小披肩遮住。因为这个女人很像一只兔子,一只受了惊而又不甘示弱的兔子,它的怯懦被一种愚蠢的放肆压住了。它直直地坐在那里,鼓突的大眼睛瞪着它的追猎者,竖起的耳朵在颤动,鼻子微微抽搐。这只兔子有六英尺高,头发盘成高高的老式发型,使她看上去显得更高。在这样的对峙中,她盯着奥兰多,眼神里奇怪地混合着胆怯和放肆。

她先是向奥兰多行了个正式但又有点儿别扭的屈膝礼,请求他原谅她擅自闯入。然后,她直起身子(看上去有六英尺二英寸那么高)接着说,她是罗马尼亚属地内的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堪多普-布姆的女大公哈莉特·格丽泽尔达。可她神经质的咯咯大笑和说话时发出的嘻嘻呵呵声,让奥兰多觉得她是从疯人院里跑出来的。她说她特别想认识他,她现在住在帕克盖茨附近一家面包店的楼上。她看过他的画像,觉得他很像自己一个早已过世的姐姐,说到这里她哈哈大笑起来。她说她是来拜访英国宫廷的,因为王后是她的表妹。国王是个好人,但几乎总是喝得醉醺醺后才上床。说到这里,她又发出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没办法,只得邀请她进去,并给她倒上了一杯葡萄酒。

进了屋,她的举止又恢复了一个罗马尼亚女大公的傲慢。她似乎对葡萄酒很在行,这在女人中很少见,对火器和她的国家的运动也能讲得头头是道,要不是有这些话题,他俩的交谈会很不自然。最后她站起身,说她第二天再来,说完迅速地行了个深深的屈膝礼,然后离开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外出。第三天,他不理会她。第四天,他拉上了窗帘。第五天下起了雨,他不能让一个女人在外面淋雨,再说他也不是完全讨厌有人陪伴,于是又邀请她进了屋。他向她展示他的某位先人的盔甲,问她认为打制这副盔甲的是雅可比还是托普,他自己倾向于是托普,而她则是另一种看法。谁打制的其实无关紧要,但对我们的故事比较重要的一个细节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她的观点(与盔甲各部分之间的连接方式有关),哈莉特女大公拿起金质小腿护罩,将它套到了奥兰多的腿上。

我们前面说过,奥兰多的腿非常匀称漂亮,在贵族中很少有人能比。

也许是因为她给脚踝系搭扣的方式、她弯下身子的姿势,或是因为奥兰多长期的与世隔绝,或是两性间的天然感应,抑或是勃艮第葡萄酒或炉火的作用,这些都可能是原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因为奥兰多在家里接待的这位贵妇比他年长很多,脸很长,眼睛鼓突,穿得不伦不类,在温暖的季节还穿斗篷和连帽披肩,而像奥兰多这般教养的贵族竟然会对这样的女人突然产生无法遏制的**,以至于不得不逃离房间,那么其中必有原因。

但我们不妨问一下,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呢?答案有两面,就像爱情本身。因为爱情——还是先把爱情暂时搁一搁,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

当哈莉特·格丽泽尔达女大公弯下身子去系搭扣时,奥兰多突然莫名其妙地听到远处有爱情在扑动双翼。那柔软的羽翅在远处的轻拂挑动了他的记忆,他想起了湍急的水流、雪中的美好和洪水中的绝望。那声音愈来愈近,他脸红了起来,身体有些颤抖。他感动了,他曾以为他再也不会感动。他准备举起双手,让美丽的爱情之鸟栖落到他的肩膀上,突然——好恐怖!响起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如同乌鸦从树上仓皇飞下时发出的那种。黑压压的翅膀,似乎让天空都变得昏暗了。嘶哑的叫声不绝于耳,一些稻草、小树枝和羽毛掉了下来,落在他肩膀上的是飞禽中最大最恶心的秃鹫。于是,他冲出房间,派仆人去把哈莉特女大公送上马车。

现在我们可以回来说爱情。它有两副面孔,一白一黑;两个身体,一个光滑,一个毛茸茸;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总之每个部位都成双成对又截然相反,但它们紧密结合,无法分开。在此处的情形中,奥兰多的爱情向他飞来时,是以白色的面孔和光滑可爱的身体展现给他的。它离他越来越近,带来了纯粹的愉悦气息。突然(可能是看到了女大公),它转了个方向,将它黑色、毛茸茸、粗野的一面展现出来。落到他肩膀上的不是爱情那只天堂之鸟,而是**欲这只肮脏、令人恶心的秃鹫。所以他要跑出去,所以他要叫仆人。

但是女妖哈比[45]不是那么容易打发走的。女大公还是住在面包店楼上,奥兰多每日每夜都被那可憎的幽灵纠缠不休。他在屋子里放置了各种银质器具,在墙上挂满了各种壁毯,然而这一切似乎都无济于事,因为随时可能有一只沾着湿乎乎粪便的鸟落到他的写字桌上。瞧,她正拍打着翅膀在椅子中间穿行。他看见她正摇摇摆摆地走过走廊。过了一会儿,她摇摇晃晃地栖落在壁炉的防火罩上。他把她赶出去,她又回来,啄窗玻璃,直到把玻璃啄碎。

他终于意识到,家里住不下去了,他得立刻采取行动结束这种状态。于是,他做了他这种地位的年轻人都会做的一件事——请求国王查理二世派他去君士坦丁堡出任特命全权大使。国王当时正在白厅宫散步,妮尔·格温[46]挽着他的胳膊。她在不停地喂他榛子仁。太可惜了,风情万种的格温叹息道,那么漂亮的一双腿,竟然要离开这个国家。

尽管如此,命运不由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奥兰多启程远行前,回头向他抛一个飞吻。

[27]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1028-1087),1066年跨越英吉利海峡入侵英格兰,成为诺曼王朝的首位英格兰国王。

[28]英美制面积单位,一英亩约合四千平方米。

[29]这里提到的名字多与希腊神话有关。埃阿斯是特洛伊战争中名声仅次于阿喀琉斯的希腊英雄。皮拉摩斯是奥维德《变形记》中殉情的年轻男子。依菲琴尼亚是迈锡尼王阿伽门农的女儿,被献祭给阿尔忒弥斯,后被救下,成为女祭司。希波吕托斯是雅典王忒修斯之子,因其继母诬告而被杀。墨勒阿革洛斯是阿尔戈诸英雄之一,斩除卡吕冬野猪怪,并随同伊阿宋一起寻找金羊毛。奥德修斯是依瑟卡国王,特洛伊战争中的著名英雄。

[30]亚历山德拉王后(1844-1925),英王爱德华七世之妻,其服饰打扮为许多追求时髦的贵妇效仿。

[31]即伊丽莎白一世。

[32]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的美丽山谷。

[33]“血统和权力的荣耀”一语出自英国剧作家、诗人詹姆斯·雪利(1596-1666)一诗的标题“The Glories of Our Blood and State”。

[34]弗洛登战役,1513年英格兰伯爵萨里在此地大败苏格兰人。阿金库尔战役,1415年发生在法国阿金库尔村庄附近的一场战役,英国人在亨利五世的率领下以少胜多击溃了法国军队。

[35]克里斯托弗·马洛(1564-1593),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英国剧作家及诗人。本·琼生(1572-1637),英国剧作家、诗人和评论家。约翰·多恩(1572-1631),英国“玄学派诗歌”代表诗人。

[36]即前面提到的马洛,基特是克里斯托弗的昵称。

[37]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和哲学家。

[38]希腊神话中半人半神的英雄,力大无比。

[39]英国临北海的一个港口小镇。

[40]象脚神和小飞虫是作者用以对应前面提到的两种时间力量的意象。大象之脚比喻时间的沉重深远,扑着薄翼的小飞虫喻时间之轻快易逝。

[41]杰米是对詹姆斯国王的昵称。

[42]及耳是旧时英制重量单位,一及耳约合一百四十二克。

[43]英担是旧时英制重量单位,一英担约合五十千克。

[44]布鲁日是比利时西北部城市,也是当时欧洲的商业中心。

[45]哈比,古希腊神话中的人面鸟身女妖。

[46]妮尔·格温(1650-1687),王政复辟时期最著名的演员,也是英王查理二世的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