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传记作者遇到了一个难题,与其掩饰,不如坦白说出来。到目前为止,讲述奥兰多的生平故事,不管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述,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第一要务,那就是循着事实难以磨灭的足迹,缓缓而坚定地行进。一路上不左顾右盼,不为花草所惑,不图荫凉的惬意,只是有条不紊地不断前行,直到最终我们一头掉进坟墓,在头顶上方的墓碑上写下“终结”。但现在我们碰到了一段插曲,它就横在我们眼前的道上,没法不理它。这段插曲幽暗神秘,也没有被记载过,不容易把它讲清楚。要把这段插曲讲个明白透彻,也许可以写上几大卷文字,它的意义能支撑起一整套宗教体系。但我们的任务很简单,那就是讲述已知的事实,让读者自己去理解。

那年的冬天多灾多难,出现了大冰冻的酷寒天气、洪水和无数人的死亡。奥兰多自己的希望也彻底破灭,他被逐出宫廷,遭到当时最有权势的贵族们的唾弃。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有理由对他怒气冲天,国王跟爱尔兰人之间的麻烦本来就够多的了,哪里还想再为这桩事烦心。到了夏天,奥兰多回到他的乡间大宅隐居起来。6月的一个早晨,那天是18号,星期六,他没有在往常起床的时间起来,他的马夫前去叫他时他睡得正沉,叫也叫不醒。他躺在那里,恍恍然像是无知无觉,连呼吸都难以察觉。当地人牵来几条狗让它们在他的窗下叫,在他房间里不停地敲铜钹、敲鼓和敲骨头,把一小丛金雀花塞到他的枕头下面,又给他的双脚贴上芥末膏药,但他还是不醒。整整六天,他不进食,也没显示出任何生命迹象。第七天他醒了,在他平常醒来的那个时间,准确地说是早上8点差一刻。他把一群尖叫的妇人和算命的都赶出了他的房间。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是他丝毫看不出像是知道自己昏睡了七天。他穿好衣服,叫人把他的马牵来,仿佛他只是睡了一夜后醒来。然而有人怀疑,他的脑袋里一定发生了某种变化,因为他虽然显得很理智,行为举止也比以前更沉稳,但似乎记不太清他以前的生活了。当人们说起那场大冰冻、滑冰或嘉年华时,他会在一旁听,但从他的反应一点儿也看不出他自己就亲身经历过这一切,只是他有时会用手抹一下额头,似乎是要拂去一团疑云。当人们说起过去六个月里发生的事件时,他看上去更像是茫然而非苦恼,似乎在为很久以前某段时间的混乱记忆而困惑,或者是在努力回想别人给他讲的故事。有人注意到,只要一提及俄罗斯、公主或船队,他就会变得忧郁不安起来,他会起身向窗外看去,或是把狗叫到他身边,或是拿刀在一块香柏木上刻起来。那时候的医生也不见得比现在的高明,开出的药方就是休息加锻炼,饿疗加营养,社交加独处,让他多卧床休息,在午饭和晚饭之间骑马出去跑上四十英里。同时辅以药物治疗,除了常用的镇静剂和刺激类药物,他们还花样迭出,让他起床时喝用蝾螈口水调制的酒,睡觉前服用孔雀的胆汁。医生们开出这些药方后就由他自便了,同时也告诉他,他们的判断是他睡了一个星期。

但是,假如这是睡眠的话,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睡眠呢?它是疗愈的方式吗?是因为在那样的昏睡中,最恼人的记忆和那些对人生造成永久伤害的事件,都会被一个黑色翅膀扫过,从而失去它们的粗粝,被镀上金,即便是最丑陋的事物也会显得光彩夺目?死亡的手指是否有必要不时点戳一下混乱的生活,以免这样的生活将我们撕成碎片?我们是否天生需要每天接受一点儿死亡,否则我们就无法继续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奇异力量可以不顾我们的意愿,直入我们最隐秘的内心深处,改变我们最珍视的东西?奥兰多是否因痛苦不堪而死了一星期然后又死而复生呢?如果是这样,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呢?既然过了大半个小时也没等来答案,我们就继续讲故事吧。

奥兰多已完全退隐,深居简出。失宠于宫廷和极度的悲伤是部分原因,但从他不为自己辩解,也极少邀请客人上门来看(虽然他的很多朋友会愿意拜访),独自住在乡间祖宅似乎也符合他的性情。孤独是他自己的选择。没人清楚他一天天是怎么度过的。他带来了一班随从和仆人,他们要做的事情只是在没人住的房间里掸掸灰,抚平从来没人用的床罩。晚上,仆人们坐下来吃饭喝酒的时候,会看到黑暗中有一盏灯在走廊上移动,穿过宴会厅,上楼梯,进入一个个房间。他们知道,那是他们的主人独自在这座大宅中漫游。没人敢跟着他,因为这座大宅里有各种各样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也大得很容易让人迷路,一不小心会跌下隐蔽的楼梯,或者不经意间打开一道门,风吹过时这道门就会关上,把人永远锁在里面。这种意外不少,因为宅子里经常能发现人和动物的骨骸,样子显得很痛苦。过一会儿,那盏灯不见了。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会对牧师达普尔先生说,她真希望爵爷大人没出什么意外。达普尔先生认为,爵爷大人一定是跪在小礼拜堂里他祖先的墓前。礼拜堂位于南边的台球园,在半英里外。达普尔先生说,爵爷大人因为有罪孽在身,良心不安。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立刻严厉反驳说,那我们也都是罪人。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和老保姆卡朋特都提高嗓门说爵爷是个大好人。马夫和其他仆人也都说爵爷是个少见的高尚之人,说看他无精打采地待在宅子里而不是出去猎狐打鹿,感到痛心可惜。就连洗衣服洗盘子的朱迪和菲思在给大家端酒上面包时,都会高声赞美爵爷大人的绅士风度,说没人比他更仁慈大方,他会慷慨地给她们一些钱去买装饰帽子的缎带结或是戴在头发上的小花。后来,连那黑皮肤的摩尔女人(他们为了把她变成基督徒叫她格蕾丝·罗宾逊)都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她咧着嘴笑,露出一口白牙,以这种方式表示赞同他们所说的,爵爷是个英俊可爱的绅士。总之,他的仆人无论男女都很尊敬他,他们诅咒那个把他变成这样的异族公主(事实上,他们对她的称呼比这难听得多)。

达普尔先生也许是胆小或者舍不得离开热腾腾的麦芽酒,就说爵爷大人在墓地待着很安全,这样他就不必去找他。但达普尔先生的猜测很可能是对的。奥兰多现在对死亡和腐朽怀有一种奇特的兴趣。他手持一支细长蜡烛,走过长长的走廊和宴会厅,逐个看着墙上的画,似乎在寻找他无法找到的某个人的画像。最后,他坐到了小礼拜堂里专供他家族的座位上,在那里坐了几个钟头,看着轻轻拂动的旌旗和婆娑的月光,跟他做伴的是一只蝙蝠或鬼面天蛾。这样他还嫌不够,他要到下面的墓室里去,那里放着很多棺材,里面躺着他的先人,有十代人之多。这地方很少有人来,老鼠随意从铅管道里进进出出。他走过时,不是身上的斗篷被一根大腿骨勾住,就是踩碎了滚到他脚边的马利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个阴森恐怖的墓室,在房子的地基下挖得很深,似乎这个家族的第一位主人,也就是那个跟征服者威廉[27]一起从法兰西过来的先人,想向世人证明:一切浮华都建于腐朽之上,皮肉之下只是一具骷髅,在上面唱歌跳舞的我们终究会躺在下面,深红色的丝绒会化作尘土,戒指上的红宝石会丢失(这时奥兰多俯身将烛光凑近地面,在角落里捡起一枚缺了宝石的金戒指),明亮的眼睛终将黯淡无光。“这些王子王孙到头来落得个灰飞烟灭,”奥兰多说,即便这时候他都免不了要夸耀一下祖先的身份地位,“剩下的也就一根指头了。”说着他拿起骷髅的一只手,把上面的骨节掰过来掰过去,一边说:“这是谁的手?是右手还是左手?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手?是老人还是年轻人的手?它驾过战马还是穿过针线?它摘过玫瑰还是握过利剑?它——”或许是一时词穷,更有可能的是或许这样说下去会没完没了,所以他不想像往常那样煞费苦心地去想词,而是就此打住。他把这只手跟其他骨头放到一起,想起了一个叫托马斯·布朗恩的作家,是诺里奇的一个医生,写过一些骷髅题材的书,极合他的胃口。

他拿着蜡烛,把那些骨头都摆得成形到位。他虽然生性浪漫,但却特别讲究条理,平常都容不得一团线散在地板上,更不必说是他先祖的遗骸了。他又回到走廊上,继续阴郁地慢慢走,在画像中寻找着什么,在看到某个不知名画家画的一幅荷兰雪景时,他停下了脚步,开始剧烈地抽泣起来。此刻,他觉得活着已经失去意义。他忘了先祖的遗骸,忘了生命其实就建造于坟墓之上,他只是站在那里,一颤一颤地抽泣不止,满心想着那个眼睛斜睨、嘟着嘴、穿俄式马裤、脖子上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离他而去,他再也不会见到她。他就这样抽泣着,一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到窗子里的灯光后,放下嘴边的酒杯说,感谢上帝,爵爷大人总算安然回到房里了。在这之前,她觉得他一定是被人卑鄙地谋害了。

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前,打开托马斯·布朗恩爵士的书,仔细研究起其中最长、表达得最曲折且精妙绝伦的一段文字来。

这种事情也许不值得传记作者大做文章,但显然读者可以从各处留下的细节暗示中,构想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整个的生活环境和边界,可以在我们的窃窃私语中听到真切的声音,可以在我们什么都还没说的情况下就看到他的确切模样,可以不靠任何引导之语就准确知道他的想法。我们正是为这样的读者在写,而这样的读者显然清楚,奥兰多性情奇特,情绪多变,他忧郁、慵懒、富于**、喜欢孤独。当然还有他那些奇崛古怪的脾气,我们在传记开篇就有所暗示:他先是对着一个悬挂的摩尔人头颅劈刺,砍下它后又以骑士风度把它重新挂到他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去窗边坐下专心读起书来。他很早就喜欢读书,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仆人有时看到他到了半夜仍在秉烛读书。他们拿走他的蜡烛,他就拿萤火虫来照明。他们又拿走萤火虫,他就点引火绒,差点儿烧了房子。让小说家去发掘这些细节,阐发其中的意味吧,这里简而言之一句话:奥兰多是一位沉溺于文学病的贵族。他同时代的许多人,尤其是跟他身份地位相同的人,却没有得上这个病,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奔跑,骑马,尽情欢爱。但有的人很早就感染上一种病菌,据说是来自从希腊和意大利吹来的水仙花粉。这种病菌非常厉害,能让一只举起出拳的手颤抖不已,让搜寻猎物的眼睛模糊不清,让宣示爱意的舌头结结巴巴。这种病菌最要命的是让人把幻象当作现实。因此,虽然命运给了奥兰多丰厚的馈赠,无所不有,比如精美的盘子、亚麻衣服、房子、仆人、地毯,还有很多的床,但只要他一打开书,这一切财富便顷刻化为云烟。他那占地九英亩[28]的石头大宅消失了,一百五十个仆人不见了,八十匹骏马也杳无踪影,还有清点起来极费时间的各种物件,比如地毯、长椅、各种饰物、瓷器、盘子、调味品、保暖锅,以及其他通常镶着金箔的小件物品,也都一一蒸发,就像海上弥漫升腾的瘴雾之气。情形就是这样。奥兰多独坐在那里读着书,身无长物。

孑然一身的状态下,他的这个病会愈发严重。他经常一读就是六个钟头,一直读到夜里。仆人过来请示他是否要屠宰牲口或收割小麦,他会把书推到一边,满脸迷茫,似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这太糟了。放猎鹰的霍尔、马夫加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和牧师达普尔先生都非常担心。他们说,他这样的高贵绅士是不需要读书的。他们说,让他把书留给那些瘫痪的或是奄奄一息的人吧。但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因为这种阅读病一旦控制了人的身体,就会使它变得虚弱,从而很容易遭受另一种痛苦的折磨,这种痛苦寄居在墨水瓶中,在鹅毛笔中化脓溃烂。这不幸的人偏偏喜欢写作。对于一个穷人来说,这已经够糟的了,不过他毕竟没有多少可失去的,因为他仅有的财产就是漏雨的破屋顶下的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而一个富人,拥有大宅、牲口、女仆和亚麻衣服,却偏要写书,这才真是可悲之极。富足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已毫无滋味,剩下的只是不堪的痛苦,如遭烙铁灼烫,毒虫啮咬。只要能写出一本小书,一举成名,即使倾家**产他也在所不惜。(这种病的狠毒可见一斑。)然而,即便拥有秘鲁的全部金子,他也无法换来一行精妙的诗句。他变得形容憔悴,病病恹恹,终日搜肠刮肚,面壁苦思。他毫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什么形象,他已迈过死亡之门,遭遇过地狱的烈焰。

所幸的是,奥兰多身体强健,竟从未像他的很多同辈那样被这个病打垮。(其中原因稍后再说。)但他确实也受到了重创,接下来我们就会看到这一点。托马斯·布朗恩爵士的书他读了一个多小时,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叫喊都表明夜已很深,万籁俱寂。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钥匙,打开了角落里一个镶饰大柜的门,里面有五十多个雪松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了一张标签,上面有奥兰多漂亮的笔迹。他迟疑地站着,似乎在想要打开哪个抽屉。其中一个上面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个是“皮拉摩斯之诞生”,然后有“奥里斯的依菲琴尼亚”,还有“希波吕托斯之死”“墨勒阿革洛斯”“奥德修斯的归来”[29]——事实上,几乎每个抽屉上都有一个神话人物的名字,与奥兰多经历中的每一个重要关头相对应。每个抽屉里都放着篇幅不短的奥兰多亲笔所写的文稿。事实上,奥兰多得这种文学写作病已有多年。没见过哪个男孩像奥兰多渴求纸张和墨水那样讨要苹果和果脯。别人谈话和玩游戏时,他就悄悄溜开,躲到窗帘后面、神父的密室里,或是他母亲卧室后面的橱柜里——那儿的地板上有个大洞,散发出椋鸟粪的臭味。在这些私密的地方,他一手拿着牛角墨水瓶,一手持笔,膝上摊着纸。就这样,二十五岁之前他就已经写下了四十七个作品,其中有剧本、历史故事、浪漫传奇和诗歌,有的是散文体,有的是韵文,有的用法语写,有的用意大利语写。这些作品都很长,都与情爱有关。有一本他请羽冠出版社的约翰·鲍尔印了出来,那家出版社在齐普赛街圣保罗教堂十字架布道坛对面。虽然看着这本印制的书就让他无比欣喜,他却从来没敢拿给别人看,对他母亲也不例外。因为他知道,对于贵族,写作已是不可宽恕之耻,印书出版则更是如此。

现在已是深夜,他又独自一人,于是他从这些抽屉中挑出一厚一薄两本手稿,厚的写着《色诺菲拉:一部悲剧》(大体上是这样一个标题),薄的上面写着《老橡树》(这是他的手稿中唯一一本标题如此简短的)。然后,他回到墨水瓶前,用手指轻轻抚弄了一下鹅毛笔,又做了几个类似的动作,就像那些有这种癖好的人在开始这种仪式时所做的那样。但他突然停下了手。

这一停顿在他的人生中非同小可,连那些让人屈膝下跪、血流成河的行为都无以相比,因此我们自然要问他为什么停下手。在思考之后,我们要回答大致是如下的原因。大自然对我们使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它用全然不可相提并论的东西造就我们,或是用泥土和钻石,或是用彩虹和花岗岩,然后把这些东西塞进一副皮囊里,而且往往是最不协调的那种: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而屠夫却长了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混乱和神秘,因此即便到现在(1927年11月1日)我们也搞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上楼,为什么又要下来,我们最日常化的行为就像一条船航行在不为人知的大海上,桅顶的水手用望远镜看着地平线并问道,那边有没有陆地?如果我们是预言家,我们就会说“有”,如果我们是诚实的,我们就说“没有”。大自然除了要为你眼前这个也许显得冗长而笨拙的句子负责,还要为许许多多的其他事情负责,而且它把自己的任务搞得更加复杂,让我们更加摸不着头脑,因为它不仅在我们头脑里放了一堆五颜六色的碎布片,比如警察裤子上的一块布和亚历山德拉王后[30]的婚礼面纱挨在一起,而且还企图要用一根线将这一堆布片轻巧地缝在一起。记忆就是这个女裁缝,而且是个任性的女裁缝。记忆穿针引线,一进一出,一上一下,从这里到那里。我们不知道下一块布片是什么样,再下一块又是什么样。如此一来,世上最寻常的动作,比如在桌前坐下,把墨水瓶拿到跟前,都可能搅动起我们头脑中一大堆古怪且互不相关的碎片,有的鲜艳,有的暗淡,像大风天里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挂在晒衣绳上,起伏,摆动,飘扬。我们最日常的行为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直截了当的、彻头彻尾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们就不需要为不好的事情感到羞愧),而是带着震颤摇曳的翅膀,或者像起起落落的点点灯火。于是,奥兰多在拿笔蘸墨水时突然看到了失踪的公主那张嘲讽的脸。他立刻问了自己无数的问题,这些问题就像是蘸了苦胆汁的箭。她在哪里?为什么弃他而去?俄国使团的大使到底是她的叔父还是她的情人?他们事先串通好了吗?或者,她是被迫的?她已经结婚了吗?她已经死了吗?所有这些问题如毒液侵入他的身体,令他痛苦不堪。似乎是为了发泄,他狠狠地将鹅毛笔插入牛角墨水瓶,以至于把墨水都溅到了桌上。这个行为,不管人们怎么去解释(也许不可能有什么解释,因为记忆是莫名其妙的),立刻使公主的脸被另一张完全不同的脸所取代。但这是谁的脸呢?他问自己。他只好等着,看叠在旧画面上的新画面,就像放幻灯片时上一张被下一张覆盖时仍隐约可见。大概半分钟后,他缓过神来对自己说:“这是那个穿着寒酸的胖男人的脸,很多年前,老贝丝女王[31]来这里用餐时,他就坐在特薇琪特的屋里。”奥兰多又抓住头脑里的一块带颜色的记忆小碎布,继续说:“下楼的时候我往那屋里瞥了一眼,看到他坐在桌旁。他的眼睛太令人难忘了!可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自问,这时候记忆在那额头和眼睛之外又加上了一个油渍斑斑的皱边大圆领,然后是一件棕色的紧身上衣,最后是一双齐普赛街居民穿的那种笨重靴子。“他不是贵族,跟我们不一样,”奥兰多说(他不会把这话大声说出来,因为他是个极有教养的绅士,但这表明贵族出身对于一个人的观念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同时也正好说明要让一个贵族去当作家有多难),“我敢说,他是个诗人。”按道理,记忆既已扰乱了他的心境,到这时候本应该已经将这件事彻底抹除了,或者会扯出某种不伦不类的可笑事情,比如狗追猫,或一个老妇人往一块红手帕里擤鼻涕。奥兰多为了跟上记忆的变幻,本应该在纸上奋笔疾书(因为如果我们有决心,就能够把记忆这个轻佻女子连同她花花绿绿的碎布片和短尾巴赶出屋子),但奥兰多停下了。记忆仍然在他面前展现那个衣服寒酸但眼睛炯炯有神的男人形象。他仍然看着,仍然停顿在那里。正是这些停顿毁了我们。正是在这种时候,要塞里出现了叛乱,我们的军队也造了反。他曾经也停顿过,那次是爱情闯了进来,带着它那帮可怕的暴民,带着木笛、铙钹和一个个从肩膀上砍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爱情让他像地狱里的罪人受尽了折磨。现在,他又停顿下来,有了这个空隙,名叫野心的泼妇、名叫诗歌的女巫和名叫名望的娼妓都跳进来,她们拉起了手,把奥兰多的心变成了她们的舞场。他独自一人站在房间里,发誓要成为家族中的第一个诗人,给他的姓氏带来不朽的荣光。他挨个说起先人的名字和他们四处征战杀伐的功绩:鲍里斯爵士打异教徒穆斯林,加文爵士打土耳其人,迈尔斯爵士打波兰人,安德鲁爵士打法兰克人,理查德爵士打奥地利人,乔丹爵士打法国人,赫伯特爵士打西班牙人。但是这一切征讨杀戮、犬马声色之后又留下了什么呢?一具骷髅,一根手指骨。他的目光转向摊开在桌上的托马斯·布朗恩爵士的书,说道:“相反——”而后又停顿下来。仿佛从房间各处传出咒语一般,夜晚的风和月光奏出了那些字句的美妙旋律。但为了不让这些字句盯得这一页写不下去,我们还是把它们留在它们静静躺着的地方,它们并没有死,而是被涂上了防腐的香料,它们的面色是如此新鲜,呼吸如此舒畅。拿这种迷人之美跟他先人的功绩一比较,奥兰多不禁高声叹道,他的先人和他们的作为只是尘土与灰烬,而这个人和他的文字才会流芳百世。

但他很快发现,当年迈尔斯爵士和其他先人为夺取一个王国而与凶猛的骑士战斗,现在他在为万世不朽而与英语搏斗,相比之下,他们的艰苦还不及他的一半。对创作的艰辛有所了解的人,无须别人告诉他其中的种种滋味:写的时候感觉不错,读的时候感觉糟糕,改了又撕掉,去掉一些,添加一些,或欣喜若狂或灰心绝望,晚上得意早晨沮丧,抓住灵感又失去它们,看到自己写的书就在眼前又突然消失,吃饭时扮演着书中的人物,走路时说着人物的台词,又哭又笑,在不同的风格之间摇摆不定,一会儿喜欢夸张华丽,一会儿又喜欢平实素朴,一会儿是坦佩山谷[32],一会儿是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拿不准自己是世上绝伦的天才还是最大的傻瓜。

正是为了解决最后这个问题,他决定在这么长时间如痴如狂的写作之后打破这与世隔绝的状态,重新与外界来往。他在伦敦有个朋友,一个名叫贾尔斯·艾沙姆的诺福克郡人。他虽然出身贵族,但认识很多作家,毫无疑问,他可以介绍奥兰多认识这个不同凡响的圈子里的人。因为对于目前状态中的奥兰多,一个人写了书而且出版了,身上就有一种荣耀,那种光芒盖过了血统和权力的荣耀[33]。在他的想象中,似乎那些充满奇思妙想的人都有超凡脱俗的身体。他们的头发周围一定有光环,呼吸散发清香,唇间有玫瑰绽放。而他自己就不是这样,达普尔先生也不是。如果能被允许坐在帘子后面听他们交谈,他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只是想象一下那种充满自信、妙趣横生的谈话都会令他自惭形秽,因为他记得自己和宫廷里的朋友常谈的话题就是狗、马、女人和牌戏。他一向被人称为学者,因为喜欢独处和读书而遭人耻笑,想起这个他感到骄傲。他不善言辞,往往只是静立一旁,经常脸红,走起路来像是进了贵妇客厅的士兵。他曾经两次因为心不在焉而摔下马,有一次在作诗时弄坏了温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回忆着自己这些不擅社交生活的情景,突然间产生了一个强烈而又无法说出的希望:他青春期的所有躁动不安,他的笨手笨脚,爱脸红,长时间散步和他对乡间生活的热爱,都证明他更属于那性情飞扬的圈子,他天生是个作家,而非贵族。自大洪水之夜以来,他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快乐。

奥兰多委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给住在克利福德客栈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送去邀请信函,信上说十分钦佩他的作品(尼克·格林是当时颇负盛名的作家),也很想结识他——这点令他羞赧,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但如果格林先生肯屈尊光临,他会派一辆四马马车,在格林先生指定的时间恭候于费特巷的拐角,然后安全地接他过来。下面的话读者不妨自己填补,你可以想象奥兰多的欣喜之情,因为没过多久格林先生就表示接受爵爷大人的邀请。他坐上接他的马车,在奥兰多的宅邸南面大厅前下了车。时间是4月21日,星期一傍晚7点整。

这里接待过许多国王、王后和大使。穿着白色貂皮袍子的法官,这个国家最美丽的夫人小姐,以及最勇敢的武士,都曾光临此地。大厅里挂着弗洛登和阿金库尔战役[34]中的旗帜,陈列着家族的盾形纹章,上面绘有彩色的狮子、猎豹和冠冕。几排长条桌上放着金银打制的盘子。壁炉用打磨过的意大利大理石砌成,每天晚上都会烧掉一整棵橡树,连带无数的枝叶,以及白嘴鸦和鹪鹩的窝。现在,诗人尼古拉斯·格林就站在这大厅里,头戴宽边软帽,身穿黑色紧身上衣,手里提着一个小包,模样很不起眼。

奥兰多赶忙出来迎接,但不免有点儿失望。诗人个头不高,瘦且有些驼背,样子显得猥琐。他进来时不小心绊到了那头大獒犬,被它咬了一下。奥兰多也算阅人不少,但却不知该将他归为哪类人。他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看上去既不像仆人也不像乡绅或贵族。他前额鼓起,长一副鹰钩鼻,这些还算不错,但下巴却往里缩;眼睛很亮,但嘴唇松垮,仿佛要流口水。令人不舒服的是他那张脸上的表情:既没有贵族那种庄重沉稳,也没有经验丰富的管家那种恭而不卑,那是一张皱巴巴的拼凑起来的脸。身为诗人,他似乎更习惯于指责而非赞美,吵吵闹闹而非心平气和,匆匆忙忙而非顺其自然,争斗而非平息,恨而非爱。他动作急,眼神多疑暴躁,也体现了那些特点。奥兰多有几分吃惊,但还是请他一起去用晚餐。

奥兰多第一次莫名其妙地为自己有那么多仆人和奢侈的餐桌而感到羞愧,通常他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更奇怪的是,他居然自豪地想起了他那位挤牛奶的曾祖母莫尔,因为这个念头通常是令他反感的。他正要以某种方式提起这个出身卑微的先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突然先开了口,说尽管格林这姓氏看上去很普通,但其实他的家族是跟随征服者威廉一起来的英国,在法国他们曾是最为显赫的贵族,不幸的是,他们来到这里后一事无成,只是把家族的姓氏留给了皇家行政区格林尼治。接着他又说起他们失去的城堡,家族盾徽,在北方的准男爵表亲,与西部名门望族的联姻,格林家族中有的人拼写姓氏时在结尾加字母“e”,而有的则不加,诸如此类,一直说到鹿肉端上餐桌。奥兰多找机会说了几句他的曾祖母莫尔和她的奶牛,待野鸭端上桌时,他心里才稍微轻松了一点儿。直到喝了一轮又一轮的马姆齐甜酒之后,奥兰多才敢提起在他看来比格林家族和奶牛更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诗歌这一神圣话题。刚听到诗歌这个字眼时,诗人的眼睛就放出光来,他放下了一直端着的绅士姿态,把酒杯重重地叩在桌上,滔滔不绝地讲起故事。除了弃妇的哀怨,这是奥兰多听过的最长、最繁复、最动情、最痛苦的故事,关于格林的一个剧本、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至于诗歌的特点,奥兰多只听到它不如散文好卖,虽然篇幅短,但写起来却更费时间。谈话就这样枝枝蔓蔓没完没了地继续着,直到奥兰多试探性地暗示说,他本人其实一直在斗胆写作——这时候诗人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说有只老鼠在护墙板里面吱吱叫。他解释说,他最近精神状态不好,因为老鼠的吱吱尖叫折磨了他两个星期。这座大宅里无疑有很多有害的小动物,但奥兰多从来没听见过它们的叫声。诗人又给奥兰多一五一十地讲了他过去十来年的健康状况。按他说的,情况糟透了,而他现在居然还活着,简直叫人惊奇。他得过麻痹症、痛风、疟疾、水肿,连续感染上三种不同的热病。此外,还有心脏肿大、脾火旺和肝损伤的毛病。尤其要命的是,他告诉奥兰多他的脊椎无法形容地难受,从上往下第三节脊椎骨上有个突起的骨疣,灼热得像火烧一样,从下往上第二节又是冰冷的感觉。有时候一觉醒来,脑子沉得像灌了铅,有时候又像是身体里点了一千支蜡烛,或者无数人在放烟花。他说他能够隔着床垫感觉到下面的一片玫瑰叶子,还能够凭着鹅卵石的脚感在伦敦城里认路。总之,他是一件工艺精湛、组装奇特的机器(这时候他似乎不自觉地举起了一只手,这只手的形状的确堪称完美),所以他想不通他的诗集竟然只卖出了五百册,当然,那主要是因为有人暗地里跟他作对。最后,他一拳重重地砸在桌上,总结道,他唯一能说的就是,诗歌这门艺术在英格兰已经死了。

那莎士比亚、马洛、本·琼生、布朗恩、多恩[35]呢?奥兰多一口气列举了这些他最喜欢的作家。这些正在写或者已经停笔的作家又怎么说呢?奥兰多想象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