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沈小薇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也慢慢适应了官厢街的生活,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官厢街虽鱼龙混杂,但各行各业互不干扰,自有其规则与秩序。

和对门的鬼哥渐渐熟了。她出门时他正起床遛狗,她回来他还在遛狗。他像个保镖,不远不近地跟着她,有些拙劣的表现,傻子都看出来了,他喜欢她。

可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他在官厢街上帮亲戚看着一个小旅馆,闲闲散散地过日子,带着两个小混混学人充老大,一人一狗吃饱了,全家都不饿。

她呢,为爱走天涯,迟早要离开,她也有金灿灿的梦想,但绝对不是在这条街上。

于是她开始刻意躲他,可他总有办法撞见她,然后问:“小娘们儿,警察男友呢?怎么没来?”

沈小薇白了他一眼:“警察抓混混去了呀,哪有时间?”

他没听出她的讽刺,又跟她大侃他在官厢街的多彩生活:打架,泡妞,帮发廊妹跟嫖客讨公道,给片警放消息抓毒贩,沈小薇听得津津有味,瞳孔放大。

有天晚上还是出了点意外,沈小薇加班晚归,回来时有个醉酒男人拦住了她。她推开他往前走,被他一把拽住衣服。她惊慌地跑,男人兴奋地追。

还好鬼哥来了,他抓住男人就开揍,被男人的醉拳打在嘴上,掉了一颗牙。他气极,把男人摁在地上打得哇哇直叫。

沈小薇怕他弄出人命,拽起他就跑。

风呼呼地吹过来,鬼哥的手心很烫,他拉着她在夜雾里狂奔,嘴角不停地淌着血,她突然感到心疼。

从那以后,鬼哥经常来找她,总是说牙疼。沈小薇心里有感激,想他外表像混混,却很仗义,就熬点粥招待他。

他喝粥时捂着嘴,可怜巴巴地说:“肉也不能吃了,生活没意义了。古人说食色性也,现在对食没指望了,只能靠色了。”

她把菜刀拿出来问:“靠什么?”

他扭扭脖子:“没什么。”

沈小薇就扑哧笑了。

鬼哥的追求越来越明目张胆。

每天下班站在街口摆很难看的pose(姿势)等她,在左胸文上“小薇”的字母缩写,用半个月的工资买一支死贵的口红送她,她不要,他偷偷塞进她包里。

他会歪着头问她:“小娘们儿,你知道什么叫没齿难忘吗?我这种就是,牙齿掉了就忘不掉你了。”

他的追求极大满足了沈小薇的虚荣心,也让她感到了沉重的负累。

那天沈小薇在小店里吃炒饭的时候,有两个小混混坐到她对面,言行轻佻浪**。

“是她?”

“是她。”

“鬼哥没品味啊,前不凸后不翘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呗。”

“哈哈哈。”两人笑得前仰后合。

沈小薇很生气,鬼哥突然站在了他们身后,扬手就冲后脑勺给了两巴掌。

“吃不吃?不吃滚出去!”

两人被打得讪讪的,赔笑着说:“对不起鬼哥,对不起鬼嫂。”一溜烟跑了。

鬼嫂?沈小薇又好气又好笑。

那晚鬼哥鬼鬼祟祟地跟在她身后,秘书也走得鬼鬼祟祟。他终是忍不住,上前问她:“小娘儿们,你愿意当鬼嫂吗?”

“我有男朋友了。”

“骗鬼啊,我从没见过。”

“真的,我爱他。”她认认真真地说。

鬼哥沉默了,带着秘书恹恹地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