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我们说到张居正通过缩减开支,敲打贪官污吏,很好地制止了奢侈之风,然而在增加税收上,张居正也有巧妙的办法。
农村的土地问题,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一直头痛不已。自从土地私有化以来,土地兼并开始盛行,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使得田地集中在富人手中,而穷人却无处立足。
张居正认为,土地兼并不仅引发土地集中,还带来了赋税方面的弊端。他说:“豪富之人拥有田地却不缴纳赋税,而贫苦之民却被迫缴纳更多的赋税,致使人民贫困逃亡,造成国家财政困难和民众穷困的根源。”
豪门富商兼并大量土地,他们购买了大片土地并从中获益,但却不愿承担应有的赋税责任,而是通过行贿腐败手段逃避赋税。这些富豪有财有势,能够收买官员,私下操纵。
当时关于田税出现了许多说法,比如“飞诡”、“影射”、“养号”、“挂虚”、“过都”、“受献”等等。总结起来,无非就是富人拥有土地却不缴纳税款,而穷人失去土地却仍需缴纳税款。因此,必须对田地和赋税进行整顿,确保公平。这一改革被称为“清丈田粮”。
另外一个推动“清丈田粮”的原因是,官僚豪绅经常隐瞒和拖欠田赋。张居正对此深感不满,仅靠现行的考核制度已经难以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新测量和整理田地赋税。他希望借助这次改革的机会,清除旧弊,为国家建立长治久安的应对策略。
经过仔细考虑,张居正将“清丈田粮”的试点选在了福建省。他写信给福建巡抚耿定向,对他提出的清丈田粮、赈济饥荒、改革驿站的建议表示赞赏,并建议他在福建率先试验清丈田粮。他提醒耿定向,清丈制度面临巨大阻力,但意义重大,务必坚持到底。他说:“丈量土地,整顿赋税,是为福建人民确立经济长治久安的计划。”
万历六年十一月,张居正通过皇帝的旨意,下令全国范围内重新测量土地,清查漏税情况,并在福建省首先试行“清丈田粮”制度,旨在改变“田粮不均,给小民带来过重负担”的局面。
具体做法是,派遣官员到农村,重新测量每块田地的实际面积,并与政府账册登记的面积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和遗漏情况。根据土地肥瘠程度,将田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并按照实际面积征收田赋。同时,对之前逃避和拖欠的田赋进行全面清查,这就是所谓的“测量土地,整顿粮食”。
万历八年九月,福建省的清丈工作完毕,清查出隐瞒逃税的田地二十三万一千五百亩,成效是巨大的。也就是说,不必加税,只要把以前隐瞒逃避的那部分田赋征收上来,就可以增加国库收入。
张居正在总结了福建的经验后,将它推行到其他各省,随即颁布“清丈田粮”八条原则。它的前五条是政策性规定:
一、清丈田粮的重点是清查税粮是否有隐瞒逃避;
二、清丈工作由各省的布政司衙门总管,各府州县分管本境的清丈;
三、耕地应该区别官田、民田、屯田,以及上田、中田、下田,分别制定纳税份额,不得混淆;
四、清丈后,恢复各类田地应该缴纳的税额;
五、清丈中,能够自首历年隐瞒真实面积,可以免予追究;如果申报不真实,邻居连坐;豪绅大户隐瞒田地赋税,严惩不贷。
它的后三条是技术性规定,包括清丈田亩面积的计算方法之类。
因为有考成法的改革在先,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清丈的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总体上是严肃认真的。一些为数不多的敷衍塞责的官员受到了严惩。而对于阻挠清丈的豪绅大户,严厉打击,决不宽恕;同时,对包庇豪民的地方官给予留职停薪的处分。
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从万历八年到万历十一年,清丈田粮的改革在全国各地陆续完成。
清丈的最大成效是,查出了数量巨大的隐匿田地——用各种手段规避赋税的田地,使得承担赋税的田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例如:浙江省衢州府西安县,清丈后不仅改变了原先实征赋税田地面积,大大小于应征赋税田地面积,相当一部分田赋缺失了征收对象。
原因就在于,有的业主隐匿田地真实面积。经过清丈,查出了隐匿的田亩,补足了缺额以后,还新增一万一千三百二十三亩。如果这个县的田赋总额不变的话,那么把新增的田地共同分担田赋总额,结果每一亩田地的负担将有所减少。
根据天启《衢州府志》的估算,每一亩水田只需分担原先98%的赋税,每一亩旱地只需分担原先67%的赋税,每三亩水淤地分担原先一亩的赋税,每二亩山荒地分担原先一亩的赋税。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南直隶宁国府南宁县,万历九年清丈,查出大量隐匿田地,根据康熙《宁国府志》的估算,如果这个县田赋总额不变的话,那么每一亩水田只分担原先88%的赋税,每一亩山地只分担原先13%的赋税。
还可以看看山东和江西两省的情况。山东省的田赋总额依然照旧,原先大量田地隐匿,大量田赋没有着落,不得不用“荒地包赔”的方式蒙混过关,清丈后这种状况大为改观。
清丈田亩的结果使政府应征税田地的总面积大幅增加,竟高达原田地总面积的近50%。而江西省在清丈之后,除了原有的田地面积外,还增加了614.5954万亩,大约相当于原有面积的30%左右。
从全国范围来看,已确认征粮土地达到7013976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300万顷。清丈取得了显著成就,这300万顷土地并非凭空出现,而是通过清查揭示出来的隐瞒面积。
因此,朝廷的赋税也相应大幅增加,可以说:“自正德年间到万历十年间,国家最为富庶。”
张居正在推行“考成法”的同时,要求各级官吏进行田亩清丈工作。由于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等既得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阻力可想而知,因此,清丈田亩的工作极为艰难。
张居正将清丈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依据,清丈后的面积只允许增加而不准减少,因此一些地方官员就会偷换概念。例如,他们将大亩改为小亩,使土地面积增加三分之一;或者缩小丈量使用的弓尺,或者以九寸或八寸为一尺,使得土地面积有所增加。
尽管存在这些弊端,清丈的成绩是不可否认的。正如当时人所言,清丈田亩后,田地赋税得到了整理,这种状况至少可以持续四五十年,不至于混乱。
张居正非常清楚田亩清丈的重要性,也逐渐意识到这是所有经济工作的基础,因此,他大力推进田亩清丈工作,并一再叮嘱各地官员务必做好这项重大任务。
他曾对山东巡抚说:“清丈事,实为百年来的重要举措,务请在我任期内全面完成。”
又对江西巡抚说:“这项举措实际上是全国的大事,然而由于积弊丛生,没有进行精细核查审查,未能妥善解决。诸位官员应在我任期内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不宜草率速成。”
这些都表明张居正充分认识到田亩清丈的艰难,并对此项改革高度重视,因此他采取强硬手段来保证该工作的实施,无论困难有多大,他都要确保完成这项经济改革的基础工作。
在赋税问题上,各种税类繁重不堪,对于农民是沉重的负担。张居正认识到这一点后,认为收税的方式也要进行改革,在这时候“一条鞭法”便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张居正是怎样用一条鞭法来改革税收方式的呢?认我下回再为大家慢慢道来。